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新教材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学案(8份打包)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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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新教材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学案(8份打包)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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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4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择性必修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必备知识·素养构建
规范
法治意识
民法
人身
财产
合法权益
人身
财产
客体
民事义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
民事行为
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
相互对立
相互联系
对等
德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
行使权利
平等
公平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
肖像权
名誉权
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
生命权
人格权编
法律责任
姓名
人格
姓名权
自然人
外部形象
丑化
伪造
声望
信用
侵害
隐私权
私人生活
公开
02
关键能力·素养提升
考点一
考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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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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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答案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要求
体系构建
核心素养
1.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科学精神:理解民法相关知识,了解民事法律关系、辨识民事权利。2.法治意识:学法、守法、用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遵守法律
(1)原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要求: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深度学习 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坚持立法先行,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
2.民法
(1)作用: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地位: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主体
行为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范围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拓展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考虑到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现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客体
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差异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内容
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4.民法的作用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5.民法基本原则
(1)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辨别区分 基本原则≠全部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而非全部原则。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1)维权内容: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权利地位: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辨别区分 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
(3)权利内容
①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画里话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4)维权原则: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5)基础权利
①内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②地位: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6)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画里话外 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作用: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③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肖像权
①主体: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②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③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
①内容: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
①保护: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②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③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知识拓展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考点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民法的作用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民法基本原则
(1)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3)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1.(2019·温州联考)李思从小极富音乐天赋,17周岁就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深得长辈喜爱,经常接受馈赠,7岁时受赠一个口琴,10岁时受赠一把小提琴,15岁时受赠一架名贵钢琴。对李思的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的效力的判断,以下正确的是(  )
①受赠口琴行为无效,因为当时李思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受赠小提琴行为无效,因为与李思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③受赠小提琴行为有效,因为与李思当时的年龄、智力相当
④在本案例中,李思从始至终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本题中李思7岁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受赠口琴行为无效;李思10岁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受赠小提琴的行为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相当,①③符合题意。②对原因分析不到位,错误。李思17周岁时就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错误。
 法治与德治
2.(2021·安徽黄山质检)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说明(  )
①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②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③民法的许多规定体现了道德理念
④道德是法律的集中体现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
A 解析:材料强调法治、德治相结合,①②符合题意;③与材料无关;④错误。
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
名称
保护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地位: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根据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3.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名誉权
1.公交车上,一名男子因低头看手机而未注意到身旁有一名孕妇,该孕妇对该男子不主动让座心生不满,遂用手机拍下这一幕上传至网络,并配文“真给男人丢脸”。事件发生后,因脸部被曝光,该名男子的正常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该孕妇的行为侵犯了该名男子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A 解析:该孕妇将男子照片上传至网络并配文的行为给男子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该孕妇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侵犯了该男子的名誉权,A正确。材料没有涉及侵犯他人姓名权、荣誉权的内容,B、C排除。隐私权保护的是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事项,D不符合题意。
2.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均提及了英烈名誉权的维护。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中,提及江西、广西等地检察机关为维护方志敏、雷锋等英烈的名誉权,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48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也明确2019年审结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起。可见,维护英烈名誉权(  )
①只能由英烈近亲属提起诉讼
②既是对英烈人身权的维护,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③需要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和彰显法律尊严
④说明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等的社会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D 解析:法律规定,既可以由英烈近亲属就英烈名誉权受侵害提起诉讼,也可以由国家检察机关就此提起公益诉讼,维护英烈名誉权,①错误;英烈精神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所以,维护英烈名誉权不仅是对英烈本人人身权的维护,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②正确;为维护英烈名誉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维权案件,说明维护英烈名誉权需要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和彰显法律尊严,③正确;④说的是名誉的含义,不选。
 生命健康权
3.李某常以养子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他,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使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事拘留,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解析: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其养子的家庭暴力,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和生命健康权,①④正确;该案例中未涉及李某侵犯养子受教育的权利和身份权,②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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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共60张PPT)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选择性必修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必备知识·素养构建
财产归属
生产力
创业创新
合法
经济收益
直接支配
排他
物权法定
