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九课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第一框题 科学立法一、理论基础和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巨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阐明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更高期待,对提高立法质量的殷切希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如此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其中,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这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缺一不可。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指出: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是在任何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科学立法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必须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立法工作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二、课标要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内容要求:3.2搜集材料,阐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教学提示:以“公民参与立法有什么意义、有哪些途径”为议题,探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意义,理解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可观看有关人大会议的录像,或旁听地方立法听证会,以“我的立法建议”为题组织讨论,解析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和途径。可参与社区有关规则的制定,亲身体验基层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三、学情分析学生在初中阶段,通过《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的学习,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有了基本的了解。还学到,法治,意味着依法治理。法治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让人们能够建立起一个基本、稳定、持续的生活,保障人们在社会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人们安全、有尊严地生活。而且,学生对法治与良法之间的关系有清晰的认识,知道了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还对何为良法有了一定的判断。生活中,学生通过多种途径观看或了解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今日说法》《新闻周刊》法治中国》等电视节目或政论专题片,对我国为什么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尤其是与中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就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但是,大多数中学生对科学立法的内涵、重要性以及如何推进科学立法等知识缺乏系统性认识;尤其对于公民为什么要积极参与科学立法,公民参与科学立法有哪些重要途径,缺乏一定的了解和深人的思考。本节课就是要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积极参与政治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中学生获取信息途径逐渐趋向多元化,这使得学生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查找资料成为可能。再有,中学生正处于对外界未知事物和领域好奇心强、探索欲旺的阶段,因此,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比较高。本节课的开展可以针对高中学生思想活动和行为方式的特点,采取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情,可以在课前进行问卷调查或访谈,了解学生对科学立法的内涵、重要性以及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是否清楚,了解到什么程度,等等。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学生认知、思维和情感的“最近发展区”,为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教学目标(一)核心素养培育目标1.科学精神通过对“科学立法的内涵”这一问题的深入探究与分享,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从四个角度查找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科学立法的内涵。学生通过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过程、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月30日发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始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立法程序,培养学生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识和分析问题,提高学生辩证思维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对社会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2.法治意识通过师生从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三个不同角度共同探讨“如何推进科学立法”,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在推进科学立法过程中坚持的基本原则,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四个方面,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间的关系及科学立法的重要性,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使学生在生活中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学科能力目标1.学习理解掌握科学立法的深刻内涵;理解科学立法的重要意义;能够完整表述如何推进科学立法。2.实践应用能结合我国某部具体法律的制定与修订过程说明科学立法的内涵,阐明科学立法的重要原则;能运用推进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分析我国立法体制机制的具体事例,说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重要性。3.迁移创新形成对科学立法的内涵及如何推进科学立法的深刻理解;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我国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认同;能够了解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的多种途径,并积极参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五、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科学立法的内涵科学立法的核心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和体现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已全部完成,有些重点领域还需要加强立法,个别领域尚有立法真空,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要抓紧制定、及时修改。科学立法还要求所立之法必须符合正义性、规律性和可行性,同时立法程序也必须科学、民主。2.教学难点:推进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推进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阐述了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具体做法,即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体现人民意志、从实际出发。推进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一部法律法规是否属于良法,最根本的检验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是否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地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科学立法是一项重要的决策活动,关系到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推进科学立法这部分内容对于学生而言,专业性、理论性比较强,理解起来有难度。六、教学方法1.合作和探究学习法本节课主要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科学立法的深刻内涵,提高学生辩证思维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对社会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对国家推进科学立法的各项举措有正确的理解和认同。合作与探究学习强调学生在活动体验中提高其核心素养。通过对“科学立法的内涵”这一问题的深入探究与分享,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从四个角度查找典型案例,组员之间、小组之间合作与分享,有助于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2.优化案例,采用情境创设的综合性教学形式科学立法的内涵、如何推进科学立法的举措,这些概念相对比较理论化、抽象化。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认同这些理论,学生通过查找和选取真实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联系生活,在案例分享中理解理论,在理论指导下形成对典型案例的正确判断和认同。教师在课堂中创设具体教学情境,与学生共同探究和辨析典型案例,使得学生能运用推进科学立法的具体措施,分析我国立法体制机制的具体事例,说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及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重要性。学生在主动探究和自主发现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进而深入理解和科学建构知识,形成和深化学科核心素养。系的客观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七、教学流程(一)课堂导入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这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那么,科学立法的内涵是什么?如何推进科学立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学习第九课第一框“科学立法”。【设计意图】第一框题“科学立法”是本节课的开篇,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课堂导入讲清楚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基本要求之间的关系,这对于学生学习后面三个框题打下清晰的知识基础。引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科学立法的内容,目的是凸显党和国家对科学立法的高度重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关注度。(二)讲授新课环节一:走进行政诉讼法 感知科学立法的内涵教师:法律的质量直接关系法治的质量。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立法工作的主要矛盾是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立法需求很大同法律体系不完备之间的矛盾。随着立法工作的快速发展和立法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的法律体系由不完备到逐渐完备,立法的数量矛盾得到很大缓解,而立法的质量问题却日益凸显。因此,完善法律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那么,科学立法的内涵是什么?让我们走进行政诉讼法,感知科学立法的内涵。学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被视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里程碑。这部法律的出台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不仅人人平等,公权力部门也必须被平等地放在法律的天平上。第一小组结合教材“探究与分享”中“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的内容,查阅了相关背景资料,围绕“我国为什么要制定和修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探究。首先,我们一起回顾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1983年,围绕“当事人对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社会各界就建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进行了广泛讨论。经过长期的酝酿、起草、论证,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告官”制度正式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行25年后,2014年,经过两次向公众征求意见和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诉讼法完成了第一次修改,为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法律解决方案。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诉讼法进行第二次修改,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生2: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过程,我们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就表明了制定该法的初衷: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诉讼领域实行立案审查制,即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立案审查制在保障法院有序受理行政案件的同时,带来了立案难的弊端。