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复习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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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复习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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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第六单元复习资料
班别: 姓名: 学号:
6.1维护人身权利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1)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地位:
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2)生命权的地位: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最高的人身权益。
(3)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4)健康权的地位: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二、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执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捕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搜查者 执法人员
搜查目的 为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搜查对象 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法定程序 出示搜查证
搜查性质 强制性的侦查行为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对公民的身体和住宅进行搜查,都是非法的行为。)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执行。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1)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承担法律责任。
(2)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三、公民如何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1)当我们遇到社会上的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①可以打“110”电话报警;②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③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救。
(2)当公民受到伤害后,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讨还公道或获得赔偿。
2、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如不打架斗殴,不限制其他同学的活动自由,不做有损其他同学生命健康的事。这不仅是道德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
6.2维护人格尊严
一、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 人的尊严和人的生命、人的自由一样,都是至高无上的。
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3、人格尊严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人格尊严权利包括的内容:
(1)肖像权
①什么是肖像?
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
▲②我国法律关于肖像权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公的的肖像权。
(2)名誉权
①什么是名誉?
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公民的名誉权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格权)
②我国法律关于名誉权的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荣誉权
①什么是荣誉?
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如“劳动模范”、“三好学生”等,属于一种精神的鼓励。
②我国法律关于荣誉权的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4)姓名权
①什么是姓名?
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
②我国法律关于姓名权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二、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1.为什么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尊严?
(1)人格尊严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2) 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人们对待未成年人往往不像对待成年人那样注重礼貌和尊重。有些家长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孩子的过错和辱骂孩子;有些学校和教师歧视、辱骂甚至体罚学生。所以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2.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有哪些表现?
①有些家长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孩子的过错和辱骂孩子;②有些学校和教师歧视、辱骂甚至体罚学生,这都是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3.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循环的原则之一。)
▲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1、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我们可以视受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2、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更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6.3保护个人隐私
一、个人私隐权
1、个人私隐
(1)个人私隐的含义:
个人隐私,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如个人某些独特的生理特性、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
▲(2)个人私隐的重要性: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循环的公共生活准则。
2、个人隐私权
(1)个人隐私权的含义:
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个人隐私权是权衡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保护个人隐私权。
个人隐私权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民法通则的第一百零一条关于保护人格尊严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保护个人隐私权。
二、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1)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含在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我国其他的法律、法规也从不同的角度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3)律师法规定:律师对于业务中接触到的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等。
2.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在现实社会中,有时会发生家长或老师未经过同意就拆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或日记的事,虽然他们主要出于善意,担心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什么自己不能妥善处理的事或不能解决的烦恼,但这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应加以反对和制止。
三、自觉尊重个人隐私权
尊重个人隐私权包括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和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1.如何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答:(1)不到处宣扬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 (2)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2、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答:未经同意,不私自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3、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4、尊重隐私权不等于自我封闭。
为了使自己健康成长,我们也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欢乐与苦恼,困惑的时候,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亲密的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分析说明题】
▲1、(2007年肇庆市中考真题)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切方式进行维护。这种说法科学吗?为什么?
答:这个观点是不科学的。人格尊严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当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未成年人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未成年人要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维护。同时,未成年人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时,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2、有人认为,保护隐私就等于自我封闭,你认为这个观点正确吗?请说明理由。
答:①这个观点是错误的。②保护隐私权要求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因为某些隐私的外泄,有时可能会使自己丧失尊严,有时可能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境地,有些隐私还可能会牵连到他人等。③但是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为了使自己健康成长,我们也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快乐与苦恼,困惑的时候,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亲密的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练一练】
判断题:
(    )1、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    )2、生命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    )3、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是逮捕公民的执行机关。
(    )4、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
(    )5、给同学起侮辱性的外号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    )6、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
(    )7、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括在荣誉权当中。
(    )8、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    )9、隐私就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    )10、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    )11、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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