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高考实用类文本阅读人物传记专题讲练:5 写法和语言(一)( 教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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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高考实用类文本阅读人物传记专题讲练:5 写法和语言(一)( 教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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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文解析
最具中国性的文人——梁实秋
提起梁实秋,很多人都会条件反射般地想到“资本家的乏走狗”“与抗战无关论”之类的名称,想到他与鲁迅,与左翼文人之间的争论和恩怨。如果我们抛开这些,而以一个客观的立场来衡量他,就会发现一个与我们的成见不一样的梁实秋。 鲁迅、梁实秋都是现代中国屈指可数的大家,他们一个深刻,一个通达;一个锐敏,一个温煦;一个忧郁沉痛,一个旷达潇洒;一个终生与现实苦斗而身心疲惫,一个与现实保持距离而洁身自爱。两人区别甚大,然又各具风采。梁实秋晚年曾云:“曳杖街头人不识,绿窗前营自家生计,富与贵,浮云耳。”诚如此言,梁实秋一生淡漠名利,胸襟洒脱,对人生,他总是保持着一种充满智慧的微笑,而且,一直笑到最后。梁锡华在《一叶知秋》中评论他说:“他有胡适先生的温厚亲切,闻一多先生的严肃认真,徐志摩先生的随和风趣。”而余光中对他的印象是:“他的谈吐,风趣中不失仁蔼,谐谑中自有分寸,十足中国文人的儒雅加上西方作家的机智,近于他散文的风格。”
梁实秋是他那一代作家中最具有“中国性”的作家之一,他的生活习惯、审美趣味、处世态度等都具有传统中国的影子。他出生、成长于北京,受传统文化影响很深,
对古老中国在情感上具有一种亲切感。因而尽管他在清华学校受的是美式教育,后又赴美留学,但他骨子里却还是中国化的。
然而,恰是这个最具“中国性”的作家后半生却是飘零孤岛,远离故土,饱受相思之苦。1987年11月,梁实秋病逝于台北,遵照他“觅地埋葬,选台北近郊坟山高地为宜,地势要高”的遗嘱,被安葬在台湾淡水北新庄北海公园墓地。梁夫人透露说:“为的是让他能够隔海遥望魂牵梦绕的故乡。”此时,让人不禁想起那千古名句:“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既惜且悲,唏嘘不已。
1937年7月28日,北京城陷入日军的铁蹄之下,作为一个最具中国性的文人,梁实秋内心无比沉痛,他涕泣着对大女儿梁文茜说:“孩子,明天你吃的烧饼就是亡国奴的烧饼了。”
北京沦陷后,梁实秋面临着走或留的两难选择。走,意味着要抛妻别子,远离年迈的父母,任由他们在日军的铁蹄下浮沉;留,则意味着要忍受亡国奴的耻辱,甘当日军铁蹄下的顺民。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只身逃离北京。他先到天津,后转道济南奔赴南京。在济南车站,梁实秋遇到他从前的一位学生。两人之间的对话耐人寻味:“老师到哪里去?”“到南京去。”“去做什么?”“赴国难,投效政府,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师母呢?”“我顾不得她,留在北平家里。”
辗转抵达南京后,情况并不像他所预期的那样乐观:“到南京我很失望”,“南京在敌机轰炸之下,人心浮动”,“各方面的情形很乱”。南京政府对于梁实秋等知识分子如何安置迟迟没有着落,他油然生出“报国有心、投效无门之感”。周旋两天后,梁实秋接到的命令是 “急速离开南京,在长沙待命”。在开往长沙的船上,面对“伤兵难民挤得船上甲板水泄不通”的情景,梁实秋“精神陷入极度痛苦”。
三天后,邸达岳阳,洞庭湖烟波浩淼,岳阳楼巍然高耸。于此地,梁实秋想起了飘泊一生、有家难归的杜甫,感慨万端,心头涌起杜甫的诗句:“留滞才难尽,艰危气益增。图南未可料,变化有鲲鹏。”乱世羁旅,千古同嗟,想必梁实秋此时对杜甫这首诗的理解更有一份身世之慨吧。
1938年夏,梁实秋以参议员身份来到重庆,几经周折,定居于重庆北碚。他与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合建了一所瓦房,取名“雅舍”,不过是一所标准的四川乡下的低级茅舍,“窗户要糊纸,墙是竹篾糊泥制灰,地板踩上去颤悠悠的吱吱作响”。 居重庆期间,梁实秋受邀出任教科书编委会主任一职。“抗战期间我有机会参加了这一项工作,私心窃慰,因为这是特为抗战时期需要而作的”。尽管任编委会一职全天工作,他却拒绝接受薪金,原因是他认为自己作参政员已领了一份津贴。当时他并不宽裕,以至于家人来到重庆后,生活立即陷入困顿之中,即使这样,他仍然坚持拒绝接受薪俸,并坦言:“人笑我迂,我行我素。”
梁实秋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学基础,他的散文集《雅舍小品》,能在平凡中显真诚,于小节处蕴含哲理,最合乎知识分子的品味和格调,既博且雅,一派从容,篇幅虽不长,但能让人体会人生,参悟智慧。梁实秋精研西洋文学,但下笔却是最道地的中文,在温柔敦厚中又能力求儒雅简洁,绝无生硬欧化的痕迹。同时,我们也该看到他由家国之痛所引发的身世之感:“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否住在‘雅舍’。”跳跃的笔锋,转折的语意,清晰地传送出梁实秋内心的飘泊感和忧患感。
问题:简析第二自然段中引用传主以及梁锡华、余光中言论的作用。(6分)

参考答案①引用传主的言论,表现其淡漠名利、胸襟洒脱的思想意识。②引用梁锡华、余光中的言论,从侧面(或间接)表现传主的性格特征,使人物形象更真实感人、具体丰满。③丰富文章的内容,使文章更具可读性。④表达了对梁实秋的赞赏之情。(每点2分,答3点给满分)
二、题型简析
人物传记为了满足刻画人物、表达中心的需要,有时会引用大量的原始材料,或者诗词、故事、书信、日记,或者别人对传主的评价。因此,命题者有时从这个角度入手,要求分析引用这些材料的作用。
三、常见类型
1.文章大量引用了……的诗词文章,有什么表达效果?
2.传记援引了……的描述,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3.引用主人公的原话/他人的评语有什么作用?
4.引用……在上下文中/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5.在文章的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引用主人公的原话/他人的评语有什么作用?
