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件(共2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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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件(共2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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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职业道德与法律
2023
MORALITY AND LAW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汇报人:XXX
汇报班级:X级X班
目录
CONTENTS
01
法律与道德
02
守法与违法
03
职业犯罪
04
职业道德
法律与道德
PART 01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
法律与道德
01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调整最基本、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02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03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法律与道德均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随着阶级不同而产生变化。
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法律与道德
最大的区别是法律具有明确的内容,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道德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比较原则、抽象、模糊,而且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但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法律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而法律则没有要求你有救人的法律责任,只对特定的人,如对警察要求有救人的法律责任,不救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01
二者联系:法律对社会有序化的道德即统治阶级的利益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对于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
02
如博爱、无私等较高要求的道德和具有非常明显的地域性道德如摩梭人的走婚,则不宜上升为法律;法律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
03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恶法”,道德对法也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起到了补充作用。
法律与道德(案例)
20XX年X月X日下午,XX登上即将由重庆开往福州的列车,发现自己的下铺位上睡着一名陌生妇女,遂拿出自己的车票叫醒那名妇女,这时旁边一名男子说:“我妻子怀着娃呢,她的位置在你上铺但不好爬,麻烦和你换一下。”但XX不同意,于是引发争吵。随即列车员闻讯赶来调解,提出由孕妇夫妻补偿两倍的上下铺差价给XX,但是吴仍然不同意,列车员便向车长作了汇报。
01
随后列车长与两名乘警来到车厢,列车长当即作出决定:XX去孕妇原来的上铺,其下铺归孕妇使用,同时后者将上下铺车票的差价照价补偿给XX。这一决定顿时引起XX的强烈不满,冲动之下,XX突然拽起孕妇欲夺回床位,二人撕扯在一起
02
孕妇丈夫和乘警见状连忙上前分开双方,并将XX控制住带离车厢,随即将XX带下车交由铁路民警处理,列车开动驶往福州。事后,重庆铁路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对XX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决定
吴是否有让铺的道德义务:没有。首先,孕妇夫妇在明知没有下铺的情况下还是上车,应当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不便。明知没有下铺,仍然上车,而强占他人的铺位,这是将自己的不便转嫁他人。在道德上,这是损人利己,不道德;在法律上构成侵权。
法律与道德(案例解析)
01
退一步,如果吴有让铺的道德义务,不让位是否构成违法?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道德义务不能否定民事权利,是否让出铺位当出于吴的自愿弃权
02
列车长有没有剥夺吴民事权利的权力?回答是肯定的。列车长只能主持调解,调解协议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列车长的行为无端剥夺了吴乘坐下铺的民事权利,而且剥夺了他乘车旅行的权利,显然不当。
03
处罚是否出于公共利益?否定的。因为孕妇的侵权行为在先。有过失的是警方,警方本有义务帮助权利人实现权利,相反,他们却支持了侵权人的行为。这种处罚表面上是公共利益,实际上会助长损人利己的自私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再者,车上的下铺肯定不止一个,为什么单单盯住吴?车上的那些道德主义者,怎么自己不让呢?这是明显受了“共他人产”的伪共产主义思潮的影响。
04
守法与违法
PART 02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
守法,也称法的遵守,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涵义。广义的法的遵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的守法,则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所有人都是守法主体,所有组织都有义务守法;各政党,包括共产党,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守法的内容,即所要遵守的法律,是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而且包括与宪法和法律相符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所有法律渊源。
守法与违法
广义的违法行为,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狭义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称为一般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违法包括:①刑事违法,即犯罪;②民事违法;③行政违法;④违宪行为。
守法与违法
01
许多违法行为,特别是犯罪行为,同时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因为有些违法行为并不涉及道德评价的问题。例如法律的某种技术性规定。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例如,某壮年公民在乘坐公共汽车时为自己抢座而排挤老幼公民
违法行为与
违反道德
02
违法行为当然不能发生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希冀的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结果。但是,不能认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有些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构成违法,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事行为如非经批准不得吸收存款
违法行为与
法律上无效行为
职业犯罪
PART 03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职业犯罪(行贿罪案例)
1997年初起,上海首富周正毅与先后担任三家交易所资金结算的负责人金尚高密谋,由金利用其直接负责管理所在单位“结算存量资金”的职务便利
一旦资金到账,再由券商暗中划转至周正毅开设的上海金凯物资实业有限公司等机构资金账户。
作为回报,周正毅一掷上百万元,给金尚高购买了杭州上城区某楼盘的住房,并先后赠送现金、手表等。2007年11月上海市二中院判决周正毅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把这部分会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委托国债回购”为名,存入周正毅指定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定西路证券营业部等券商处