占有
收益
平等保护
登记
交付
共有
占有
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
债权
抵押
质押
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
价值
智力成果
专有性
创新发展
获取利益
署名
发行
侵权
期限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免费
发明创造
专利
专利权
专利
实用新型
申请日
免费
相区别
注册商标
申请注册
道德风尚
专用权
相同
近似
续展
02
关键能力·素养提升
考点一
考点二
1
3
2
4
1
3
2
4
2
1
3
4
2
1
3
4
3
1
2
4
3
1
2
4
4
1
2
3
4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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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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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答案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标要求
体系构建
核心素养
1.2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科学精神:科学认识所有权、他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2.法治意识:国家依法保护财产权,公民依法维护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1)作用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法规: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3)内容: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辨别区分 并非任何财产都受法律保护。法律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2)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知识拓展 ①一物就是指一个完整的独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权是指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②一物一权并不排除在一物之上设立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物权或物权权利主体人数为二人以上。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就是在同一物之上同时存在甲的所有权和乙的占有使用权两个内容不同的物权。丙的房子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就属于所有权是一个,但所有权权利主体人数是两个的情形。
(3)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4)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辨别区分 个人财产≠公共财产
财产并非一定由某一个行为主体占有,还可能存在共有关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类型
(1)用益物权
①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类型: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易错清零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担保物权
①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②类型:包括抵押权、质权等。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目的: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知识拓展 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
三、保护创作——著作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作用: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画里话外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创新发展。
2.著作权
(1)含义: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3.侵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期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1)保护期: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2)期满后: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四、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1)申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2)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3)维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内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易错清零 专利的三种类型都是针对技术创新的。
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前两种专利是针对技术创新的,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外观设计专利则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涉及的美观效果。
4.保护
(1)保护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2)期满后: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五、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2)取得: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3)形式
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②诸如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2.商标权
(1)权利: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2)侵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权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画里话外 傍名牌现象,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考点一 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权
(1)实质: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2)内容: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3)特点
①主体限制: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
②财产价值: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有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以金钱计算的。
③无专属性: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有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有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
2.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2)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内容: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他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2)特点: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
(3)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利。
4.正确认识财产权
(1)广义的财产权:在民法上,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狭义的财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含义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物权的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联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5.抵押权与质权
(1)抵押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并不发生质权和效力。
(2)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
(3)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是从交付起就开始生效。
(4)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所有权
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C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知识。王某需承担法律责任,A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张某有权追回遗失物,C正确;刘某没有拥有手机的所有权,王某对捡到的手机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销售手机所得属于不当得利,排除B;该遗失物通过非法转让被刘某占有,张某不用向刘某支付购机款,排除D。
 担保物权
2.(2021·山东枣庄月考)2020年4月28日,国内首笔“畜禽活体抵押贷款”在广东清远正式发放,这是区块链技术、金融及征信相结合在农业方面的第一次运用,也是国内生物资产金融化迈出的革命性的第一步。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这是担保物权的一个生动案例
②畜禽活体抵押贷款将给经营者带来益处
③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银行会将该财产变卖
④抵押方和银行实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A 解析:抵押贷款中,担保物权、抵押和质押给活禽经营者带来益处,但一旦无法清偿债务,其抵押物将被变卖,①②③符合题意,排除④。
考点二 尊重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含义: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主体:权利人、继受者。
(3)客体: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4)内容:人身权、财产权
2.邻接权
(1)概念: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广义的著作权可以包括邻接权。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极为密切。
(2)内容: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
3.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
(1)相同点: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它们的客体都是无形的财产;这些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它们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
(2)不同点
①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只有当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方能产生。著作权则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
②客体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客观表达形式。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
③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算。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实际上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保护。
 专利权
1.(2020·浙江卷)小英的爸爸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热爱写作、发明,并经营一家白酒厂。一天,他向正在读高中的小英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小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②为增强宣传效果,可以将“中国白酒”作为自家酒厂的商标
