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7.2心中有数上职场一、理论基础和依据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明确提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要求。顺应时代变化,把握时代主题,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超过了需求量。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愈演愈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制约强势者、维护弱势者的现实途径。要落实好现有的法律法规,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执法过软问题,从而真正捍卫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地位、劳动价值的体现,只有得到法律制度、社会分配制度的支撑和保障,整个社会尊重劳动、崇信劳动的观念才能树立起来。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维护劳动者权利的相关法律,使劳动者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既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又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减少各种因工资纠纷导致的过激事件的发生。学习本框题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我国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并进一步认识到我国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一方面从法律角度维护劳动者权利,使劳动者获得更多幸福感,另一方面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稳步向前。同时,学生对解决劳动争议的合法形式和正规渠道形成认知。这些内容的学习有利于促进学生更好地走上工作岗位,并在工作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提升学生理论修养的同时,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课标要求根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内容要求:3.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教学提示:在教学活动中可以采取组织模拟求职、招聘、应聘等活动,评议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模拟公司运营活动,了解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制度。三、学情分析通过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相关内容的学习以及高中思想政治学科的学习,学生对我国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的制定以及劳动者权利的维护等知识有所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能通过各种传媒了解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的新闻报道,并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劳动者维权等相关事件有一定的认知。劳动者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以及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何通过合法的方式,既能够解决劳动纠纷,同时这种解决方式又可以方便快捷,这些内容学生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答案。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情,在课前我们可以就职场出现的一些有争议性的问题与学生进行简单的访谈,了解学生是否清楚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否了解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用正确的方式进行解决。依据访谈后的结果,教师可以更好地选取适当的材料进行讲解,为达成教学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教学目标(一)核心素养目标1.政治认同对“996”工作制的讨论与分析,使学生了解到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劳动者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在出现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通过上述问题的讲解,引导学生认识到只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的依法治国,才能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让全体劳动者全面发展,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为实现中国梦不断奋斗。2.科学精神通过从劳动者与企业不同立场出发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分析,引导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深刻认识和理解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作为矛盾双方共同推动了企业的发展。3.法治意识通过对教材中“人民法院驳回蔡某起诉”原因的分析,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在劳动争议产生时如何维权,以及依法治国在社会生活中的切实作用,增强学生的依法维权的意识。4.公共参与通过对“996”工作制的讨论,可以引导学生在面对相对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时,根据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我国关于依法维权的相关规定,对争议双方的问题指出其产生的原因,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简单方法。(二)学科能力目标1.学习理解知道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知道如何处理劳动争议问题,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2.实践应用通过对具体事件进行启发性讨论,能够针对现实生活中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分析和解释,用所学知识找出劳动者维权的最佳方式。3.迁移创新通过在活动中体会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作用,形成对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的政治认同,能够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以及依法治国的精神延伸到生活中的其他方面。五、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提升,需要切实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懂得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劳动者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此,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劳动者,为了更好地享受权利并获得更好的生活,就应该履行好相关的义务;同时,作为用人单位,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也要让广大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利,进而提升劳动者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更好地完成应有的工作。2.教学难点: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劳资双方的地方就会产生劳动争议。针对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上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由于与学生的生活距离较远,学生在理解这些问题上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一方面需要结合教材找出相应的事例带领学生进行分析,同时要结合不同调解方式的主体了解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种方式的实施方式以及它们效力的不同。六、教学方法1.情境教学法本节课重点内容是了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二者的关系。学生对于劳动者自身的权利有着一定的了解,但对于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缺乏认知的。