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课件-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1 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课件-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资源简介

(共22张PPT)
《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建构逻辑框架
第一单元:
各具特色的国家
第二单元:
世界多极化
第三单元:
经济全球化
第四单元:
国际组织
第一课 国体与政体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三课 多极化趋势
第四课 和平与发展
第五课 中国的外交
第六课 走进经济全球化
第七课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
第八课 主要的国际组织
第九课 中国与国际组织
一、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一)国家主权
(二)中央与地方
(一)国家主权
思考:国家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
人口、领土、政权、主权;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
1.含义:
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到底什么是主权?
1、区分法律依据与法理依据
法律依据:一般是指法律条文或者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理依据:指形成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的渊源(法的源头)。 比如根据尊老爱幼这一公序良俗的要求,衍生出《未成年人保护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2、之所以说“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
(1)是指: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国家固有的权利,而不是任何一部法律赋予的,所以主权不是写进法律的法律条文而是作为法理的存在,因此说主权是法理依据。
(2)是指:虽然主权不是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的,但却是国家成为国际政治行为主体的先决条件。换言之,如果一国没有主权,就无法成为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合格的国际政治的行为主体!如台湾地区。
(3)所以“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这句话主要是在强调主权对于现代国家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
拓展提升一: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
拓展提升二:国家主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3页相关链接: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独立处理对内对外政策、处理国内国际一切事务的权力。
1、所谓的国家主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说一个国家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对内对外政策、处理国际国内事务,对内对外、国内国际都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只享有对内的、国内的权力,不享有对外的、国际的权力,反之亦然。无论对内对外、国内国际都拥有相应的权力。
2、国家权力是指对内具有强制性,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在我国如人大的权力、政府的权力;对外表现为主权性,不允许外来干涉。至高无上是说在所有的国家权力中,主权是最高权力,因此是至高无上的,并且这种权力不允许外来干涉,又因此是排他性的。
3、探讨一下在主权身上究竟是使用权力还是权利?
(1)当要表达在所有的国家权力(国家拥有的力量)中,主权的地位最高时,应使用“权力” ,即: “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 。
(2)当要表达: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时,应使用“权利”,即:主权是国家的固有权利,其他社会集团没有这一权利,表现为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等。
2、地位(重要性)
(1)法理依据——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国家主权原则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
(一)国家主权
法律百科
由于国际社会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故国际法主要是由在国家之间交往中形成的法律或者是各国公认的法律,以及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的,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
2、地位(重要性)
(2)最高权威——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一种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或驳回。
(一)国家主权
2022年1月12日,美国国务院下属的海洋及国际环境与科学事务局,发表了关于中国在南海权利主张的第150号“海洋界限”报告。这份长达47页的所谓“研究报告”,几乎全盘否认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利主张。
2022年7月5日,华盛顿保守派智库美国企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迈克尔·鲁宾日前撰文称,“一个中国”政策是谎言,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二战后的“旧金山和约”(1951年美国与日本签署的非法的无效的文件)只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主权,但没有明确主权移交问题,否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
×
2、地位(重要性)
(3)最基本特征——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一)国家主权
19世纪末,列强在中国强占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国家主权丧失、内忧外患,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
俄乌冲突到现在,乌克兰几乎丧失了主权,彻底沦为了美国西方国家的战争工具,现在的乌克兰 “是战还是和”的决定权全在美国和俄罗斯之间如何谈、如何决定 ;经济方面,泽连斯基的助手表示,希望德国每个月能援助乌克兰5亿美元,欧盟能援助20亿美元,欧盟及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已向乌克兰提供了约930亿欧元的援助,而如今的欧盟若真想帮助乌克兰重建,每月20亿美元也远远不够……
战火中的乌克兰
3、国家主权的表现
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
对外表现:国家间的相互承认
对内表现: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
(一)国家主权
据百度百科呈现的数据,现已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国家达到了181个,除不丹以外其他未建交国家都与中国台湾地区保持着所谓的“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谁建交,如何发展外交关系,从不看任何人的脸色,而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在互相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进行对外交往,这是主权国家的重要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写到: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4.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等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 含义
(1)独立权 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2)管辖权 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和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3)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4)自卫权 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为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和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
(一)国家主权
关键词法区分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权利 关键词
独立权 “自己意志”“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自主决定”等
平等权 “不分大小国享有投票权”“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法律地位平等”等
自卫权 “国防建设”“建筑要塞”“还击入侵”“捍卫主权”等
管辖权 “管理本国公民”“保护本国公民”“维护侨民权益”“管理驻外使馆”等
1. 美参议院投票通过涉华汇率法案逼迫人民币升值,我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保持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
独立权
2.联合国的成员国无论大小强弱,都平等地享有在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权。
平等权
3. 俄乌战争,我大使馆果断行动,准备包机。
管辖权
4. 海军首支舰载航空兵部队在渤海湾正式组建,标志航母部队战斗力建设进入新阶段。
自卫权
下列行为体现主权国家的哪种基本权利?
祖国在身后!!!
(1)国家主权:
(2)人 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人权享有的范围和程度是和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及社会制度分不开的,人权要有物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2)主权和人权是相辅相成的,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前提和保障,没有主权就谈不上人权,主权高于人权,人权是主权的表现。
知识拓展:主权与人权
2022在10月31日召开的第77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会议上,面对美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对中国进行的攻击抹黑,近百个国家通过共同发言等各种形式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表达对中国正当立场的理解和支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1月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这充分说明公道自在人心,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少数西方国家借涉疆等问题抹黑打压遏制中国的图谋绝不会得逞。
思考: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什么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二)中央与地方
2、行政区划
1、中央政府: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美国联邦政府)
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1)必要性:
(2)影响因素:
3.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
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 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
4、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的划分
(1)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
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
(2)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二)中央与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三条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思考: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国家职权是按照什么原则划分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三条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集中
民主
民主集中制
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5、我国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
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构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划分职权。
(1)集中: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
(2)民主: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中央与地方
不仅仅指政府,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
统一领导
必须服从
中央
地方
特别提示:在党的组织体系中也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中央与地方
6、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体现
(1)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2)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知识拓展:民主集中制
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地位:我国政体(人大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也是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人民民主选举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一府两院一委”都由人大产生,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知识构建
主权统一与
政权分层
中央与地方
国家主权
1、国家主权的含义
2、国家主权的地位
3、国家主权的表现
4、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1、中央政府
2、行政区划
3、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
4、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权力的划分
5、我国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
6、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体现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