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④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B 解析:是否享有著作权与受教育程度没有关系,①错误;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知,我们的国家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且不得注册,②错误;③④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正确。
2.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局申请专利来保护这项发明,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该发明。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
②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则他人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
③一旦他人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实施该项发明,构成侵权
④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A 解析: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①说法正确;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②说法正确;一旦他人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③说法错误;④是对发明人申请专利保护的说明,与题意无关。
 著作权
3.(2019·浙江4月选考真题)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了一幅摄影作品,作品呈现了某医生对就诊病人亲切微笑的面容。随后,
她又从“绘画爱好者网”下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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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儿童宁宁画的一幅风景画。她未经允许就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免费分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②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③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
④宁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风景画的著作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B 解析:陈医生未经允许就将下载的图片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免费分发,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以及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②③正确;因为照片已经被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发表,故没有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排除①;未成年人宁宁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排除④。
4.某市文化馆特邀本地知名书法家和画家参加落成典礼,书法家和画家们为此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书画作品,并将这些作品赠与文化馆。落成典礼结束后,文化馆将这些作品进行公开展览,之后又在原创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些作品编辑成册并印刷出版。本案中(  )
①文化馆侵犯了原创作者对这些作品的展览权
②文化馆侵犯了原创作者对这些作品的复制权
③文化馆取得了这些作品的所有权
④文化馆未侵犯原创作者对这些作品的著作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解析:书法家和画家们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书画作品,并将这些作品赠与文化馆,文化馆取得了这些作品的所有权,但这些作品的著作权还是属于原创作者。文化馆在原创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些作品编辑成册并印刷出版,侵犯了原创作者对这些作品的复制权,②③正确,④错误。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文化馆已经取得了这些作品的所有权,不存在侵犯原创作者的展览权的问题,①错误。
【备选题】
5.(2020浙江温州高三测试)小张以垓下霸王为笔名与某网站签约成为网络小说写手,与网站约定其创作的小说版权归属于该网站。某影视公司向该网站购得小张小说的改编权和摄制权,改编为网络电影在网站播放。小王擅自利用该网络电影为素材,发布了一系列的恶搞视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张网络小说的部分著作财产权属于该网站
B.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专利权
C.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专利权
D.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影视公司的著作权
D 解析:版权即著作权。小张网络小说的全部著作财产权属于该网站,A错误。由分析可知该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影视公司所有,小王的行为侵犯了该影视公司的著作权,D正确,C错误。题目不涉及专权问题,B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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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选择性必修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必备知识·素养构建
民事法律
买卖
租赁
自愿
订立
诚实守信
要约
受要约
法律
同意要约
一致
法律效力
新要约
要约人
法律
公序良俗
主体
真实
民事行为能力
鼓励交易
一致
形式
口头语言
快捷性
即时清结
信件
电子数据交换
明确的证据
复杂
权利义务
全面
诚信
义务
内容
改变
解除
协商一致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代价
救济
违约金
定金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02
关键能力·素养提升
考点一
考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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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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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答案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标要求
体系构建
核心素养
1.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科学精神:正确认识合同的种类、订立、生效、履行与违约。2.法治意识: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知识拓展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3.订立
(1)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知识拓展 ①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②意思是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图。表示是指将内心意思以适当方式向适当对象表示出来的行为。
③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4.态度: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知识拓展 订立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内容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辨别区分 要约≠书面要约
要约,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生效
(1)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合同效力的认定
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辨别区分 订立合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
(1)内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2)效果: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口头合同
(1)含义: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优势: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3)适用: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画里话外 口头合同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势: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履行
(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要求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关键: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知识拓展 合同履行的原则,则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中,只有遵守这些基本准则,才能够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当事人期待的合同利益才能实现。
2.变更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3)违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辨别区分 合同订立并非不可修改,不能认为合同一经订立就不能更改。
五、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1)条件: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3)方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免责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画里话外 法律规定了合同违约免责情形,并非任何违约行为都要免责。
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内容
(1)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1)口头合同
①含义: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②优势: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③适用: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2)书面合同
①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优势: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③适用: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真实意思相一致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
(2)合同的成立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原则。
(3)合同当事人必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其实就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
1.(2021·山东滕州高三阶段性检测)10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10元。出租车到后,小明刚要上车,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
①已成立 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 ③有效
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小明是已满10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订立一些与自己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包括乘坐交通工具。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故已成立,属于有效合同。司机一方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①③正确;②④与以上所分析的主旨不符,排除。
 合同的生效
2.(2020·浙江卷改编)小白(14岁)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条价格为3
000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商厦邀请小白担任该水晶项链的品牌形象大使拍摄广告宣传画,报酬为10万元。小白欣然同意。回家后,小白父母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项链,鉴定书写明该项链的材质是玻璃。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小白父母该如何做?
