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新教材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十六单元家庭与婚姻课件+学案含解析(4份打包)部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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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新教材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十六单元家庭与婚姻课件+学案含解析(4份打包)部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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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2张PPT)
思想政治
2022
第四十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探究活动
落实素养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学习清单]
1.描述与分类:①明确婚姻法等对家庭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确立的准则。②理解赡养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描述继承的含义、意义、内容及遗产继承与债务偿还问题。
2.解释与论证:①阐释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②阐释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3.预测与选择:①理解继承权的获得条件。②阐释遗产继承顺序。
4.辨析与评价:①描述家庭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②明确遗嘱继承重意愿。
[核心素养]
1.科学精神:①明确育小责任。②理解敬老中的义务、制度、违法行为。③明确继承的类型和要求。
2.法治意识:①遵守法律。②依法履行责任、享有权利。
必备知识
关键能力 
[精梳细理——重基础]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①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要求
①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措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作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家庭违法行为
(1)行为: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混易错
1.父母应代替未成年子女保管财产。
提示×。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2.民事责任即刑事责任。
提示×。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对方物权追究民事责任。
提示×。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我国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代替赡养制度。
提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为了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总则专门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育小职责大
【例题?】
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符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错误;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符合题意,排除④。
对点金题1开阳县人民法院楠木渡法庭成功审结三起父母未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子女辍学被当地政府告上法庭的纠纷。这说明(  )
A.父母要履行好抚养和监护责任
B.父母要履行教育义务、行使教育权利
C.子女应积极接受教育
D.法治保证了子女的受教育权
答案
A
解析
材料强调,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子女辍学,A项符合题意;B项没有涉及监护职责,不完全符合题意;题中子女辍学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子女,排除C项;D项错在“保证了”。
命题点二 敬老是义务
【例题?】
永川籍的李大爷年过七旬,最近因身体不适住院,他的3个子女因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李大爷特别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会因医疗和照顾问题再起纷争,于是决定趁自己现在还没有糊涂的时候和平时对自己关心最多、自己也最信任的小儿子商量,由他来做自己失去独立生活能力时的监护人。这里涉及的制度是(  )
A.抚养
B.赡养
C.家庭暴力
D.成年意定监护
答案
D
解析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近亲属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属于成年意定监护,D项符合题意,排除A、B、C三项。
对点金题2在文明开化的现在,重男轻女依旧存在。2019年热播电视剧《都挺好》,女主角苏明玉是一个职业女强人,叱咤职场,但因为苏母重男轻女一直薄待苏明玉,苏明玉勤工俭学上大学,十年未回家。剧中苏母一直薄待苏明玉意味着(  )
①苏母破坏了家庭和睦 ②苏明玉受教育的权利受侵犯 ③苏明玉身份权受侵犯 ④苏母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剧中苏母重男轻女一直薄待苏明玉属于家庭暴力,侵犯苏明玉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和睦,但不属于受教育的权利和身份权,①④正确,排除②③。
[精梳细理——重基础]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内容
①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条件: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5)债务
①继承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继承顺序
(1)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此外,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
(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2)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4)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形式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易混易错
1.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
提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不仅仅是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也会存在未偿还的债务。
2.继承人应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提示×。除自愿外,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
3.继承人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提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在其死亡后,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
提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5.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提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数份遗嘱相互矛盾,以先立为准。
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法律推定顺序在后的遗嘱变更或撤销顺序在先的遗嘱。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只能被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例题?】
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相同,小明也有义务支付赡养费,①不选;③入选;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②不选;小明对孙某有赡养义务,也有对孙某的财产的继承权,④入选。
对点金题1张某5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迈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料。2020年,王某和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