四、常见引用类别
1.直接引用大量原始材料,可以更好地突出人物的特点,显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对人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引用诗词,可以从侧面烘托和丰富传主的思想精神,使传记显现出一种古朴文雅的风格,增强文章的文化底蕴。
3.引用故事,可以增强文章的活泼度,使文章更具有可读性。
4.引用传主在书信、日记中的表白,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也可以使传记具有更为真实感人的力量。
5.引用别人的评价,可以从侧面烘托传主形象,增强说服力。
五、答题思路
1.传主的角度:使人物形象的塑造更加丰满,突出传主的精神面貌,增强作品历史深度和情感力度。
2.文本角度:丰富文章内容,增强文章的真实性、可读性、典雅性,增添作品的文学底蕴。
3.结构角度:照应标题,设置悬念,为下文作铺垫/埋伏笔,对比衬托,总结上文,深化主旨等。
4.读者角度:有助于读者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传主的精神和影响,提升了传记的阅读价值。
六、真题演练
林庚:喧闹时代里的隐退者
张伟
如果不是他去世的消息被媒体报道,林庚似乎已被人们遗忘了。今年中秋节的前两天,这位97岁的老人在睡梦中辞世,人们这才又记起早年与吴组缃、李长之、季羡林并称“清华四剑客”、后来又与吴组缃、王瑶、季镇淮并称“北大中文四老”的林庚先生。
北大中文系教授钱理群曾告诉自己的每一个学生,要去接触林庚,拜访林庚,因为这位老人有着故去的知识分子们身上最深厚、最值得传承的精神财富。
这笔精神财富近20年来一直隐居在北京大学燕南园里。上世纪80年代林庚从北大退休,便一直居住在这里。学生们从门口偶尔路过,能看到林庚先生正静坐在藤椅上,他的侧影清癯而安详。
这些学生再也听不到林庚讲课了。
据听过课的人们回忆,林庚讲课,有时身着白衬衣,吊带西裤,有时身着丝绸长衫。他腰板挺直,始终昂着头,大多时间垂着双手,平缓地讲着,讲到会心关键处,会举起右手,辅以一个有力的手势,他从不用讲稿,偶尔看看手中卡片,但旁征博引,堂下鸦雀无声,仿佛连“停顿的片刻也显得意味深长”。
林庚退休之前,中文系特意为他安排了一堂“告别课”。尽管从1933年在清华大学给朱自清当助教开始,林庚已经执教半个世纪,但他的讲课题目还是几经更换才定下,讲课内容也斟酌再三,教案足足准备了一个多月。这一课,讲的是“什么是诗”。
讲课那天,他穿一身经过精心设计的黄色衣服,配黄皮鞋,头发一丝不乱。照钱理群的说法,“美得一上台就震住了大家”。然后,他款款讲来,滔滔不绝。但是,课后当钱理群送他回家,他一进门便倒下,大病一场。
晚年,燕南园里这位坐在藤椅上的老人,已经少问世事,不接受媒体访问,淡出公众视野,甚至,连那些从他门口路过的学生,有些也已经不知道他是谁了。“功利、名望,仿佛已经完全从先生的心里消失。”张鸣说。
隐居中的林庚,惟独在有人请他为学生讲课时绝不推辞。“对学生,对年轻人,林庚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感情和期待。”张鸣说。在他那间20多年毫无变化、简朴陈旧的客厅里,他面对来访的学生,很容易激动起来。阳光从东、南、西三面的窗户里洒进来,学生们“坐在他面前,甚至连敬仰的心都很难产生,他实在太随和,太真诚”。学生袁行霈回忆,他从不对学生耳提面命,疾言厉色,也不肯当面表扬,或者说些惯常的客套话。学生去看望他时,他起身迎接。离开时,又总是要送出大门,说声“谢谢”。
这位曾经的北平现代派诗人、后来的古典文学研究者,一生追慕的是“寒士文学”和“布衣感”。他推崇不在权贵面前低头、“贵者虽自贵,视之若尘埃。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钧”的骨气。他的学生袁行霈至今记得先生的一句话:“人走路要昂着头,我一生都是昂着头的。”
不过,“文革”中林庚曾被选调入“两校写作小组”。这段历史,成为有人指责林庚的罪名之一。但钱理群向记者转述,在一次为一本古书做注的讨论会上,江青曾送给林庚一枝花,托他“转交夫人”。林庚不卓不亢,接过花,随手放在桌上,没有任何受宠若惊的表情。“这起码说明林庚先生的态度。他是温和的,他不是激烈反抗型的文人,这与他的性格,一向相符。而他对政治里的事情,原本并不清楚。”钱理群说。他认为,此前和此后,林庚与政治。再无半点瓜葛,可以作为一个证明。而林庚晚年的隐居,被钱理群看作“从根底上是自由的精神”。
“在做人上,他是成功的。”钱理群评论,“相比一些在世时被推上高位,被别人供奉的人,林庚的结局是最美的。”
“他并不显赫,社会上的人也许并不知道他是谁,然而学生却永远铭记。”钱理群说,这是作为一个老师,可以得到的最高评价。??? (选自《民国那些人》,有删节)
相关链接:
(1)①钱理群:著名人文学者,鲁迅、周作人研究专家。北京大学资深教授。②张鸣:北大中文系教授,曾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教研室主任、中文系副主任等职。③袁行霈:著名古典文学专家。曾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选自“百度百科”)
(2)一次,张鸣去拜访他,请教学问。两人正高谈阔论,忽然屋里响起一阵响亮的鸡叫,随后锣鼓声大响。张鸣大吃一惊,不知所措。林庚见了,在一旁得意地拍起手,哈哈大笑。原来那是儿孙们送给这位年过九旬老人的—件玩具,只要说话声音过大,就会自动发出声响。这是林庚十分喜爱的玩具。林庚还喜欢孩子们送给他的玩偶“悟空”和“八戒”,特意挂在窗前,只要一碰,两个玩偶便手脚乱动。他还酷爱风筝,常到学校围墙外的空地放风筝。(《张鸣访谈录》)
问题:文中引用了钱理群、张鸣、袁行霈等人对林庚先生的评述,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6分)
参考答案:①这些人都是林庚的学生,比较了解林庚,引用他们的评述,可以使文章更加真实可信。 ②这些人是在学术领域都有很高的知名度,引用他们的评述使文章更有权威性和说服力。③引用他人的评述更能突出林庚的精神品质。④他们的评述性的话使读者能够更加直接地了解林庚的性格。? 解析:结合注释先了解这些人是什么人,再找他们的共同点如“都是林庚的学生”“在学术领域都有很高的知名度”等等;再思考引用他们的话对传主的作用“突出林庚的精神品质”“了解林庚的性格”。
一、例文解析
朱启钤【注】:“被抹掉的奠基人”
林天宏
①2006年6月13日下午,一场大雨过后,正阳门箭楼被带着水雾的脚手架包裹得严严实实。北京旧城中轴线上的这座标志性建筑,正经历着新中国成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修缮。
②由正阳门箭楼北望,长安街车水马龙,它与城楼左右两侧的南北长街、南北池街,一同构成了北京旧城东西、南北走向的交通要道。
③我问同行的一个记者:“你知道改造北京旧城,使其具有现代城市雏形的第一人是谁?”“梁思成?”她答道。
④这个答案是错误的,却并不让人意外。随着北京旧城改造不断进入媒体视野,梁思成等一批建筑学家已被大众熟知。但少有人知晓的是,从1915年起,北京已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市政工程建设,正阳门箭楼、东西长安街、南北长街与南北池街,都是在时任内务部总长朱启钤的主持之下改造与打通的。
⑤同样少有人知晓的是,1925年,25岁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生梁思成,收到父亲梁启超从国内寄来北宋匠人李诚撰写的《营造法式》一书,兴趣大增,由此走上中国古代建筑研究之路。1930年,梁思成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在那里撰写了《中国建筑史》,成为建筑学一代宗师。而《营造法式》一书的发现者与中国营造学社的创始人,正是朱启钤。
