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导学用合一”课堂教学模式创新高二年级政治学科导学案编写人:初审人:审核人:课题:第三课第二框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班级:姓名:【导入学习】【学习目标】与【学科素养】1.科学精神:理解侵权责任,在行使权利时,主动尊重他人的权利,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2.法治意识: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公共参与:理解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和过错推定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在生活中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自主学习】【知识梳理】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2)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特别提醒]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责任主体的部分特殊规定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3)内容: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特别提醒] (1)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1)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2)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3)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特别提醒]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1)含义①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②过失: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者轻信而使自己未履行应有注意义务的一种心理状态。(2)主要区别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而过失表现为行为人不希望、不追求、不放任损害后果的心态。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二者之间存在的前者导致后者发生的客观联系。2.侵权责任的其他规定内涵举例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特别提醒] 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行为;二是受害人的损害;三是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具备这三个要件,构成侵权责任。行为人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则免除侵权责任。(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加重行为人的责任,及时救济受害人,使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2)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3)具体说明: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合作学习】二、侵权责任的其他规定内涵举例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特别提醒] 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行为;二是受害人的损害;三是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具备这三个要件,构成侵权责任。行为人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则免除侵权责任。(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加重行为人的责任,及时救济受害人,使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2)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3)具体说明: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方式含义案例停止侵害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排除妨碍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已售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返还财产侵占他人财物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恢复原状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须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赔偿损失合同当事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赔礼道歉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人在侵权行为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承担侵权责任方式的注意点(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对财产权的侵害救济。损害环境需恢复原状。(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仅适用于《民法典》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3)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由侵权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1.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①王某的儿子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③王某④李某A.①② 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王某和李某,③④符合题意;王某7周岁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①;本案中消防部门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②。故本题答案选D。答案:D2.民间艺术家洪某创作完成画作《和谐共生十二》,并发表在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远蜡染艺术》一书中。该作品借鉴了传统蜡染艺术的特征,融合了作者自己的独创构思,描绘了一幅花、鸟共生的和谐图景。后来洪某与邓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该画作的使用权(蜡染上使用除外)转让给邓某,由邓某维护受让权利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截取了洪某的上述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甲公司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权利。(2)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从侵权责任角度可提出哪些合理的诉讼请求?解析:本题设有两问,学生可根据对材料中案例的审读,分析案例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并在得出恰当判断的基础上予以解答。解答第(1)问,可根据材料中甲公司的行为分析,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截取了洪某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由此构成侵权。可从著作权角度,说明甲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洪某的署名权、邓某的复制权等方面进行回答。解答第(2)问,学生可根据案例事实,结合教材知识,说明当事人可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答案:(1)甲公司未经洪某和邓某许可为促销需要截取了洪某画作的一部分用于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册上,既侵犯了洪某的署名权,又侵犯了邓某的复制权。(2)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甲公司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本题案例事实,如果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以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探究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情景一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的尾部踢了个大坑。车主下车查看情况,并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情景二 段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杨某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出电梯后段某猝死。段某之妻田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杨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决杨某向田某赔偿1.5万元。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杨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段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思考] (1)你认为情景一中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2)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情景二中二审判决的理由,分析该判决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答案] (1)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前提是因为行为人的过错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本案中,车辆系被老李的驴踢坏,而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因此,驴与斗牛犬均具有过错,构成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2)二审法院认为,杨某劝阻段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在劝阻段某吸烟的过程中,杨某保持理性,平和劝阻,其与段某之间也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杨某对段某进行过呵斥或有其他不当行为。杨某没有侵害段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段某吸烟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死亡的结果。