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框题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一、理论基础和依据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为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宪法和法律在经济、人身、法律责任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言论免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代表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当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言论,不在此范围。“不受法律追究”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引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来处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任何旨在追究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言行责任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违宪的。而且实际上,对此还应作宽泛的理解,即代表的发言和表决,不仅不受法律的追究,也不能受党纪和政纪的处分。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人身自由的特别保护。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刑事审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3)给予代表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经济保障、交通、通讯便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课标要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内容要求:2.1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教学提示:以“怎样看人大代表的作用”为议题,探究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职权及其关系,感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可走访本地人大代表,了解其履行职责的经验,分析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活动方式和主要职责。可针对热点问题,模拟人大代表撰写议案;或举办“假如我是人大代表”的演讲会。三、学情分析高一学生已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对人大和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职权具有一定的认知基础。本框题内容涉及人大的知识点较多,有些内容较陌生,高一学生的特点是对于政治生活缺乏较为系统的认识。因此,宜选择与时政有密切关联的、贴近学生实际的事例为主进行分析,在教学中要通过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运用调查方式等,感悟、体验、探究人大政治活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便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高一的学生已经在小学、初中有所了解。《道德与法治》第五课《我国的基本制度》中,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人大代表的职责;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一框,国家权力机关中有两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些内容的学习使得高一的学生有一定知识和经验基础,但需要进一步讲解以深化认识,提升素养。四、教学目标(一)核心素养培育目标1.政治认同通过学生小组探究,教师讲述国家权力的运行模式,引导学生了解在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增强学生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解;相信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从而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学习人大代表申纪兰的故事,进一步增强学生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优势的政治认同。通过人民-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三个环节活动的设置,引导学生明确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认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公共参与通过对人大代表职权和义务的讲解,引导学生感悟“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这句话,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流程,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假如我是人大代表”的演讲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公共生活。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的能力。通过带领学生学习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的事迹,加强学生对人大代表的了解,在社会实践中培育学生的公共参与素养。(二)学科能力目标1.学习理解结合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实例,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感悟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查阅人大代表相关资料或走访人大代表,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明确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增进对人大代表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观察和分析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人大代表为人民的事例,感悟身边的民主,理解我国的权力运行模式。2.实践应用聚焦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运用实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运用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对政治生活的相关现象加以分析,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归纳人民、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解释和论证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3.迁移创新理解并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通过表达自己对人大代表在治国理政中重大作用的积极看法和观点,展现在国家重大事务中相信并依靠人大代表保障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五、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人大代表的权利和职责这些重点是本框题的核心内容,也是学习后面知识的基础。高一学生尚没有选举人大代表的实践经验,怎样让他们认识、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2.教学难点: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学生对国家机关有一定的认识,但停留在表面,不够深入,不能从深处分析问题。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而在生活中能正确全面剖析政治现象,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公民意识。六、教学方法1.情境教学法本节课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学生形成对人民、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梳理,完成自主知识建构。有些内容比较抽象,运用情境教学法,通过精选案例、活动设计等,将经过加工的生活场景移入课堂,有助于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2.坚持灌输性与启发性相统一本节课涉及的知识易混点较多,如人大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职权的区别,人大职权中立法权与决定权的区别,要帮助学生厘清这些关系,离不开理论灌输,为学生形成相对完整的认识体系打好基础。要用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同时,又要注重启发性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具体教学情境,结合自己已有的经验和认识,在主动探究和自主发现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进而深入理解和科学建构知识,形成和提升学科核心素养。3.案例讨论法结合新闻中两会的相关内容,引导学生分组讨论,从案例讨论中理解我国人民是如何当家作主的,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人大代表的职权分别是什么。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七、教学流程(一)课堂导入教师;出示全国人大代表参会的图片,引导学生思考两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人民、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设计意图】出示全国人大代表参会的图片,引导学生思考人大代表如何产生,进而思考人民、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初步建构第五课的知识结构,厘清三个重要主体的关系,也为学生学习本框题内容打下良好的认识基础。(二)讲授新课环节一: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大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44页“探究与分享”活动,思考、回答问题。学生活动:阅读及小组讨论问题: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学生1: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问题向人大代表反映的方式来行使国家权力,是间接行使国家权力。学生2:由人大代表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又产生相应的机关来行使具体的权力。例如,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权力,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教师总结: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各级权力机关产生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学生活动:讨论“一府一委两院”指的是哪个机关,思考为什么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学生3:我国的“一府”指的是人民政府,“一委”指的是监察委员会,“两院”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学生4:我国人口众多,想要直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很难的。因此,人民选出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再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让它们行使相应职权。