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三单元 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知识梳理 单元预览 1069340010274300第八课 把握辩证分合 第一框 辩证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1.形而上学思维的含义: 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事物之间的界限都是绝对分明和固定不变的,并把这种看法变成一种世界观、方法论,就是形而上学思维。 2.形而上学思维的弊端: 完全切断事物及其各个部分、各种性质之间的联系,就不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 二、辩证思维: 1.必要性: ①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世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着的。 ②防止陷入形而上学思维。 ③认识应该反映客观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 事物以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相结合的方式存在,由多要素构成,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属性。我们认识事物,不仅要分别认识事物的各个局部、各种层次、各个阶段以及个别属性,而且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及其发展趋势。这就需要辩证思维。 2.含义: 所谓辩证思维,就是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 3.发展历程:(由自发走向自觉的过程) ①古代朴素的辩证思维; ②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思维;(开始自觉、系统研究辩证思维) ③科学形态的辩证思维;(马克思和恩格斯) ④随着社会实践和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研究复杂大系统的系统科学的兴起与发展,辩证思维学说得以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三、辩证思维的特征: 1.整体性是辩证思维的重要特征 (1)含义: 辩证思维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将认识对象的各个要素、各种联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头脑中再现出来,并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解决问题。 (2)作用: ①整体性的辩证思维能够科学地处理“此”与“彼”之间的关系。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双方经过中间环节而相互过渡。 ②辩证思维能够科学地处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A: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与部分有了对方才能够存在,而不是孤立地存在着。 B:辩证思维的整体是有层次之分的。事物的整体总是相对而言的。辩证思维的把多层次、多视角的认识综合起来,整体性地思考问题。 首先,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其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2.动态性是辩证思维的又一重要特征 (1)必要性: 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人们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事物实际存在的过程,就必须以动态的方式去思考认识对象。 (2)含义: 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矛盾运动的观点看问题。 (3)要求: 我们不仅要考察事物的现状和历史,而且要想到事物的未来。 (4)作用: 动态性的辩证思维能够科学地把握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我们只有用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看问题,才能把握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 3.辩证思维的对立统一关系: 辩证思维强调整体性,但不排斥局部的独立性; 辩证思维强调动态性,但不排斥相对的静态性。 辩证思维在整体性与独立性、动态性与静态性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 4.辩证思维与诡辩论: 辩证思维用实践的观点看问题。凡未经实践检验的认识,决不能轻信和盲从。这是辩证思维同唯心主义诡辩论的根本区别。经不起实践检验的诡辩,不是真正的辩证思维。 5.辩证思维的意义: 学会辩证思维,我们就能对事物看得全、看得深、看得远、看得活、看得真。辩证思维会使我们充满智慧。 第二框 分析与综合及其辩证关系 一、分析思维: 1.分析思维的必要性及含义: (1)分析的必要性: 复杂多样的客观事物是以有机整体的方式存在和发展的。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需要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要素暂时地分割开来,把被考察的部分、要素从对象整体中抽取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剖”认识对象。 (2)分析的含义: 分析就是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或者把认识对象的复杂的发展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分别加以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2.分析思维的方法: (1)科学研究中: ①定性分析: 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某种成分的分析,主要解决“有没有”“是不是”的问题。 ②定量分析: 确定研究对象在某个方面的量“有多少”的分析。 ③功能分析: 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些功能或具有哪些功能的分析,主要解决研究对象“有什么作用”的问题。 ④因果分析: 确定引起某一现象发生或变化原因的分析,主要解决研究对象“为什么”的问题。 (2)社会生活中: 人们需要对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进行科学的分析。(矛盾分析法) 辩证唯物主义阐明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有利于人们在实践中抓住重点问题,认清事物性质。这是最高层次、最具概括性的分析。 3.分析思维的优点及缺点: (1)优点:分析方法将注意力集中在问题的“点”上,力图把具体的“点”认识透彻,其优点是精确。 (2)缺点:如果认识只局限在问题的“点”上,就难免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认识。 二、综合思维: 1.综合思维的必要性及含义: (1)必要性: 要形成对事物整体的认识,必须把通过分析得到的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以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若干阶段的认识,按照对象所固有的联系重新组合起来,这就需要运用综合方法。 (2)含义: 综合是一种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其固有的联系联结和统一起来进行考察的思维方法。 2.综合思维的方法及目的: (1)在科学研究中: 人们常常运用结构综合和功能综合等多种方法,获得对研究对象整体结构、所具功能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具体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 (2)哲学中的综合: 旨在把握物质世界的本质和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3.综合思维的优点及缺点 : (1)优点: 综合方法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上。整体性是综合方法的重要特征。 (2)缺点: 任何一次综合的结果都只是对认识对象相对完整的认识,只是对现实原型的近似描述。 (3)要求: 只有将分析与综合辩证地统一起来,才能全面而又深刻地把握认识对象。 三、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1.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①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 ②分析为综合做准备,而综合的结果又指导人们继续对事物进行新的分析。 ③在辩证思维中,分析与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2.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 (1)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维中的反映。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体现。 (2)辩证地理解和运用分析与综合方法,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事物的整体,在综合得到的整体中指导分析。我们要学会在分析与综合的对立统一中,推动认识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1150620010617200第九课 理解质量互变 第一框 认识质量互变规律 一、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 1.质: (1)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 (2)此物之所以为此物,并区别于他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旦丧失了自己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它就不是原来的此物而变成了他物。 2.