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和万事兴 课件(24张PPT)+教学设计+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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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 课件(24张PPT)+教学设计+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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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5.1 家和万事兴
第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
2.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学习目标
必备知识:
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培养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自觉孝敬父母的意识。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家庭和睦的重要性。
关键能力:
针对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问题,学会运用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款,提高运用法律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能力。
核心素养
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
主议题:如何构建美满家庭关系?
子议题1:视频中体现了哪些亲属关系?和睦家庭有什么特点?
子议题2:如何评价视频中家长的做法?父母应如何对待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子议题3:如何评价视频中几个子女的行为?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老人?
视频:有家就有爱,最美家庭公益宣传片!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体现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子议题1:视频中体现了哪些亲属关系?和睦家庭有什么特点?
(3)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子议题2:如何评价视频中家长的做法?父母应如何对待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的妈妈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父亲应给与协助。孩子父亲拒绝探视的理由不成立。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家长应当给予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2、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和善待孩子的义务。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1)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父母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1)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3)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①支持。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应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②林某某和王某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他们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王某某未能尽到教育小王的义务,林某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朱某今年13岁,是七年级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春节时回家看看,平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某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园内,他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某的胳膊打断,李某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李某的父母向朱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李某的父母将朱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判决的理由。
判决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因为父母负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朱某是未成年人,朱某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由于朱某的行为对李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并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朱某的父母有义务给付,不给付的行为是违法的。
4、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①支持。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应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②林某某和王某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他们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王某某未能尽到教育小王的义务,林某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2020年9月4日起,某中学的初二女生小王未到校上学,校方未能联系上小王本人,与其父王某某多次联系,王某某以“环境不好,学校人太多了”为由,始终拒绝让小王上学,并告知班主任不要再与小王及家长联系。
校方联系当地镇政府,一同进行家访,见到了小王本人,但王某某仍称上学事情还要考虑。林某某和王某某于2014年协议离婚,约定尚未成年的子女小林随林某某生活、小王随王某某生活。在多方多次劝返无果的情况下,林某某向当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请求判决小王由其抚养并随其生活。
结合材料说明法院是否支持林某某的请求,为什么?
①支持。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应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②林某某和王某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他们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王某某未能尽到教育小王的义务,林某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子议题3:如何评价视频中几个子女的行为?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老人?
二、敬老责任大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两个要求”)
(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为什么要制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原因
A、法律依据: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解决此类问题。
B、自身原因: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C、制度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②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家庭和睦的重要性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2)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表现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3)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支持。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应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②林某某和王某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他们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王某某未能尽到教育小王的义务,林某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贾某70岁,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2017年以来,贾某因病住院,花去治疗费30多万元。贾某的小儿子刘某成家后,不满母亲在多年前家里老宅翻新时将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让予邻居,导致刘某修建小楼时不能称心如意,所以不仅对母亲病情不管不问,还不愿分担任何医疗费用。村干部虽多次调解,但刘某均躲避不见,贾某无奈之下,向法庭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其子刘某支付赡养费、分担医疗费。
简要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贾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因此法院判令其子刘某支付赡养费、分担医疗费。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家庭成员中有义务赡养、扶养、抚养老、幼、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赡养、扶养、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刘某是贾某的儿子,对母亲有赡养的义务。贾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刘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不愿分担医疗费用,贾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法院判令其子刘某支付赡养费、分担医疗费。
注意:正确区分虐待与家庭暴力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联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课堂总结
家和万事兴
父母对子女
育小职责大
亲属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
子女对父母
敬老是义务
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和睦的保障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5.1 家和万事兴
教学设计
课题 家和万事兴 单元 第二单元 学科 政治 年级 高二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学习 目标 必备知识: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培养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自觉孝敬父母的意识。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家庭和睦的重要性。 关键能力:针对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问题,学会运用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款,提高运用法律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能力。
核心 素养 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
重点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难点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议题 主议题:如何构建美满家庭关系? 子议题:1、视频中体现了哪些亲属关系?和睦家庭有什么特点? 2、如何评价视频中家长的做法?父母应如何对待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3、如何评价视频中几个子女的行为?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老人?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展示视频:有家就有爱,最美家庭公益宣传片! 观看视频 思考议题 初步感受家和万事兴。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结合视频,感受家庭关系,并从中寻找家庭中存在的亲属关系,思考和睦家庭的特点。 探究1:视频中体现了哪些亲属关系?和睦家庭有什么特点? 探究成果: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感受和睦家庭关系,初步学习本课知识,提升对和睦家庭关系的认同。
结合视频以及相关的案例,利用法律知识分析,同时学习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探究2:如何评价视频中家长的做法?父母应如何对待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探究成果: 2、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3、父母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4、父母的权利 了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针对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问题,学会运用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款,提高运用法律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能力。
结合视频,分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学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区分虐待和家庭暴力,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探究3:如何评价视频中几个子女的行为?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老人? 探究成果: 二、敬老责任大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培养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自觉孝敬父母的意识。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和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 通过分析比较,提高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课堂小结 本课以“家庭关系”为中心展开分析。通过教学,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职责,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美满家庭关系。
板书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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