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设计(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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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设计(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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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拥护人民代表大会,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能力目标:能够结合案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及四个职权,明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教学方法】
视频导入,情景体验,指导阅读,合作探究
【课前准备】
实地探访当地县人民代表大会,收集资料,制作课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视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
(1)简介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目标导学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 法 权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
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
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
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 定 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
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
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
事项决定权利
任 免 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
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
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
决定、罢免的权力
3.监 督 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本节内容无论是在教材体系中,还是在实际生活中,都很重要。但八年级学生,对社会生活了解不深,上经验有限,学习理解存在困难。所以,尽量使用生动鲜活的实例材料帮助学生学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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