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政治中考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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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政治中考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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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政治中考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
成长中的我
(一)认识自我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1.知道青春期心理卫生常识,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 √
2.理解情绪的多样性,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保持乐观心态。 √
3.理解通过主动锻炼个性心理品质,磨砺意志,陶冶情操,形成良好的学习、劳动习惯和生活态度。 √
4.了解自我评价的重要性,知道认识自我的途径与方法。 √
5. 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的优缺点,从不同角度,给自己画像,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 √
6. 分析当自已情绪冲动或低落时,如何利用倾诉、转移、换位、自我宽慰等方法,进行合理的情绪宣泄。 √
7.根据收集到的“战胜困难和挫折,在逆境中自强不息”的事例,分析人应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 √
(二)自尊自强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8.知道应该从日常的点滴做起,实现人生的意义,体会生命的价值。 √
9.理解自尊和尊重别人是获得尊重的前提,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
10.养成自信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 √
11.能够分辨是非善恶,为人正直,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 √
12.通过调查或观察到的某个物种或某个生命个体的独特性,分析说明生命世界的神奇,体会生命的可贵。 √
13.列举一些中外人物的事例,或以自己和身边同学的生活故事,就“人生的意义”谈谈自己的看法。 √
(三)学法用法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14.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
15.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
16.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
17.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
18. 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
19.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
20. 根据搜集的案例,理解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意义。 √
21. 列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容易沾染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分析这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 √
我与他人的关系
(一)交往与沟通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22.能够与父母平等沟通,正确认识父母对自己的关爱与教育,以及可能产生的矛盾,克服“逆反”心理。 √
23.了解青春期闭锁心理现象及危害,积极与同学、朋友交往,养成热情、开朗的性格。 √
24.正确认识异性同学之间的情感、交往与友谊,学会用恰当的方式与异性交往。 √
25.正确对待教师的表扬与批评,增进与教师的感情,积极与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 √
26.知道礼貌是文明交往的前提,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与技能。 √
27.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能正确对待社会生活中的合作与竞争,养成团结合作、乐于助人的品质。 √
28.以“我是如何化解与父母的冲突”为题,说明解决矛盾的方法,分享成功解决矛盾的经验。 √
29.根据与人交流的不同感受,说明讲文明礼貌在生活中的作用,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
(二)交往的品德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30.理解生命是父母赋予的,体会父母为抚养自己付出的辛劳,能尽自己所能孝敬父母和长辈。 √
31.懂得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实的基本要求,了解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知道诚实才能得到信任,努力做诚实的人。 √
32.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 √
33.关心和尊重他人,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友善,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 √
34.懂得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遵守公德和秩序体现着对他人的尊重。 √
35.懂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尊重不同的文化与习俗。 √
36.分析在与同学发生争吵时,如何通过换位思考或其他方式来化解矛盾。 √
37.结合社会生活中与诚信有关的话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
(三)权利与义务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38.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
39.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40.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
4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
42. 分析说明学生中打架斗殴,使他人致伤、致残等违法案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他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
43.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 √
44.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
45.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
46.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个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
47.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
48.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49.根据搜集的有关资料,分析维护受教育权利的途径。 √
50.以“家长是否可以拆阅子女信件和日记”为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
51.根据搜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分析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
52.理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理由。 √
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一)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53.正确认识从众心理和好奇心,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杜绝不良嗜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
54.正确对待学习压力,克服考试焦虑,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做好升学和职业选择的心理准备。 √
55.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体会“团结就是力量”,能够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
56.正确认识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养成亲社会行为。 √
57.正确认识个人情感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 √
58.根据一个感兴趣的社会热点话题或现象,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看法。 √
59.联系“追星”现象和“小团体”现象,分析在生活中如何正确把握从众心理。 √
60.分析在自然灾害中的社会救助活动和英雄事迹所反映的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
(二)承担社会责任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61.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
62.培养正义感,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秩序。 √
63.理解承担责任的代价和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努力做一个负责的公民。 √
64.懂得人因不同的社会身份而负有不同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 √
65.理解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有利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
66.设计一个社会公益服务志愿者的活动方案。 √
