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思品中考复习专题精析 专题五 法律教育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013年社会·思品中考复习专题精析 专题五 法律教育

资源简介

专题五 法律教育
一、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考点分析
考点9理解法律的特征和作用。懂得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思想品德七上第五单元第一节P78—81)
(一)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其特殊性表现在(即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由 a 制定或认可的。
2.法律是由国家 b 保证实施的。
3.法律对 c 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我国现行法律的特征
1.我国现行法律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要求,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任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2.右,我国,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打击违法犯罪,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法律实施的机构。
(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我国,任何公民,不论民族、种族、性烈、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等有何差异,法律对他们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四)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明确规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允许做,以此来发挥作用和功能。
教学拓展
1.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
其他行为规范
制定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法律是同国家紧密相联的
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它们的产生与国家没有直接关系;其他规则、纪律的制定都必须以法律为基本依据而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联系在于,其他社会规范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会被国家 d 为法律的基本内容,如一定的道德原则和执政党的纲领也会在法律中得到体现
保障
法律的强制性维持和实现是以 e 、法庭、 f 等作为后盾的
舆论、习惯、信念等
法律和其他社会行为规范一样.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或约束力
适用范围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其他社会行为规范的适用范围则不尽相同
2.社会行为规范主要有哪些?
社会行为规范主要有:法律、道德原则、宗教戒律、团体纪律等。
3.我国的执法机关: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执法机关。 9是担负治安、保卫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 h 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4.人教版教材中的重要观点:
法律有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规范作用就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作用就是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是国家生活的保障。
典型例题
例1《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这能体现的法律特征是…………………………………( )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C.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D.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解析:在《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有些关键词要抓住,如“任何单位、个人”,可以体现法律的特征。
答案:B
例2国家根据实际情况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道德、宗教、习俗、礼仪以法律效力。这是属于………………………………………………………………………( )
A.制定法律 B.修订法律 C.认可法律 D.审定法律
解析:法律创制有两种方式,一是制定,二是认可。本题中“国家根据实肟情况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道德、宗教、习俗、礼仪以法律效力”,属于认可法律。
答案:C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考点分析
考点l0理解宪法与普通法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尊严(C)(思想品德八下第五单元第一节P73—77)
(一)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依照 a 治理国家, b 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要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开始。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我国的 c 、 d 、 e 等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2.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产生的__f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 g 。
(三)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2.宪法也是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反国家宪法的行为就是 h 行为。。
(四)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1.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2.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它既是我们生活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行为的最高规范。
3.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公民都要树立宪法意识,经常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范,并勇于同违反宪法的行为做斗争。
教学拓展
1.宪法与普通法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比较:
比较
宪 法
普通法
相同点
同属于法律的范畴,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都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比较
宪 法
普通法
内容
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只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做出规定
不同点
法律效力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是制定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它是“母法”
普通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它是“子法”
制定和
修改
我国宪法的制定,需要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宪法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其他法律和议案的制定和修改只需一般的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
2.我国的执法机关:
执法机关
职能和性质
公安
机关
担负治安、保卫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它在处理刑事、治安案件时参与执法工作。凡是关系到治安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的案件,公民可以到公安机关检举、控告。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人民
法院
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实行辩护制、合议制、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
检察院
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各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法纪监督、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和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
3.关于法律、宪法的名言:
(1)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爱略特
(2)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爱科克
(3)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威厄尔
(4)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奥维德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7)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马克思
(8)“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由母产生,冲突我有效”。
4.违宪的表现有两种:一是国家机关的活动与宪法规定的内容或程序相抵触,二是公民的行为违反宪法的规定。在我国,一切违宪行为都要受到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典型例题
例1 (2012·滨州)我国确立每年l2月4日为法制宣传日。2001年,第一个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之所以宣传“增强宪法观念”,是因为………………………( )
①宪法是普通法律的总和 ②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到国家的命运
③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A.①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以及树立宪法意识的重要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但不是简单的“普通法律的总和”。
答案:B
例2(2012·温州)我国制定普通法律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从宪法中寻求合法性来源。这说明宪法 ……………………………………………… ( )
