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三框题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理论基础和依据本框课件下载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对农村村级、城市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政策、法规、程序、规范的总称,是伴随新中国发展历程而生长起来的基本政治制度。实践证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有着十分独特的作用。第一,有利于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第二,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性。第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经形成了鲜明特色并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应当倍加珍惜并发扬光大。其中的关键有:一是基层群众自治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二是基层群众自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直接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三是基层群众自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四是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推进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
二、课标要求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内容要求:2.4领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
教学提示:以“我们怎样当家作主”为议题,探究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和方式。可搜集校规校纪、村规民约,讨论其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可从各种媒体的报道中,从对所在社区的考察中,搜集人民依法直接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表现,讨论有序参与的意义、无序参与的后果。
三、学情分析
通过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相关内容的学习,学生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知识有所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能通过各种媒体了解基层自治等相关的新闻报道,自己的父母或邻居可能是居委会(村委会)成员,在居住的社区中也会有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的各种活动,等等。因此,学生对基层自治的相关知识有一定感性积累。但是,大多数学生从小学到初中,大多数时间生活在校园里,较少参与农村或城市社区的自治活动。对基层自治组织的性质、构成、职能、运作等知识缺乏系统认识,不清楚这些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基层自治制度缺乏理论上的认知。不清楚为什么要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哪些重要意义。鉴于此,教学中要组织学生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活动,课堂教学中选取生动的生活材料,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并分析基层自治制度的相关知识。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情,我们在课前对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把握学生对居委会(村委会)的性质、组成、职能、作用等内容的了解程度。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学生认知、思维和情感的“最近发展区”,为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奠定基础。
四、教学目标
(一)核心素养培育目标
1.政治认同
通过师生讲述、分享参与基层自治组织工作和活动的事例,引导学生了解和感知村委会和居委会的性质、居民自治的内容;通过调查和介绍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具体工作运作模式,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基层自治制度的内涵,提炼、概括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掌握村委会和居委会的性质、职能、基层治理模式;知道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丰富形式;理解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含义,从而使学生认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好制度,有其独特优势,树立制度自信。
2.科学精神
通过调查走访居委会或村委会关于本地区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过程,理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会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释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具体工作;会区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的内容,引导学生对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3.法治意识
通过对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多种观点的探究分析,明确村规民约不能与国家法律冲突;明确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保障,培养学生依法有序参与基层自治活动的意识。
4.公共参与
通过学生走访和参与基层自治组织的活动,感悟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积极、主动、有序参与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
(二)学科能力目标
1.学习理解
通过参与调查、探究、课堂讨论学习,理解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理解村委会和居委会的性质、自治的内容;知道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丰富形式;理解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含义。
2.实践应用
通过学习,能结合具体材料说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能用基层自治组织的性质、作用等知识分析居委会、村委会的具体作为,说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意义和价值。
3.创新迁移
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分析说明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和自治的内容;会用所学知识解释和分析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学生对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
五、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村委会和居委会的性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断加以规范和引导,使广大基层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管理,以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础内容,也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
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教学难点:基层民主实践活动
