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8张PPT)考 点 考试要求 考试单元 课文内容11.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的基本内容 a 第八课(七下P103-107) 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12.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C 第八课(七下P108-114)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13岁的小红父母离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商定:小红跟随母亲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房屋归母女共有,父亲每月负担小红的生活费。一年后的一天,小红与母亲发生了争吵,母亲拒绝小红再住在家里,于是小红住到了父亲那里。不久,小红考上了重点高中,在此期间,父亲被诊断患有肝癌,考虑到未来的生活,他多次与小红的母亲交涉抚养费和房屋问题,却未尽如人意。1996年,父女二人终于以小红的名义起诉母亲,将亲生母亲推上了被告席。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①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家庭、学校、社会中都存在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②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国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P74—77《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体现保护对象的特定性。1、定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其职责。2、地位/作用:⑴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⑵使未成年人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3、主要内容: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A、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B、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C、禁止溺婴、弃婴⑵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⑶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于身心的健康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 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1、定义: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学校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2、地位:3、主要内容:⑴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⑵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⑶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A.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学设施中活动。B.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⑷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工读学校”保护未成年人做 出了规定。1、定义: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2、社会保护的作用: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3、主要内容: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⑵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⑶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⑸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国务院颁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明确规定: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该规定是对网吧等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约束,与我们青少年无关B、进网吧上网百害而无一利,因此规定未成年人不准进网吧C、互联网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未成年人可以此规定的约束D、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不进网吧,同时对网吧的违规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D团中央等部门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在全国各地青少年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地广泛开展了一场如何争做一个文明网络公民的讨论。通过讨论,大家达成共识,表示要认真学习这一公约,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文明上网。这表明( )A、青少年的网络生活将更加规范,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B、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社会保护的要求C、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D、国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措施和范围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拓宽,从而更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ABCD1、定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2、地位: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环节。3、主要内容: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例:某校16岁的中学生王某伙同他人撬开一教师宿舍,盗走价值3500元摩托车一辆。公安人员到王某居住地调查时,不开警车,不着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如: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⑵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⑶对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应做好安置工作,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例:小强14岁时因为偷盗被判处6个月徒刑,刑满释放后,小强下定决心不再干这种违法也见不得人的事儿了,可是事与愿违,他想忘记,父老乡亲们可怎么也忘记不了,当父亲生气时,就骂他:“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祖宗八代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怎么不死在监狱里。”乡亲们也忘记了他的本名,统统叫他“贼娃子”,附近的中学也因为他这样不光彩的过去而拒绝了他。⑷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积累社会经验。⑵自觉守法,依法律己,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⑶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⑷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特 殊 保 护増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⑴青少年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⑵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⑴家庭保护⑵学校保护⑶社会保护⑷司法保护⑴ 増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必要性⑵ 如何増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①重要意义②含义③ 基本要求2. 国家烟草专卖局日前向全国烟草行业发出《关于加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今后人们在烟草行业所 属的各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和零售户柜上将看到这 样的警示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 烟”。以上材料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C1.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下列活动场所,中学生任何时候都不应进入的是( )A、宾馆、餐厅 B、营业性舞厅、酒吧C、影院、剧院 D、科技馆、文化馆4.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在于(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A3.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对此,正确的理解是( )A.只要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犯点错也没关系B.这些禁止性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C.应当自觉守法,依法律己D.这些禁止性规定于未成年人无关C5.某镇政府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关行政决定,责令辍学学生的监护人迅速送孩子返校接受义务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镇政府的做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国家保护②镇政府的做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④读不读书是家里的事,镇政府和法院都管不着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A7.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先后颁布了(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AB6.最近,我省各地开展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活动,取缔各种违规网吧,查处各种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这种做法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C8.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宣布,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接待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国家广电总局也发出通知,在黄金时间禁播凶杀片,而代之以适宜青少年观看的优秀影视剧。这些举措表明 ( )A.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必须优化B.我国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C.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D.只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就能健康成长AC9.某县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积极试行 “未成年人避开制”,即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犯罪嫌疑人,在对其住所搜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一般避开其未成年子女。这种做法( )A、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B、有利于把对犯罪分子子女的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C、是将铁面无私的法律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的好举措D、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BCD某中学生王明在上课期间,因不专心听讲,竟然被数学老师扭裂了耳根。对此王明的家长很是气愤,为了保护儿子平安、健康,作出了让儿子退学的决定。尽管事后学校对数学老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上门道歉,愿意承担责任,教育局也提出要让王明换班或转学,但家长就是不让王明上学。一个月后,人们发现年仅12岁的王明已经在一家超市打工挣钱了。王明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还请原来的几个要好同学到歌舞厅“卡拉OK了一回”.⑴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王明经历中其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遇到了哪些侵害?具体法律怎样规定的?◆教师的体罚行为违反了学校保护。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家长侵犯其受教育的权利,违反家庭保护。父母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超市让他打工,歌舞厅接纳他娱乐消费违反了社会保护。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⑵你认为王明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怎样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继续上学接受义务教育,拒绝不良诱惑,争做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好学生。1、完成《作业本》P25第1—13题。2、复习巩固当天所学内容。3、自主复习下一课时的内容。(专题七 一般违法与犯罪)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