将学生分为“员工额“和“企业组*两个组,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角色扮演,在活动情境中分别对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讨论与分析,引导学生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来思考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并从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有效维护的角度,认识到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有效维护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2.问题启发式教学法本节课的第二部分是劳动者如何在劳动争议发生时依法合理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这部分知识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距较远,同时又很容易引发学生的兴趣和共鸣。所以,此部分知识可以采取启发的教学方式,通过有效的问题设计来实现教学难点的突破。从教材中“法院为什么驳回了劳动者的上诉请求?”人手,进而向学生提问“解决劳动争议大家都会关心一些什么问题?”启发学生找到一条既能够依法解决问题,同时又可以为争议双方谋取最大利益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七、教学流程(一)课堂导入材料一 一位实在受不了“996”的程序员,在程序员最流行的网站写下了一段话,并发起了名为“996.ICU”的开源项目,含义是“工作996,生病ICU”。一时间“996”成为热点话题,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就“996”发表看法。某企业:“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没有机会。如果你年轻的时候不“996',你什么时候可以“996'?”某员工:“虽然电商运营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但是出于业务压力等原因,我被迫接受“996'的工作节奏。因为业绩压力,领导给我们打完鸡血强制要求大家不论时间地点秒回工作消息,真的接受不了。虽然长期来看不利于身体健康和成长发展,但是短期内我依然不会考虑更换工作,因为换工作的成本比接受“996”要高。”人民日报发文评论:崇尚奋斗,不等于强制“996”。我们的企业不仅要依靠员工的汗水,更要激发员工的灵感;不仅要让员工更努力地工作,更要激发员工更高效地工作;不仅要靠加班工资的激励,更要让家人的陪伴、身体的健康、意义的饱满也成为工作的奖赏。教师:996,一个引人关注的词汇,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下,因为长期加班无法得到良好的休息,一些员工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一些公司的日子也不好过。上述矛盾,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企业生存与员工利益之间的矛盾。员工希望通过工作获得相应的利益,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但是企业通常会更看重员工对于其义务的履行,希望获得更高的利润促进企业的发展。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具体体现在生活中的哪些方面呢?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既保护劳动者权益,又能促进用人单位的持续发展呢?今天我们把同学们分成“员工组”和“企业组”进行讨论,并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为我们将来更好地走入职场作准备。【设计意图】采取角色扮演的方式将学生分成“员工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分别代表劳动者和企业。学生在角色情境中对问题深入探讨,进而让学生深刻理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讲授新课环节一:明明白白工作,不让奋斗变了味道材料二 某员工阿秀所在的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一天,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加班4小时,否则扣发当日工资。坚持几天后,阿秀觉得身体不适,有一天只加班2小时就回家了,月底发工资时发现竟然被扣了一天的工资。教师:请“员工组”和“企业组”的同学分别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谈一谈,员工阿秀在没有完成加班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自己当天的工资吗?公司扣除阿秀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学生活动:解读情境,小组讨论,思考回答。学生1:作为“员工代表”,我认为不应该扣阿秀一天的工资,正常的工作时间她是正常到岗工作的。因为加班时间不够扣掉一整天的工资,我觉得不合理。从法律角度讲,阿秀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对劳动付出的回报,既然阿秀来上班了,阿秀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当天的工资。学生2:我同意第一位同学的观点,当天的工资被扣除确实不对,我认为不仅不能扣工资,每天加班还得给加班费,加班费也应该是阿秀应取得的劳动报酬。学生3: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当然会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之前提要求了,每天加班4小时,否则扣罚当日工资。既然提了要求,阿秀加班时间不够,那就该按照要求扣除一天工资。学生4:作为“公司一员”,情感上我愿意与公司同舟共济,但是公司提出的不加班就扣工资的要求合法吗?我怎么感觉我的权利被侵害了?教师总结: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职工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如果是计件工资,员工应该完成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数量。但是,如果是已经完成了劳动任务后,企业因为员工不加班就拒绝支付工资,这就侵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利,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教师: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证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我国还规定了最低工资制度。材料三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比如2021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不低于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全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都有所差别。材料四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劳动法还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案例中的阿秀所在的公司就侵犯了阿秀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教师:作为劳动者,阿秀除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阿秀在工作中发现身体不适,选择休息放弃加班是受法律保护的吗?学生1:这个一定得受法律保护,法律既然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那就可以休息。公司要求加班,就是损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学生2: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只是平时晚上多干几个小时,不算侵害劳动者的权利吧,不耽误周六周日就可以。教师: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由自己自由支配、免于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要明确劳动者在哪些时间可以休息和休假,就必须了解我国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工时制度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手段。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在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工作时间: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教师:工作时长规定是否意味着一律不许加班加点?公司要求员工一起同舟共济,加班加点工作违法吗?学生1:如果要求加班,只要公司支付合理的加班工资我觉得就不违法,谁有能力加班就加,还能多拿报酬,公平合理。学生2:公司遇到困难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长就违法了吧。情感上我愿意陪伴公司共渡难关,但是法律不允许也不行。学生3:从公司角度,我希望我的员工都能按照法律规定时间上下班,但是遇到困难,不加班完不成任务,怎么办?其实我们可以多付一些加班费的。教师总结:用人单位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所以在特定时期,加班也是可以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益的矛盾,但这种矛盾通过法律的方式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教师:此外,我国的休息休假制度规定,劳动者除享有工作日内休息时间、工作日间隔休息时间、周休息时间外,还享有法定节假日。