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2张PPT)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进以及关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纳税相互依存百 姓国 家赋税自主学习请同学们自主阅读材料并思考,从秦汉到明清,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征税标准是什么?朝代 赋税制度 征税标准秦汉隋唐宋元明清赋役制度:在封建社会中,国家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等,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田赋:也叫田租,历代封建政府以田亩为征收依据的土地税;丁税:也叫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杂税:徭役: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包括力役、兵役、和杂役;赋役西周分封制下贡赋制度——诸侯的义务: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劳役地租役重于赋(一)先秦时期的赋役制度1、西周的贡赋制度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商鞅变法一是打破井田和私田的界限,所有土地都按统一的标准征税;二是赋税一律征粟,缴纳粮食,以鼓励百姓务农;三是制定户籍制度,登记人口劳动力数字,按人口抽人头税,征伐徭役和兵役。商鞅变法是封建赋税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基本确立的标志。2、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代表: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商鞅变法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税亩”(前594年):是指无论公私田(打破公田与私田的界线),按田亩实数收税。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1)田赋(2)人头税(3)徭役秦:缴纳田产三分之二;汉高祖:十五税一;汉景帝:三十税一秦:口赋;汉:口赋、算赋更卒、正卒、戍卒赋税极重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秦汉(二)秦汉时期(4)财产税汉朝征收汉朝的哪些赋役措施体现了“重农抑商”政策?舍地而税人算缗 告缗秦汉时期的赋役特点: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更赋是一种代役税。秦汉时期的徭役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役。农民亲自服役,叫“践更”。如果不愿意亲自去服役,可交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叫“过更”。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三)隋唐时期的赋役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两税法1、租调制、租庸调制①发展演变:北魏开始实行租调役;隋朝沿用并发展为租庸调制;唐朝前期租庸调制进一步发展。②经济基础: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叫做“租”;“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庸”:代役税。成年男子服役期间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之为庸。③租庸调制内容:④作用: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纳庸代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均田制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国家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而受田的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知识拓展:唐朝规定:每丁每年缴纳租粟2石,是为“租”。“调”随乡土所产而出.每丁每年纳绢(或绫)2丈.绵3两.不产绢绵的地方,或纳布2丈5尺.麻3斤。此外,每丁每年服役20天.闰年22天.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一天折合纳绢3尺.称为“庸”。庸是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为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2、唐中期:两税法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但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中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新唐书·食货志》(1)背景:唐朝中后期,土地买卖和兼并严重,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锐降。目的:缓和矛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三)隋唐时期的赋役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两税法“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旧唐书·杨炎传》(3)两税法内容:“舍人税地”(2)时间:780年,唐德宗采用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以土地和资产为宗)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这是为了解决一些官僚、富人在本乡破除籍贯,逃避租庸调,而到其他州县去购置田产,以寄庄户、寄住户或客户的名义享受轻税优待的问题。同时不再按照丁、中(年龄)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史和赋税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反映出过去由封建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占有(或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从此以后,再没有一个由国家规定的土地兼并限额(畔限)。同时征税对象不再以人丁为主,而以财产、土地为主,而且愈来愈以土地为主。利以土地、财产为主征收钱币为主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就地落籍纳税扩大收税对象增加财政收入放松人身控制,简化税收名目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推动商品经济发展项目 内容征税依据征收名目征收形式征税对象思考结合教材探究,讨论两税法的利弊?弊户税(财产)、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舍人税地”但是实行中的弊病也不少:①长期不调整户等,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②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政府征钱,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不久就产生钱重物轻的现象,农民要贱卖绢帛、谷物或其他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负担。③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更加盛行,富人勒逼贫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到后来无法交纳,只有逃亡。于是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农民沦为佃户、庄客者更多。④由于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地主通过加重地租,隐瞒财产等方法,把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1.宋:承袭唐制,两税法+附加税税重扰民百姓缴钱免役,官府募人代役。募役法(王安石变法)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的发展;作用:2.元:北方:丁税、地税南方:夏税、秋粮税粮之外有科差科差:按户征收丝和银两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四)宋元时期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1.明朝一条鞭法赋税分夏税、秋粮 实物---米麦初期江南部分税粮折银送北京金花银后期②一条鞭法: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银两,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①背景:A.商品经济的发展;B.白银流通量的增加。C.土地兼并及统治危机。(五)明清时期③影响②赋役征银:使农民与市场的联系加强,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①清查地丁:一条鞭法是在清查土地和丁产的基础上实行的,扩大了赋役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均赋均役的作用,相对减轻农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③取消了力役:保证农民生产时间,相对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农民获得了较大的自由,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④赋役合一:简化了税制,使收入更加稳定可靠,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贪污腐败,中饱私囊。