A.是所有普通法律的总和 B.必须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
C.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否则是违宪的,也是无效的。
答案:C
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考点分析
考点11 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基本内容(a)(思想品德八上第五单元第二节P79一84)
(一)家庭保护
1.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主和谐、幸福温暖、重感情、守信用的家庭氛围,对未成年人良好品格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2.家庭保护不仅是未成年人的需要,也是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所要承担的义务。
3.家庭保护可以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家庭还筑起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 a 。
(二)学校保护
1.学校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为我们提供优良的学习、生活条件,尊重和关爱我们,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由于各种原因,校园内外也可能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我们的健康成长。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社会保护
我们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良好的 b ,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不良的社会环境,则可能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
(四)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的原则和方针:
1.原则: c 为主, d 为辅。
2.方针:教育、感化、 e 。
保护
保护
主体
保护
对象
内 容
家庭
保护
家长
或监
护人
子女
或被
监护

1.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f 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要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3.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学校
保护
学校
等教
育机构
学生
1.学校应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2.关心、爱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3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各社
会团
体、
企事
业单
位、
其他
组织
及公

所有
未成
年人
1.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2.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要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 g ,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L,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
3.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 i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4.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6.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7.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满l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公、
检、
法等
司法
机关
司法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
1.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未满l6周岁一律不公开审理(设立少年法庭)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4.对于免除刑事处罚或者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满释的未成年人要做好安置工作.不得予以歧视
5.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抚养权
考点l2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c)(思想品德八上第五单元第三节P86-90)
(一)青少年应该要学会自我保护
由于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在遭遇突发事件和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保护有时不能及时到位,即出现“保护缺位”,这时候自我保护就非常重要了。
(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秘诀
1.要随时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2.要学会保护个人的身心健康。
3.了解合法权益,善于自我保护。
4.善于依靠家庭、学校、社会及司法部门维护合法权益。
5.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6.自觉守法。提高辨别能力,严防误人歧途。
(三)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什么?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什么?
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求助法律是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
(四)自我保护的技巧和方法
1.及时报警。
2.学会请律师。
3.寻求法律援助。
4.勇于和善于与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
教学拓展
国家和社会、学校、家庭和青少年自身应如何加强保护?
1.国家和社会:应完善法律和制度,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国家和社会保护。
2.学校:加强学校保护,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
3.家庭:加强家庭保护,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以健康的思想、文明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影响和管束未成年人或被监护人。
4.青少年自身:学法、知法、守法,不做违法的事,同H,J力tl强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型例题
例1 (2012·丽水)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对有悔罪表现或对案件侦破有功的犯罪未成年人,检察院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为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规定反映了我国对未成年人…………………………………( )
①实施社会保护 ②坚持不追究其违法责任的规定
③实施司法保护 ④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本题以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考查的切入点,非常具有时效性。从题目中可以看出,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反映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体现了司法保护的原则。,
答案:B
例2(2012·宁波)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保障学生校车安全。因为………………………………………………………………( )
未成年人都需要校车接送
②社会要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③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国家的工作中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障校车安全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答案:B
例3年仅l4岁的某校初二学生张某迷恋上网,厌学情绪严重。某网吧业主与张某签订合同,让张某每晚7点至l0点到网吧服务,报酬是每晚2元钱,外加其在空闲时间可以免费上网娱乐。一个月后,张某向网吧业主索要报酬,业主不给,两人争执,张某推倒了一台电脑。业主叫人将张某绑缚,关在楼上,要其赔偿。张某为了脱身.从窗户爬出去.不慎跌落、摔伤。
(1)请从法律的角度简要评析网吧业主的行为。
(2)张某从自身的过错中应当吸取什么教训7
解析:本题中张某年仅l4岁,属于未成年人,从材料中可以发现其自身没有认真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而从网吧业主的行为中我们可以发现,他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答题时还要做具体的分析。
答案:(1)网吧业主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打工,都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后将张某绑架、关押则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2)要增强法制观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相关义务,依法自律,以加强自我保护。
四、一般违法与犯罪
考点分析
考点l3知道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分类(a)(思想品德七下第五单元第一节P75—76)
(一)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a 违法行为、 b 违法行为、 c 违法行为都是我们生活中的违法行为。
(二)一般违法行为
不同的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 d ,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 e ,没有触犯 f ,只是违犯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考点l4理解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b)(思想品德七下第五单元第一节P76)
(一)什么是犯罪
__g 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犯罪。
(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具有 h 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犯罪是违反 i 规定的行为,即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要承担 j 责任、应受 k 处罚的行为。
教学拓展