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前提,民主选举是指村(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由社区内的村(居)民通过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指定或者委派。每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协商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关键环节,民主决策是指涉及社区内全体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居)民群众遵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并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是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根本体现,民主管理是指涉及社区内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不仅要由村(居)民集体讨论决定,而且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村(居)民意见,调动村(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环节和保证,民主监督是指社区内的村(居)民通过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并向村(居)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或者社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监督,以保证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落实。
基层群众自治这一制度虽然距离学生生活较近,但距学生的关注点较远,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应结合具体实例加以说明。
六、教学方法
1.情境教学法
本节课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学生形成对基层群众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理解和认同,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自身生活有一定距离。运用情境教学法,通过精选案例、活动设计等,将经过加工的生活场景移入课堂,有助于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2.坚持灌输性与启发性相统一
本节课涉及的概念性知识较多,包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要帮助学生理解区分这些概念,围绕课题厘清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离不开理论灌输,为学生形成相对完整的认识体系打好基础。要用透彻的理论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同时又要注重启发性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具体教学情境,结合自己的已有经验和认识,在主动探究和自主发现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进而深入理解和科学建构知识,提升学科核心素养。
3.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
本节课教学中,既要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理论知识讲透,又要引导学生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活动。在理论指导下参与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做到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在实践活动中理解体会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相关知识。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到基
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政治认
同,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落实立德树人的学科任务。
七、教学流程
(一)课堂导入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指的是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伴随新中国发展历程而生长起来的基本政治制度。那么,生活在农村或者小区中的我们,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当家作主?今天我们来学习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知识。
【设计意图】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入手,明确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引入课题,通过概括前面学习内容及理论分析引起学生注意,也为学生学习教学内容打下良好的认识基础。
(二)讲授新课
环节一: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机构及产生
教师:展示学生课前社会实践活动中搜集、拍摄的图片:某村委会大门前挂着的三块牌子,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党总支”“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村民委员会”“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围绕图片,提出要思考的问题:
(1)这三个牌子所代表的组织分别是什么?
(2)这些组织是什么关系?
(3)村民委员会怎么产生的?
学生活动:分享自己搜集查找的资料并回答相关问题。
学生1:展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有这样的规定: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
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通过学习党章和村委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全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学生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通过查阅法律条文,我认为“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学生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基于法律相关规定,我认为“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享有监督村委会的职权。
教师:通过以上几位同学的分享,我们知道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地位及关系,它们是层级相同的村级组织。那么村民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呢?
学生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样规定: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根据这些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教师总结:综合以上同学的分享,我们知道了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人民群众
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
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设计意图】通过让学生查询党章和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文,引导学生形成对基层自治、社会治理以及依法治国的理解认同,增强法治意识。
环节二:村民如何实现自治
教师:展示学生课前社会实践活动中搜集、拍摄的图片:某村委会大门外公告栏处张贴的“村规民约”。提出问题:
(1)谁可以制定“村规民约”?
(2)制定“村规民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村规民约的制定体现了基层民主的哪些特点?
学生1: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村规民约”是由村民会议制定的,不是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学生2:根据我们以前学习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和教材中本框题的专家点评,我们知道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着自己的特点,即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从村民会议制定“村规民约”可以分析出基层民主的这些特点,与国家层面、政府层面的民主是不同的。
教师总结: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与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政治民主相比,基层民主只存在于居民(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民主的内容都是居民(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具有基层性的特点;基层自治组织不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立的,也不具有特殊的政治、经济目的,基层民主是在居委会和村委会组织下的民主,具有民主参与的直接性和群众性特点;基层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的下级组织,也不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因此,基层民主具有管理活动的自治性。