B.张某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
C.张某照顾生父母是义务但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D.张某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答案
A
解析
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A项正确,B项错误;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
命题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例题?】
王老先生年迈卧病在床,因子女不尽扶养义务,在生前与侄子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王扶养王老先生到其死亡,并在王老先生去世后操办丧葬事宜,则王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归侄子小王所有。王老先生去世后,其子女回来对侄子取得遗产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才是法定的继承人,小王不能取得遗产。对此,正确观点是(  )
①子女的法定继承权优于小王的遗赠继承 ②小王的遗赠继承优于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③如果小王尽到了约定义务则能获得遗赠 ④只要小王持有遗赠抚养协议则永远不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遗赠继承优于法定继承,②正确,①错误;小王尽到义务即可获得权利,③正确;遗赠等是有时效限制的,④错误。
对点金题2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少年杨某和妹妹依法继承了母亲的部分遗产。这说明(  )
A.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无需偿债
B.遗产继承应贯彻扶弱原则
C.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获得全部遗产
D.遗嘱继承尊重了被继承者的愿望
答案
B
解析
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少年杨某和妹妹依法继承了母亲的部分遗产,体现了B项,排除A、C两项;D项与材料无关。
热点引路
知能训练 
[背景材料]
遗产继承讲顺序
日照市一对夫妻离婚后,儿子归男方王强(化名)抚养。一天,王强抱儿子过马路时遇车祸,双双死亡。王强的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均已去世,王强的叔叔老王将他的两处房屋占有,王强离婚的妻子杨某遂向法院起诉,主张两处房屋的继承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老王申请对王强、小王的死亡先后顺序进行司法鉴定,法院技术部门经调查了解,目前尚未有鉴定机构可接受该案的鉴定委托,案件当事人双方亦未提供证据证实两人的死亡先后顺序。
日照岚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认为,王强与小王在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无证据证明其死亡先后顺序,应推定为作为父亲的王强先死亡,儿子小王后死亡,王强死亡后,其遗产两处房屋便由其儿子小王继承所有。小王死亡后,其继承的王强的两处房屋便由其母亲杨某继承,岚山区法院遂判决涉案两处房屋由杨某继承。老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老王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思维解码]
(1)继承的含义: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的根据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3)继承的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此外,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备考猜练]
1.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并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被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据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
A.甲乙
B.甲乙丙
C.甲乙丙和胡某
D.丙和胡某
答案
A
解析
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2.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②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钱某的甲、乙,胡某因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①错误,排除;吴某死亡后,作为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作为吴某婚生子女的丁同样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吴某的遗产,作为与吴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乙同样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吴某的遗产,②④正确;甲于胡某、吴某结婚时,已成年,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③错误。
3.案中继承的标的、依据、顺序是什么?
答案
(1)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此案基于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解析
继承的标的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依据是法定继承。确定继承顺序,以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第四十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探究活动落实素养 
课标要求
学习清单
核心素养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1.描述与分类:①明确婚姻法等对家庭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确立的准则。②理解赡养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描述继承的含义、意义、内容及遗产继承与债务偿还问题。
2.解释与论证:①阐释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②阐释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3.预测与选择:①理解继承权的获得条件。②阐释遗产继承顺序。
4.辨析与评价:①描述家庭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②明确遗嘱继承重意愿。
1.科学精神:①明确育小责任。②理解敬老中的义务、制度、违法行为。③明确继承的类型和要求。
2.法治意识:①遵守法律。②依法履行责任、享有权利。
必备知识关键能力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精梳细理——重基础
一、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①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要求
①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措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作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家庭违法行为
(1)行为: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混易错
1.父母应代替未成年子女保管财产。
提示×。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2.民事责任即刑事责任。
提示×。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对方物权追究民事责任。
提示×。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我国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代替赡养制度。
提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为了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总则专门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育小职责大
【例题?】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金题1开阳县人民法院楠木渡法庭成功审结三起父母未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子女辍学被当地政府告上法庭的纠纷。这说明(  )
