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2.1保障各类物权 教案(含解析)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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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2.1保障各类物权 教案(含解析)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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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备考策略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情境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2023湖北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保障各类物权、尊重知识产权 画的著作权 1.以“公民民事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为议题,探究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 2.弄清各类物权的区别;从含义、分类、权利及保护年限等角度区分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2022海南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保障各类物权 物权纠纷
2022浙江高考真题 非选择题 考查尊重知识产权 西瓜游戏公司侵权芝麻动画公司的知识产权
2021浙江统考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尊重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
2020浙江统考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尊重知识产权、财产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
2019浙江统考高考真题 选择题 考查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财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
2.1保障各类物权
1.描述与分类: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类型。
2.解析与论证: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的不同。
3.预测与选择:明确不同担保方式的特点,知道担保合同不能履行的影响。
4.辨析与评价:建筑用地使用权与商品房所有权的关系。
1.政治认同:保护财产权,激发经济活力。
2.科学精神:尊重他物权,创造社会财富。
3.法治意识:明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4.公共参与: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言献策。
1.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类型。
2.明确他物权的内容,并且用相关知识联系实际生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掌握2种取得方式: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区分2类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
①财产制度的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②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③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④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理解】怎样理解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提示:一方面,财产是各种形式的劳动所得;另一方面,只有投资资本获得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和权益才有保障。如果财产权不能获得有效保障,人们便失去投资和劳动的积极性,经济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清晰的产权是市场交换的前提,也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缺乏有力的财产权保护,其后果是经济纠纷、扯皮,市场主体自然就缺乏安全感,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也受影响,市场繁荣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2.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使用 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收益 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处分 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保护所有权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名词解释】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5)共有关系:
财产的共有,是指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以家庭为例,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如果没有婚前财产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共有;兄弟之间对于父母的遗产如无分割主张,就属于共同共有。
【提醒】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汽车可以经过交付而不办理产权登记而获得所有权,办理产权登记主要对付善意第三人,如一车两卖,车主卖给甲,并帮助办理了产权登记,如果再卖给乙,并交付,即使乙是善意第三人,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因为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高于交付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车就属于乙了。自行车等产权转移也是以交付为准,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约定,买方没有付款或者没有付清,只要有交付行为也不影响产权变动归属。
注意:甲向乙购买了一辆自行车,付了一半的钱,自行车先交付甲使用,双方约定,货款结清之前乙保有自行车的所有权,这一辆自行车目前仍为乙所有。约定可以排除法定,只要约定不违法和道德。
(4)遗失物、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如甲捡到手机,卖给了手机店,然后乙从手机店买了这个手机,乙没有获得这个手机所有权,不是善于取得,失主可以要求乙归还,但是必须付钱赎回;甲捡到手机,卖给了乙,乙没有获得这个手机的所有权,不是善于取得,失主可以要求乙归还,而且不必付钱赎回。
(5)继承、赠与、向有处分权的人和商店购买所得的物品属于完美取得,都不属于善意取得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坚持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下列行为构成侵犯财产权的是( )
①小胡模仿“网红”主播直播带货,获利万元
②王大妈从10楼扔下厨房垃圾,砸伤楼下行人
③李老师没收了王同学偷偷带进学校的手机
④赵某将张某的论文稍作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李老师没收了王同学偷偷带进学校的手机,侵犯了其物权;赵某将张某的论文稍作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侵犯了张某的知识产权,③④正确。
①:小胡模仿“网红”主播刘某直播带货获利并没有侵犯其财产权,①错误。
②:王大妈从10楼扔下厨房垃圾,砸伤楼下行人,侵犯了行人的健康权,②错误。
故本题选D。
2.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同时与乙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甲收到10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暂时归乙所有
②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甲所有
③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有权合法占有和处分房屋
④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需要登记。甲的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所以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而不是归乙所有,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
③: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但乙无权合法占有房屋,③说法错误。
④:优先受偿权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曹某在电子商场门口以120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一台市价为744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个月后,警察上门将笔记本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原来张某是一名盗窃分子。该案例中( )
①张某卖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曹某买到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善意取得
③曹某对笔记本电脑进行动产登记就不会被扣押
④警察追回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失盗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张某并非该笔记本电脑所有人,其卖电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警察追回失盗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①④正确。
②③:笔记本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但曹某以低价获得属于赃物的笔记本电脑,并不属于善意取得,所以应当扣押,②③错误。
故本题选B。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用益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③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