虽然从时间上看,杨某劝阻段某吸烟行为与段某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影响:这是一件影响巨大、受到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二审判决免除了劝阻吸烟者的民事责任,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行为的肯定,是对勇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他人利益行为的肯定。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而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四项:行为的不合法性、损害、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损害即无救济,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2.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必备条件。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找出真正的行为主体。3.法律也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王某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C.王某的损失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对洗浴中心的责任承担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解析:王某的摔倒是由于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的,故其损失不能由王某自行承担,A排除;根据材料中的“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可以判断B说法不合理,排除;对洗浴中心的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D排除;根据所学知识可知,C正确。答案:C[网构知识][方法技巧]“四步法”解答有关民事侵权责任的试题1.题型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2.解题方法熟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分析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中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深度分析民事行为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结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典例] 甲公司设计并生产的一款藤椅,其外观形象线条交织犹如碗状,高度模仿了乙公司设计并建造的名为“巢”的知名建筑作品。同时,为了提高该藤椅的市场销量,甲公司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设计者为国内著名设计师林某,而林某对此却毫不知情。(1)说明本案中的甲公司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权利。(2)若林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诉讼请求?[解题思路][答案] (1)甲公司擅自盗用林某的姓名,侵犯了林某的姓名权;甲公司的藤椅外观形象高度模仿乙公司的建筑作品“巢”,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2)若林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应用学习】1.小王在商场买到了假冒的名牌家具,那么该商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是( )A.停止侵害、消除危险B.修理并支付违约金C.更换并赔礼道歉D.排除妨碍、恢复名誉解析:小王从商场买到了假冒的名牌家具,该商场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行方式是更换并赔礼道歉,C正确。其他选项均不适用于该情形。答案:C2.下列关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单独适用B.必须合并适用C.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D.以上说法均不对解析: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C符合题意。答案:C3.《民法总则》规定,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1年 B.3年C.5年D.20年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B4.下列各项不属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的是( )A.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B.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C.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过错程度与责任大小的关联解析:D所述并非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而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时应考虑的问题,符合题意。答案:D5.下列情形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A.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B.生产者产品责任C.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D.环境污染责任解析:A、B、D三种情形皆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只有C是过错推定的情形,C当选。答案:C1.高中生小惠得到同班同学小伟(17周岁)写给外校某女生的情书后,在班级中公开宣读并大声嘲笑。小伟怀恨在心,某日趁小惠午间在教室睡着,偷偷剪去了她的长发。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惠侵犯了小伟的著作权②小惠侵犯了小伟的隐私权③小伟侵犯了小惠的健康权④小伟须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A.①② B.①④C.②③D.③④解析: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小伟的情书,既是作品,也是小伟的隐私,小惠未经小伟许可,将情书进行公开宣读,侵犯了小伟的著作权和隐私权,①②正确。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致病)的行为构成侵犯健康权,剪头发不属于致病行为,属于对身体权的侵犯,③不符合题意。赔偿损失适用于财产权侵犯及违约责任,不适用于人身权侵犯的法律责任,④错误。A正确。答案:A2.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甲可对丙提起违约之诉,但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解析:甲将录像带交给乙保存,构成保管合同;丙在乙的店铺抽烟失火使录像带被烧毁。丙侵犯了甲的权利,乙承担侵权连带责任;乙与甲存在保管合同,因此乙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只能是侵权诉讼,在违约诉讼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A错误。摄录婚礼庆典活动的录像带只有一份,对于当事人具有重要的精神价值与纪念价值,甲有权向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B正确。甲既可以向乙也可以向丙提起侵权诉讼,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错误。甲与丙不存在合同关系,甲不能对丙提起违约之诉,D错误。答案:B3.甲、乙是同事,因工作发生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共同承担侵权责任D.甲和丙均不承担侵权责任解析: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甲作为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乙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丙接到乙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乙损失扩大,故甲和丙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其他选项均不符合题意。答案:C4.2011年5月1日,赵某从钱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17年10月2日,钱某通知赵某还款,赵某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钱某予2013年5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肯定不予受理B.若钱某于2020年10月3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C.若钱某于2019年10月3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D.若钱某于2027年10月3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支持其诉讼请求解析: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17年10月2日,钱某通知赵某还款,赵某拒绝,此时为起算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钱某于2020年10月3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B正确。答案:B5.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①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②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③赵某请求排除妨碍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④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解析:赵某的邻居叶某的房屋施工对赵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妨害,赵某基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叶某,因此赵某可以向叶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沈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赵某也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①②符合题意。排除妨碍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③表述错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虽然施工导致赵某失眠,但并没有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赵某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不符合题意。A正确。答案:A6.