⑥“朱启钤是中国古建筑研究工作的开拓者与奠基人,没有他,就不可能在上个世纪30年代出现像梁思成这样的建筑学领军人物,我们读到《中国建筑史》的年份,还不知要推迟多少年。”中国文物研究所某研究人员曾这样评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他被研究者们有意无意地抹掉了”。
⑦朱启钤于1930年创办的中国营造学社,将他的筹划与组织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为学社请来当时最为优秀的学术精英:东北大学建筑系主任梁思成,中央大学建筑系教授刘敦祯,著名建筑师杨廷宝、赵深,史学家陈垣,地质学家李四光,考古学家李济??他还以其社会人脉,动员许多财界和政界人士加入学社,直接从经费上支持营造学社的研究工作。曾有建筑史家这样评价朱启钤:“人力、物力、财力,这些都是研究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能把这方方面面的人事统筹起来,是需要非凡之才能的。朱启钤以一己之力,做了今天需要整个研究所行政部门做的事。” ⑧有数据显示,截至1937年,营造学社野外实地测绘重要古建筑达206组,因此探索出一整套研究中国古建筑的科学方法,为撰写中国建筑史构建了扎实的科学体系。
⑨假若没有朱启钤,中国的古建筑研究,又会是怎样的图景?如今,斯人已逝,
营造学社停办也已整整60周年。
⑩6月13日的那场大雨,将故宫端门外西朝房冲洗得干干净净。游人如织,屋宇间却依旧透着落寞,此处正是营造学社旧址。而位于东城区赵堂子胡同3号的朱启钤故居,住着数十户人家,杂乱之中,依稀可辨当年气魄。 (摘自2006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注】 朱启钤(1872-1962),曾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文史馆馆员。
问题:文章多处提到梁思成,这对写朱启钤有什么作用?请选一例作简要分析。
【解析】 解答此题,首先要明确作者写梁思成是为了写朱启钤,因此分析时的落脚点必须在塑造朱启钤这一人物形象上;其次要找出文章具体写梁思成的地方,确定其中一处,分析作者在此处写梁思成对表现朱启钤这一人物形象的作用;最后,还要分析它在文章结构上所起的作用。
【答案】 作用:文章通过对梁思成有关事迹的叙述,或直接或间接地写出了朱启钤对我国古建筑研究的重要贡献。 所选事例及分析:
第③段,文章写记者认为改造北京旧城第一人是梁思成,间接说明朱启钤不为人所熟知,点明题意,引出下文。
第⑤段,梁思成因《营造法式》一书而走上中国古代建筑研究之路,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并在中国建筑学界有很高的地位;而《营造法式》一书的发现者与中国营造学社的创始人就是朱启钤,这间接反映出朱启钤鲜为人知的贡献,照应题目。
第⑥段,点明如果没有朱启钤,就不可能在上个世纪30年代出现像梁思成这样的建筑学领军人物,直接突出朱启钤的贡献。
二、题型简析
传记中人物形象的刻画多采用正面描写的手法,直接表现人物的性格、品行。但有时恰当地借助一些侧面描写,常常可以起到正面描写无法替代或者很难达到的艺术效果。在传记中,常常用以次要人物侧面衬托主要人物的方法来达到刻画传主的目的。传记中的主要人物(传主),通过众多人物烘云托月般的衬托,形象更加鲜明,性格更加突出。这些人物虽然属于次要人物,但对于表现传主的品质与精神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除了次要人物的衬托作用以外,运用别人对传主的评价等方式也对传主具有侧面衬托作用。
三、常见类型
1.看看作品除了写传主外,还写了哪些人物?
2.这些人物对刻画传主形象起了什么作用?
3.本文的传主是××,为什么还要写××等几个人物?
4.文章写××,有什么作用?
四、解题思路
1.从侧面表现传主
表面上看似乎不是写传主本人,但通过写传主相关的人,从侧面表现专注的性格、特点、品行等。可以使传记具有更为真实感人的力量,可以塑造丰满的传主形象,突出专注的精神面貌,起到增强作品历史深度和情感力度的作用,增强文章的真实性和可读性。
2.内容与情节的需要
不交代其他的相关人物,内容与情节就不完整,就无法更好地来表现传主。只有把传主放在一定的环境中,他的行为、性格才显现其合理性,为了交代必要的环境,自然要写一些看似与传主无关的人。
3.由点及面,揭示除传主个人之外更深的主题
作者要揭示某种社会道理或者一个大的群体,比如整个民族的某种品质,光凭借传主一个人无法全面地表现,就必须做拓展,除了写传主之外,还要写其他人。这样传主再加上其他人,点面结合,就可以更全面、更深刻地表现主题。
4.表达方面
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感染力、说服力;增强文章的文学色彩;给人丰富的想象,发人深省、耐人寻味等等。
五、真题演练
传奇女子林徽因
柳已青
①林徽因(1904年~1955年),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女性,她才华横溢,光彩照人。林徽因写过诗、小说、散文、剧本等,还为一些刊物画过封面,但她致力于建筑事业,作为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主要设计者,激起我们永恒的钦佩。从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林徽因以一个文化精英与热情大方的沙龙女主人的凝聚力,聚集起同样富有才情与热情的学者和作家。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有:梁思成,金岳霖,徐志摩
②为林徽因作传的人不少,她太吸引人了,尽管我们不是梁思成,也不是金岳霖,更不是徐志摩,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喜欢她、欣赏她、深爱她。的确,林徽因是20世纪中国最有魅力的女性之一。有那么多文化名人为她倾倒,她身上多了一些传奇色彩。如果褪去这些传奇的成分,也不失中国女性的偶像。
③林徽因不是伟大和崇高的符号,不是降到人间的仙女,也不是供后人崇拜和议论的偶像,她是一个女人,一个追求着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不幸的是,一提及林徽因,总是把她和别人捆绑在一起。《林徽因》一书的价值,在于廓清了浮荡在主人公身上的尘埃,将她的真实面目彰显出来,在历史背景中将林徽因凸显出来,同时还生动地勾勒出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沈从文等一批高级知识分子群体的高雅的志趣品格、多彩的生活经历,从而折射出他们所生活的时代的精神。
④我们不妨看看林徽因走过的路。少女时代的林徽因曾随父亲到了欧洲,她芳华绝代,才华横溢,她像一弯新月,而周围是一群文化名人围绕着她。当女人成了母亲,花便成了树。作为母亲的林徽因娴静温柔,端庄慈爱,以多病之身操持着一个大家庭的事务。走出沙龙的林徽因,踩泥泞,乘驴车,和梁思成一起辗转各地,为古建筑测绘,用现代科学的方法考察和研究中国古建筑,为保留中国传统文化奔波,此时她是一位执著的艺术家。在抗战8年艰苦卓绝的岁月里,林徽因一家颠沛流离,从云南到四川,困居在偏远的李庄。他们贫病交加,靠典当度日,却坚毅地开始了撰写《中国建筑史》和《图像中国建筑史》的巨大工程。1945年美国专家给她检查身体,说她不会活过五年了,她能够支撑下来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可是她又活了10年,支撑她的其实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激情、是一种灵魂在飞扬。