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2.清朝(1)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2)雍正:摊丁入亩---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康熙五十一年(1712)二月二十九日谕:“将直隶各省现今征收钱粮册内有名人丁,永为定数,嗣后滋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但将实数另造清册具报。岂特有益于民,亦一盛事也。”五十二年(1713)万寿恩诏:“但据五十年(1711)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四年(1726),奉旨“以各色丁粮均派入各邑地粮之内,无论绅衿、富户,不分等则,一例输将”。又匠价向系另征。—「清]吴振棫:《养吉斋余录》卷1A、摊丁入亩废除了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控制进一步减弱(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B、隐蔽人口现象逐渐减少,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人口统计也变得相对客观、真实, );C、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D、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E、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时 期 赋 役秦 朝 汉 朝 隋 朝 唐 朝 宋 朝 元 朝 明 朝 清 朝田赋、口赋、徭役田赋、人头税、徭役、财产税租调制租庸调;两税法方田均税法、募役法租庸调(北)、两税法(南)一条鞭法盛世滋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知识归纳1:我国古代历代主要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人丁为主 资产为主(以两税法为标志)1.征收标准:2.赋役形式:实物为主 货币为主(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3.征收种类:4.征收时间:6.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繁杂 简单(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不定时 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5.人身控制:强 → 弱,必须服役→纳物代役(以“庸”为标志)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自然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统治者无法抗拒商品经济的发展等)(一)关税2、起源:中国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1、含义: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 ,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中国早期关税制度的特点:①政治军事功能第一,后延伸出财政功能;②属于通过税;③国内税和国境税并存;④中国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3、演变:a.国内税与国境关税并立b.中国近代丧失关税自主权(1)原因: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海关大权鸦片战争,国门被迫打开;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废止国内关税、单一征收国境关税( 1937年)收回关税主权(2)表现: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权力(一)关税英国商民住居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则,只可照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某分。——(1842)《南京条约》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官议允。——(1844)《望厦条约》法兰西人在五口贸易,凡入口,出口均照税则及章程所定,系两国钦差印押者,输纳钞饷。其税银将来并不得加增,亦不得有别项规费……倘有后减省税饷,法兰西人亦一体邀减。——(1844)《黄埔条约》1861年-1911年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盖自关税协定制度成立以来,以进口税率之低,外国纷纷以其过剩制品输入我国而莫之能御,因以造成外商垄断之势力。而同时以出口税之不能免除,致应奖励对外贸易之物品,亦不能免税,此出口贸易之不能发达也。”形成不但不能保护国货,反而处处有保护洋货压迫国货之倾向。——《晚清关税制度的变迁及其影响》使国门洞开,自然经济受到冲击;思考: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关税主权的丧失对中国的影响?民族工业的发展遭到阻碍和破坏;便利了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4、中国为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努力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国民革命时期:国民政府时期:中共和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①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②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主要内容。③至1930年,先后与美、意、英、法、西、日等国重新签订新约,关税自主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新中国成立:中国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一)关税史料:1927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向各国发出照会,“分别就其旧约已满期者,改订新约;未满期者,修改旧约”。海关进口税则“完全以我国所定者以为准则”,1928年7月,美国首先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地位。随后各欧洲主要强国相继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其后国民政府多次修订关税税则,实施出口免税或退税,提高了煤油、汽油、羊毛、毛制品、化学产品、机器等货物的进口税率。关税从极低的水平提高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关税收入也大为增加,从1928年的3000万银元上升到 1931年的33800万银元,在以后的几年中始终保持在3亿银元左右。——摘编自易继苍、张祥晶《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改革》等探究: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发起“改订新约”运动的原因及影响。(1)原因:(2)影响: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国家的基本统一;民族意识觉醒,主权意识增强;民族工业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南京国民政府提升形象巩固统治的需要。国民政府收回了关税自主权,增加了国家关税的收入;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通过改定新约,使南京国民政府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5、新中国成立后关税制度的发展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这标志着一百多年来,中国拥有了第一部独立自主、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关税税则。1951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一)关税①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19851987意义:②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③促进对外贸易,增加财政收入1、含义: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二)个人所得税1914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起步)1936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征收)1980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2、过程:a.增加财政收入;思考1:为什么直到1980年中国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和家庭收入整体差别不大的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征收的必要;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才制定颁行。3、个税征收的作用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b.调节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c.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思考2:个税起征点的变迁呈现什么趋势,说明了说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二)个人所得税时空坐标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