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自由平等的真谛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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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自由平等的真谛 教案

资源简介

1214120011684000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第1课时 自由平等的真谛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1.感受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体会法治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2.体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领会平等的真谛所在。
能力目标
1.提高学生对“自由是有限制的、相对的”的辩证认识能力。
2.初步培养学生用法律的视角认识自由和平等的真谛的意识和能力。
知识目标
1.知道自由、平等在法治意义上的内涵。
2.懂得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
3.掌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难点
重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难点:领会自由平等的真谛。
教学方法:前置探究、自主探究,小组活动
课时安排:1—1.5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则是法治的价值追求,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中,让我们崇尚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讲授新课:
明确学习目标:
自由对个人的社会价值
为什么说自由是有限制的
自由的含义及在法律上的体现
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平等的地位及其在法律意义上的含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地位和主要内容
经验分享
请同学们谈一谈你对自由平等的看法。
学生谈观点
一 无法治不自由
活动:向往自由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请同学们思考这句诗句表达了什么意思?
学生分享
提示:对自由的的向往、渴望。人们渴望在广阔的天地里,充分自由地行动;
渴望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限制,自由充分地行动
渴望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
教师:同学们找一找自由对个人的社会价值。
学生: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繁荣。
活动:“风筝”与“线”
白云飘飘,一只风筝在天上飞。风筝许了一个愿,乞求天空能让自已挣脱那根线,让自己不再被束缚。突然,一阵狂风袭来,风筝被吹得摇摇晃晃,它一心想挣脱线的约束,昂头借风拼命挣扎。线终于断了,风筝如愿以偿,满心欢喜的它来不及拥抱蓝天,就一头栽了下来,再也无法飞了。
思考:(1)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
(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
要求(1)小组讨论并分享
(2)其他小组进行点评、补充
学生分享、点评补充
提示:①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②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探究与分享——虚假谣言
孙某和某公司利用网络发布侵犯某死者名誉权的议论,这些言论在公众网络平台快速传播,给死者的家属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死者家属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小组讨论: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学生: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教师:请同学们讨论并归纳为什么说自由是有限制的?
学生
归纳:①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②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③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活动:头脑风暴
(一)自由的含义及其在法律上的体现
(二)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要求(1)小组讨论并分享
(2)其他小组进行点评、补充
学生:
提示:(一)自由的含义及其在法律上的体现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2)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二)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②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③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二 法眼看平等
材料分析
材料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980名。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14.7%,各民族都有本民族代表。妇女代表742名,占24.90%。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68名,占15.70%。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11名,占33.93% …
材料二:根据统计快报,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014亿元,比上年增长5.65%。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42891亿元,比上年增长7.10%,出台相关政策使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小组讨论:对平等的认识。
学生:
教师:我们一起来归纳平等的地位及其在法律意义上的含义。
归纳:(1)地位: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相关链接p102:我国多部重要法律关于平等的规定。
小组探究: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教师:请思考回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地位和主要内容
学生:
提示:(1)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主要内容: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拓展空间p103
有同学认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存在矛盾呢?
学生:不矛盾。因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所以对他们给予“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这也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和尊重。
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自由和平等的含义、意义,明白了法治和自由的关系,全面掌握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知识。
板书设计:提纲式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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