⑤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爱张(爱玲),我觉得林可爱得多。不论是生命的境界,还是生活的足迹,林徽因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为人妇,为人母,为人的朋友,她的才华和境界,在人生的每一个角色都是完美的。如果说没有林徽因沙龙的培育,中国的现代文学星系中璀璨群星的光芒将暗淡几分。如果没有林徽因的辅助,梁思成很难完成《中国建筑史》。张清平用林徽因和梁思成终生痴迷的古建筑来比喻他们的结合:梁思成是坚实的基础和梁柱,是宏大的结构和支撑;而林徽因则是灵动的飞檐、精致的雕刻、美丽的栏杆。他们一个厚重坚实,一个轻盈灵动,他们的组合无可替代。林徽因和梁思成堪称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楷模,另一对我认为是傅雷和他的夫人。相比较,张爱玲尽管有才气,但她终是一个异数,带着一种偏执、阴冷之气,连爱情、生活都有一种决绝,而林徽因始终有一种光辉,温暖人心。
⑥建筑师、教授、诗人、作家,对林徽因来说只是一个称谓,或者后人对她的某一方面才华敬佩,但很难道出林徽因的精神境界。林徽因之所以成为林徽因,让人敬慕的,不仅是她的美貌与才华,更是她外柔内韧顽强不屈的精神和爱能爱到至深至纯、诚又诚到如痴如醉的人生境界。张清平这样评价林徽因:她的生命中有病痛,但没有阴暗;有贫困,但没有卑微;有悲怆,但没有鄙俗。
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运用记叙、议论、抒情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对林徽因的崇敬之情。
B、建筑师、教授、诗人、作家,这些称谓使林徽因有一种光辉,温暖人心
C、作者将林徽因和张爱玲进行对比,其目的是贬低张爱玲,突出林徽因的伟大。
D、作者着力表现林徽因作为一个女性的人间柔情和高尚的人生境界。
E、林徽因之所以成为林徽因,让人敬慕的,不仅是她的美貌与才华,更是她高尚的人生境界。
BC(B她对这些称谓也并不看重,文中并没有此意。C突出林徽因的伟大,但并不贬低张爱玲。)
2.文中第五段为什么要写张爱玲?
答案:①运用衬托手法,从侧面突出林徽因的完美形象。林徽因和张爱玲均是著名的才女,但林徽因的人生角色(如妻子、母亲)都是完美的,而张爱玲却并非如此。②林徽因和梁思成堪称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楷模,但张爱玲的爱情生活并不美满。③尽管张爱玲的文学才能得到人们的喜爱,却带着一种偏执、阴冷之气,拒绝让人靠近,但林徽因家里的文学沙龙曾高朋满座,汇聚璀璨群星,予人光辉、温暖。
解析 本文的主要人物是林徽因,那么写张爱玲自然就是与传主形成衬托,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突出传主的形象。
一、例文解析
伟大的人民音乐家冼星海
李岚清
①冼星海祖籍广东番禺,1905年6月13日出生于澳门。1925年他到北京,进入国立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1928年到上海国立音乐院学习,因参加学潮而被迫退学。靠朋友的帮助和在船上做苦工,他于1930年春到达法国巴黎学习音乐,靠在餐厅等处做杂役维持生活,失过十几次业,饿饭,找不到住处,甚至只得提了提琴到咖啡馆、大餐馆中去拉奏讨钱。在这样痛苦生活的煎熬中,冼星海坚持学习,并成功地创作了《风》得到老师们的赞誉,考入巴黎音乐学院著名作曲家杜卡教授的高级作曲班,并获得了荣誉奖。学校要给他物质奖励,问他要什么,他的回答是:“要饭票”。
②1935年秋,冼星海结束在法国的五年学习生活,回到上海。当时,日本军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后,正把侵略的战火燃向华北,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关头。冼星海用音乐做武器,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创作了《我们要抵抗》、《救国军歌》、《保卫卢沟桥》、《到敌人后方去》等抗战救亡歌曲,在群众中广为传唱。他得知教育家陶行知在上海郊区为贫苦孩子办了“山海工学团”,便定期去该团做辅导,教唱救亡歌曲。他还深入到学校、农村、厂矿、部队去推广、辅导群众歌咏,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救亡歌咏运动。
③正当他注意“向着光明的、有希望的”延安情况时,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寄来音乐系全体师生签名给他的聘书,又给他来了两次电报。这样,他于1938年11月到达延安,受聘在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任教,并于1939年6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当时延安的音乐教学设施和条件很差,但抗日根据地人民的思想风貌、斗争意志,丰富的民间音乐素材,却激发起冼星海高涨的教学和创作热情。他十分重视对民间音乐的学习和研究,热心群众的音乐文化生活,延安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都留下了他辛勤奔走的足迹。他讲课深入浅出,生动活泼。有一次晚间上课,讲到深夜,本该休息了,但学员们听得很入神,毫无倦意,要求他继续讲下去,于是他一直讲到天亮。在这里,他创作了《黄河大合唱》、《生产大合唱》、《九一八大合唱》等大型声乐套曲,还创作了《反攻》等歌曲,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
④《黄河大合唱》是冼星海最杰出的代表作。1939年春诗人光未然创作了《黄河吟》,冼星海听完朗诵后,一把将诗稿抓在手里,激动不已地说:“这是一部中华民族的史诗,我要把它写成一部代表中华民族伟大气魄的大合唱。”拿到歌词后,他收集创作素材,多次要求人们讲述渡黄河的情景和感受,对很多细节都再三追问,还去学唱船工号子。3月31日,《黄河大合唱》的八首歌曲完成了。冼星海亲自指挥“鲁艺”的学员排练,1939年5月11日,在庆祝“鲁迅艺术学院一周年纪念音乐晚会”上,冼星海指挥100余人的鲁艺合唱团,成功地演出了《黄河大合唱》。演出结束后,毛泽东等领导人都站起来热烈鼓掌,感动地连声说好。《黄河大合唱》将文学与音乐完美结合,融声乐、器乐、文学于一体,雄壮而激奋,成为时代的强音、民族的心声,震撼着神州大地,是一部高度概括抗日战争年代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里程碑式作品,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不仅受到延安军民广泛的赞扬和欢迎,而且迅速传播到包括国统区在内的各个战区,进而蜚声海外,逐渐在美国、加拿大、缅甸、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苏联等地广泛演唱,成为我国最早在国际上产生较大影响的音乐作品。
⑤1945年10月30日冼星海在莫斯科病逝。当年11月14日在延安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挽词:“为人民的音乐家冼星海同志致哀!”