材料五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法定节假日具有强制休假性质,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法定节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如果在法定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用人单位不能采用轮休方式补假,且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教师: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人年休假的假期。这里注意,和法定节假日不同,带薪年休假不是强制性休假,休假的具体时间安排需要考虑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但应依法支付职工相应的工资报酬。教师:休息休假一方面有利于劳动者的体力和精力得到恢复,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缓和劳资矛盾。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针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有比较全面的保护,但实践中还存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情形,也存在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心中无数的现象,难免影响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教师:我们回到开头的话题,对于网民热议的“996”同学们有怎样的认识?“996”是否合法?学生活动:查阅资料,结合教材知识,阐述观点。材料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学生1:如果“996”这部分加班时间不支付加班工资,就属于违法;如果依法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则不违法。当然,如果加班时间超出了法律限制,也属于违法。这可能会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学生2: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行业和管理岗位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度,前提是必须要以社保局的批文为准,只要保障了职工的正常休息,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一些特殊职业在一段时间内实行类似“996”工作制一般也不违法。教师:“996”工作制不能简单根据数字判断是否违法,还要看其有没有突破对加班时间的法定限制,如果没有突破,且及时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就合法。如果突破了,则违法。材料七 某公司聘用员工王某后,多次要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都被王某拒绝。王某还主动写下了“本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的声明,于是公司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几个月后,王某在上班途中因为交通事故致残,要求公司给予因公残疾的相关待遇。公司以王某的声明为由拒绝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予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教师:案例中的王某由于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无法得到公司给予相关待遇,那么你认为王某的声明有效吗?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员工组”和“企业组”两组同学分别谈谈你们的看法。学生活动:解读情境,小组讨论,思考回答。学生1:作为员工,我认为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的,王某的声明违背法律规定,所以声明无效,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按照法律办事。学生2:公司把上保险的钱以现金的形式给我,我觉得更实惠,我还能提高日常生活水平,我平时工作小心点,争取不出事故也就用不到保险了,每年都能省下很多钱。王某自己声明了就应该自己负责。学生3:作为企业,我们当然会按照国家的要求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发放相应的福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员工不喜欢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他们更喜欢货币化发放,愿意自己缴纳更低档位的社会保险,再额外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就像王某,是他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写下了责任自负的声明,出了问题就不应该再找公司了。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教师:同学们的表述中涉及劳动者的另一个权利,即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虽然每个企业员工都对自己的未来有不同的规划和设计,都是基于对现在和未来生活变得更美好为目标。但是他们的操作有时候只顾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所以,企业和个人应该按照法律要求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教师:对刚才第二位和第三位同学的发言,这种说法和做法都是不对的。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可以帮助员工抵御那些未知的风险。如果员工有意愿购买商业保险,可以在缴纳社会保险基础上,根据需求自愿购买。自己发表违背法律的声明是无效的。教师总结: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现象,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这就是社会保险。教师:比如,我们常听到的“五险一金”里的“五险”指的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须参加社会保险,当事人没有任意选择的权利,不能任意退出。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教师:因此,材料中王某的声明无效,因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案中王某虽然出具了书面声明,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他的声明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公司不能以王某的声明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教师:除了上述四种权利外,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许多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同学们结合生活实际,对于这些权利交流看法。学生1:现在找工作不只看能力,有时候还看性别,很多公司招聘都只要男性,不是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只有男性能完成,而是因为女性要休产假,影响公司工作。作为女生我特别需要一个平等的机会。学生2:确实,工作中要想不被淘汰,就得不断地学习、进修,提高个人的业务能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非常必要。学生3:我听说过工会,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什么问题可以找工会帮忙解决。我国还有工会法呢,它为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学生4:如果有劳动争议,是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来维权的。我听说过一个案例:老赵是一名建筑工人。老赵工作时由于脚手架松动,不慎跌落受伤,被送进医院救治。公司却说这是老赵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老赵与公司协商未果,请第三方共同与公司协商也未达成和解;后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未达成一致;最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了问题。教师:劳动者的权利需要保障,是否意味着劳动者的所有主张都能得到支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劳动者还应做到什么呢?材材八 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被部门领导通报批评。此后,易某又两次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公司人事部门对易某作出记过失3次的决定。两个月后,公司以易某12个月内累计3次过失为由,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易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提出,《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若员工12个月内累计3次过失,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易某已阅读该条例并签字承诺自愿遵守,故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教师:你支持易某的主张还是公司的主张呢?为什么?学生1:虽然是上班时间,但是工作累了,休闲一下不是大问题,公司应该人性化管理,完成工作就行。学生2:员工上班时间打游戏确实不对,擅自离岗也不应该,没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教育教育就得了,小惩大诫,解除合同有点不近人情了。