A.父母要履行好抚养和监护责任
B.父母要履行教育义务、行使教育权利
C.子女应积极接受教育
D.法治保证了子女的受教育权
命题点二 敬老是义务
【例题?】永川籍的李大爷年过七旬,最近因身体不适住院,他的3个子女因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李大爷特别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会因医疗和照顾问题再起纷争,于是决定趁自己现在还没有糊涂的时候和平时对自己关心最多、自己也最信任的小儿子商量,由他来做自己失去独立生活能力时的监护人。这里涉及的制度是(  )
A.抚养
B.赡养
C.家庭暴力
D.成年意定监护
对点金题2在文明开化的现在,重男轻女依旧存在。2019年热播电视剧《都挺好》,女主角苏明玉是一个职业女强人,叱咤职场,但因为苏母重男轻女一直薄待苏明玉,苏明玉勤工俭学上大学,十年未回家。剧中苏母一直薄待苏明玉意味着(  )
①苏母破坏了家庭和睦 ②苏明玉受教育的权利受侵犯 ③苏明玉身份权受侵犯 ④苏母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精梳细理——重基础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内容
①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条件: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5)债务
①继承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继承顺序
(1)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此外,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
(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2)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4)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形式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易混易错
1.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
提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不仅仅是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也会存在未偿还的债务。
2.继承人应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提示×。除自愿外,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
3.继承人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提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在其死亡后,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
提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5.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提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数份遗嘱相互矛盾,以先立为准。
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法律推定顺序在后的遗嘱变更或撤销顺序在先的遗嘱。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只能被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例题?】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对点金题1张某5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迈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料。2020年,王某和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
B.张某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
C.张某照顾生父母是义务但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D.张某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命题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例题?】王老先生年迈卧病在床,因子女不尽扶养义务,在生前与侄子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王扶养王老先生到其死亡,并在王老先生去世后操办丧葬事宜,则王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归侄子小王所有。王老先生去世后,其子女回来对侄子取得遗产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才是法定的继承人,小王不能取得遗产。对此,正确观点是(  )
①子女的法定继承权优于小王的遗赠继承 ②小王的遗赠继承优于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③如果小王尽到了约定义务则能获得遗赠 ④只要小王持有遗赠抚养协议则永远不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对点金题2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少年杨某和妹妹依法继承了母亲的部分遗产。这说明(  )
A.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无需偿债
B.遗产继承应贯彻扶弱原则
C.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获得全部遗产
D.遗嘱继承尊重了被继承者的愿望
热点引路知能训练 
背景材料 遗产继承讲顺序
日照市一对夫妻离婚后,儿子归男方王强(化名)抚养。一天,王强抱儿子过马路时遇车祸,双双死亡。王强的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均已去世,王强的叔叔老王将他的两处房屋占有,王强离婚的妻子杨某遂向法院起诉,主张两处房屋的继承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老王申请对王强、小王的死亡先后顺序进行司法鉴定,法院技术部门经调查了解,目前尚未有鉴定机构可接受该案的鉴定委托,案件当事人双方亦未提供证据证实两人的死亡先后顺序。日照岚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认为,王强与小王在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无证据证明其死亡先后顺序,应推定为作为父亲的王强先死亡,儿子小王后死亡,王强死亡后,其遗产两处房屋便由其儿子小王继承所有。小王死亡后,其继承的王强的两处房屋便由其母亲杨某继承,岚山区法院遂判决涉案两处房屋由杨某继承。老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老王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思维解码
(1)继承的含义: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的根据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3)继承的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此外,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备考猜练
                 
1.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并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被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据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
A.甲乙
B.甲乙丙
C.甲乙丙和胡某
D.丙和胡某
2.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②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3.案中继承的标的、依据、顺序是什么?
第十六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四十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必备知识·关键能力
考点一
例题?
B 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符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错误;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符合题意,排除④。
对点金题1
A 材料强调,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子女辍学,A项符合题意;B项没有涉及监护职责,不完全符合题意;题中子女辍学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子女,排除C项;D项错在“保证了”。
例题?
