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考道德与法治复习必背知识点(八年级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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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考道德与法治复习必背知识点(八年级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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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上册
第一单元走进社会生活
个人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的身份是在社会关系中确定的
人的成长是不断社会化的过程
从建立的基础上看:社会关系可分为:血缘,地缘和业缘
提高媒介素养,积极利用互联网获取新知、促进沟通、完善自我
社会化是指一个人从最初的自然的生物个体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
亲社会行为在人际交往和社会实践中养成
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是网络生活的基本准则
我们要在网上传播正能量
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
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社会规则划定了自由的边界
尊重是交往的起点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
文明礼貌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前提
文明有礼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诚信是中华让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项民法原则
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
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种主要社会规则。
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根据违法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和犯罪(刑事违法行为)
财产权: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等。
人身权: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审判机关)刑罚的内容:(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行政处分:违法失职的公职人员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协商是最常见的维权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都是有效的维权方式
在我们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
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收到非法侵害可以申请国家的法律救济。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第三单元承担社会责任
服务社会体现人生价值
我们要认识到自己扮演的角色、承担应尽的责任
承担责任的代价和回报作出正确的评估,作出合理的选择,并义无反顾地担当起应负的责任
不言代价与回报,积极承担责任
关爱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和正能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氛围,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四单元维护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生存需求和发展需求的总和,它关系民族生存、国家兴亡
在当代中国,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是高度统一的
国家安全是实现国家利益最根本的保障,关系人民幸福、社会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人民军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柱石,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
我国要构建集政治、经济、国土、军事、文化、社会等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价值的源泉
中国人民用实干精神创造了今天的辉煌
八年级下册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
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
宪法的核心内容是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距离第四次修改14年,修改21条,五次共修改通过52条宪法修正案,宪法条文由138条增加到143条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人权的特点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2004年写入宪法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贫困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国家权力的行使,法定指责必须为,法务授权不可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国家的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①财产权;②劳动权;③物质帮助权;④受教育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法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的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力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的五大核心权利: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依法求偿权,安全权
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公民维权的方式:协商
调解(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仲裁
诉讼
公民的基本义务: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公民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做主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以劳动为尺度,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例如国家机关、国家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2)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收入。(3)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的职工劳动收入。)
多种分配方式:劳动要素: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资本要素:银行存款利息、股息、分红、债券的利息、私营企业主的税后利润、股票转让所得等。土地要素:土地、房屋的租金和转让金。知识要素:将知识转化为实际贡献所获得的收入。技术要素:技术入股、专利使用、专利转让等的收入。管理要素: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才凭借管理才能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获得的收入。数据要素:互联网信息人员提供数据信息获得的收入。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分别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权)表决各项决定(表决权)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有关两会知识点:
全国“两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全国“两会”召开的时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固定在3月5日和3月3日召开
“两会”反映的制度:(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地方“两会”与全国“两会”的差异:地方“两会”的时间早于全国“两会”。乡、镇没有政协组织,只有人大,乡镇人大不设置人大常委会,因此乡、民族乡、镇人大会议,由选举产生的主席团负责召集
“两会”人数差异: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
000人;全国政协委员的名额在2
200人左右
人大会议上出席和列席的区别:人大出席,政协委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政协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
政协的职能:(1)政治协商(2)民主监督(3)参政议政
政协委员由提名推荐产生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区为省级,自治州为设区的市级;自治县为县级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不叫省长或区长)、自治州州长(自治盟盟长)、自治县县长(自治旗旗长)负责制。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居委会,职工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人代会与党代会)
村委会主任(村主任)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是“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简称。村主任不能称为“村长”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大、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人大常委会:人大的常设机关。乡(镇)人大不设人大常委会。
人大的四大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四个职权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能看文字中有没有“决定”二字:
(1)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2)如果是对于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
(3)关于宪法或法律的实施及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则是监督权。
(4)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
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1)人民政府、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环保局、城管局、药监局、卫健委等。
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表决→国家主席任命,体现全国人大的任免权。
街道办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的派出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元首,属于国家机构
人民法院:分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区)人民法院。
国家机关上下级间的关系:权力机关:监督与被监督;行政机关:领导与被领导;监察机关:领导与被领导;审判机关:监督与被监督;检察机关:领导与被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
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自由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自由的特点: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
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共同的理想
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性
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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