正是通过“交易所-券商-机构”资金账户的手法,周正毅拿到了可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申购新股的资金。
2013年1月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犯罪(行贿罪)
量刑标准:
1、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等。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情节严重”情况: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01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02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院判决:崔XX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被告人崔XX在向XX集团公司供应原材料精矿和球团的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与安钢集团公司有关人员的业务往来中,得到有关业务人员的帮助和照顾。被告人崔XX于2006年春节前,向时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铁矿科科长李XX(已判决)送了一张存有1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于2006年中秋节前,给李XX送了1万元现金;于2006年的一天,给李XX送了5000元现金。
被告人崔XX于2008年中秋节前和2009年春节前,分别向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铁矿科科长郭章平(已判决)送了价值3000元的烟酒卡,两次合计6000元;于2009年中秋节前,给郭章平送了安阳市丹尼斯超市的3000元代金券;于2008年的时候,在郭章平购买一套新房后,给郭章平送了价值7000元灯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
01
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02
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03
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4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05
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的省规定个人行贿1.5万元、单位3万元为"数额较大",个人行贿10万元、单位行贿20万元为"数额巨大"起点。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01
03
02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以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例)
1997年,被告人叶XX广州市商业银行天河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广东子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光公司)向广州市商业银行天河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业务中,与子光公司董事长姚XX商定,子光公司除向广州市商业银行天河支行支付正常贷款利息外,再向被告人叶志个人支付按贷款总额月息1.1分的利息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07913元。
01
被告人叶志为了保证其顺利收取该好处费,与姚XX约定,虚构被告人叶志开办的广州市白云区丽都经贸公司(以下简称丽都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拥有子光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洞的一块待开发土地的50%股权,然后以丽都公司向子光公司出让50%土地股权,子光公司向丽都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形式,向被告人叶志支付人民币 1807913元。
02
2002年3月至2004年1月,子光公司董事长姚XX先后多次向丽都公司共支付人民币914617元、港币30万元。丽都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按照被告人叶志的指示分别将上述款项转交给叶志的侄子叶某、其哥哥叶某梗及朋友林某某,再由叶某,叶某梗及林某某转交给被告人叶志。2007年11月20日,被告人叶志被抓获归案。
03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索取或者收受贿赂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案例)
2005年6月,上海原东方卫视主持人王XX与丁某、刘某共同出资万元,在本市50注册成立了上海森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森奥公司),自2007年4月起,王XX担任森奥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和管理。同年10月,由王XX介绍的上海华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禾公司)在考察后打算投资收购森奥公司。此时丁某也通知王XX她将介绍新的投资人在同年11月中旬前往公司考察,同时丁某对王XX所称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一事表态,称其个人可以垫资缓解。但不料, 王XX却在11月12日擅自关闭森奥公司,并遣散员工。得知此事后, 刘两人都丁、表示不满,就在他们追查载有森奥公司软件资源、客户资源以及大量数据库资源的服务器与电脑的下落时,王XX声称他已将这批设备以17万余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北京的水晶石公司,钱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等公司开销。
01
实际情况却是,王XX在擅自关停了森奥公司后,即安排森奥公司员工暗中将这批设备搬入其新设立的、也从事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上海天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天澄公司)使用,同时他还安排这部分员工继续在此工作。而不久后即2008年4月,天澄公司便从华禾公司成功融资近百万美元。
02
在丁、刘两人的一再追问下,直到2008年5月王XX才提供了一张由上海众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众驰公司)出具的购买上述设备的假收条,该收条的笔迹明显是王XX的,虽然加盖了众驰公司的公章,但实际上该公司从未真正购买过上述设备,而是王XX骗众驰公司的朋友帮忙加盖的。
03
职务侵占罪
上海市二中院认为:王XX侵占的不仅是森奥公司设备的差价,更重要的是以这些设备为载体的无形资产。王XX的天澄公司成立后不久即融资近百万美元,投资者看中的显然不是那堆设备,而是森奥公司研发和积累的巨额无形资产。2010年9月
职务侵占罪
上海市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王XX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XX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侵占公司资产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维持原判。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职业道德
PART 04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什么叫职业道德
01
人总是要在一定的职业中工作生活
02
职业道德是人格的一面镜子
职业道德的内容
忠诚
爱岗敬业
团结互助
文明礼貌
责任
执行
开拓创新
只把工作当“饭碗”,这个饭碗就会越来越破;如果不顾一切的爱上工作,工作就不但会变成一只“金饭碗”,而且这只“金饭碗”会盛满成功、幸福和健康的生活态度,源源不断的回馈给你。
------稻盛和夫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与法律
2023
MORALITY AND LAW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汇报人:XXX
汇报班级:X级X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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