D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近亲属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属于成年意定监护,D项符合题意,排除A、B、C三项。
对点金题2
C 剧中苏母重男轻女一直薄待苏明玉属于家庭暴力,侵犯苏明玉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和睦,但不属于受教育的权利和身份权,①④正确,排除②③。
考点二
例题?
D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相同,小明也有义务支付赡养费,①不选;③入选;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②不选;小明对孙某有赡养义务,也有对孙某的财产的继承权,④入选。
对点金题1
A 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A项正确,B项错误;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
例题?
C 遗赠继承优于法定继承,②正确,①错误;小王尽到义务即可获得权利,③正确;遗赠等是有时效限制的,④错误。
对点金题2
B 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少年杨某和妹妹依法继承了母亲的部分遗产,体现了B项,排除A、C两项;D项与材料无关。
热点引路·知能训练
备考猜练
1.A 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2.D 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钱某的甲、乙,胡某因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①错误,排除;吴某死亡后,作为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作为吴某婚生子女的丁同样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吴某的遗产,作为与吴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乙同样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吴某的遗产,②④正确;甲于胡某、吴某结婚时,已成年,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③错误。
3.答案(1)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此案基于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解析继承的标的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依据是法定继承。确定继承顺序,以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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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思想政治
2022
第四十一课 珍惜婚姻关系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探究活动
落实素养 
[课标要求]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学习清单]
1.描述与分类:①阐释结婚的含义、原则、要求、条件。②明确登记的原因、效力。
2.解释与论证:①理解不可轻率离婚的原因和法律规定。②描述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3.预测与选择:①明确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的内涵、原因、要求。②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判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4.辨析与评价:阐释划分财产归属的方式、形式及债务偿还问题。
[核心素养]
1.科学精神:①理解结婚与离婚。②明确夫妻关系平等。
2.法治意识:依法处理家庭婚姻关系。
必备知识
关键能力 
[精梳细理——重基础]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
(1)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要求
①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条件
①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登记
(1)原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2)效力: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二、离婚要慎重
1.不可轻率离婚
(1)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规定: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
(1)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珍惜婚姻
【例题?】
李某甲在宁夏海原县办理结婚登记时,因当时其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甲遂委托亲戚,使用他人的姓名(李某乙)及身份信息与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李某甲表示其并不认识李某乙。2020年3月,李某甲以夫妻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法院以不能证明结婚证上载明的与被告周某登记结婚的李某乙与本案原告李某甲系同一人等驳回了起诉。由此可见(  )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方能结婚 ③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方能予以婚姻登记 ④申请离婚需当事人亲自出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从冒用他人信息及其理由,可以看出③符合题意;“法院以不能证明结婚证上载明的与被告周某登记结婚的李某乙与本案原告李某甲系同一人等驳回了起诉”体现了④;①②不符合材料主旨。
解题指导
【素养点】通过分析婚姻案例,提升珍惜婚姻的意识。
对点金题1江苏常州的林某30岁未婚,之前都是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没混出什么名堂,一年前回到家里的饭店帮忙。王某的脾气一直不好,对女儿未婚的事情耿耿于怀,常常埋怨女儿没用,甚至经常动手殴打女儿。王某的做法(  )
A.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
B.违背了男女平等原则
C.应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D.因家庭暴力导致犯罪
答案
A
解析
逼迫女儿结婚,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A项符合题意;B项与材料无关;埋怨、殴打未必触犯刑法、导致犯罪,排除C、D两项。
命题点二 离婚要慎重
【例题?】
福安男子兰某与妻子林某因感情破裂,竟持刀威胁林某并驾车将林某拖拽后摔倒在地,造成林某受伤。2020年4月28日,违法嫌疑人兰某因威胁他人安全及故意伤害案,被福安警方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这段婚姻的走向,认识正确的是(  )
A.双方应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B.拥有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C.如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
D.夫妻双方应该选择协议离婚
答案
C
解析
