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2.1保障各类物权 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物权的概念和种类。2. 帮助学生认识保障物权的重要性。3. 培养学生正确维护自身物权的意识和能力。二、教学重难点1. 重点:物权的概念、种类和保障措施。2. 难点:如何引导学生理解和应用物权知识。三、教学方法1. 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思考。2. 组织小组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碰撞。3. 利用多媒体展示丰富的教学资源。四、教学过程1. 课程导入展示一些常见的物品,如书本、铅笔、手机等,引导学生思考这些物品的所有权问题。2. 物权概念讲解介绍物权的定义和范围。举例说明不同类型的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3. 保障物权的重要性讨论物权对个人和社会的意义。强调保障物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4. 物权的保护措施介绍法律对物权的保护机制,如物权法等。提醒学生要尊重他人的物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一、定分止争——所有权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1)财产制度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财产权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②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④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2.所有权(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使用 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收益 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处分 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取得方式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提醒: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物尽其用——他物权1.他物权(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2.用益物权(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担保物权(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价值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拓展: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提醒: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5. 案例分析与讨论呈现一些物权纠纷的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6. 总结与拓展回顾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强调物权意识的培养。布置课后作业,如撰写关于物权保护的短文或制作宣传海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