(2)小白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
解析:第(1)问主要考查合同成立的条件。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小白14岁,可以与商家订立商品的买卖合同。第(2)问,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为假货进行宣传的合同从一签订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在此情况下索取报酬在法理上不予支持。
答案:(1)因意思表示一致(或经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小白的父母应该进行追认。
(2)不可以。为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的规则
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履行标的
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果合同对标的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履行地点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
履行方式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履行费用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合同违约的种类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2)迟延履行: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3)不完全履行: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4)拒绝履行:即通常说的恶意毁约。
4.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方式
内容
继续履行
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相对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采取补救措施
 
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其目的在于矫正不适当履行、履行缺陷的问题
赔偿损失
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的承担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支付违约金
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而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适用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免责情形
(1)法定情形(不可抗力):当客观上发生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当事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2)约定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免责事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届时可以对违约方免责。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2020·浙江卷)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延迟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疫情发生于合同订立之后,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延期履行合同导致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免除其还款义务,A错误;定金和违约金条款只能选择其一,B错误;因为赵某与银行办理了酒店抵押权登记,故如果拍卖该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C正确;虽然不能因疫情免除赵某还款义务,但可以免除赵某因延期履行合同而形成的违约责任,D错误。
 免责情形
2.在原油价格走低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50吨原油送往B公司。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但此时油价已经上升,B公司欲追究A公司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②A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应当免除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④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合同法规定了违约行为的免责,即在一定条件下,尽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材料中,A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山体滑坡这一不可抗力导致的,因此,A公司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并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①错误,②正确;根据合同法规定,A公司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所以不追究A公司的合同违约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免除A公司的合同履行义务,③错误,④正确。
【备选题】
3.(浙江11月选考真题)根据约定,乙公司应于10日内向甲公司交付指定货物。3日后,乙公司所在地突发暴雨,引发山洪,公司设备、货物全部被淹,致乙公司无法履行合同,从而引起纠纷。本案中(  )
①乙公司构成违约
②乙公司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双方须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④双方可委派各自的法律顾问为辩护人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A 解析:本案中乙公司没有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公司交付指定货物,构成实际违约,但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即突发暴雨导致的,可以免除违约责任,①②正确;解决纠纷的方式多样,诉讼不是必须的方式,③错误;双方委派的法律顾问称为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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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选择性必修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必备知识·素养构建
人身权
财产权
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单独
合并
三年
诉讼时效
合法权益
过错程度
因果
推定
无过错
侵犯
利益
行为自由
利益保护
社会公正
正当的界限
国家利益
民事权利
使用费
使用费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不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
合法权益
有利生产
公平合理
当地习惯
相邻方
02
关键能力·素养提升
考点一
考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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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答案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
体系构建
核心素养
1.4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科学精神:正确认识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权利界限、相邻关系。2.法治意识:遵守法律,不侵权,合理行使权利。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要担责
(1)原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内容: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3)适用方式: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知识拓展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责任主体的部分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诉讼时效
(1)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要求: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画里话外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1)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2)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承担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
(1)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法律也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规定侵权责任的原因
(1)目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意义: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知识拓展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三、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及其界限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权利界限
(1)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
①表现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要求: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四、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规则: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画里话外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3.作用: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4.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5.处理: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6.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画里话外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①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3)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4)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人民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3.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依法保障权利
1.A县小王和B县小张曾经是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心存怨气的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小王深受困扰,要把小张告上法庭。为此,小王(  )
A.应向A县或者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C.可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
D.应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
C 解析:A错误,法院诉讼一般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所以应该在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错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聘请律师,但不是必须;C正确且符合题意,题中小张的行为对小王造成了精神伤害,小王可以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D与题意不符,题干小张的行为与侵犯小王的肖像权无关。
 诉讼时效
2.(2021·河北高三模拟)甲公司开发的楼盘由乙公司安装电梯。电梯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乙公司到甲公司讨要。因负责人不在,甲公司的法务专员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付款的承诺函。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②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③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④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A 解析:法务专员小王需要有法人的授权,才能成立有权代理。“擅自以公司名义”说明法务小王并无法人的授权,其行为不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不具有中断时效的效力,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①正确,④错误;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起诉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②错误;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③符合题意。
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权利与界限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的表现
(1)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含义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具体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作用
①含义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具体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3)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3.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区别
(1)范围:法定许可制度依法承认和保护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财产权,其限制的对象仅仅是作者人身的、精神上的权利,即不需要征得作者同意或者许可便可使用其作品。合理使用制度不仅限制了作者的人身权利,也限制了作者的财产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目的:法定许可制度下使用人的使用目的是营利,使用人随时可以使用他人作品,并且在使用的数量和次数上无任何限制。合理使用制度下使用人的使用目的具有非商业性,凡是以营利或者商业性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不构成合理使用。
(3)邻接权人:在法定许可条件下的使用行为,除了使用者与原作者之间的关系外,往往还涉及与邻接权人,如表演者、演唱者、演奏者等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定许可制度比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关系要复杂得多。
(4)保留权利:法定许可制度下作者有权以事先声明的方式保留其权利,排除适用法定许可制度。合理使用制度下作者则不能保留其权利。
4.相邻关系的内涵
(1)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相邻权的实质既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使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也同时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权的一种扩大。
5.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
(1)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此条的重点在于“当地习惯”。例如,城市房屋的间隔小一些,农村房屋间隔要大一些,因此处理房檐流水等方面的习惯有很大不同。
6.相邻关系的常见情况
(1)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
;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2)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3)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得多,类似于环境案件。
(4)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在农村,村民在自建房屋时容易发生相邻关系纠纷。
7.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3)公平合理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
(4)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邻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5)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
(6)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
(7)避免或排除不法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2020·浙江1月真题)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坠落所致。张某在外地工作,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王某找到他,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②王某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
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侵权行为的纠正为赔偿,不是补偿,①不选,④入选;仲裁需要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③不选;诉讼权是公民维护权益的重要保障,王某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②入选。
 民事责任主体
2.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
①王某的儿子 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 ③王某 ④李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王某和李某,③④符合题意;王某7周岁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责任,排除①;本案中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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