甲于晚上10点酒后驾车回家,车速为每小时80千米,该路段限速为每小时60千米。甲为躲避逆向行驶的摩托车乙,将行人丙撞伤,丙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C.甲、乙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D.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解析: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甲酒后超速驾驶,乙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两人的违法行为与丙的受伤均存在因果关系,并存在损害事实,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其他选项均不符合题意。答案:C7.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主持人王某在其工作视频中,将叶挺烈士在狱中的作品《囚歌》肆意改动,加入了低俗下流的语言,并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对此,叶挺烈士的后代可以( )①以侵犯作品改编权为由要求采取补救措施②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赔礼道歉③以侵犯作品修改权为由要求停止侵害④以侵犯作品完整权为由要求停止侵害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改编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如将漫画改编成电影),采取补救措施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①错误。材料中王某将肆意修改后的作品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构成对叶挺烈士的名誉权的侵犯,赔礼道歉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②正确。王某对《囚歌》的改动不是对文字用语或局部的修改,而是对原著的歪曲,侵犯的是作品完整权,而非修改权,③错误,④正确。答案:C8.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③R公司可以请求Z公司恢复荣誉④R公司自权利受到侵害的两年内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解析: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名誉主体在品德、才干、功绩、资历、身份等方面的正面评价。荣誉权是只有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的权利,具有专属性,必须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以表彰的方式授予。①正确,③错误。Z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②正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④错误。答案:A9.甲与乙签订合同,甲将自己刚装修好的新房子租给乙,租期一年。合同期满进行退房检查时,甲发现屋内的墙面被涂得乱七八糟。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该案件中的( )①乙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②乙应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③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责任④甲可以不要求乙承担责任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解析: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根据法律规定及题干事实,乙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①正确,③错误;返还财产责任是侵占财产的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题目案例中没有涉及侵占财产的情形,②不符合题意;民事权利可以放弃,④正确。答案:B10.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③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影响认定其承担民事责任④行为人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不具有法律意义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解析: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①正确;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③④错误;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正确。答案:A11.围绕侵权责任,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其中,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下列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情形的有( )①生产者产品责任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④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均属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④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情形,不选;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均属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①③正确且符合题意。答案:B12.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被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双方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乙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答应赴约构成合同关系C.乙应承担侵权责任,乙的爽约导致甲的财产受损失D.乙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解析:好意施惠关系,又称情谊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不会产生当事人期待的法律后果。其本质特征在于当事人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不受民法的调整。如搭便车到某地、火车过站叫醒、顺路投寄信件、邀请参加宴会、请客吃饭或郊游等。好意施惠关系的法律效果,一是不产生合同关系;二是若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发生,仍可成立侵权之债。B、C、D错误。故选A。答案:A13.浙江某初中同班同学张某(13周岁)和李某(12周岁)在课间发生打斗,在场老师曾某未予制止。张某一拳致使李某鼻梁骨断裂,医药费等共花了5000元。一般来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教师曾某未尽管理职责,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B.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应当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管理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张某父母存在过失伤人的过错,应由张某父母承担赔偿责任解析:教师曾某未尽管理职责,但曾某的不作为未直接导致李某受伤,曾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A错误。张某是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B错误。曾某的不作为说明学校管理存在过错,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C正确。张某打人有过错,但其父母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伤人的过错,其父母承担责任是基于监护人身份,D错误。答案:C14.李某向王某借款后逾期不还,王某在索要过程中两人产生争执,李某殴打王某致其重伤,王某之妻赵某目睹全过程,受惊吓导致精神崩溃。王某儿子十分气愤,在微信朋友圈及其他自媒体上对李某进行大肆辱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的身体权受到了侵害②李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③李某的名誉权受到侵害④王某儿子应当承担排除妨碍的民事责任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解析:李某殴打王某致其重伤是侵犯其身体权的表现,精神伤害一般被认定为侵害健康权,①不符合题意。李某殴打王某致其重伤,李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等费用,②符合题意。王某儿子在自媒体上大肆辱骂李某,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犯,③符合题意。王某儿子并未给李某权利的行使造成妨碍,排除妨碍的担责方式不适用于本案王某儿子的侵权行为,④不符合题意。B正确。答案:B15.小武在网上冲浪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发财路”:他自己搜集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有客户联系时,将这些信息卖给客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②小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小武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④小武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解析: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小武非法收集、买卖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③正确。小武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公民的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违约责任和名誉权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①④不选。答案:C16.2019年5月1日,张某从丁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20年4月25日,丁某通知张某还款,张某拒绝,于是丁某欲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会支持丁某的权利主张吗?丁某在起诉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答案:会支持,但是要注意,丁某应在2023年4月25日前起诉,否则法院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起算,所以丁某应在2023年4月25日之前起诉,否则法院就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第1页共1页打印日期:20210110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