【设计意图】通过学生搜集材料并完成教材中“探究与分享”,既让学生知道基层自治的途径,又区分了基层民主与国家、政府层面的民主的不同,同时也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区分开来,加深了学生的理解。
环节三:城市居委会的任务、自治内容和意义
教师:展示同学拍摄的图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请同学们按照村委会的学习模式,探讨居委会的任务、自治内容和意义。
学生1: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样规定: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由上述法律条文,我们可以概括出居委会的任务和自治内容。
学生2:我们小组向同学们所居住小区的居民发放了调查问卷,同时走访了居委会,从调查和走访反馈的信息看,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大多数居民了解居委会的工作,支持或参与了居委会关于社区事务的讨论与决定,如小区的绿化、路灯的安装维护、文明养犬、疫情防控等。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很高。因此,我们认为,城市居民自治能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教师总结: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任务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自治内容是: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设计意图】本环节安排学生自学为主,通过课前调查走访等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居委
会的工作及公众参与度,从而达到教学目的,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能力、总结概括能力。
环节四:公众参与的基层民主实践活动
教师:通过刚才同学们分享的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相关内容,我们知道,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和居民选举产生。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这也就是基层民主实践的第一项内容-民主选举。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了解相关内容。
教师:展示探究材料,指导学生分组讨论,回答问题。
材料一 某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集资偿还为修水塔所拖欠贷款事宜,到会113人,108人赞成。由于多数村民支持集资工作,不到一星期就完成了。
-摘自教育部组织编写:《政治与法治》,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68页
材料二 某小区举办“迎新春邻居节”活动,居委会组织社区志愿者教居民编中国结、写福字,大家一起热热闹闹迎新春,共创和谐社区。
-摘自教育部组织编写:《政治与法治》,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68页
材料三 浙江杭州富阳区戴家墩路是一条典型的老城区道路,过去时常因停车问题“剑拔弩张”。人行道、马路上停满了车,看起来就像“马路停车场”。
怎么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戴家墩路所在的后周社区成立了“请你来协商·后周居民议事厅”,首个协商议题就是乱停车整治。
居民、沿路商户、物业公司、社区民警、交警、城管、特邀政协委员等21名代表参加协商,最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戴家墩路施划停车位、设立禁停标志、交叉路口及停车场入口附近不划车位······
此后,该地段路上乱停车的少了,自觉规范停车的多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基层迸发出无限生机。
摘自:《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大树根深叶茂》,《新华每日电讯》,2020年7月9日
材料四 2017年以来,海口市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在部分乡镇推行村务、组务微信公开试点,并通过建章立制推动“互联网十村务公开”常态化。这些村务微信公众号设置了村务公开板块,并细分为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办事指南等多个部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务都需及时在微信群里公布,村民只要关注村里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就能了解村务事项,监督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为保证村务公开能落到实处,海口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数据采集责任化、公开方式表格化、内容情况详细化、依法监督制度化、告知村民及时化、点题答复明白化等进行了六个方面内容的规范,从村务公开等难点问题入手,不断提升群众政治参与的获得感。
-摘自:《海口试点“互联网十村务公开”村民可从微信公众号了解村务事》,新华网,2017年11月23日
学习任务:上述材料分别反映了基层民主实践活动的哪些内容?谈谈你是如何认识这些实践活动的。
要求:将同学分成四个小组,每个小组探究一个问题,要从多维度进行解释和论证,组长负责组织协调,记录员做好记录和整理,推选一名代表进行分享。时间为5分钟。
学生活动:解读情境,小组讨论,思考回答。
小组1:材料一主要反映了某村的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关于涉及全体村民饮水问题的欠款问题,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村民直接参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形成集资偿还欠款的决定。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
小组2:材料二反映了城市社区民主管理。社区居委会开展的“迎新春邻居节”活动,社区志愿者们教居民编中国结、写福字,是城市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大家一起热热闹闹迎新春。丰富了社区居民生活,促进了社区居民的团结,有利于创建和谐社区。
小组3:材料三体现了基层社区通过民主协商解决公共问题。针对社区周边突出的停车难、乱停车问题,通过“请你来协商·后周居民议事厅”,协商解决乱停车整治问题。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和诉求,最后达成一致,形成治理决议,解决了问题。公共事务,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本着有序参与原则,合理表达意见和诉求,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方案。
小组4:材料四体现了创新运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有效实行基层民主监督。推行村务、组务微信公开,让基层群众了解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并能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有效监督村委会工作,防止以权谋私,避免工作失误。
教师总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设计意图】 通过设置具体的真实情境,将生活场景移入课堂,实现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效衔接,有助于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通过小组合作探究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合作、参与能力,并达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的认同。
(三)课堂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伴随新中国发展历程而生长起来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础内容,也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保证。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和特色。
实践证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有着十分独特的作用。主要是:第一,有利于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第二,有利于提升基层社
会治理实效性,第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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