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开学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第一课教案一、教学目标:(一)上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开学第一节课,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二)要求学生写好关于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心得体会。二、教学重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掌握防护森林火灾的安全意识。从小养成爱森林、爱自然的好习惯。争当护林防火的宣传员。做好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违规用火导致人为森林火灾的底线。三、教学难点:做好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违规用火导致人为森林火灾的底线。四、教学过程:1、学生必须做到不带火上山,不违规用火。确保不因学生及家长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为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尽我们最大努力。如果发现森林火情,学生不得参与打火、灭火,要做的就是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2、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2) 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3) 不准在林区吸烟;(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 不准炼山造林;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记住: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 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3、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相关问题摘要一、2020年4月8日习总书记发出的“四问”:1、有没有预案; 2、有没有专业灭火力量;3、有没有灭火大飞机; 4、有没有防火通道、隔离带。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四个清单”1、重大风险清单; 2、突出问题清单;3、整改任务清单; 4、完善制度清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三个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7月底);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底);评估检验阶段(2021年1月至5月底)。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聚焦“五周”“五缘”。“五周”: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寺周边、重要设施周边。“五缘”:林缘、房缘、路缘、电缘、地缘。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六个一”:1、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灭火作文;2、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课;3、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灭火信;4、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板报;5、定一条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标语;6、制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单。六、森林草原防灭火火警电话:12119(三)学习在全州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校园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州政府副州长 肖 春(2021年1月4日)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校园安全工作培训会,是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在省教育厅大力支持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目的是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全会精神,深刻汲取木里、西昌两次“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系列安排部署,牢牢守住绝不发生涉校涉生森林草原火灾责任事故、不发生师生员工伤亡责任事故“两条底线”,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下面,就做好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宣传教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一、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校园”的政治责任 2020年3月,西昌“3.30”森林火灾发生后,总书记提出“到底有没有预案?专业灭火力量够不够?有没有灭火的大飞机?有没有防火道、隔离带?”的四问,并指出根本问题是“指导思想问题”,提出“不能屡屡重蹈覆辙”“还要第三次吗?”的郑重告诫。自去年5月,国务院对四川开展为期一年的森林草原防灭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州教体系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州教体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去年全州教育系统从上而下,召开7次专题电视电话会进行部署,下发和转发文件60余份,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系统性安排,教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力开展。二是深入反思,强化责任意识。全州各地各校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反思会,结合工作实际,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工作落实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反思,查找不足,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三是健全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在全省教育系统率先探索执行州局领导包县、县局领导包片、机关人员包校、校长包班级、教师包学生“五包”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地理环境、火灾隐患、人员结构等因素,认真制定了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班级为单位、学生为重点”的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保“进学校”工作强有力推进。四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去年9月1日,省委常委、秘书长王一宏,教育厅李志刚书记亲临我州西昌市航天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森林草原防灭火”主题教育活动,向我州学校发放68.6万余册《森林草原防火教育读本》、2.7万余份宣传挂图。扎实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累计上5.7万余堂防火课和主题班会,创办6.5万余期主题板报,印发100余万份宣传挂图、书写90余万篇作文(手抄报),发放200余万份《致家长和学生森林草原防火一封信》。常态化开展“校长讲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坚持非寄宿制学校每天放学前、寄宿制学校每周末放假前3分钟,通过校园广播、微信、QQ等平台,用彝(藏)汉双语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全省手抄报征集活动,累计投稿33.9万余件,占全省投稿总量的59.06%。 总体上看,全州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县市和学校不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自己当作“局外人”,认为学校搞宣传教育是给学校增加负担、多此一举;有的局长、校长不清楚“四问”“六个一”内容是什么。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学校没有宣传教育方案,或方案缺乏针对性差和可操作性;有的局机关和学校没有常态化学习研究,没有召开专题反思会,反思材料缺失或是照搬照抄,甚至出现班子成员反思材料类同的情况。三是火源管控、隐患排查不到位。学校与家长之间的防火监督动态交接制度没有落实,火源收缴工作不彻底,学生野外烧火取暖等行为屡禁不止;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完全,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还存在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草、玻璃制品等可能造成火灾发生或扩大的可燃物。四是督导督查不到位。督导督查蜻蜓点水,没有深入学校、班级、寝室,没有真正地将督查工作落到“最后一米”。 二、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校园”的行动自觉 全州教体系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州森林草原覆盖率达51%,17个县市中有11个县市为高危火险、6个为高风险火险县。据气象监测预报,今冬明春攀西地区较常气温偏高、降雨量偏少、高火险时段偏长,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另外,据统计,森林火灾95%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中30%是未成年人引起的。