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道德与法制八年级(下)复习提纲 1.1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1.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2.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性质决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3.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4.我国宪法地位: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等。 5.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6.我国宪法怎样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7.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8.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实质: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9.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10.我国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主体很广泛: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我国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既包括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11.我国是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1)要求: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具体要求: ①立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②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③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⑤公民: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1.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1)国家机构的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国家机构的运行: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国家机构的组织和工作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政府)、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法院)、检察机关(检察院)。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5.为什么要规范权力的运行?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6.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2)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3)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4)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1 坚持依宪治国 1.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 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②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③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 2.我国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3.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宪法与普法的区别)? (1)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区别:①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②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③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④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为什么要坚持依宪治国? (1)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法律权威; (4)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2.2 加强宪法监督 1.为什么要监督权力的运行? ①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②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2.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①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②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③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④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①加强宪法监督,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怎样增强宪法意识?(怎样弘扬宪法精神,培养对宪法的认同与尊崇?) 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学习宪法;②认同宪法;③践行宪法;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3.1 公民基本权利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①政治权利和自由 ②人身自由 ③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 ④其他权利:比如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组成: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②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政治自由: 组成:我国公民享有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5.公民的监督权: ①监督权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对象),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内容),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注意事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②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监督权的行使途径:①向人大代表反映;②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③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 正确理解人身自由 正确理解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3.2 依法行使权利 1.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 (1)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2.公民维权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快速简便) (2)调解: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4)诉讼:公民可以通讨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公民进行诉讼的形式包括民事诉讼(人身财产争议)、刑事自诉(人身财产侵权)、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权)。 4.1 公民基本义务 1.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 ②维护国家利益 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④依法纳税⑤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抚养和赡养的义务等。 2.遵守宪法法律的原因、具体表现、做法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做法:①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 ②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秩序规定,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3.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利益?(怎么做)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新型民族关系)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维护国家荣誉: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4.我国的兵役制度及种类: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5.公民为什么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②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4.2 依法履行义务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 (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2.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 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5.1 基本经济制度 1.基本经济制度:(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制度(1)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决定因素: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3)作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公有制经济的(1)地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主体。 (2)内容: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我国国有经济的(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 国家的态度: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4.我国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5.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1)内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家态度: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分配方式: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①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②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③在现阶段,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报酬。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劳动、知识、土地、知识、信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此外在一定的条件下,人们还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2)具体内容:①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②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3)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5.2 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基本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2.我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3.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我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原因: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②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 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①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5.3 基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政党制度(1)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2.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人民政协(1)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5.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③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④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6.我国的(1)民族有五十六个 (2)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民族分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7.我国的(1)民族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8.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 (1)指的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民族自治地方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自治权有: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5)我国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的关系: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9.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组织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4)性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1.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6.1 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是最高权力机关, (2)地位: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6.2 国家主席 1.国家主席的(1)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性质:国家机关 (3)任职条件: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年满四十五周岁 ③中国公民 (4)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每届五年 2.国家主席的职权: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②任免权 ③外事权 ④荣典权 6.3 国家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4.行政机关的职权:(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 5.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要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6.4 国家监察机关 1.监察机关(1)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2)性质: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3)工作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2.国家监察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3.监察机关的职权:(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4.监察机关的职责有:(1)监督职责。①地位: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②对象:所有公职人员 ③作用: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调查职责。①地位: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②对象: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③作用:能有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对不同对象的处置方式:(A)对有职务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B)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C)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D)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6.4 国家司法机关 1.人民法院的(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职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要求: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如何行使职权?) 2.人民检察院的(1)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职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要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何行使职权?) 7.1 自由平等的真谛 1.自由的(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对自由的理解: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3.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4.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5.平等的意义: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6.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7.2 自由平等的追求 1.珍视自由:(1)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2.特权(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3.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 (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践行平等:(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8.1 公平正义的价值 1.公平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2.公平的意义:(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3.正义的行为: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4.正义在现实生活中的 (1)价值或力量: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它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2)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8.2 公平正义的守护 1.如何坚守公平? (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个人维护公平。①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②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3)制度保障公平。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如何守护正义? (1)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