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 背诵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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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 背诵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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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知识结构图:
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
(1)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是重要组成部分)
①含义: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②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2)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3)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说明】公有制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选择题经常考
2.非公有制经济
(1)个体经济
(2)私营经济
(3)外资经济
3.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地位)
(2)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作用)
4.对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我国的国家政策
(1)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2)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
(1)前提: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
(2)尺度:在作了必要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3)政策: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
注意:按劳分配实行的范围是公有制经济。比如:公有制企业中的工资、奖金、津贴;农民耕种土地获取的收入;事业单位的工资绩效等。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生产要素分配。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范围是非公有制经济)
(2)在一定条件下,人们还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人,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
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2.市场经济中,市场是如何配置资源的?
(1)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2)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3.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作用)?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四.综上所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背)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节
根本政治制度
知识结构图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3)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4)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
3.人大代表的职权
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4.人大代表的义务
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大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2)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第三节
基本政治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多党合作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注意:执政的主体:中国共产党;参政的主体:民主党
不能说共同执政、联合执政或参加执政,二者是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
2.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16字方针)
(背)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多党合作的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注意: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政协不等于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的组成与活动中还有中共及各人民团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地位及优越性(作用)
地位:基本政治制度
优越性(作用):
(1)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民主决策)
(2)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和谐)
(3)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国家和平统一)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新型的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聚居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1)双重地位: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民族自治机关
(2)双重职权: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行使自治权
4.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P73)
(1)地位: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优越性: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P74)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地位: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特别提醒: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政府机关,是群众组织)
2.居民自治机构:居民委员会
3.村民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1)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综上所述,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国家权力机关。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大代表的职权: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
(1)国家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2.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国家主席、副主席产生的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条件)
(2)年满45周岁(年龄条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五年一届)
二.国家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权(任命、罢免)
(3)外事权
(4)荣典权
第三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行政机关的性质/含义
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行政机关的组成
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
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行政机关和人民的关系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1.行政机关的职权
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应当如何行使职权?
(1)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
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3.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的原因
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
第四节
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一.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3.监察委员会的构成
(1)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2)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4.国家监察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
(1)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国家监察委员会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察权:
(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二.监察机关的职责
(1)监督职责---首要职责
(2)调查职责---经常性工作
(3)处置职责---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置
第五节
国家司法机关
一.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的构成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3.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4.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检察院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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