我州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达126万,占全州总人口的24%,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森林草原火灾责任事故、不发生师生员工伤亡责任事故“两条底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州教体系统必须绷紧思想上的弦,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把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教体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务必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要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持续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抓住重要时段、重点人群,常态化组织开展以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火主题班会、办一期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印发一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挂图、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主题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书信为主的“六个一”活动。岁末年初,要上好期末“最后一课”,全方位部署寒假期间的防火工作,开学后要及时召开春节学期“开学第一课”,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不松懈、不松劲、不松动,实现管理常态化、成效持续化,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防灭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广大学生预防、避险、自救和减灾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切实抓好“校长向教师、教师向学生、学生向家长”宣讲工作,从今年1月份开始,每月至少要为学生上两课时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课;要继续坚持放学前3分钟安全提醒工作,通过校园广播、微信、QQ等平台,用彝(藏)汉双语加大宣传教育,确保学生“听得进、带得走、讲得出”,教育学生当好“小小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员”,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家庭”,带动家长遵纪守法,移风易俗,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要借鉴西昌市开展的防灭火“线上家长会、线下家庭会”活动,构建“1+6”宣传体系(即,通过一名学生影响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六名家庭成员),开创性开展宣传活动。 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火源收缴工作。各地各校必须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理念,按照《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指南》部署,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要求,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学校周边,学生上学路途等重点部位开展摸排隐患,重点排查可能造成火灾发生或扩大的生活垃圾、枯枝树叶、玻璃制品等,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限期,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清理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涉校涉生火灾发生可能。建立最严格的火源管控制度,设立专人加强学生火源收缴工作,建立学校与家长之间的防火监督动态交接制度,对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要执行“一对一”监管措施,强化人盯人,逐一落实进行监管,确保学生出校门、出家门不带火源,坚决杜绝学生玩火、失火引发火灾。四是进一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省厅要求做好《告学生家长书》、“挂图”进家庭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试卷工作(州教体局将统一制试卷)。要持续开展“校长讲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行动,坚持“逢会必讲、到校必讲、入班必讲”。要积极对接林草、消防等部门,邀请防灭火专家通过现场演练、案例剖析、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灭火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要教育好学生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在这里特别强调,要告诫学生不能擅自打火,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打火救火。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校园”落地见效 一是扛起责任,坚持履职尽责到末端。要坚持定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今年1至6月,全州各地各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召开一次专题会议。1月30日以前,各地各校要再次开展专题反思会,围绕思想认识、职能职责、担当作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反思,要做到有方案、有通知、有材料、有措施,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建档造册、签字盖章、保留存档。 二是健全机制,坚持责任落实到末端。建立健全党组(校党委、党支部)领导下校(园)负责的防灭火工作体制,进一步强化“五包”责任制,压紧压实局长、校长、班主任责任,在森林防火期内,各地各校要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学校为主体、班级为单位、学生为重点”的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实现“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要严防死守安全底线,实行承诺制度,逐级分层分类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书》,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承诺,班主任向学校承诺,学校向县(市)教体科局承诺,县(市)教体科局向州教体局承诺,切实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导,坚持力量下沉到末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进一步加强督导督查工作,坚决避免到县不到乡、到乡不到校、到校不到班现象,要“一竿子插到底”。要严格落实州局领导每月到县、到校,县局领导每周到校、到班,学校领导每天到班、到人督查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差的,要及时约谈、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这里也特别提醒一下,校园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不能顾此失彼,要学会“弹钢琴”,要统筹抓好校园疫情防控、消防、交通、视频等安全工作。同志们,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关键在落实、难点在长期、最终看结果,“人”始终是决定性因素,全州教体系统要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担当担责、克难攻坚、一抓到底,坚守“两条底线”,做好“四问”答卷合格人,为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翻身仗作出教体系统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四)学习会东县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 为切实抓好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我县行政区域除居民住房外的所有区域均为森林草原禁火区。 三、禁火措施 (一)严禁私自、随意进出防火区,进出人员必须接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登记,禁火期主要交通要道和出入口实行全天侯检查。 (二)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禁火区;严禁烧荒烧土、烧灰积肥、烧蜂、焚烧秸杆枝皮、焚烧渣草杂物、焚烧垃圾、炼山造林、烘烤加工作业等野外用火;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野外吸烟、生火取暖、玩火、打火把、野炊和举办簿火活动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以及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三)严禁进山挖药、猎、爆破和施工,特殊情况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必须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办理合法手续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后方可实施。 (四)严禁智力残疾、精神病患者进入禁火区,要加强对痴、呆、傻、聋、哑等理智不健全人员和儿童的管理,落实好监护责任人,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相应绶济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管护禁火区公路、电力和通讯设施,确保安全畅通;必须严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有关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扑救。 六、凡违反本令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禁火令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报警电话:12119(全国统一森林防火报警电话)0834-5421390(县森林警察大队报警电话)0834-5422234(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9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