【问题】本文追述冼星海的往事有几个细节,举例说说这些细节的写法体现了传记什么样的特色,加以赏析评价。
【参考答案】①因为是多年以后追述往事,文章对细节没有过多的描写,更不添枝加叶。如晚间上课,学员们要求他继续讲下去,他便一直讲到天亮这样的细节,客观真实地表现人物性格特点,体现了传记史实性、真实性的特点。
②选用的细节很有典型性、代表性。如在法国作品获奖,他竟只“要饭票”的细节,典型地反映了冼星海生活极其窘迫仍努力出色地学习。言简意赅,很有表现力。
③在整体的概述中,穿插若干具体细节,使人物形象鲜明饱满。如诗人光未然创作了《黄河吟》,冼星海听完朗诵后,一把将诗稿抓在手里,激动不已地说:“这是一部中华民族的史诗,我要把它写成一部代表中华民族伟大气魄的大合唱。”这样的细节,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十分生动。
【总结】生动传神的细节描写。传记作为写人的艺术,为了渲染人物个性,离不开记叙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和最能表达人物个性的细节。不写事件,传记无以表现人物;不写细节,作者无以使人物生动起来。因此,阅读传记需要特别关注细节描写。
二、常见题型
1.文中运用×××这个细节,对表现人物有什么作用?
2.本文画线部分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具体例子进行分析。
3.本文追述××往事有几个细节,举例说说这些细节的写法体现了传记的什么特色?
三、题型解析
细节描写是指抓住生活中的细微而又具体的典型情节,加以生动细致的描绘,它具体渗透在对人物、景物或场面描写之中。细节,指人物、景物、事件等表现对象的富有特色的细枝末节。它是小说、记叙文情节的基本构成单位。没有细节就没有艺术。同样,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个性的人物形象。成功的细节描写会让读者印象深刻,提高文章的可传读性。
细节描写是刻画人物性格,揭示人物内心世界,表现人物细微复杂感情,点化人物关系,暗示人物身份、处境等最重要的方法。它是最生动、最有表现力的手法,它往往用极精彩的笔墨将人物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和盘托出,让读者欣赏评价,使文章的描写更加细腻,丰富。细节描写在文章描写中的地位看似闲笔或赘笔,信手拈来,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但都是作者精心的设置和安排,不能随意取代。一篇文章,恰到好处地运用细节描写,能起到烘托环境气氛、刻画人物性格和揭示主题思想的作用。运用细节描写,要为表现人物性格、发展故事情节以及直接、间接揭示作品意义或主题思想服务。细节要尽量典型,富有表现力,能起到以一孕万、即小见大的作用。细节要真实。真实是艺术的生命。真实的细节,是现实主义艺术真实的前提条件。典型环境、典型性格,必须建立在细节真实的基础上。离开了真实的细节描写,就会失去感人的艺术力量。细节还要新颖独特、有生命力。
六、答题思路
解答人物传记细节描写类型的几个主要角度
1.从对人物形象刻画的角度
(1)让传主形象更全面完整,更立体化。
传主形象是由多个侧面组成的,只表现其伟大的一面,而不展现其普通的一面,人物就不能立体化。
(2)让传主形象真实可信。
要把人物写好,就要写起普通的一面,因为读者是普通的公民,他愿意接受伟人身上普通的一面。这样的人物会让读者觉得真实亲切,易于接受。
(3)符合读者心理需要。
对于大人物,诸如政治家、艺术家、影视明星等,读者已经从媒体中了解了一些他们在本行业内的成就和事迹,因此在传记作品中,读者更渴望了解一些花絮片段,而有些细节正能解决这一问题。
2.从体现传记文本特色的角度
(1)可以体现传记史实性、真实性的特点,增强传记的表现力;
细节描写,尤其是关于场面的细节描写,一般都能烘托气氛,也能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更容易引起共鸣,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2)可以使传记内容更加丰富,主题更加突出。
任何表达技巧都是为主题思想情感服务的,细节描写也不例外。
七、答题模板
1.通过描写……等细节,……地刻画出一个……的形象,突出了……(思想主题),给读者……的感受。
2.通过对……等的描写,生动传神地写出了在场人……的心情,烘托了一种……的现场气氛,使读者仿佛置身现场,产生身临其境之感。真实性和感染力都很强,真实地反映了……,表达了……的感情倾向。
八、真题演练
闻一多在青大
梁实秋
青岛的天气冬暖夏凉,风光旖旎,而人情尤为淳厚。我们立刻就认定这地方在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都够标准,宜于定居。所以我和一多一言而决,决定在青岛大学任教。我回北平家中小憩,一多返回武汉接眷,秋后我们便在青岛开始授课。 除了国文系主任之外,一多还担任文学院院长。在中国文学系里,一多罗致了不少人才,如方令孺、游国恩、丁山、姜叔明、张煦、谭戒甫等。一多赁屋于汇泉,离浴场不远的一栋小房,出门即是沙滩,涨潮时海水距门口不及二丈。据一多说夜间听潮一进一退的声音,有时不能入寐,心潮起伏。他到学校去要经过我的门口,我住鱼山路,他时常呼我同行赴校。青岛多山路,所以我们出门都携手杖一根,这是别处所不需要的。一多很欣赏策杖而行的那种悠然的态度,所以他备了好几根手杖。一多在私生活方面是个懒人,对到市内购买什物视若畏途。例如,我们平常都喜欢穿千层底的布鞋,一多怕去买鞋,时常是鞋穿破了之后,先试穿他的厨师的鞋子,然后派遣他的厨师代他去买鞋。
汇泉的房子是很令人羡慕的,可惜距校太远,同时也太偏僻,到了冬天海风呼啸时分外凄凉。一多住了不到一年,便趁暑假的时候送眷回到湖北,离别了那海边小屋。他为什么要把妻室孩子送还家乡,独自留在青岛,我不知道,事实上他的家庭生活的情形,我也所知甚少。他住在汇泉的时候,请我去吃过一次饭,我如今还记得他的厨师所做的烤苹果非常可口。孩子一大堆,流鼻涕的比不流鼻涕的为数较多。 一多送眷回乡,返校后就住学校宿舍,好像是第八校舍,是孤零零的一座楼,在学校的东北方,面对着一座小小的坟山。夏夜草长,有鬼火出没。一多在这宿舍过了孤独的一年,饮食起居,都不方便。但是这一年间他没有家累,得以全副精力从事中国文学的研究,尤其致力于研究《诗经》。有一天他到图书馆找我,我当时兼任图书馆馆长,他和我商量研究《诗经》的方法,并且索阅莎士比亚的版本以为参考,我就把刚买到的佛奈斯新集注本二十册给他看。他浩然长叹,认为我们中国文学虽然内容丰美,但是研究的方法实在落后。他决心要把《诗经》这一部最古的文学作品彻底整理一下。他从此埋头苦干,真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我有时到他宿舍去看他,他的书房中参考图书不能用“琳琅满目”四字来形容,因为那凌乱的情形使人有如入废墟之感。他屋里最好的一把椅子,是一把老树根雕刻成的太师椅,我去了之后,他要把这椅上的书搬开,我才能有一个位子。他的研究的初步成绩,便是后来发表的《匡斋尺牍》。在《诗经》研究上,这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他用现代的科学方法解释《诗经》。他自己从来没有夸述过他对《诗经》研究的贡献,但是作品俱在,其价值是大家公认的。
一多从来没有忽略发掘新诗的年轻作者。在青大的国文系里,他最欣赏臧克家,臧克家写诗是相当老练的。还有他从前的学生陈梦家也是他所器重的。陈梦家是一个很有才气却不修边幅的青年诗人,一多约他到国文系做助教,两个人颇为相得。
青岛附近的名胜只有崂山,可是崂山好像没有什么古迹,尽管群峰陡峭,乱石穿空,却没有什么流风遗韵。我和一多曾数度往游,在瀑布前流连忘返。一多说风景虽美,却不能令人发思古之幽情,可见他浪迹于山水之间尚不能忘情于人事。我指点山上的岩石,像斧劈一般,我说那就是千千万万年前大自然亲手创造的作品,还算不得是“古迹”么?一多不以为然。后来我们到济南参加山东省留学生考试委员会的会议,事毕游大明湖,一多在历下亭看到“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一联,依稀想见杜少陵、李北海的游迹,这才欣然色喜。 一多在青岛住了两年,在学潮爆发之后不愉快地离去,在北平任教于清华大学。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题目:文章第四段画线句子描写了闻一多先生送眷回乡后的生活情形,有什么作用?
