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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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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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教学学设计
【教学目标】
1、明确公民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能在具体案例中运用自己的诉讼权利。
2、刨析典型案例,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消除对“打官司”的畏惧。
3、理解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帮助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学会寻求法律帮助。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科学精神: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
法治意识: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
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教学重点】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2、法律援助制度
【教学难点】
1、如何理解这些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的申请。
3、法律援助的实施。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知识体系导入
从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证据三个方面阐释诉讼制度
教师: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第一方面——诉讼权利
出示课题: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总议题: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议题一:明确诉讼权利内容保障合法权益
议题二:解析法律援助制度获取维权机会
第一幕:诉讼权利面面观
议题一:明确诉讼权利内容保障合法权益
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审:受贿6636万 违规发放贷款18亿》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被提起公诉的何兴祥为何享有诉讼权利?这说明作为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享有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制度。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制度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突破提升:比较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第二幕:寻求法律援助
议题二:解析法律援助制度获取维权机会
议学情境二:观看视频《农民工讨薪寻求法律援助》
山东青岛,一男子在工地上打工,辞职后,工地方拖欠男子800元工资九个月之久。男子多次讨薪无果,最终向律师寻求帮助,因祸得福,获赔52000元。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内容是什么?你怎样理解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及纪律?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小结:
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和内容
(1)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相关链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末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突破提升: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本课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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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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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审理判决
举证责任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权利
法律援助
起诉、应诉
①诉讼权利
②诉讼程序
③诉讼证据
诉讼制度
从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证据三个方面阐释诉讼制度
第十课
导入新课
总议题: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明确诉讼权利内容保障合法权益
解析法律援助制度获取维权机会
1
2
PART 01
诉讼权利面面观
1
议题一:明确诉讼权利内容保障合法权益
议学情境一
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被提起公诉的何兴祥为何享有诉讼权利?这说明作为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议学问题
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享有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制度。
议学提示
1、保障诉讼权利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适用情况: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制度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突破提升:比较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区别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联系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判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PART 02
寻求法律援助
2
议题二:解析法律援助制度获取维权机会
议学情境二
山东青岛,一男子在工地上打工,辞职后,工地方拖欠男子800元工资九个月之久。男子多次讨薪无果,最终向律师寻求帮助,因祸得福,获赔52000元。
找律师,要回托欠工资,还拿到52000元的赔款
议学情境二
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内容是什么?你怎样理解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及纪律?
议学问题
1、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和内容
(1)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寻求法律援助
【相关链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寻求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末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二、寻求法律援助
突破提升: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二、寻求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二、寻求法律援助
诉讼权利
宪法原则
内容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上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援助制度
表现
要求
司法机关保障
诉讼法赋予诉讼权利
小结
1.(2022春·黑龙江牡丹江·高二牡丹江市第三高级中学校考期中)参加完商家宣讲会后的沈大爷按商家提示先购买2980元滤芯(现场转账2460元,现金支付520元),后“免费”领取了一台外包装印有“急速根除病毒、细菌”的空气净化器。回家后,他得知该机器并未取得医疗器械批号,且经查证,外包装上标注的公司也从未生产过该款空气净化器,遂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全部货款并给予损害赔偿。沈大爷提交了产品包装图片打印件、12315举报回复以及银行借记卡账户明细,但现金支付的520元却没有发票。那么法院( )
①不应受理沈大爷与商家两个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纠纷
②应受理沈大爷与商家两个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纠纷
③应该支持沈大爷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2980元,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④判决商家存在违背诚信经营、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练习
【答案】D
【详解】①:公民合法权益受损,可通过诉讼等途径来维护权益,故法院应受理此案件。
②:公民合法权益受损,可通过诉讼等途径来维护权益,故法院应受理此案件,故②正确。
③: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若要退还全部货款,沈大爷需要提供支付的520现金证据,故③说法片面。
④:空气净化器并未取得医疗器械批号,且商标也是假的,故商家是欺诈行为,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练习
