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让学生理解法律援助的含义、原因让学生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及要求【重点难点】1.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2.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要求,法律援助的目的、范围。【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板书课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 为了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也保障当事人充分的行使诉讼权利,那么我国公民到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又该如何用好这些权利呢?本节课我们就围绕着这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来探究第十课第一框的内容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出示目标,明确任务理解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理解法律援助的含义、原因3.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三、学生自学,独立思考请认真阅读课本P88-P91内容,思考以下问题(3分钟):1.本课有哪些知识点?2.哪些是重点?3.你有哪些困惑或不理解的?四、自学指导,紧扣教材请认真阅读课本第P88-91,思考以下问题,并用笔勾画出关键字、词、句,4分钟后比谁能准确作答。1.阅读课本P88第1段,为什么要保障公民诉讼的权利?2.阅读课本P89,概括当事人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3.阅读课本P89第1段及相关链接1,为什么当事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什么是诉讼代理人?什么是辩护人?4.阅读课本P89第2段及相关链接2,什么是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哪些情形应当回避?5.阅读课本P89第3段及相关链接3,上诉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什么?6.阅读课本P90第1段及相关链接,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是什么?什么是法律援助?7.阅读课本P91第1段,法律援助适应情形(申请)有哪些?8.阅读课本P91第2段,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五、自学展示,精讲点拨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1、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1)对象不同:辩护人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诉讼代理人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2)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辩护人除了因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3)地位不同:辩护人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诉讼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2、【知识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注意: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3、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4、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二):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那么在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呢?(课件展示,教师简单介绍)《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三)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1.内容: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③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2.诉讼期限: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裁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5日和10日;在行使诉讼中,不服裁判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议题二 寻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2、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相关链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4、法律援助的表现:(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法律知识拓展】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律师法》规定: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5、法律援助的程序:(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2)办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知识拓展】: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①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②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③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课堂小结,形成知识树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及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内容及程序。整理知识,识记知识1.公民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2.法律援助的含义、原因3.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及要求八、当堂检测九、作业布置十、课后反思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