行使抵押权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不需要把做抵押的财产交给债权人;行使质权(质押权)的财产,必须放在债权人手里,因此必须是动产。当铺都是属于质权性质。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注意:债务人即便不能按期还钱,债权人也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
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提醒: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4.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小院改成“农家院”,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种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饭店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
②城里楼房由于用作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③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④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故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①正确。
③: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③正确。
②:赵某将城里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抵押权,②错误。
④: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所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5.陈先生是顺德某村人,家有房产一套,为了更好的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去年在该村南头依法承租了256亩土地种植花卉及观景树。前不久,因急需采购一批季节性花苗,紧缺50万元资金。陈先生可凭( )
①依法取得256亩土地的担保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②依法取得256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③用家里的房产所有权向银行质押贷款
④用家里的房产所有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答案】C
【详解】①:陈先生依法取得256亩土地的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①错误。
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先生是土地的受益者,可用依法取得256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②正确。
③④:房产属于不动产,可以抵押而不适宜质押,③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甲因长期在外地经商,将自己位于农村的住宅转让给了同村的乙,并签订转让合同。后来甲听说政府对这片土地要征收征用,遂与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农村住宅用地须经乡(镇)政府批准
②乙已经获得该宅基地使用权
③甲有权重新申请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④甲与乙的住宅转让合同有效
A.③④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①说法错误。
②④:甲因长期在外地经商,将自己位于农村的住宅转让给了同村的乙,并签订转让合同。甲与乙的住宅转让合同有效,乙已经获得该宅基地使用权,②④符合题意。
③: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课本P12探究与分享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参考答案: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课本P14探究与分享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目前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以上案例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分别归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关系?
参考答案:
●案例一是房屋买卖的案例。房屋属于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刘某名下,所以刘某能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丁某尽管订立合同在先,并且已拿到钥匙人住该房屋,但并不能对抗刘某的权利。王某“一房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向丁某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案例二是电脑买卖的案例。电脑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的取得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陈某从男子口中获悉,男子出卖的电脑是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且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最终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取得了该笔记本电脑,这一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故陈某取得笔记本的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陈某对该笔记本不享有所有权。且该笔记本系赃物,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作为赃物扣押。
●作为公民,我们要学习法律关于保护合法财产的规定,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途径保护我们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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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请你举出更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实例,并议一议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在法律上的意义。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是
手机 是
自行车 是
学校的房子 不是
房子下面的土地 不是
校园的树木 不是
仓库里的木材 是
……
参考答案:
生活中的动产: 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等;
不动产: 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码头等;
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主要的法律意义如下。
①所有权人的限制。不动产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权客体,任何自然人或集体组织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为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②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不经登记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
③设立的他物权类型不同。在担保物权中,不动产可设定抵押权,而不能设定质权和留置权。从物的性质来看,不动产多属于稀缺性资源,为了物尽其用,以不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要多于以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
④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由于不动产不能移动,相邻的占有人之间如因不动产的利用而产生冲突与矛盾时,就需要法律加以协调。
⑤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不同。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
课本P15探究与分享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宾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了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某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王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小汪家享有的财产权利包括:小汪家对在城里购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对在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在农村老家的两亩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县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村土地,涉及承包地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对合法的私有财产无能为力。(×)
【解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解答关于所有权的试题
(1)特点:此类试题往往以所有权的不同取得方式为背景,对某种物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判断,以及阐释其背后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
(2)解题方法:
熟知不同物的所有权取得方式 不动产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对于动产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依法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法交付
审读材料提取信息 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目案例中的“物”是不动产还是动产
材料信息对应教材知识 将材料中的“物”与所有权取得的不同方式进行对应
综合判断、得出结论 结合材料及教材知识,综合判断某种物的所有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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