量: (1)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 (2)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3)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 二、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 (1)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 (2)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 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体现并保存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事物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与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三、遵循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互变规律要求: 以统一性的观念正确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关系。 2.连续性和间断性: (1)连续性: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是指事物只是在量上发生了变化,表现在现实中就是这一事物还是它自身,是事物发展中的渐进性过程。 (2)间断性: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间断性是指事物在质上发生了变化,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是渐进性过程的中断,或连续性的间断。这个过程不是事物停止了发展,而是打破旧的质的规定性而代之以新的质的规定性,表现在现实中就是出现了新事物。 3.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关系: ①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相互区别又相互包含; ②渐进性与连续性的每一步进展都是对自己的破坏,都在走向自己的反面,即飞跃性与间断性。 ③正是因为有渐进性与连续性的积累,才产生了飞跃性与间断性,所以,飞跃性与间断性包含着渐进性与连续性。 4.遵循质量互变规律的意义: 准确地把握质量互变规律对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框 把握适度原则 一、适度的含义 1.事物质与量的统一体现在“度”中: (1)度:是一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 在度的范围内,质与量相互结合、相互规定。当量的变化达到或超出定量限度时,事物就开始发生质的转化。 (2)关节点: 任何度的两端都存在着关节点或临界点,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关节点是事物量变达到的极限,是引起质变的节点。 2.坚持适度原则 : (1)事物的变化是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2)在度的范围之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质规定着量的运动范围和变化幅度; 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质与量的统一就会破裂。 (3)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活动中遵循适度原则。 二、掌握适度原则 1.适度原则的含义及必要性: (1)必要性: 为了保持我们所需要的事物特定的质,应当把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防止过犹不及。 (2)含义: 从思维方式上说,适度原则就是要在“度”的范围内寻求和把握事物发展的适当程度的原则。适当就是幅度“得当”,而不是“失当”。 2.遵循适度原则(★★★) (1)防止过犹不及: 适度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把握好“尺寸”,不犯极端化错误。 (2)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 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适度思维是“得中”而处之的思维。“得中”是把持有度,合适且正好,不是凡事都采取折中主义的消极的思维方式。 (3)积极创造条件,促成事物质变: ①要改变我们不需要的事物的特定的质,就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事物量的变化,并使其向度的边缘不断发展,使该物转化为他物。 ②量变已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要积极促成事物的质变,使其达到我们所期望的存在状态。 【相关链接】:折中主义 (1)含义: 折中主义是企图把对立的思想、观点和理论无原则地调和拼凑在一起的做法。 (2)特征和表现: 把矛盾双方等同起来,不分主次;把对立双方调和起来,混淆是非;在原则问题上模棱两可,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和坚持的立场。它是一种无原则的思维方式,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表现形式。 第十课 推动认识发展 第一框 不作简单肯定或否定 一. 简单肯定或否定的危害 1.肯定: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 2.否定:促使该事物灭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他事物的方面。 3.关系 (1)对立性:肯定方面维持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当肯定方面处于优势时,事物就会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当否定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改变自己的根本性质,实现对自身的否定。 (2)统一性:①肯定中包含否定。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性的因素和否定性的因素,二者的对立与斗争必然使事物的发展进入自我否定阶段,并因自我否定而自我更新。②否定中包含肯定。否定并不是全盘否定,矛盾斗争的结果并不是将矛盾双方消解为虚无,而是产生新的规定性。这种包含肯定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4.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就会陷于主观的、极端的思维方式,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二.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的否定观具有肯定与否定的双重性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相对于肯定阶段来说,否定阶段是较后也是较高的环节。它包含着肯定,同时又具有比肯定更为丰富的内容,更能体现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2.坚持辩证的否定观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要深刻把握肯定与否定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否定,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否定。否定中所包含的肯定绝不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肯定与保留,而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中合理因素的肯定与保留。 第二框体会认识发展的历程 一. 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 1.感性具体 (1)感性具体的含义:感性具体的认识,是一种直观的整体表象,是事物多种多样的现象和外部联系在头脑中的反映。 (2)感性具体的局限性:感性具体虽然是对事物整体的认识,但它只停留在事物的外部形象上,还没有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没有把握本质与现象相统一的事物整体,因而它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完全。 2.思维抽象 (1)思维抽象的含义:思维抽象是指从多样性统一的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或者从其个性中抽取共性的思维活动。 (2)思维抽象的环节 ①分离是思维抽象的起始环节。 ②提纯是思维抽象的关键环节。 ③简略化是表述思维抽象结果的环节。 ④理想化是思维抽象的一种特殊形式。 (3)思维抽象的局限性:人们通过思维抽象形成的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还不能把握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认识不能停留在思维抽象阶段。要在思想中再现活生生的、内容丰富的具体事物,认识必须发展到思维具体。 二. 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 1.思维具体的含义:思维具体是指在理性认识的层次上反映事物具体整体的认识,是人们在思维中把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按照其内在联系综合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2.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的上升环节 (1)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上升起点。这样的起点应是某一认识领域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概念,是对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的反映。 (2)随着认识的发展,起点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会逐一展现出来。这些一一展现出来的矛盾是认识发展的环节,也是思维从抽象逐步走向具体的桥梁。 3.感性具体、思维抽象与思维具体之间的辩证关系 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思维过程的这两个阶段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