违法与犯罪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共同点: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的一种。违法与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点: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的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犯罪。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而违法行为中的一般违法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它们的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典型例题
例1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相同点是…………………………………( )
①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②都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③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④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解析:本题是直接问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相同点。答题可以用排除法,在四个题肢中挑出一个明显错误的题肢即可。
答案:C
例2刘备临死前曾告诫自己的子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告诫我们………………………………………………………………( )
A.不良行为也是犯罪 B.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C.违法必然也是犯罪的 D.人是不能犯错误的
解析:“勿以恶小而为之’’主要是要告诫我们,不能小视不良行为,因为不良行为如果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犯罪。
答案:B
考点分析
考点l5学会依法自律,预防违法犯罪(c)(思想品德七下第五单元第二节P78-84、第三节P85-90)
(一)要学会依法自律
1.当心不良诱惑。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不良诱惑,有很多有害的事物经常出现在我们周围,对心理、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的我们是很大的诱惑。
2.不要小视良行为。所谓“小来偷针,大来偷金”,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是先天决定的,而往往源自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习惯。所以,要严以律己,不要视不良行为为小事,不要忽视、原谅甚至纵容看起来很小的过错。
(二)当心不良诱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沐浴着有利于我们成长的各种关爱,也面临着诸多不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不良诱惑。如“黄、赌、毒”和“法轮功”等有害事物经常出现在我们周围,对心理、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的我们是种很大的诱惑。
(三)小心不良行为
1.不良行为一般是指对他人、社会有一定危害的违法行为。所以,不良行为不可小视。
2.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人往往视不良行为为小事。但不良行为一般都是违法行为,它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社会也有一定的危害。如果任其发展,不良行为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犯罪。
(四)青少年如何学会依法自律
1.法律角度: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
2.道德角度: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当心不良诱惑,小心不良行为,防微杜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3.自身角度: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教学拓展
1.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两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行为者,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导致犯罪。
2.青少年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应注意什么?面对歹徒,善于斗争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1)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
(2)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的相貌,了解歹徒的去向,及时拨打“ll0”报警电话等。
3.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1)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既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负的责任。
(2)如果我们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了解案情,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和线索,实事求是地检举揭发,协助执法机关有效地打击犯罪和制止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纵容罪犯.会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最终也会危及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4.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编号
条件
具体要求
(1)
起因条件
只有当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3防卫
(2)
时间条件
只有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3)
对象条件
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4)
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5)
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典型例题
例1 (2012·温州)下表为温州市交警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案例的统计数据,从中可以看出…( )
类别时间
2010年5月一2011年4月底
2011年5月一2012年4月底
(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开始入刑)
醉驾案例
5 343起
989起
酒驾案例
29 856起
5 131起
①人们更注重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刑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酒后驾驶的行为已明显减少 ④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的是酒后驾驶的行为明显减少,这也说明了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人们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行为了,所以本题应该选C。这里要注意②的错误在于“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案:C
例2放学路上,小红走至偏僻处,迎面来了几个不良少年,强迫她把身上的钱交出来……请你帮小红选择几种最佳自我保护的方法………………………………( )
①巧妙周旋,机智脱逃 ②不顾一切,与之硬拼
③交出钱财,保护自己 ④记住特征,及时报警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解析:本题可以采用排除法。在四个题肢中,只有②是错误的,“不顾一切,与之硬拼”显然不可取。
答案:D
五、公民的人身权利
考点分析
考点l6学会用法律捍卫生命健康权(c)(思想品德八下第四单元第一节P56—57)
(一)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最 a 的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 b 、 e 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加以侵害。
(二)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
1.公民自 d 之时起直到 e 时止,其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我们在努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害的同时,还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侵犯和危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是 f 行为。
3.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非常重要,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即使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只要没有被依法剥夺生命健康权,他们仍然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三)生命健康权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1.公民在自己遇到疾病时有权获得治疗,以恢复自己的肌体健康。
2.公民在自己受到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有权实施正当防卫,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
3.公民在自己的身体面临自然界侵袭、不法分子侵害的危急时刻,可以采取紧急避险的措施等。
教学拓展
1.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加以保护?
主要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1)保护公民自身的生命健康的做法有:不抽烟;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不乱穿马路;患病时及时医治:当自身的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紧急避险等。
(2)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做法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饮酒驾车;护送儿童、老人过马路;义务献血;路遇伤者,奋力抢救等。
典型例题
例1 (2012·嘉兴)《浙江省公民健康素养99条》建议:“突遇火灾时,如果无力灭火,应当不顾及财产,迅速逃生。”这一建议提醒公民要维护……………………………( )
A.财产权 B.人格权 C.人身自.由权 D.生命健康权
解析: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从材料的建议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主要是提醒公民要维护好这一权利。
答案:D
例2(2012·衢州)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2012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1)材料中的这项规定有利于维护乘车学生的什么人身权利?