【解析】 本题考查细节描写的作用。画线句子通过“孤零零”“有鬼火出没”等细致地写出了闻一多住处的冷清。也写出了闻一多饮食起居的不方便。而后文则写闻一多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在《诗经》研究方面取得了划时代的成就,这就突出了闻一多先生废寝忘食的治学精神。
【答案】 (1) 真实地写出了闻一多先生住处的冷清和闻一多先生生活的不方便。 (2)但在这样的条件下,闻一多先生仍致力于中国文学特别是《诗经》的研究,更加突出了闻一多先生废寝忘食的治学精神。
袁隆平奇遇记(节选)
一、
1979年5月,美国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访问中国,惊奇地发现中国人正在种植一种前所未有的杂交水稻。
于是,他当即向中国农业部种子公司的接待官员询问这个发明权的享有人是谁,提出想跟这个人探讨一下有偿转让技术专利的问题。中国种子公司官员说:这个发明专利权属中国国家拥有;农业部种子公司就是代表国家享有这一权利的唯一代表;要探讨杂交水稻技术转让问题,无须再找“别人”。……之后,威尔其先生又一连两次来到北京与中国种子公司正式谈判。最后一次,双方于1980年1月达成协议,由圆环种子公司先付给中国种子公司20万美元首期技术转让费,中国即派出制种专家赴美国传授杂交水稻制种技术。专家在美工作期间,由美方支付工资,直到美国科技人员熟练掌握该技术为止……消息传到湖南省农科院,尤其是袁隆平,当得到农业部外事局叫他带队赴美国传授技术的通知时,他竟高兴得一夜合不上眼,打心眼里深深地感激中国种子公司赐予了他这次到世界科技最发达的美国去一展身手的机会,而根本就没想到美国人首先要找的对象本来就是他。
二、
1980年5月9日,当地时间上午9时,袁隆平作为首席专家,携湖南省农科院副研究员陈一吾和慈利县良种场场长杜慎余一行3人组成的中国杂交水稻专家组,乘飞机到达洛杉矶。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和美国专家数人已打着牌子在机场迎候。当3人走下飞机舷梯,向撑着牌子的威尔其一行微笑着走去时,威尔其连忙满面笑容热情地迎了过来。他与第一个向他伸过手来的首席专家袁隆平只是礼貌性地轻轻握了一下,就放过去了,而却紧紧地握住第二位接上来的陈一吾副研究员的手,又是拥抱,又是贴脸,口里一叠连声地欢呼着:
“您好,尊敬的袁先生!我是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真诚地欢迎您的到来,能够结识您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并在美国接待您,我感到无比的荣幸!”
显然,威尔其认错人了。3个中国人不由得一齐掩口而笑。威尔其见客人笑得蹊跷,他马上就会过意来,连声道歉说:“对不起,你们哪一位是袁先生?”
陈一吾连忙推过袁隆平用英语介绍说:“威尔其先生,这位才是首席专家袁隆平先生。我们都是他的助手。”
“噢,尊敬的袁先生,我认错人了。请您原谅!请让我再次向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的欢迎。您将是我们公司和所有美国人最尊贵的客人和朋友。我衷心地祝愿您在美国工作和生活得愉快!”威尔其说着再次握住了袁隆平的手,并紧紧地拥抱、贴脸。
“谢谢您的热情迎接,威尔其先生。您认错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连许多中国人都会把我认错,更别说美国人了。我是一名水稻专家,长年在田间试验,所以浑身上下都染上了不少中国农民的色调。”袁隆平说着,又风趣地朝两名中国同伴一摊手接着说,“他们都知道,我还有一个绰号,叫做‘刚果布’,也就是‘非洲黑人’的意思。您说这多有趣?”