(三)法律与社会秩序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67.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树立宪法意识 √
68.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 √
69.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能够自觉守法,维护社会秩序。 √
70.知道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 √
71.学会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 √
72.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树立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
73.以“我是中国公民”为题,分析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
(四)国情国策
考试内容 考试水平
A B C
74.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的指导思想,知道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 √
75.知道党在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
76.理解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的必要性,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
77.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
78.理解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使命感。 √
79.了解我国在科技、教育发展方面的成就,知道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
80.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现实意义,感受科技创新、教育创新的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
81.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了解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 √
82.根据本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一个保护环境或珍惜资源的公益广告,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
83.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了解少数民族风情。 √
84.理解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昌盛,要靠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维护国家的稳定和民族团结。 √
85.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86.分析如何以自己的实际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87.了解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知道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88.树立全球观念,维护世界和平,增强忧患意识。 √
89.知道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 √
90.理解理想的实现必须经过艰苦奋斗,关心祖国的发展和命运,立志为将来报效祖国、奉献社会努力学习。 √
91.以“我的理想和选择”为题,分析为实现理想应该如何努力。 √
92.根据搜集的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巨大变化的资料,分析说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2012安徽中考思品考试内容与要求与2011年的不同
根据2012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思想品德学科的说明,现对变化的地方进行简要分析。
变考 化 点 变化内容
一.成长中的我 (一)认识自我 把原第7点的考试内容放进了第4点,变为:“了解自我评价的重要性,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给自己画像,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的优缺点,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
(二)自尊自强 1.第3点变化“能够养成自信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
2.第5点后面加一句:“理解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
(三)学法用法 删掉了第5点“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二.我与他人的关系 (一)交往与沟通 没有变化。
(二)交往的品德 1.新增第3点:“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A)
2.原第3点后面增加几句话:“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富有正义感。”
3.原第7点“以社会生活中的诚信为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三)权利与义务 将最后一点“就学生中的违法案件……”与第5点“运用法律……”合并。(C)
三.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一)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没有变化。
(二)承担社会责任 删掉第6点“设计一个社会公益服务志愿者活动方案”。
(三)法律与社会秩序 新增第5点:“知道行使监督权的途径。”
(四)认识国情 爱我中华 没有变化。

(一)不变:
1.纲要制定的依据不变。(依据什么考)2012年的考试纲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生活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特别是安徽省情的联系。
2.纲要考查目标不变。(考核目的)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查,尤其是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并将正确的价值引导蕴含在鲜活的生活情境之中,鼓励学生在实践的矛盾冲突中积极探究和体验,通过道德践行促进思想品德的逐步形成与发展。
3.纲要考查层次不变。(考核层次)依然是了解、理解、运用三个层次。
4.纲要考试内容不变。(考核内容)依然以“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的关系,我与集体、国家和生活的关系”为主线,对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学习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变化:(见表格)
第一部分:成长中的我
1.“认识自我”部分。 把原第7考点的考试内容放进了第4点,变为:“了解自我评价的重要性,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给自己画像,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的优缺点,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A)
理由:“评价的差异性”比较难,涉及到辩证法的思想。
2.“自尊自强”部分。
(1)第3点变化为:“能够养成自信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删除11年同一考点中“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远大志向”。
理由:“自信自立自强”首先是自我成长的需要,其次,“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考点在第三模块中多次出现。
(2)第5点后面加一句:“理解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变成‘通过调查或观察到的某个物种或某个生命个体的独特性,分析说明生命世界的神奇,体会生命的可贵,理解人类生命离不开大自然的哺育’)
理由:珍爱人类的生命更要珍爱自然的生命。
3.“学法用法”部分。删掉了第5点“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理由:“黄”的不良诱惑,已经在“网络文化”考点中,在此不必单列;“法轮功”的不良诱惑,和学生的生活实际有一定的距离(陈旧)。
第二部分:我与他人的关系
1.“交往与沟通”部分。没有变化。
2.“交往的品德”部分。
(1)新增第3点:“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A)
理由:“人格和法律地位的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我国社会民主发展的突出表现。
(2)原第3点后面增加几句话:“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富有正义感。”
理由:社会呼唤公平、正义;培养健全人格的必要。
(3)原第7点“以社会生活中的诚信为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原考点:‘以诚信为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理由:指引学生关注社会,关注身边的变化。
3.“权利与义务”部分。将最后一点“就学生中的违法案件……”与第5点“运用法律……”合并(C)。
理由:青少年违法犯罪,尤其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所以将原第5考点和最后一点合并,并将考核层次提升为C。
第三部分: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1. “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部分。没有变化。
2. “承担社会责任”部分。删掉第6个考点“设计一个社会公益服务志愿者活动方案”。
理由:其他考点有重复,如“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部分的第4点中,已经有对“养成亲社会行为”的考核;“养成负责任的行为”比“懂得活动的形式”重要得多。
3.“法律与社会秩序”部分。增加了“知道行使监督权的途径”。
其实,这一考点已经含在原来的第5考点中,(“理解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B)中已经含有了“知道行使监督权的途径”的考点。)
4.“认识国情 爱我中华”部分。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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