(2)请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国务院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原因。
(3)当发现有车况不好或超载的车辆在拉载学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做?
解析:本题中,第(1)问的指向非常明确;第(2)问需要多角度地去思考,如权利的角度,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角度,法律作用的角度等;第(3)闸要结合实际来回答。
答案:(1)生命健康权。
(2)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进行特殊保护;国家负有对未成年人实施社会保护的责任;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具有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写出两点即可)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车况不好或超载的车辆;关爱、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劝阻其他学生不要乘坐;积极行使公民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一违法行为等。(写出两点即可)
考点分析
考点l7懂得法律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b)(思想品德八下第四单元第二节P60一65、第三节P66一70)
(一)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1.什么是隐私?
隐私是涉及个人心理、 a 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2.哪些属于个人隐私?
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不宜公开或不愿公开的、不妨害他人和 b 的个人私事.如个人生理上的缺陷、隐疾,个人的心理活动,日记的内容等。
3.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公民有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 c 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揭露别人的隐私是 d 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4.维护我们的隐私权:
(1)隐私权不仅仅属于成年人,未成年人也一样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精神空间。也拥有自己的隐私权。
(2)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可以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 e 赔偿。
5.为什么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1)尊重他人的隐私,不仅符合法律的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
(2)我们只有尊重他人的隐私权,自己的隐私权才能受到他人的尊重。
(3)保护个人隐私是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二)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公民 f 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公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也有义务在生活中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2.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包括:肖像权、 g 、荣誉权、 h 和隐私权。
3.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 i 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名誉代表他人和社会对自己的评价,代表着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禁止用污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公民依法享有的荣誉包括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公民的荣誉是公民在学习、生产、工作或战斗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立有功勋,而从社会、国家或二定组织获得的光荣称号。
(4)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任何人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
(5)公民有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4.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1)在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同时,还要注意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2)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仅是我们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也是一个人讲文明修养的表现。
教学拓展
1.各种人身权利之间的关系:
(1)人身权利是公民人权的重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是维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2)人身自由是公民人身权利的最主要内容。
(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
(4)人格尊严也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5)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2.公民的人格尊严受侵犯的表现:
名 称
侵权表现
名誉权
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诽谤行为
肖像权
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姓名权
盗用、占用他人姓名
隐私权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本、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典型例题
例1 (2012.嘉兴)一项有关“18岁时,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的调查显示,70%能J青少年“想拥有一间真正独立的房间”。这表明青少年特别渴望维护自己的…………………………………( )
A.肖像权 B.隐私权 C.生命健康权 D.名誉权
解析:70%的青少年“想拥有一间真正独立的房间”这一事实表明,青少年的隐私权经常受到父母的侵害。所以他们特别渴望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答案:B

例2下列属于侵犯人格尊严的是……………………………………………( )
①住宿旅馆时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 ②某报社记者在报纸上公开发表陈良宇涉嫌上海社保案的新闻 ③某领导因对职工某甲不满,决定取消其劳动模范称号 ④学校为了鼓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将三好学生的照片和介绍登在校园网站上
A.①③ B.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解析:本题中四个选项均有一定的迷惑性,但如果仔细分析,还是不难发现①中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③中的某领导侵犯了他人的荣誉权,而姓名权和荣誉权都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权。②④的行为不是违法侵权行为。
答案:A
六、公民的财产权
考点分析
考点l8知道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a)(思想品德八上第三单元第二节P47-51)
考点l9学会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和智力成果权(c)(思想品德八上舅l三单元第二节P47-51)
(一)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在现实生活中,维系经济生活秩序的重要方面就是对 a 的保障。每个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都拥有所有权,并且对财产还享有继承权。当公民合法的财产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 b 权和 c 权。”
(二)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 d 、使用、 e 和处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但并非所有财产。我国法律只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非法财产不受保护。
(三)智力成果也受保护
公民的财产还包括上,如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等。所谓 g 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
是法律赋予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包括发表权;还有权在作品上
署名、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这些都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除发表权外,其他各项人身权不受保护期的限制。此外,著作权人还享有财产权,即通过使用、处分其作品以获取经济利益,或授权他人使用、处分其作品并获取报酬
专利权
是发明创造人(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
享有的权利
发明权
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四)财产的继承权
1.为了保证公民死后能按自己生前的意愿处理自己的私有财产,使后来人能有序地继承遗产。我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范围以及继承顺序等继承制度。
2.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3.依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在遗嘱继承中,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可以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4.在我国,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另一种重要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它最大的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