2.(2022春·河北石家庄·高二石家庄二中校考期中)王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王明向法院起诉。后王明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可其对二审判决仍不满意,于是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上诉被驳回。这表明( )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练习
【答案】D
【详解】③:王明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表明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③符合题意。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因此,当王明对二审判决仍不满意,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上诉被驳回,④符合题意。①:事诉讼案件是没有辩护人的,刑事案件才有辩护人。材料强调的是劳动争议,属于民事案件,因此,当事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①错误。②: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见,材料不涉及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②排除。故本题选D。
练习
3.(2022春·黑龙江伊春·高二校考期中)2015年7月,某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通告,王某持有证照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该区政府与某拆迁公司签订拆除工程合同,委托该公司拆除项目中的部分建筑物。王某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4月,王某发现其房屋被拆除。2020年7月,王某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该区政府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王某只要起诉就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
③王某的起诉违反级别管辖规定,该案件不属该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一审结束后,若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练习
【答案】B
【详解】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所以,王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①说法正确。②: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②说法错误。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王某应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区政府,③说法正确。④:一审结束后,若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不是申请“再审”,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练习
4.(2022春·山东淄博·高二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校考期中)张老汉的商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出售过期食品为由处罚1000元,张老汉不服,告到县人民法院,法院改判处罚800元。张老汉还是认为处罚过重,于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老汉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
A.上诉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选择法院的权利
练习
【答案】A
【详解】A:材料中县人民法院的审理为一审,张老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行使了上诉的权利。A符合题意。
BC:题干中张老汉向上级法院上诉,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回避。BC与题意无关。
D:上诉只能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不可以选择法院。D错误。
故本题选A。
练习
5.(2022春·山东枣庄·高二统考期中)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赵某诉秦某欠钱不还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审判人员甲是赵某的侄子,证人乙是赵某的女儿,书记员丙是秦某的表哥,秦某的诉讼代理人丁是其表弟。本案中应当回避的是( )
①甲②乙③丙④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练习
【答案】B
【详解】①③: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如果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时,必须回避。因此,本案中应当回避的是甲和丙,①③符合题意。
②④:证人和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中必须回避的人员,②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练习
6.(2022春·山东德州·高二校考期中)刘女士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刘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对此,刘女士可以(  )
①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②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③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 ④要求撤销合同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练习
【答案】A
【详解】①:刘女士与商场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商场提供的化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构成违约。刘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①正确。
②:刘女士从该商场购买的化妆品导致其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人身受到侵害,刘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
③:本案属于民事案件,没有辩护人,因此刘女士不能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③说法错误。
④:买卖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是有效合同,刘女士无权要求撤销合同,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练习
7.(2022春·黑龙江黑河·高二校联考期中)因家人确诊新冠肺炎,小敏作为密接者被当地防疫部门公布活动轨迹。因不满小敏的活动轨迹比较广泛、接触人员比较多,造成后续监测排查工作比较繁重,社区志愿者小陆将小敏的个人信息公布在微博上,该信息在网上疯传,小敏因此遭到不少网民的骚扰。本案中( )
①防疫部门侵犯了小敏的隐私权②小陆侵犯了小敏的人身权
③小敏可委托辩护人起诉侵权者④小敏可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权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练习
【答案】B
【详解】②④:社区志愿者小陆将小敏的个人信息公布在微博上,侵犯了小敏的人身权,对于小陆的侵权行为,小敏可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权,②④符合题意。
①:小敏作为密接者被当地防疫部门公布活动轨迹,这是防疫的需要,因此并没有侵犯了小敏的隐私权,①说法错误。
③:小敏可委托代理人起诉侵权者,而不是辩护人,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练习
8.(2022春·辽宁沈阳·高一沈阳市回民中学校考期中)2022年1月2日,武某再次来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了“感谢党和政府”的锦旗。此前经审查,武某系农村低保户、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因此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对其提供法律援助,为他挽回了经济损失,解决了后顾之忧。这说明( )
①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旨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②我们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③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④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无偿享有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练习
【答案】C
【详解】①: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旨在维护法律的公平争议,而不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①错误。
②④:材料表明我们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无偿享有法律服务,②④正确。
③:司法局不属于公安机关,材料不涉及公安机关依法行政,③排除。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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