教师总结: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是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司法机关。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些小型城邦曾实行过直接民主,即由全体公民直接管理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但在广土众民的大国,直接民主不易实行,通常要采取代议的方式,由人民选出特定的公职人员来管理或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这被称作“间接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民主”。【设计意图】学生对我国的国家机关容易混淆,通过提问让学生加深印象,了解我国的国家机关,为后面的学习做铺垫。通过讨论和思考,深化认识,理解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环节二: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教师:我们知道了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并由人大代表组成国家的权力机关,同学们对这个机关了解吗?它有什么职权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全国人大第十三届三次会议。学生活动:阅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问题1: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问题2: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学生1:人民代表大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学生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师总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学生活动:针对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分小组讨论回答该议程体现了全国人大的哪些职权。学生1:会议议程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体现了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监督权。学生2: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体现了全国人大的最高决定权。教师总结:除了刚才两组同学提到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的职权还包括最高立法权和最高任免权。全国人大的立法权指的是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决定权指的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任免权指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对上述国家机关领导人予以罢免。监督权指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运行。了解了全国人大的权力,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教师;有人认为,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请大家评析这一观点。学生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学生4:我国的立法机关只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教师;我国的立法机关只有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会所在城市,其他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即拥有立法权的机关有多个,但立法机关只有一个,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学生活动:小组讨论,厘清关系。问题1:区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问题2:区分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问题3:区分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问题4:区分国家权力机关与法律监督机关。学生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学生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前者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国家元首、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它们的关系是后者对前者负责,后者由前者产生,前者对后者进行监督。学生3: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前者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后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既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又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而地方各级人大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学生4:国家权力机关与法律监督机关。前者作为权力机关,具有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但不是法律监督机关。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教师总结:几位同学说得很好,补充说明一下第二组关系,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刚才提到后者由前者产生,对前者负责,受前者监督,但请注意只能是同一级别的,如某市政府、法院对市人大负责并受市人大监督。上述几组关系容易混淆,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厘清关系。【设计意图】通过设置学生活动,阅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思考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以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并通过小组讨论概括全国人大的职权,意在让学生通过小组合作探究,深化对重点知识的理解;通过必要的方法指导,启发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得出结论。环节三: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教师: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下面我们就一起走近人大代表,领略人大代表的风采,体验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出示一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的资料,开展探究活动。材料一 1929年生,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西沟乡西沟村人。中国唯一的一位从第一届连任到第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积极维护新中国妇女劳动权利,倡导并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改革先锋”等称号。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申纪兰“共和国勋章”。-摘编自李新锁:《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逝世:一生守望农村》,中国新闻网,2020年6月28日问题1:全国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学生1: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产生有的是直接选举产生,有的是间接选举产生。学生2: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则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教师: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基于我国的国情,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县级、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全国、省级、设区市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材料二 1954年,申纪兰第一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提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她连续53次参加会议。每次开会前,她都要实地调研走访群众,收集第一手材料,认真准备议案建议。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她先后就粮食生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村民自治、山区公路建设、耕地保护、农村教育、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旅游等许多重大问题提出议案建议,由她领衔或附议的议案建议有420多件。作为一名有名望的人大代表,平日里总有许多外地或者当地的群众上门找她或给她写信,无论什么情况,她都认真记录下来,经过筛选后带到会上来。选民信任申纪兰,连续12届的人大换届选举,她都以高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当人大代表,不论学问多大、地位多高,都不能脱离人民群众。要对群众知冷知热,要对得起人民投你的那一票。”“群众选你当代表,能办到的事就千方百计办,办不到的事也要尽力而为。”这是申纪兰常挂在嘴边的话。-摘编自:《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号召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向申纪兰学习》,中国人大网,2019年12月17日问题2:申纪兰作为人大代表做了哪些工作?学生3;撰写提案。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她先后就粮食生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村民自治、山区公路建设、耕地保护、农村教育、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旅游等许多重大问题提出议案建议,由她领衔或附议的议案建议有420多件。学生4:认真调研,走访群众,收集第一手资料。学生5:时刻关心群众,了解、记录群众诉求,经过筛选后带到会上。教师: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人大代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履行相应义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人大代表的义务。【设计意图】学生通过阅读、学习人大代表申纪兰的事迹,进一步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拉近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距离,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增强课程的生动性。(三)课堂总结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各级权力机关产生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人民、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三者是统一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三者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设计意图】总结教学核心内容,促进学生认识和情感升华。为学习人民当家作主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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