教学拓展
1.新颁布的物权法对合法财产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1)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第一章“基本原则”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不同物权主体实行平等分配制度的原则,也体现了现行宪法的精神。
(2)物权法第四章“一般规定”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2.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两条主要原则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
(2)特殊情况下,经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3.财产所有权:
含 义
举例
占有权
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小王用合法收入买了一辆小轿车
使用权
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小王驾车送儿子上学
收益权
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小王驾车搞运营(或出租给别人)获得收益
处分权
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三年后,小王将这辆车卖掉
(2012.嘉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下列做法侵犯了知识产权的是………( )
A.怀疑有人偷书,书店保安对顾客搜身
B.《南湖晚报》刊登该报小记者的文章
C.未经作者许可,歪曲篡改作者作品后私自发表
D.不小心将他人委托我保管的名画丢失
解析:本题中的四个选项表面看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如“书”、“刊登”、“发表”、“名画”等;但明显侵犯知识产权的,只有C。
答案:C
例2(2012.丽水)右图中同学们争先恐后捐款。这里所行使的权力是( )
A.选举权 B.财产处分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权
解析:从漫画中可以看出,同学们正在争先恐后地捐款,而“捐款”明显是行使了财产所有权中的处分权。
答案:B
七、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考点分析
考点20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C)(思想品德九年级第三单元第三节P63—65)
(一)什么是受教育权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 a 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 b 的权利。
(二)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1.为了保障我国公民切实享有受教育权,国家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c 保障。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新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C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__d 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
2.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义务主要有三项:第一,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第二,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三,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我们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认真、自觉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把自己铸造成长,这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成长,也是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
教学拓展
1.受教育权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为什么?
(1)从公民个人角度来说,受教育权利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个人健康成长和自我完善与发展。
(2)从民族和国家的角度看,公民受教育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休戚相关。我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现代化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公民接受教育是整个科学文化发展的基础,是进行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
(3)对公民而言,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和社会必须予以保障的。而对国家和社会而言.受教育又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决不能把受教育看作是个人的事而认为接不接受教育无所谓。
2.理解下列名言诗句:
(1)头悬梁,锥刺股。
(2)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3)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吾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典型例题
例1 (2012·天津)目前,我国已免除了3 00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 )
A.统一性 B.强制性 C.公益性D.自愿性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义务教育的特性。材料中“免除了3 00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可以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使他们能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体现了它的公益性。
答案:C
例2(2012·福州)【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材料一:“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连年增加(如右图),我国全面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
材料二:适龄儿童、少年能享受到免费的义务教育得益于国家的税收。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1)材料一、材料二 体现了公民的哪些权利和义务?
(2)结合材料一,谈谈我国为什么重视教育。
解析:从图表中可以看出,2006年以来,中央财政教育支出不断增长,说明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在义务方面,材料二 明显是指依法纳税的义务,但同时不要忘记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第(2)问是要回答教育的重要性,可以结合本考点知识和“科教兴国”方面的知识来回答。
答案:(1)权利:受教育权;义务:依法纳税、受教育。
(2)当今世界,各国之间激烈的经济竞争和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接受良好的教育,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和终身受益的财富,甚至决定其一生的命运。(从国家、个人角度谈教育的重要性即可)

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考点分析
考点21 知道消费者享有的权利(a)(思想品德八上第三单元第三节P53—57)
消费者有哪些权益
人身安全权
要关注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所提供的a和b是否对我们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
知悉真情权
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对消费者提供c的商品信息。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和欺诈,要承担法律责任
自主选择权
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
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考点挖学会运用法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C)(思想品德八上第三单元第三节P53—57)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也应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努力做一个维权的消费者。
(二)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找商家或厂家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向 d 投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请仲裁机构仲裁;向 e 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消费权利。
教学拓展
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中学生的消费结构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许多人在购买商品的动机和目的上出现了明显的差异。
(1)合理消费:在今天,中学生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具有了一定的购买力和消费能力。但是我们的购买力基本上是依赖父母和家庭,经济来源绝大部分是父母给的零用钱。我们怎么使用手中所积攒下来的钱.需要认真思考。
(2)安全消费:要慎重选择消费品或游玩地,要远离偏僻、装修封闭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并尽量结伴而行。
(3)健康消费:要讲究卫生尤其要注意 f ,尽量避免在路边地摊或小摊上购买食品。尽量购买外包装标志齐全的商品。
(4)注意维权:要索取正式发票,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或引发治安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维权或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
2.食品安全事件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违背了什么道德规范和基本义务?