从二人的感情现状看,确已感情破裂,C项符合题意;A、B两项不符合题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D项错误。
解题指导
【素养点】通过分析案例,提升慎重离婚的意识。
对点金题2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张某分得住房一套。张某所得属夫妻约定财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②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③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约定财产导致了涉外婚姻的增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A
解析
①②③都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正确说法,故A项正确,入选;④说法错误,约定财产与涉外婚姻没有必然的联系,排除。
[精梳细理——重基础]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原因
(1)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要求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2)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
(1)范围: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划分财产归属
(1)方式: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偿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例题?】
夏某和赵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因夏某祖父姓耿,故给儿子取名耿某。后夏某到甲市派出所给儿子申请出生户籍登记时,该派出所认为夏某的儿子既不姓夏,也不姓赵,未给登记。甲市派出所的做法(  )
A.错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B.错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
C.正确,子女只能随父姓或随母姓
D.正确,夏某侵犯了他儿子的姓名权
答案
A
解析
该案例中,夏某和赵某的孩子让其随祖父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派出所不予登记的做法是错误的,排除C、D两项。甲方派出所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故A项入选;B项错误,甲方派出所的做法侵犯的是公民的姓名权而不是身份权。
解题指导
【素养点】通过分析户籍案例,提升对户籍政策的认识。
对点金题1有的女人错误地认为,平等就是与男人平起平坐,家务各分一半,男人有什么,女人必须也有什么。下列能够澄清上述认识的是(  )
①平等不是均等 ②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 ③男人应承担更多家务 ④夫妻要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B
解析
①②④看到了“平均”与“平等”的差别,符合题意;排除③。
命题点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例题?】
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财产,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①②属于王某个人的财产,③④属于王某和张某两人共同的财产。答案为A项。
解题指导
【素养点】通过对财产纠纷的分析,提升平等财产关系的意识。
对点金题2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答案
C
解析
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有财产。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这不符合法律也无法律效应,该婚前房产仍然为小张个人财产。婚后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经商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项错误,C项正确;题中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但并没有强迫或干预妻子的工作自由,不属于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B项错误;题中没有显示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D项错误。
热点引路
知能训练 
[背景材料]
俞先生和朱小姐是一对2019年5月登记结婚的年轻夫妻。婚前俞先生个人出资购买了价值265万的房屋作为婚房,其中80万元首付款,剩余185万元向银行贷款,主贷人是俞先生。两人领证后,俞先生将该房产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但是,结婚没到一年,2020年4月,俞先生就和朱小姐协议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明确约定了:“共同购买的某房屋和贷款归男方所有;各自的债务和存款归各自双方处理;没有其他纠纷。”到了2020年6月,朱小姐仍旧不愿意配合俞先生将房产进行过户,俞先生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且朱小姐须配合办理过户。朱小姐不同意,她认为:购房首付款中40万元系其以现金给俞先生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归属约定无效,当时签订离婚协议时极其愤怒,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受俞先生欺诈下签订的,该协议应无效。因此,朱小姐要求法院判定某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由原、被告各半分割。
[思维解码]
(1)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3)方式: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偿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备考猜练]
1.杨某婚后不久,其父意外去世,留下一套住房由杨某一人法定继承,杨某将之登记在自己名下。两年后杨妻移情别恋,杨某遂私下以个人名义将住房转让给梁某,并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住房属杨某个人财产 ②住房属杨某夫妻共同财产 ③杨某有权单独转让该房产 ④杨某无权单独转让该房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B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属杨某夫妻共同财产,杨某无权单独转让该房产。②④符合法律规定;①③与法律相关规定不符。
2.王某和范某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有(  )
①王某婚后写作获得的1万元稿酬 ②范某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 ③王父在其婚后确定赠与她个人的价值10万元的黄金 ④范某用婚前的2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获利的5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根据题目的表述,王某和范某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婚后写作获得的1万元稿酬以及范某用婚前的2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获利的5万元等均属于二人共同财产,①④正确。②③不符合题目要求。
3.结合背景材料,说明法院会支持朱小姐的要求吗。为什么?
