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2.1保障各类物权教学设计(表格式)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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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2.1保障各类物权教学设计(表格式)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教师 班级 教学日期
课题名称 2.1保障各类物权 课型 新授课
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列举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主要途径。
教材分析 《保障各类物权》是高中思想政治(人教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一框题的内容。教材在讲述了如何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如何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及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讲解如何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为讲解下一课打下基础。
学情分析 高二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为呈现一定的教学材料,分组合作探究,突破教学重点难点提供了可能。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国家完善财产制度,增强制度自信。
科学精神 保护财产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精准掌握有关物权的相关知识。
公共参与 了解各类物权的相关规定,能够运用相关知识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中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财产制度的重要性;所有权和他物权
教学难点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教学策略 知识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
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视频、图片、文本
板书设计
教学程序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备注
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节课的知识框架 预习新课 学生自主思维,对本框知识有个整体认知。
二、逐个击破 三、背诵识记 四、习题练习 通过课本研究与分享,谈谈对所有权的认识 通过课本探究与分享了解他物权的相关知识 设置有针对性的、新颖的练习题,指导学生练习。 学生在学习目标的指引下,通过预习,了解本节课的知识体系。 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国家保护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重要性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如何保护财产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二). 财产权 1、含义及种类: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物权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 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所有权的类型: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①标的物(给付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用来交易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②让与人虽无处分权,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③第三人是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④第三人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是指不知情,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即第三人对于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的事实不知情。) ⑤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关于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各国立法规定基本相似,即盗赃物原则上不应适用善意取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对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虽然未予以明确规定,但1958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中提到: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 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通过该复函可知,对于盗赃物我国已承认可有条件地适用善意取得。 [知识拓展]: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5、 共有财产: ①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②形式: A、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B、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和类型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类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 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③如何维护: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温馨提示】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1)含义:P16第一段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内容:包括抵押权、质押权 抵押权、质权: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抵押给别人,典当获取资金)。 辨识判断 1.国家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  ) 提示 × 国家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非法所得国家不予保护。 2.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可以任意创设。(  ) 提示 ×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即物权法定原则。 3.动产与不动产的取得方式是一致的。(  ) 提示 ×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4.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 提示 √ 【1】 (2022·辽宁丹东期末)张某无意中发现小区里一个12岁小孩王某手里有一套小当家水浒英雄卡,全套108张价值2 000元,张某让自己儿子用2 000元从小孩手里买到这套卡片。第二天王某母亲李某知道此事,要张某再追加5 000元否则归还卡片,张某不肯,李某便在小区业主大群里多次辱骂张某。本案中(  ) ①张某钱货两清获得卡片所有权 ②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荣誉权 ③若张某追加5 000元将取得画作所有权 ④李某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 B 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12岁小孩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母亲李某知道此事,要张某再追加5 000元否则归还卡片,故若张某追加5 000元将取得画作所有权,排除①,③正确。张某不肯,李某便在小区业主大群里多次辱骂张某,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而非荣誉权,②排除,④正确。 命题角度二 他物权 【2】 (2023·湖南高三调研)为实现“住有所居”,民法典将居住权确定为一项法定用益物权。刘某和周某婚后在居住地共同建造了一处住房,女儿周某乙自出生后一直居住在此。周某乙离婚后,因没有地方居住便搬回娘家生活,并在其父周某生病期间悉心照料。周某在生前曾当着家人的面口头承诺,若周某乙没有地方居住时,可以住在家中。2021年,刘某认为周某乙的居住行为侵害了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求其搬离房屋,因调解不成,刘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周某乙是否需要搬离(  ) A.无须搬离,因为她享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B.需要搬离,因为她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无须搬离,因为她可以无限期使用该房屋 D.需要搬离,因为刘某享有对房屋支配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本案中,周某乙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无须搬离,A符合题意。周某乙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因此无须搬离,B不选。“周某在生前曾当着家人的面口头承诺,若周某乙没有地方居住时,可以住在家中”表明周某乙是有条件居住而不能无限期使用该房屋,C不选。该房屋是刘某和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无单独对房屋支配的权利,D不选。 【3】 (2022·福建三明期末)农民李某进城做了4年外卖骑手后,通过自身努力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抵押给银行贷款30万为妻子开了一家快递服务站。在农村老家,他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上述情形中,李某拥有的他物权是(  ) ①商品房的抵押权 ②农村三间房的所有权 ③宅基地的使用权 ④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材料中李某拥有的他物权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③④符合题意。商品房的抵押权属于银行,①错误。李某拥有农村三间房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不属于他物权,②与题意不符。 1.限时练习,核对答案 2.订正错题后分组讨论,形成集体意见,派代表讲解错题 3.整理错题集,形成错题题库。 在学习新课的过程中,理解所有权的相关知识。 通过具体的事例,掌握他物权的相关知识 通过习题练习,掌握重点、难点,理清易错点,为后续知识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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