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教案 (表格式)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教案 (表格式)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课题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1)
教学目标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通过财产权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
科学精神:能够正确运用物权和知识产权知识,客观分析生活实例。
法治意识:能够运用财产权的有关法律知识,依法有效保护合法财产。
教学重点 所有权和他物权。
难点 所有权的取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教学过程:
集体备课 个性设计(手写补充)
【课标要求】 1、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2、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核心考点一 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制度 (1)财产制度的含义 (2)财产制度的意义 (3)保护财产权的措施 2、财产权 (1)含义 (2)种类 (3)原则 3、所有权 (1)含义 (2)分类 (3)取得方式 动产 不动产 注意: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4)共有财产 4、他物权 (1)含义 (2)类型 (3)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 补充: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注意:区分抵押和质押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质押给别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易错清零】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财产。 2、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各种利益的权利。 3、动产所有权只要通过交付的方式就能取得所有权。 4、担保物权是债权人对他人的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一种财产权。 5、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命题探究】 (2022·01浙江高考真题) 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 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 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 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课堂总结】
教学反思
作业内容
作业目的
表扬的学生及特点
有典型错误的学生及其问题
巩固作业预设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