学生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也有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员工享受公司对员工权利的保障,同时也要将公司的发展和安危放在心上。对于那些不履行自身的义务,对公司产生负面作用的员工应该及时解聘。目前没造成损失,将来有可能,所以对于易某这样的员工一定要依法办事,按章处理。教师:案例中的易某屡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该公司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对易某提出的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主张也不应该支持。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劳动者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无论是享受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和满足劳动者的利益。这说明,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做一名合格的劳动者。教师总结: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设计意图】通过“员工组”与“企业组”两组同学对不同争议问题的回答,教师把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串联,通过两者的分歧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于劳动者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此外,通过对于劳动者权利的进一步认知,引导学生认识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为了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劳动就业方面做出了切实的努力。环节二:清清楚楚维权,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教师: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请同学们阅读资料思考问题。材料九 某餐厅开业前公开招聘,蔡某与其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由于餐厅竣工日期一拖再拖,蔡某只好在家等候上班通知。3个月后,蔡某得知餐厅因拖欠工程款暂时无法开业,且在家等候期间不发工资。蔡某找到餐厅经理,表示1个月后如果餐厅还不开业就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后,餐厅仍然未开业,蔡某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但餐厅不同意解除,并拒绝交出蔡某的档案。蔡某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档案,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教师: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支持蔡某直接起诉维权?是否还有其他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材料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材料十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生1: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看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有多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一定非要到法院诉讼。而且,发生劳动争议后是不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生2:到法院起诉应该是最后一步棋,如果能调解解决,就没有必要到法院诉讼了,耗时间耗精力,而且小纠纷的话到法院诉讼似乎也没必要。教师: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是有一定的程序和途径的,不是遇到问题就直接找法院解决。教师总结: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教师:面对劳动争议,如果你是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你会比较在意哪些方面呢?学生1:我希望能够采取一个简单的方式解决,哪怕少赔钱也行,最好双方都不要伤和气,因为毕竟将来我还要在这个行业中生存,不想留下不好的名声。学生2:我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哪怕是稍微花点时间也是可以接受的。学生3:我只相信法院,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解决,我觉得法院判决公平。教师:面对劳动争议,就像我们这几位同学回答的这样,不同的人要求是不同的,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我们有如下一些办法。教师总结:第一,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但是,和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第二,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则。其原因在于,劳动关系并非一朝一夕的关系,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言,尽可能维系这种关系对双方都更为有利,而调解方式既可以及时解决纠纷,又可以尽量不伤害双方感情,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劳动争议产生直到案件终审,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方式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社会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这些都体现了法律对调解机制的重视。教师:查一查,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材料十二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教师:第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材料十三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教师:2020年3月,某市开展了一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公益宣传活动。一位进城务工人员提出了“法院起诉耗时较长,有无其他有效方式维权”的疑问。假如你是参加本次活动的志愿者,你该怎样回答他?学生1: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方式很多,除了法院起诉维权外,可采用的合法有效方式还有协商、调解。学生2: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举报投诉等。教师: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维权成功,就可以考虑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材料十四 有多名劳动者拨打12345热线反映,某大型餐饮公司拖欠十几名员工两个多月工资。据了解,该餐厅资金周转困难,工资难以支付,拖欠工资确有其事。该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通过劳动关系诉调对接工作站帮他们解决了问题。工作站负责这一案件的监察员、调解员、法官,把办公地点搬到了餐厅,经过5小时争分夺秒地工作,13名员工与餐厅就75849.6元工资达成调解协议。“诉调结合”具有省时、公正、省钱、终局、不伤和气、保护隐私六大优势,目前该区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站解决的案件量稳步提升。教师:情境中的“诉调对接工作站”的工作思路发挥了什么优势?学生1:“诉调结合”时间短,成本低,有利于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设计意图】本环节从面对实际劳动争议时,不同学生基于自身的意愿不同,从而选择了不同的解决方式入手,分别讲解了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可能涉及的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种方式。教学不仅要让学生记住不同的方式,还通过相关材料让学生了解不同方式的相关程序,为学生日后处理问题打好坚实的基础。(三)课堂总结本节课我们学习了有关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劳动者如何维权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希望大家能够明确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大家也要能够从自身情况出发选取合理的方式依法维权。通过今天的学习也应该看到,依法治国已经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只有将法治精神法治信念真正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才能既推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又能真正推动整个国家朝着更加合理有序的方向发展。【设计意图】总结本节课教学的核心内容,促进学生认知和情感升华,引导学生达成学习目标。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