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争议和索赔(教案)《进出口贸易实务》高教版(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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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争议和索赔(教案)《进出口贸易实务》高教版(第五版)

资源简介

【课题】第六章 第二节 争议和索赔
【教材版本】
费景明,罗理广.“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进出口贸易实务.第五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费景明. “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教学用书——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 了解产生争议的原因。
2. 掌握索赔与理赔的相关知识。
3. 掌握索赔条款的规定方法。
技能目标:
培养学生的理解、记忆与分析能力,培养学生通过观察身边经济事件来认识国际经贸现象的能力。
素质目标:
1.增强依法行事的意识
2.出现问题不推卸责任
3.处理争议讲法又有情义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产生争议的原因、索赔与理赔的相关知识、索赔条款的规定方法。
教学难点:
索赔与理赔的相关知识、索赔条款的规定方法。
【教学途径】
1.用身边的事例引出有关国际贸易的经济现象。
2.多用具体实例解释抽象概念,以便于学生接受和理解。
3.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鼓励他们发言,鼓励他们观察生活,帮助学生克服对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难度的恐惧感。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制作PPT。
讲授法、分组讨论法、案例法。
【课时安排】
1课时(45分钟)。
【教学过程】
第一环节 导入
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争议与索赔的情况。那么当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处理?合同该如何进行规定?
现在我们就来学习争议与索赔的相关内容。
第二环节 新授课
一、争议的含义和产生的原因
[讲解]
1.争议定义
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义务)而引起的争议。
2.争议产生的原因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争议产生的原因。
[讲解]
1. 处境与观念、知识与经验的差异
2. 运输风险
3. 履约不当
4. 信用问题
5. 非人力可控制问题
6. 国际市场因素
二、违约责任的归属
1.买方的责任
2.卖方的责任
3.买卖双方都有责任
4.承运公司的责任
5.保险公司的责任
三、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1.根本性违约 凡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反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2.非根本性违约 如违约行为属于非根本违反合同。受损害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要求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
四、索赔和理赔
(一)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索赔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的索赔一般有三种情况,即货物买卖索赔、运输索赔、保险索赔。违约方对受损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受理并进行处理,称为理赔。
(二)索赔可行使的权利
根据不用违约的情况,判断可行使的权利
五、合同中索赔条款内容和规定方法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及其规定方法
1.用途
异议与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一般是针对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订立的。
2.内容
一般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方法和金额等。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日常生活中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讲解]
索赔依据 事实依据: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合同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索赔期限 法定索赔期限:法律或国际惯例中规定的索赔期限
约定索赔期限: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
索赔方法和金额:
根据有关的法律和国际贸易实践,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基本原则为:
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
由于受损害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的有可能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当法定索赔期限与约定索赔期限不同时,应按哪个索赔期限进行?
[讲解]
若合同中有约定索赔期限,则约定索赔期限的法律效率要高于法定索赔期限。
(二)罚金条款及其规定方法
[讲解]
1.含义
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也称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 clause)或罚则,是指在合同中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对方支付特定的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从性质看,罚金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两重性质。
2.用途
罚金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或买方迟开信用证延期付款等情形, 它的特点是预先在合同中规定罚金的数额或罚金的百分率。
3.各国法律对罚金的规定
有些国家的法律对于罚金条款 是给予承认和保护的,他们认为,违约金可以作为惩罚违约方或作为预先约定的损害赔偿的方法。
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认为,对于违约只能要求赔偿,而不能予以惩罚。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 额的计算方法。
4.订立罚金条款的方法举例
卖方延期交货的罚金条款: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在卖方同意由付款银行从议付货款中扣除罚金或由买方于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金率为每周收取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 0.5%,不足一周者以一周计算,但罚金不得超过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 5%。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但卖方仍应不延迟地按上述规定 向买方支付罚金。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要求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
(三)定金条款及其注意事项
[讲解]
1.定金条款的内容
(1)定金的数额及支付定金的时间与方式。
(2)付给定金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后,是收回定金还是抵作价款。
(3)定金罚则。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因而无权请 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2.约定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的约定,由合同当事人根据经营意图自愿酌情商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 方接受定金条款。
(2)定金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如定金的数额、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方式、债务人履行 义务后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等,都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3)在合同中,如需要订立定金条款,要注意定金条款内容与预付款条款内容的区别, 二者不能混同使用。
(4)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一方违约,对方只能选择其一适用,不能同时并用。
(5)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要求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
【布置作业】
使用配套习题集《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要求学生完成相关习题。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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