(1)公民权利:安全权(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3)基本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3.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你认为作为国家、生产者和消费者各应采取什么措施?
国 家
生产着
消费者
措施
(1)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教育
(2)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
(1)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守法生产经营
(2)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诚信生产和经营
(3)提高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1)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3)学习一些科学知识,提高辨别食品真假伪劣的能力
典型例题
例1(2012·衢州)环球网舆情调查中心就旅游宰客话题发起网络调查,结果见右图。调查结果说明………………………( )
A.消费者合法权益普遍被侵犯
B.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执法
C.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D.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
解析:本题属于图表类选择题。从图中,不难发现,当旅游遇到宰客行为时。有近一半的人选择自认倒霉,说明很多人的维权意识不高。
答案:C
例2(2012·温州)右图《原来如此!》主要揭露某些不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 ……( )
A.自主选择权 B.知悉真情权
C.维护尊严权 D.依法求偿权
解析:本题的漫画中,厂商用皮革下脚料生产药用胶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
生命安全权和知悉真情权。
答案:B

九、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分析
考点23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b)(思想品德七上第五单元第三节P88—90)
(一)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
1.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某种权益。
2.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人们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
(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联系
1.权利与义务是 a 的。既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b 的权利。每个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2.权利与义务是 c 的。要维护权利,必须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 d 。
3.尊重他人的权利是每个人的义务。
(三)权利与义务的区别
权利和义务是有区别的。权利可以自愿放弃.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逃避。
(四)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对公民的要求
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考点24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口)(思想品德七上第五单元第三节P88—90)
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 e 的集中体现。每个人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让法律常驻心中,驱除生活中的阴霾,使生活更加温馨美好。
(一)依法行使权利
任何人的权利都不是无限的,绝对的权利必然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正确行使权利就要依法行使权利。
(二)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得 f 法律许可的范围。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 g 的利益。
3.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益。
4.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求 h 。
(三)在法律中,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依法行使权利,依法享有权利和尊重他人的权利。
(四)自觉履行义务
1.法律所 i 的积极去做。如法律规定的要加强环境保护、勤俭节约、义务献血等等。
2.法律所 j 的必须去做。如接受义务教育、自觉纳税、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尊严、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等。
3.法律所 k 的坚决不做。坚决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也是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是以身试法,就是违法犯罪。如法律禁止吸毒、赌博、迷信活动,禁止中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和歌舞厅等。
教学拓展
1.怎样理解尊重他人的权利是每个人的义务?
(1)法律所确定的权利是针对每个人的,每个人都拥有同样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要求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
(2)只有真正尊重他人的权利,才能真正享有自己的权利。
如:我国法律特别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权利的保护,所以,要特别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2.人教版教材中的重要观点:
(1)公民权利的特点:广泛性、真实性、平等性。
(2)公民义务的分类:包括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3)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
典型例题
例1 (2012.嘉兴)随州市村民郭某,2011年在工地劳动时挖出了一个30厘米高的西周编钟。他拒绝了文物贩子的高价收购,将它上交给市博物馆。郭某通过这一行为………………………………( )
A.逃脱了刑法的处罚 B.行使了财产的处分权
C.维护了自主选择权 D.践行了法律要求的事
解析:本题中的文物属于国家的财产,所以郭某的行为不属于行使财产的处分权,也和消费者权益中的自主选择权无关。他的行为是法律要求的义务。
答案:D
例2(2012.台州)材料一:
漫画l 漫画2 漫画3
材料二:中学生小松,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立志当一名律师。自从沉迷于网络游戏后,小松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为了弄到玩游戏的钱,他经常在家里和学校偷窃财物、向低年级同学敲诈勒索,有一次竞持刀拦路抢劫……小松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他当律师的梦想也成为泡影。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分别指出三幅漫画中公民哪一项权利被侵犯。
(2)小松持刀拦路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他受到法律惩罚表明法律有什么作用?
(3)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获得哪些警示?
解析:本题是一道综合性较强的题目,三个设问指向不同的内容。第(1)问要回答的是什么权利受到侵害,这里要注意“分别”来回答;第(2)问要运用违法犯罪的相关知识;第(3)问有一定的开放性,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回答。
答案:(1)生命健康权;智力成果权(或知识产权);人身自由权。
(2)严重违法行为(或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规范作用(保护作用)。
(3)要依法自律,预防违法犯罪;要正确行使权利,积极维权;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要学法、知法,做一个守法公民。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