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体的尺寸标注 学考复习知识梳理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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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的尺寸标注 学考复习知识梳理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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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 1》知识梳理
第六章 设计图样的绘制
三、形体的尺寸标注
1. 尺寸标注基本要求:正确 (符合国家标准) 、完整 (不遗漏、不重复)、清晰 (布局 恰当)、合理 (符合加工要求)
2.尺寸三要素:
(1) 尺寸界线
用来表示所标尺寸的起始和终止位置,表示尺寸的度量范围。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 并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 线。
(2) 尺寸线
表示尺寸的度量方向。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尺寸线必须单独画出,不能用其他图线 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并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尺寸线或尺寸界 线相交。一般采用箭头作为尺寸线终端。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注的线段平行。
(3) 尺寸数字
表示尺寸度量的大小。图样上所注尺寸表示形体的真实大小,形体的真实大小与图样的 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图样上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注写尺寸,否则必须注明。 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但同一张图 样上注写方法应一致。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一般应按图 a 所示的方向注写,即水平方向字头朝上,铅垂方向 字头朝左,倾斜方向字头应保持朝上趋势,并尽量避免在图示 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 避免时,可采用图b 的形式引出标注。
图 a 图 b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如图 c 所示,但机械图样较少采用这种标注方法。
图 c
尺寸数字不允许被任何图线穿过,否则应将图线断开。
3.圆或圆弧的尺寸标注
整圆或大于半圆的圆弧要标注直径,符号Φ,半圆或不足半圆标注半径,符号 R。
标注直径时:
①尺寸界线
②尺寸线
③尺寸数字 标注半径时:
①尺寸界线
②尺寸线
③尺寸数字
一般用圆形轮廓线代替。
不能与中心线重合。
数字前加注符号“ Ф ”
一般用圆形轮廓线代替。
是起于圆心,止于圆周的放射线,只画指向圆弧一端的箭头。 数字前加注符号“R”
标注大圆弧时:
需标圆心位置时,圆心位置在中心线上适当处自画,尺寸线用折线表示,如图(a);若不需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尺寸线应是朝向圆心方向的直线,而不是折线,如图(b)
4.小尺寸的注法
①当尺寸太小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写数字时,箭头可自外指向内,尺寸数字可写在外面或引出标注。
②标注并列小尺寸时,箭头可用涂实的小圆点代替,每一个小圆点代表两个箭头
标注尺寸时的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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