三、
9月初,袁隆平按爱妻的亲切嘱托“平平安安地回来”了,但是,他临行前曾向妻子许下的将成为万元户的诺言,却只成了一个不吹自破的泡影。原来当时有规定,出国人员在国外所得收入必须全部上缴。因而,他们回到北京,向农业部有关司局一汇完报,有关办事官员就要他们上缴在美国挣的工钱。
袁隆平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对妻子邓哲说:“嘿嘿,真对不起。我原以为美国工资可归个人所有,谁料农业部规定得全部上缴,只能每天领20元人民币的生活补贴。”
“能成千元户也不错呀,我们家还从来没见过一次进两千多块钱呢!”邓哲安慰丈夫说。“我只要能增加两间小平房,有三四千块钱存款以备不时之需,就心满意足了。”
邓哲这愿望很快就实现了。
1981年6月6日,国家科委、国家农委在北京联合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科学技术特等发明奖授奖大会。由袁隆平代表全国杂交水稻科研协作组登台领奖。除奖章和发明证书由袁隆平带回湖南保管外,还有一共10万元奖金。袁隆平本人足足分得这项特等奖金5000元整。
“哎呀!五千块钱呀!啧啧,这么高的奖金,真吓死人了!”当袁隆平喜不自禁地自北京归来,从兜里掏出一大叠钞票交到妻子手里时,邓哲惊喜得连钱都不知该怎么拿法了。
(摘自《炎黄春秋》2001年第1期 汪志霞 聂冷文)
1.文章记录了袁隆平哪三件事,请用四字小标题的形式概括出来。(6分)
1)赴美之奇喜——没想到美国人本来找的就是他;2)机场之奇遇——威尔其认错了袁隆平;3)奖金的惊喜——得到科技特等发明奖(考点: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把握传记的基本事实。评分标准:答对1点得1分,答对3点得4分)
2.赴美传授经验是件大事,但袁隆平如何传授杂交水稻制种技术、如何开设讲座等内容作者略过不谈,反而将笔墨重点落在接机时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认错人这个细节上,这样的处理用意何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写袁隆平如何传授杂交水稻制种技术、如何开设讲座是为了表现一个学识丰富的袁隆平,但这一点已经为人们所熟知,所以写作价值不是很大,也不符合作者写作意图。作者记录了袁隆平三件“小”事情,是为了突显人们不熟悉的袁隆平的另一面——淳朴。一个拥有先进科学技术、站在世界领先科技前沿的科学家如此淳朴,说明他拥有扎根基层,脚踏实地的科研作风和敬业精神。威尔其认错人就是因为袁隆平太淳朴,不像一个名满天下的科学家,此细节描写符合作者的写作意图需要。(考点:分析作品选材的目的。评分标准:作者的写作意图共3分,其中讲到“淳朴”2分,讲到“扎根基层”或“脚踏实地”1分;分析威尔其认错人细节描写如何符合作者写作意图2分;分析写袁隆平如何传授杂交水稻制种技术、如何开设讲座不符合写作意图1分)
3.有人说,文章最后一部分大谈特谈袁隆平夫妇对待钱的重视态度,这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传主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8分)
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是妥当的。(1分)写袁隆平夫妇对待钱的态度,更贴近当时中国普通人的生活,更真实可靠。(传记的真实性角度1分)传记的选材是与主题密切相关的,本篇传记的写作意图是想塑造一个纯朴的袁隆平,还袁隆平以生活常态与真实人生。(传记的主题1分)袁隆平“不好意思”是因为出国前向妻子许下的将成为万元户的诺言无法兑现,而“喜不自禁”是因为在共和国第一个科学技术特等发明奖授奖大会上,他凭科技成果争得了属于自己的一份荣誉和奖励。这些都说明了袁隆平的淳朴和憨厚。(结合文本分析2分)并没有给传主带来负面影响。(其他观点,言之成理亦可)
一、
1924年王振义出生于上海,1942年中学毕业,1948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从此开始了他漫长的行医生涯。
工作一年后,新中国成立,他找到了事业的立足点。他同那个时代的热血青年一样,将全部心血都倾注在本职工作上。后来王振义在一则国外医学资料中得知,早幼粒白血病细胞,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逆转,也就是说,这些“为非作歹”的坏细胞,在科学家“诱导下”,可以“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变成正常细胞。这项令人耳目一新的医学创举,令王振义眼前一亮,他觉得既然无法消灭白血病患者血液中的癌细胞,那么另辟蹊径,化敌为友,不失为一个治疗新途径。从此,王振义将全部精力,都倾注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分化上,勤勉攻关,孜孜以求。经过多年试验,终于在显微镜下,捕捉到奇迹发生:大量早幼粒癌细胞,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下,竟“改邪归正”,变成一个个发育正常的细胞。呕心沥血的王振义,终于大海捞针,找到一把“金钥匙”,神奇破译了人类医学史上的“死亡密码”。
就在这时,医院送来一位五岁患者小怡君,患的是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此种类型的白血病发病急,凶险异常,病人从诊断到死亡只有一周时间。命若危弦的小怡君开始接受王振义的全新疗法。由于该疗法试验,都是在体外进行的,临床上从未应用过,治疗过程变数多,谁都无法保证万无一失,因此王振义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他细致入微地捕捉孩子病情的蛛丝马迹。用新疗法治疗三天,小怡君奇迹般地睁开了眼睛。经过系统治疗,小怡君的白血病终于得到遏制,血液中的坏细胞都脱胎换骨,弃恶从善,成为患者体内的正常细胞。时光荏苒,当年被王振义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小怡君,如今已是外企白领,身体健康,与常人无异。她也因此成为国际上应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分化疗法治愈的第一人。王振义曾说:“如果说白血病是个凶残杀手的话,那我就是杀手中的‘杀手’!”此后世界各国都先后证实这种治疗效果显著。APL患者的五年存活率,已高达百分之九十五,成为世界第一种可以治愈的急性白血病。中国在白血病领域的这项尖端技术,震惊了世界,被国际血液学会誉为“上海方案”。1996年6月15日,王振义因此获得凯特林金质奖章,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获此殊荣。
王振义不仅是一位著名的医学专家,也是一位爱才惜才的教育家,行医从教六十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血液学专家,可谓桃李满天下。
他的学生陈国强,回忆起当年的情形,不无感慨地说:“那时,王老担任二医大校长,白天公事缠身,只能在晚上牺牲休息时间修改我的论文,而且那时根本没电脑,恩师在我的论文上一遍遍修改,精益求精,密密麻麻的文字,倾注了大量心血。”接下来,陈国强再重新整理抄写,那篇论文王教授先后改了不下十遍,陈国强也跟着抄了十遍,焦头烂额,如果合集成册,都能出书了。严师出高徒,在王振义的精心栽培下,陈国强很快在国内血液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了不俗业绩。如今已是上海交大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有人说,王教授这个“伯乐”不简单,培养出的“千里马”,都是世界级水准的顶级人才:中科院院士、卫生部长陈竺;中科院院士、上海血液研究所所长陈赛娟;国家“937”计划最年轻的首席科学家陈国强等。
2002年,王振义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有个抗白血病药物,水溶性差,实验效果不理想,课题组研究陷入低谷。期间,他听说郑州大学某教授,在这方面研究成果显著,不顾年迈体弱,执意登门请教。当郑州大学接待同志听说眼前这位登门请教的长者,竟是享誉世界医学界的“诱导分化第一人”时,顿时肃然起敬。
由于王振义在世界血液学领域贡献卓越,他荣膺过世界上很多医学最高奖项,被誉为“大满贯”科学家。但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家里,却很少见到奖杯和证书。他多次说过,光荣属于过去,荣誉归功于集体,个人没啥好炫耀的。如此淡泊名利得失,倾心科研攻关,才能引领中国血液学,一次次冲向世界医学巅峰。

1.下列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王振义在用他的全新疗法对小怡君进行治疗时,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后来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小怡君的白血病终于得到遏制。
B.全反式维甲酸诱导分化疗法的试验是在体外进行的,王振义的诱导分化法首开世界医学先河,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成为世界第一种可以治疗的急性白血病。
C.“上海方案”震惊了世界,1996年王振义凭此成就成为获得凯特琳金质奖章的第一位中国人,同时,他还爱惜人才,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D.王振义荣膺的医学奖项几乎全是世界上的医学最高奖项,他因此被誉为“大满贯”科学家。但在办公室,在家里,却很少见到他的奖杯和证书。