答案
不会。被告朱小姐主张购房首付款中40万元系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原告,因被告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不予采信。被告朱小姐主张离婚协议书是受欺诈之下签订,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因其未提供受欺诈证据,不予采纳。判决如下: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归俞先生所有,被告朱小姐协助配合俞先生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第四十一课 珍惜婚姻关系
探究活动落实素养 
课标要求
学习清单
核心素养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描述与分类:①阐释结婚的含义、原则、要求、条件。②明确登记的原因、效力。
2.解释与论证:①理解不可轻率离婚的原因和法律规定。②描述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3.预测与选择:①明确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的内涵、原因、要求。②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判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4.辨析与评价:阐释划分财产归属的方式、形式及债务偿还问题。
1.科学精神:①理解结婚与离婚。②明确夫妻关系平等。
2.法治意识:依法处理家庭婚姻关系。
必备知识关键能力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精梳细理——重基础
一、珍惜婚姻
1.结婚
(1)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要求
①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条件
①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登记
(1)原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2)效力: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二、离婚要慎重
1.不可轻率离婚
(1)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规定: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
(1)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微研深究——明方法
命题点一 珍惜婚姻
【例题?】李某甲在宁夏海原县办理结婚登记时,因当时其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甲遂委托亲戚,使用他人的姓名(李某乙)及身份信息与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李某甲表示其并不认识李某乙。2020年3月,李某甲以夫妻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法院以不能证明结婚证上载明的与被告周某登记结婚的李某乙与本案原告李某甲系同一人等驳回了起诉。由此可见(  )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方能结婚 ③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方能予以婚姻登记 ④申请离婚需当事人亲自出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解题指导【素养点】通过分析婚姻案例,提升珍惜婚姻的意识。
对点金题1江苏常州的林某30岁未婚,之前都是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没混出什么名堂,一年前回到家里的饭店帮忙。王某的脾气一直不好,对女儿未婚的事情耿耿于怀,常常埋怨女儿没用,甚至经常动手殴打女儿。王某的做法(  )
A.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
B.违背了男女平等原则
C.应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D.因家庭暴力导致犯罪
命题点二 离婚要慎重
【例题?】福安男子兰某与妻子林某因感情破裂,竟持刀威胁林某并驾车将林某拖拽后摔倒在地,造成林某受伤。2020年4月28日,违法嫌疑人兰某因威胁他人安全及故意伤害案,被福安警方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这段婚姻的走向,认识正确的是(  )
A.双方应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B.拥有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C.如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
D.夫妻双方应该选择协议离婚
解题指导【素养点】通过分析案例,提升慎重离婚的意识。
对点金题2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张某分得住房一套。张某所得属夫妻约定财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②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③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约定财产导致了涉外婚姻的增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精梳细理——重基础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原因
(1)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要求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2)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
(1)范围: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划分财产归属
(1)方式: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偿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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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点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例题?】夏某和赵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因夏某祖父姓耿,故给儿子取名耿某。后夏某到甲市派出所给儿子申请出生户籍登记时,该派出所认为夏某的儿子既不姓夏,也不姓赵,未给登记。甲市派出所的做法(  )
A.错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B.错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
C.正确,子女只能随父姓或随母姓
D.正确,夏某侵犯了他儿子的姓名权
解题指导【素养点】通过分析户籍案例,提升对户籍政策的认识。
对点金题1有的女人错误地认为,平等就是与男人平起平坐,家务各分一半,男人有什么,女人必须也有什么。下列能够澄清上述认识的是(  )
