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聚焦]细说化学方程式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疑难聚焦]细说化学方程式

资源简介

[疑难聚焦]细说化学方程式
近几年中考试题中,考查化学方程式的题目在不断地更新,除传统的书写外,增添了判断正误、缺项填空、新情境下完成化学方程式等等。为系统掌握化学方程式的基础知识,特作以下梳理。
一、化学方程式的含义
用化学式来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叫做化学方程式。如加热碱式碳酸铜生成氧化铜、二氧化碳和水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化学方程式包含反应物、生成物、反应条件及生成物的状态(在相应的反应条件下),它反映了反应物和生成物之间的质量关系。
二、化学方程式的读法
化学方程式的读法有三种。
以为例:
(1)在点燃条件下,碳和氧气反应生成二氧化碳。
(2)在点燃条件下,每12份质量的碳和32份质量的氧气反应可生成44份质量的二氧化碳。
(3)在点燃条件下,一个碳原子和一个氧气分子反应可生成一个二氧化碳分子。
三、化学方程式的书写
1、书写原则:书写化学方程式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决不能凭主观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物质和化学反应;二是要遵守质量守恒定律,使反应前后的物质所含元素的种类和各元素的原子个数相等。
2、书写步骤:第一步,先写反应物的化学式,多种反应物之间用“+”号连接,划一短线“-”;再写生成物的化学式,多种生成物之间也用“+”号连接。第二步,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在化学式前配上适当的系数,即化学计量数,使“-”两边元素种类相同及各元素的原子个数相等,将“-”改成“=”,这叫化学方程式的配平。第三步,在“=”上或下注明反应条件,如加热(常用符号“△”表示)、高温、点燃、催化剂等;生成物中的气态物质,需在其化学式的右侧标“”,若反应物中也有气体,则气体生成物不标“”;在溶液中进行的反应,生成物中的难溶物需在其化学式的右侧标“”。
四、书写化学方程式的注意事项
1、不要违背客观事实,凭空臆造不存在的物质和反应。
不少同学将铁丝在氧气中燃烧的化学方程式写为,这是错误的,实验事实证明,反应的生成物是而不是。
2、要正确使用“”、“”、“△”等,不能忽略反应条件。
只要当反应物为固态或液态物质时,生成物中的气体才可用“”标注,例如(正确),(错误,反应物中有气体),正确的是。
3、要遵循质量守恒定律,不能为了配平而改变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
没有配平则不能体现化学反应中的质量守恒。配平时,只能调整化学方程式中各物质前的化学计量数,而不能改变各物质的化学式,如改变化学式中元素符号右下角的数字,这是绝对错误的!例如、等都是错误的。
4、要注明反应条件,配平后不要忘记把“-”改成“=”。
(1),错在未注明“通电”这一反应条件。
(2)“点燃”与“加热”不要混淆。例如、,“加热”与“点燃”要对换才是正确的。
(3)超过酒精灯温度(500℃)时,要用“高温”二字表示。例如。
另外,若反应条件有两个以上时,催化剂应写在化学方程式“=”上面,其他条件如加热等则写在“=”的下面,例如。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