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021年4月中考时事热点专题透析 学案——专题十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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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21年4月中考时事热点专题透析 学案——专题十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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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 法治建设
命题角度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材料一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主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刑法治理和保护。
材料二 2020年6月28日,_???????????????_(十一)草案提请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拟从六方面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共修改补充30条。
2020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0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
2020年12月22日,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审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均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1.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说明了什么?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我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
(4)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每一部法律都是应生活的需要二制定和颁布的,有对生活加以规范和调整。
2.材料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一项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说明了什么?
(1)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
4.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制裁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有利于规范未成年人行为,增强其法治意识。
(3)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有利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5.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对我们有何启示?
(1)加强自我防范,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明辨是非,拒绝不良诱惑,避免沾染不良习气,杜绝不良行为。
(3)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4)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5)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学会依法办事,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虽受到法律特殊保护,但同时也受法律约束,违法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等。
材料四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6.将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体现了什么?
(1)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党和政府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我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命题角度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材料一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历经三次审议,顺利通过,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原有法律由57条变为68条,明确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完善了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材料二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一)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二)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拒不接受或者配合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矫治教育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为什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1)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2)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2.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1)一般为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为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导致犯罪。
(2)预防违法犯罪,需要杜绝不良行为。
3.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规范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远离犯罪。
4.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我们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1)预防违法犯罪,青少年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认清犯罪的危害。
(2)预防违法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3)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惯,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专题训练
1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____周岁不满____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
A.11  12 B.12  14 C.13  14 D.11  13
2.2020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启示未成年人应(  )
①把握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做到小错不断,大错不犯
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打击违法活动
③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远离犯罪行为
④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加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这一规定表明(  )
A.国家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B.严重不良行为是犯罪行为所以要进行专门教育
C.专门学校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D.矫治严重不良行为主要靠政府
4.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次调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再次调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有何积极意义?
(2)联系实际,请你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几条合理化的建议。
1.B 2.D 3.A
4.(1)①有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章守法,依法自律,远离违法犯罪。②有利于树立法治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③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④有利于让法不可违观念深入人心,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等等。(2)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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