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第三单元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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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第三单元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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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1、法律守护劳动者
(1)维护劳动权的法律: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
(2)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劳动法规定的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③特殊劳动保护。对劳动者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劳动要签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1)劳动合同含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①劳动者维权有据,更好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②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①签订之前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必备条款、可备条款)。P62-63
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劳动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才产生法律效力。
④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
1.立足职场有法宝
劳动者 含义 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 调整关系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①首要原则: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③特殊劳动保护原则。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保障意义 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也要签合同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条款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劳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约束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的权利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同工同酬。
(2)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工作时间8h/天,40h/周,带薪休假,享受年假。(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加班,但须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
(1)和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3)投诉: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4)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5)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逾期未做出决定,或对仲裁决定不服的。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自主创业,公平竞争
1、创业的要求
(1)选择创办经营主体类型
个体工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不同类型经营主体成立条件和承担责任不同)
(3)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要具备法律意识
2、企业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1)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含简称和字号)等。
(2)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广告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禁止实施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网络产品。
表格归纳:市场竞争讲公平
经营者之间要公平竞争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 “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第二械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
1、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法律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诚信经营的意义
(1)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2)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
(3)增进社会福祉
3、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利(消费者有哪些合法权益)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方法和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之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对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答复。
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维权途径
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二、依法纳税
1、税收的地位:是国家财政收的重要来源(最主要、稳定、可靠)
2、我国税收的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我国的税种
(1)增值税:以生产中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是新创造的价值。
增值税特点: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更加关注公平
表格归纳:
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原因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出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安全消费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依法纳税是义务
原因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增值税 ①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征税对象: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③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1、调解:以和为贵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别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 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仲裁:便捷经济(相对于诉讼而言)
地位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前提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特点 ①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的含义: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诉讼的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诉讼法》进行。
4、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5、诉讼的主要类型:
比较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的主体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责任 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
①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委托)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②辩护人: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作用: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维护司法公信力。
(3)有上诉的权利
①含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行政诉讼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2、法律援助
(1)实施法律援助的原因
一些公民因受经济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2)法律援助的表现: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3)申请法律援助条件
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申请;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刑诉中经法定程序可以指派。
(4)法律援助机构审查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符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理由。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表格归纳:
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寻求法律援助
目的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条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①是诉讼程序第一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②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③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诉讼进入一审程序。
2、应诉:被告因原告的起诉而参加诉讼的行为或活动。被告方行使答辩权的诉讼活动及被告方履行诉讼义务的具体体现。
3、审理和判决: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阶段
4、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表格整理:
起诉 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 ①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②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程序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含义: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的特点: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3、证据的种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4、证据收集与保存:书面合同、借条、收条、发票等收集保存
5、诉讼中运用证据
(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一般情况)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特殊)
(2)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6、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表格整理:
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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