①平等不是均等 ②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 ③男人应承担更多家务 ④夫妻要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命题点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例题?】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题指导【素养点】通过对财产纠纷的分析,提升平等财产关系的意识。
对点金题2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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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材料
俞先生和朱小姐是一对2019年5月登记结婚的年轻夫妻。婚前俞先生个人出资购买了价值265万的房屋作为婚房,其中80万元首付款,剩余185万元向银行贷款,主贷人是俞先生。两人领证后,俞先生将该房产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但是,结婚没到一年,2020年4月,俞先生就和朱小姐协议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明确约定了:“共同购买的某房屋和贷款归男方所有;各自的债务和存款归各自双方处理;没有其他纠纷。”到了2020年6月,朱小姐仍旧不愿意配合俞先生将房产进行过户,俞先生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且朱小姐须配合办理过户。朱小姐不同意,她认为:购房首付款中40万元系其以现金给俞先生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归属约定无效,当时签订离婚协议时极其愤怒,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受俞先生欺诈下签订的,该协议应无效。因此,朱小姐要求法院判定某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由原、被告各半分割。
思维解码
(1)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3)方式: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偿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备考猜练
                 
1.杨某婚后不久,其父意外去世,留下一套住房由杨某一人法定继承,杨某将之登记在自己名下。两年后杨妻移情别恋,杨某遂私下以个人名义将住房转让给梁某,并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住房属杨某个人财产 ②住房属杨某夫妻共同财产 ③杨某有权单独转让该房产 ④杨某无权单独转让该房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2.王某和范某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有(  )
①王某婚后写作获得的1万元稿酬 ②范某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 ③王父在其婚后确定赠与她个人的价值10万元的黄金 ④范某用婚前的2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获利的5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结合背景材料,说明法院会支持朱小姐的要求吗。为什么?
第四十一课 珍惜婚姻关系
必备知识·关键能力
考点一
例题?
D 从冒用他人信息及其理由,可以看出③符合题意;“法院以不能证明结婚证上载明的与被告周某登记结婚的李某乙与本案原告李某甲系同一人等驳回了起诉”体现了④;①②不符合材料主旨。
对点金题1
A 逼迫女儿结婚,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A项符合题意;B项与材料无关;埋怨、殴打未必触犯刑法、导致犯罪,排除C、D两项。
例题?
C 从二人的感情现状看,确已感情破裂,C项符合题意;A、B两项不符合题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D项错误。
对点金题2
A ①②③都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正确说法,故A项正确,入选;④说法错误,约定财产与涉外婚姻没有必然的联系,排除。
考点二
例题?
A 该案例中,夏某和赵某的孩子让其随祖父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派出所不予登记的做法是错误的,排除C、D两项。甲方派出所的做法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故A项入选;B项错误,甲方派出所的做法侵犯的是公民的姓名权而不是身份权。
对点金题1
B ①②④看到了“平均”与“平等”的差别,符合题意;排除③。
例题?
A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个人财产,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①②属于王某个人的财产,③④属于王某和张某两人共同的财产。答案为A项。
对点金题2
C 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有财产。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这不符合法律也无法律效应,该婚前房产仍然为小张个人财产。婚后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经商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项错误,C项正确;题中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但并没有强迫或干预妻子的工作自由,不属于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B项错误;题中没有显示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D项错误。
热点引路·知能训练
备考猜练
1.B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属杨某夫妻共同财产,杨某无权单独转让该房产。②④符合法律规定;①③与法律相关规定不符。
2.B 根据题目的表述,王某和范某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婚后写作获得的1万元稿酬以及范某用婚前的2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获利的5万元等均属于二人共同财产,①④正确。②③不符合题目要求。
3.答案不会。被告朱小姐主张购房首付款中40万元系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原告,因被告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不予采信。被告朱小姐主张离婚协议书是受欺诈之下签订,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因其未提供受欺诈证据,不予采纳。判决如下: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归俞先生所有,被告朱小姐协助配合俞先生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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