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法不可违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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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法不可违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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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1法不可违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
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交流相结合。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将知识的传授过程转变为知识的生成过程,使学生在知识的生成和构建过程中,积极思考,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和政治素养。紧扣时代特征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将知识探究、能力培养和法治教育有机统一,力求实现三维目标。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感受法律尊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能力目标:提高自觉按照社会规范要求自己活动的能力。
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
【教学重点】违法行为及其分类
【教学难点】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教学活动】
激发思维,引入课题
1、故事赏析《不要以为我是总理》(学生对此发表个人看法)
2、针对学生的发言,教师引导归纳,让学生体会“”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这一观点,并引出本课课题:法不可违。
二、合作探究,构建知识
1、展示本课学习目标,学生自学课文
要求:学生仔细阅读课本P46—52,完成下面的思考问题,要求大字慢看,小字快读,并且用铅笔圈点勾画重难点知识,时间5分钟。
(1)请同学们回忆“法律”的含义?
(2)法律有怎样的作用?
★(3)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
认识民事活动、民法、民事权利、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责任及其关系?
(5)认识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制裁及其关系?
(6)如何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新课讲授
(1)结合课本P46探究与分享“小勤的例子“”
让学生思考回答:①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教师引导归纳: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致使在不经意间犯了法。(评价:想自立自强没有错,也不是主观故意,但这种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属违法行为,应予归还,并吸取经验教训。)
②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教师引导归纳: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等。
(2)教师引导学生回忆法律的概念,明确法律的作用
学生交流归纳:违法无小事。
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行为规范。它包括道德、纪律和法律。法律是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底线。
法律明确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法律告诉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那些行为是非法的,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它对我们的行为起着指引作用和评价作用。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3)结合课本P47探究与分享
三个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回答:
①《物权法》——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②《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③《刑法》——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学生自主构建知识网络,完成知识表格
教师具体解释: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行政制裁。
(4)生活启示,深化知识
①结合P49探究与分享“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学生讨论交流:你自己或者身边有人做过这些事吗?
教师归纳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例子: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散布谣言、违反交通规则、旅游不文明行为、破坏公物等
②时事链接,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判断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经税务部门查实,范冰冰偷漏税2.5亿,补缴2.88亿和6亿罚款。——行政违法行为
③结合P50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引导学生思考:上述行为违法吗?为什么?
教师点拨:民事权利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机、债权、继承权等。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④时事链接,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判断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演员吴亦凡诉新浪微博用户王某某名誉权纠纷案。——民事违法行为
教师小结:有些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却自以为只是犯个小错,全然不知道已经违法了;有的人受到类似侵害后,不知道可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所以,我们要学法懂法尊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时刻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5)观看视频“全民守法公益广告”,学生思考:如何做到遵章守法?
教师归纳:①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在社会生活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③在社会交往中,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生侵权行为和合同违法行为。
三、拓展延伸,提升自我
结合教材第52页“拓展空间”,思考:公安机关为什么会处罚小王?
学生讨论交流回答:小王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扰乱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要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四、课堂练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了犯罪惩处力度,最高可判处死刑。这体现出我国法律(

A.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各种纠纷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B.具有制裁功能,制裁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方法
C.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D.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2.2017年4月8日凌晨,安徽男子徐某醉酒闹事,不但谩骂前来处置的特警队员,被带到派出所后还将民警打伤,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徐某的行为属于(

A.民事违法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刑事违法行为
D.严重违法行为
3.
初中学生李某,由于父母外出打工,无人照料,养成了我行我素的坏习惯。他还和社会上的“哥们儿”学会了小偷小摸。虽然他因此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教育和处罚,但他还是改不了这个毛病。后来,李某又发展到和“哥们儿”一起抢劫路人,最终李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说明(

A.一般违法行为有可能发展为犯罪
B.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关系
C.一般违法行为必然导致犯罪
D.犯罪不一定违法
五、课堂总结:
学生总结本节课的学习知识,理清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构建知识体系
六、布置作业:
学生李某原来表现较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后来他常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变得无心学习,不交作业,经常旷课,有时还偷拿别人的东西,打架斗殴,受到学校的多次教育。但他不思悔改,又经常在社会上偷盗财物,还参加赌博等,曾被公安机关拘留,仍屡教不改,后因持刀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阅读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行为哪些属于违纪?哪些属于违法?哪些属于犯罪?
(2)李某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的发展过程说明了什么?
板书设计:
法不可违
一、违法无小事
1.违法行为的含义
2.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1.行政违法行为表现
2.民事违法行为表现
3.遵章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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