E.本文撷取王振义的若干人生片段,记述了他学习医学的艰苦历程,描写了他在医学上的突出成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位医学家的感人形象。
答B给3分,C给2分,D给1分。【解析】A项说“一个月”,而原文是“经过系统治疗”,文中无依据。E项说“记述了他学习医学的艰苦历程”属无中生有。D项说“几乎全是”,而原文是“他荣膺过世界上很多医学最高奖项”。
2.王振义是如何神奇破译人类医学史上的“死亡密码”的?(6分)
①王振义兢兢业业,将全部心血都倾注在医学事业上;②王振义在一则国外医学资料中得知,早幼粒白血病细胞,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逆转;③经过多年试验,他终于在显微镜下找到了这个特定的条件:大量早幼粒癌细胞,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下,竟变成一个个发育正常的细胞。(每点2分)(意思答对即可)

3.第三段、第五段分别引用了王振义自己和他的学生陈国强的话,试具体分析引用的好处。(6分)
①第三段引用王振义自己的话,表现了他幽默的性格;②第五段引用陈国强的话,表现了王振义诲人不倦、甘当人梯的精神;③这样直接引用使传记内容更真实更具有说服力,人物形象更鲜明。(每点2分)(意思答对即可)

4.结合全文,概括王振义能冲向世界医学巅峰的原因,并就其中感受最深的一点谈谈自己的认识。(8分)
①原因有三点:第一,热爱医学事业,孜孜不倦,呕心沥血;第二,虚怀若谷、谦逊求实;第三,淡泊名利。就以上三点任选一点联系实际略加分析。②如第一点:勤奋刻苦、孜孜不倦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基础,现实中那些取得成功的人,首先是热爱自己事业能忘我工作的人。如第二点:虚怀若谷、谦逊求实的态度能使人清醒地认识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能清醒地认识主观与客观,一个人的成绩都是在他谦虚好学,扑下身子实干的时候取得的。如第三点:一个能实实在在地豁达达观地看待名利之人,才可能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才能全身心地投入他的研究,这样的人才更容易成功。(每点原因2分,分析2分,意思合情合理即可。)
二、《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另一位拉美文豪,下文称略萨)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叠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所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为他“诊治”。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的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 (选自《环球人物》2014年4月,有删节)
相关链接:
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②《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祸福的故事,传递了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莫言评价为,《百年孤独》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问题:文中提到马尔克斯请略萨作序、补交房租、拜访嘉宝三件事,分别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请略萨作序,凸显了马尔克斯胸襟洒落;
补交房租,凸显了马尔克斯知恩图报;
拜访嘉宝,凸显了马尔克斯的凡人心态,他也是个性情中人。丰富人物形象。
三、《我的梦想》
我有很多很多的梦想,人们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我的梦想是去中国的南海度假。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去过那儿,非常优美,但是那时候我没有钱但有充足的时间。现在我有钱却没有时间,这就是生活。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在上海销售汽车。这样我就能拥有很多不同的汽车,而且可以了解每辆车的性能。我把车当成大玩具,也是好玩的工具。我知道NBA有些球员有很多很多车,甚至收藏车。现在我还没有钱买那么多车。如果有一天我有钱了我会这么做吗?不会,因为我不想开收藏车。我感兴趣的不是那些古董车,我喜欢非常新潮的车。配有所有先进技术的车。这样我可以学到许多新事物,而在我卖车时,就可以免费学习。也许在中国从未拥有过车是我如此挂念车的原因。当我去印第安那玻利斯参加世界杯赛时,有一天球队去购物。每个人都去看衣服皮鞋之类的。我却去了家奔驰车经销店。当时我口袋里的钱不超过20美金。在我第一个NBA赛季后的夏天,我在国家队比赛时划伤了我的眼睛,他们只好剃光了我的眉毛,我看着伤疤想到:“嘿,这好像奔驰的标志啊。”假如我真成为一个汽车销售员,我会告诉我的客户这些都是二手车,因为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我的梦想是美国人能够真正认识中国和中国人。在我NBA第一年回来后,上海市任命我为官方大使。当然,帮助人们了解中国或上海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却是我乐意做的。
我的梦想是中国人能够了解篮球。现在他们不在乎你怎么打球,只在乎输赢。如果你赢了,他们说你打得好;如果球员们为了对抗或者为了追球奔跑而摔倒,他们会笑而不是欢呼;或者如果一个个头小的后卫防守大个球员,他们会嘲笑他而不是佩服他的勇气。不是所有得分的投篮都是好球,也不是所有没投入的球都是坏球,但观众不理解这点。我认为这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比赛。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我的梦想是中国篮球能够树立自己的风格。如果你观察韩国人的打球方式,你会发现每个人都在运球后投三分球,即使是他们的大个子,而且使用全场紧逼战术。你会发现这不是从NBA或者任何其它地方学来的。韩国发挥了适合自己球员的风格,中国也应该做相同的事情。
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固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即使耐克赞助了国家队,我在2003年亚洲锦标赛上穿的还是锐步鞋。巴特尔与队伍里另外一名球员跟阿迪达斯有合同,但是他们在国家队的时候还是得穿耐克鞋。我希望成为第一个不这样做的队员,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我后面的队员们。如果我不这样做,制鞋公司就不愿去跟球员签约,他们只想跟球队签约。我不需要这些钱,但我身后的其他球员也许需要。我在中国将可口可乐告上法庭也是出于同样原因。他们签了一个合同付钱给中国队,但他们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了我的照片。可我已经和百事公司签了合同。这对中国的运动员来说是件新鲜事,但我明白不管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会为我后面的球员开启或关闭大门。我只要求可口可乐赔偿一块钱,大约相当于12美分,因为我不需要他们的钱。我上了法庭,这样某条法律就会被通过,也许可以用来阻止可口可乐,或者其他公司再这么干。
我的梦想是赢得一次NBA总决赛冠军,这可能和赢得2008年奥运金牌的梦想一样大。我不知道我离哪个梦更近一点。如果我在NBA再打10年或10年以上的球,那我的事业会是很成功。有许多球员曾经做到过。但作为一个中国职业球员,我的意义会更大。也许如果我赢得了一个总冠军或最有价值运动员的头衔,NBA球队会因此更愿意签下或者选中中国球员。
这些梦对一个来到NBA后就没什么时间做白日梦的人来说,好像太多了点。但我现在是在两个国家用两种语言做梦。
在美国,人们会说“你不能又想留着蛋糕又想吃掉它”,我们中国人也有相同的,我们说:鱼与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1.解释“鱼”和“熊掌”在文本中的意思,并找出两个“鱼和熊掌兼得”的例子。
答:所谓“鱼”指现实的基本要求,“熊掌”指理想中的更高追求。对于姚明,更具体地说,爱中国的是基本的需求,爱美国是更高的追求;他爱生养自己的中国,也爱给他实现篮球梦想的美国。因此希望美国能更更多的接受中国,而中国能更文明更重人本更有风格,进而更被世界接受,这就成了他意欲摆脱被两个国度牵扯自己的梦想。(此题考点是对概念的理解,这本应该是必考部分的,所以,严格说,如此命题是不没有扣住选考部分的考点的)
2.请举两例,说明传记中是如何表现姚明的爱车情结的。
答:通过人物细节描写来表现姚明的爱车清洁的。如口袋里不足20美金,却跑到奔驰车的经销店去;又如看到自己的伤疤,就想到奔驰车的标志。
3.你是如何看待姚明“梦想”背后的人生价值观的?请选择一个角度,结合文本内容加以阐述。
答:第7段,姚明说“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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