行政案件在受理阶段进行实质审查是普遍做法,该立案而出于种种考量不立案的不在少数。解决立案难问题,成为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立案登记制即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请其他小组同学思考:行政诉讼法颁行25年后,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修改的目的是什么?2017年我国行政诉讼法为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学生3: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行政诉讼立案难、判决难和执行难都做了比较有力的回应,大大推进了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力度,解决了许多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17年,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针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给予约束。学生4总结: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30周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两次修改,回应社会现实问题,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教师总结:一组同学带我们走进行政诉讼法,以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为例,说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两次修改的原因。其实,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和修订都是要依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草会议,就电子商务重大问题和立法大纲进行研讨。2017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审议。2018年8月31日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学生3: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立法工作立足国情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生4:请其他小组同学思考,要准确理解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同学们要注意区分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你们知道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有何不同吗?学生5: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因此,国家立法权的划分,既要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确保全国人大在国家立法中的优势地位,又要赋予中央政府和地方适当的立法权限以便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机关。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涵盖的范围很大,包括经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的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我们一起学习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及其立法权限。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我国的立法体制,即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层级分权相结合的体制。科学的立法体制机制要求划清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要求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要依法行使好各层级的立法权。学生6:近年来,一部部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法律法规得以出台和修改。比如: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教师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回应人民关切、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良善之法。因此,科学立法要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学生活动:请第四小组同学汇报课前研究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为例,了解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程序。学生1:我们组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学生2: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为例,共同了解立法程序。提出 2018年12月,国务院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外商投资法 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法》。公布 2019年3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学生3;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和修改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教师总结:第四组同学以外商投资法为例,带我们共同了解了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程序。立法既是一项重要的决策活动,又是一项难度较大的技术性工作,对立法工作规律的认识水平也会影响立法内容的科学性和立法质量的提高。因此,科学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设计意图】科学立法的内涵、推进科学立法等内容对学生而言,专业性、理论性比较强,理解起来有难度。本环节探究与分享具体案例,理解科学立法的原则。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从三个角度查找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科学立法的原则,深刻理解科学立法的内涵。同时,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并能够对社会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以达成本节课核心素养目标。环节三:结合科学立法实践 探究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探究活动一:推进科学立法,首先要依法立法。教师:结合教材第98页,我们一起探究与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九届全国人大于2000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人大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实施15年来首次修改。部分条文为: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证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请同学们结合法律条文,思考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学生1: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推进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核心在于符合国情和实际,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坚持民主立法,核心在于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依法立法,核心在于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学生2:提高立法质量就要依法规范立法行为。今后,地方政府将不能“任性”。立法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立法法规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委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有关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也就是说,国家立法不仅要向老百姓征求意见,而且要反馈征求意见的情况,作出回应。教师总结:结合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识到推进科学立法就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探究活动二:推进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修改后的该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该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个人首次违规投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条例要求,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为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更好汇集民意民智、凝聚立法共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请同学们思考,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过程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学生1:一部法律法规是否属于良法,最根本的检验标准是看它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是否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生活垃圾管理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市民对此体会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对地方性法规征求民意,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次新的尝试。教师:同学们还能不能列举出公民参与民主立法的具体案例吗?学生2:广东省在立法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很多具有开创性的尝试。1999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举行了国内首次立法听证会,此举被称为我国立法民主化、公开化的一个标志性事件。经过不断探索,广东省的立法听证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公民等都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听证建议、发起立法听证。除充分运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面谈、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外,立法机关还积极探索通过新型社交媒体等渠道,进一步增强参与的便捷性,力求通过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找到立法的“最大公约数”。教师总结: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探究活动三:推进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教师: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享有自主决定经营业态、模式的权利,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保护的权利,知悉法律、政策和监管、服务等情况的权利,自主加入或者退出社会组织的权利,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该条例第五十二条和第八十一条也明确划定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有关政府部门编制的权力清单应当明确监管执法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等内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同学们思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什么要设定市场主体权利与义务、政府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学生1:科学立法要基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科学立法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起草制定,要严格依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权限进行,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教师: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地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计意图】本环节中,师生从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三个不同角度共同探讨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教师摘引生活中科学立法的具体实践的案例,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在推进科学立法过程中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使学生在生活中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课堂总结本节课我们学习了科学立法的内涵及如何推进科学立法。课后请同学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公民参与立法有哪些途径,以及公民参与立法有什么意义。希望同学们树立公民意识,并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设计意图】总结教学核心内容,布置课后任务,希望学生树立公民意识,积极体验并参与科学立法。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