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5.3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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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5.3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教学设计

资源简介

《如何守护婚姻这座“围城”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教学设计
乐清市白象中学
黄海燕
1、
设计思路:为贯彻新课程理念,实现课程教学活动化,教学活动课程化,落实高中政治学科教学核心素养,尝试用议题式教学来引领课堂,特对本课教学的原有设计作了教学改进。本课教学以“如何守护婚姻这座‘围城’”为议题展开教学。从法律、爱与责任两个角度,开展了婚姻法中关于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探讨学习。
2、
教学目标:
1、
通过情境式教学与学生对话,学生能够识记夫妻关系的核心,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并能说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知道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明白夫妻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和互相抚养的义务。
2、
能通过具体的生活案例,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通过案例分析,区别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以及它们的处置办法。
3、
了解法律对夫妻关系的规定,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用法律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实践。
3、
学情分析:高二学生对婚姻法的知识充满好奇,学习兴趣较为浓厚;在法律这本教材中,这课知识相对与学生生活联系紧密,学生有粗略的感性认识,但不全面不准确。这些都构成本课学习的有利条件。但法律知识理论较为繁琐,实际运用又比较灵活,学生掌握较为困难。
4、
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2、
教学难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
5、
教学过程:
本课议题:如何守护婚姻这座“围城”?
(一)导入新课(直接导入):
有人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领证,就进入了这个围城,意味着夫妻合法关系的开始,。在这个围城里有很多规则等着我们去遵守,这个家才更有保障。这就是婚姻法对夫妻关系的规定。下面让我们走进这座围城去看一看,听一听,想一想。
(二)新课教学:
1、探究一:走进生活,听一听家长里短
温某:丈夫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我为由,劝说我辞职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我拒绝,后来不惜以离婚相要挟。
李某:怀孕期间与我丈夫协商,若生女孩,孩子随我母姓。我丈夫坚决不同意,我觉得这侵犯了我的姓名权。
叶某:我的丈夫工作较繁忙,很少回家,回家了也是躺沙发,从来不做家务和辅导孩子功课,他认为那是女人的事情。
刘某:我丈夫执意要求我生三胎,生个儿子,我自己不想生了。为此,常常吵架。
说一说:你赞成她们丈夫的观点和做法吗?查阅书本婚姻法的相关内容,同伴交流,谈谈你的看法。(请男生回答)。
设计意图:本情境很可能是学生生活中熟悉的生活场景,所以能激发学生的共鸣,让学生有话好讲,既能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又能快速切入重点,学习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具体表现。用同伴互助,交流看法,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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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总结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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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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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婚烟、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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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1.夫妻间人身关系含义: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间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
(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人格独立的标志)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探究二:走进生活,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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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和雷某是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在财产分割上却未能达成一致。他们现在的财产主要有:共同居住的一套住房是刘某在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是他们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积蓄购买的,全套家用电器则是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此外还有结婚数年来的家庭积蓄6万元,刘某手臂伤残补偿金10万元,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稿文学作品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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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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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中所列财产分别属于哪类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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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置这些财产?
查阅书本以及婚姻法的相关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设计意图:创设情境,以案说法。让学生在具体有争议的情境中去区分夫妻间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学生讨论后回答,教师板书总结。
三、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夫妻同所有:(1)エ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造嘱或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其他
?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持的义务。
教师向学生解读疑难概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恋爱、订婚期间不算;分居、离婚诉讼期间算。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作为知识成果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是一种财产权,应归夫妻共有。所以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创作的作品,只是其中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有,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的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发表权等应永远为个人所有。)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孳息、自然增值。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婚后一方所得的荣誉奖品。婚后一方的下岗补助金、失业救济金。
最后,教师出示探究二答案,与学生校对。
(1)夫妻共同财产:轿车、积蓄6万元
夫妻个人财产:刘某所有:住房、伤残补偿金;
雷某所有:嫁妆、文学作品
(2)处置: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采取各分一半的方式。
②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则应当归夫或妻一方支配。
3、
探究三:说说房子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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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一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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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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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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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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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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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
学生先判断交流,教师再补充。
设计意图:增加这一环节,是出于学生做题的考虑,在上一探究的基础上增加课外法律知识,帮助学生解疑释疑,突破教学重点。
教师接着出示选择题,由房子问题过渡到夫妻约定财产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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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发现丈夫王某婚前在外地购置了一套房产,却一直未告知她,十分生气,于是王某至房管部门将妻子何某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后何某因房价上涨欲出售该套房产,但王某不同意。双方将纠纷诉诸法院。此时,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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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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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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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何某不得擅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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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王某有权独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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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①②
B、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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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②④
D、③④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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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启发思考:对第三方有约束力吗?婚姻法: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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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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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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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等自愿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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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必须公证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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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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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办相应手续(产权登记)
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最后,教师指出,夫妻继承和抚养关系,完善好板书,建构知识体系。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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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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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年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如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应按《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犯罪者遗弃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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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课堂总结升华:
了解婚姻法对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创造和谐、幸福的家庭,实现婚姻法的宗旨。当然,规则之外,爱与责任更重要!懂得规则,学会去爱,明白责任,我们才能守住婚姻这座“围城”!婚姻之路才会走得更远!
课件出示婚姻法宗旨:建立和维护敬老爱幼、平等互助、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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