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教师 班级 教学日期课题名称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型 新授课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教材分析 本框包括两目,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阐述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等知识。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阐述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行为人的过错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还阐述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含义。学情分析 授课对象为高二年级选科专业班学生,在初中及高中已经学过法律的基本知识。学生在生活中能经常接触到与法律相关的新闻和案例,对宪法和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但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有限,对问题看法较片面和浅显,对侵权事件和后果还未能客观公正地分析。 在学习策略上学生对自主探究、情景设置的环节较为熟悉,有一定的思辨能力。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树立法律的权威,提高对我国《民法典》这部法律的认同,认同建设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性。科学精神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分析涉案行为损害哪些民事权利,不同的侵权承担方式的作用和意义。公共参与 通过角色模拟环节让学生形成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教学重点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特殊情形教学难点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教学策略 知识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视频、图片、文本板书设计教学程序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备注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节课的知识框架 预习新课 学生自主思维,对本框知识有个整体认知。二、逐个击破 三、背诵识记 四、习题练习 通过课本研究与分享,谈谈对侵权行为的认识 通过课本探究与分享了解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知识 设置有针对性的、新颖的练习题,指导学生练习。 学生在学习目标的指引下,通过预习,了解本节课的知识体系。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1)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注意问题:①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3.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民法速递: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四类请求权: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侵权人有过错的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其有无过错 ,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⑩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散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①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 社会角度: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辨识判断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只能单独适用。( ) 提示 ×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 提示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 提示 ×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4.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 提示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1】 甲新建房屋,开心入住。谁知好景不长,隔壁乙在相邻通道内饲养了一箱蜜蜂。蜜蜂四处排泄,趋光乱飞,蜇伤家人。甲让乙将蜂箱搬走,但乙表示本地人多为养蜂户,以养蜂为生;况且蜜蜂不受他主观控制,他也无可奈何。甲为维护自身权益,将乙诉至法院。在本案中( ) ①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蜜蜂蜇人属于不可抗力 ③乙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④处理相邻关系都应当遵循当地习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蜜蜂属于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乙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①③符合题意。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自建房屋邻居饲养的蜜蜂蜇人不是不可抗力,②不符合题意。处理相邻关系首先应该遵循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遵循当地习惯,④说法错误。 【2】 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补偿责任,④排除。 【3】 17岁的孤儿洪某以打工为生,结束一天工作后,夜晚去一座尚未竣工的桥上散步,试图从大桥中间的缝隙横跨过去时,不慎摔落。事故造成洪某左腿粉碎性骨折,共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洪某起诉承担大桥建设的A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洪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对后果承担责任 ②洪某作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承担次要的责任 ③A公司若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洪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A公司若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对洪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限时练习,核对答案 2.订正错题后分组讨论,形成集体意见,派代表讲解错题 3.整理错题集,形成错题题库。 在学习新课的过程中,理解侵权行为的相关知识。 通过具体的事例,掌握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知识 通过习题练习,掌握重点、难点,理清易错点,为后续知识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教学反思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