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学习聚焦梳理)提纲31(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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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学习聚焦梳理)提纲31(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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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聚焦”对应内容强化背诵
第一单元:政治制度
单元导语: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都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有君主制、贵族制、民主与共和制等几种主要形式。但是,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有其独特性,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演进的结果
第一课: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学习聚焦一:夏朝建立了世袭制,商朝建立了内外服制,西周实行分封制与宗法制
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后来其子启继位,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商朝建立内外服制度,内服指王畿地区,王畿四周是外服。西周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天子控制着镐京和洛邑附近的王畿地区,其他地区分封给同姓贵族、异性功臣和旧贵族,建立诸侯国。诸侯在国内再行分封...从而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贵族等级分封序列,嫡长子继承制是核心,土地所有权在周天子,但诸侯享有受封土地的占有权(统治权),政治权力分配与血缘关系相结合是西周政体的基本特征。
在商周政体中,君主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其中的原始民主传统,对君主的权力有制约作用,如国人(平民)可以通过舆论来影响朝政。
学习聚焦二:秦统一后确立政治体制,主要包括皇帝制、三公九卿制(中央)、郡县制(地方)等。
秦朝是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的封建王明,皇帝制度是核心,“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说明其最大特点是皇权至上。三公是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府是行政中枢所在,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是协理国政的副相,掌管图籍文书,同时又是最高监察官。鉴于分封制的教训,秦朝在全国实行郡县制(郡县制在战国就已出现),郡县主要长官都由中央直接任命,贵族政治被官僚政治所取代;秦朝还建立了以邮传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以保障皇帝和中央的政令能够传送到全国各地,文字的统一与道路建设有助于秦朝政令的上传下达。
学习聚焦三:历代中央行政体制经历了复杂变化,地方行政体制也因中央集权强弱和国家治理需要处在不断调整之中。
汉武帝为加强集权设立中朝,中央行政中枢的权力逐渐由丞相转移到皇帝亲信手中,西汉晚期,中朝尚书的权力逐渐增大。东汉光武帝刘秀将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三公权力受到削弱。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中书省是受命于皇帝的决策机构,门下掌审议封驳,尚书执行。三省长官并称宰相,其共同议政处叫政事堂。三省六部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决策的失误。宋朝实行二府三司制,宋太祖设枢密院掌军事、三司掌财政,侵害宰相的权力;元朝实行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的中枢制度。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宰相,明成祖设内阁,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各种政务,逐渐成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清初雍正帝设立军机处,由军机大臣直接秉承旨意处理军国大事,军机处逐渐成为中枢,君主专制达到顶峰。从地方制度看,汉承秦制,郡设太守为一郡最高长官,下设郡尉、尉丞分掌军事、行政。太守选用属吏分曹理事。东汉晚期,原来的监察区州变为一级行政机构,形成州、郡、县三级制,州刺史不仅有行政权还有领兵权,形成内轻外重局面。唐朝的道与西汉的州一样原来也是监察机构,后来道变成州、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实体,形成了道州县三级制。宋朝是路州县三级制,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形成了省路府州县多级行政制度,这是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化。从地方行政机制的长期演变看,县是最为稳定的一级
第二课: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学习聚焦一:雅典和斯巴达分别是古代希腊民主政治和寡头政治的代表,罗马经历了从共和国到帝国的演变。
古典民主城邦代表雅典的国家权力掌握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以及议事会、官员和陪审法庭手中。议事会议员从公民中抽签产生,主要负责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草案并参与国家日常管理;官员由选举产生大多一年一任;雅典民主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民主。斯巴达是寡头政治的代表,公民大会是名义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长老会议员人数少且终身任职;监察官从全体公民中选举产生,拥有主持公民大会、审判国王等重要权力,监察官一年一任一般不得连任。
罗马共和国的国家权力由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掌握。执政官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元老院由卸任高级官员组成,终身任职;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但大会的召开和表决受到高级官员和元老院的限制;所有官职均无薪金,穷人无法出任,政体带有浓厚的贵族寡头特征。
无论希腊城邦还是罗马共和国,公民都是少数,妇女、外邦人和奴隶不享有民主权利。
学习聚焦二:中古西欧的政治制度以法国、英国为代表,分别形成等级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中古西欧主要封建制度是封君封臣制度。法兰克王国查理大帝死后国家陷入分裂,形成后来法、意、德的雏形。中古西欧国家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世俗王权和基督教会权力长期并立,国王依靠教会支持获得政权的合法性;教会依靠王权扩展基督教维护教会权威;但两者经常矛盾冲突。14世纪初,三级会议(教士、贵族和城市市民)的召开标志着法国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
13世纪初,英国签署《大宪章》肯定国王的合法地位,13世纪中期议会权力逐渐加强,14世纪中叶,英国进入议会君主制时期,国王通过议会为自己政策寻求支持,议会以向国王请愿的形式要求国王改善统治。
学习聚焦三:近代英国、美国、法国等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既有共同点,又各有特色。
17世纪的英国革命,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18世纪英国逐渐形成内阁制度,国王仅有形式上任命权,统而不治,内阁实际掌握政府权力。1787年美国制定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力,各州拥有一定的自治权。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1870年法国建立第三共和国,1875年通过新宪法规定: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行使立法权,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第三课: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学习聚焦一: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民国初期政党政治尝试遭到失败。国民政府坚持“训政”,实为独裁统治。
1912年(民国元年)资产阶级共和制在中国诞生。为防止袁世凯独裁,孙中山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辛亥革命后为谋求议会席位,革命派开始了政党政治的尝试。后来,宋教仁被刺,二次革命被镇压后,袁世凯下令解散了国民党和国会,意味着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学习聚焦二: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的不同形式的人民政权,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这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在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为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为巩固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原则,与党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采取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的办法,巩固新兴人民政权,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国前夕,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为建立人民政权奠定了理论基础。
学习聚焦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了代全国人大的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1954年,随着首届全国人大的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起来。但在文革中遭受严重破坏,1982年通过的宪法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固定任期每届五年等,1982年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一部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成为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大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第四课:中国历代变法和改革
学习聚焦一:中国自古就有改革的传统。顺应时代潮流的改革,推动了生产力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和民族交融。但改革过程充满了曲折和艰辛
古代中国的改革主要有新兴地主为富国强兵的改革如商鞅变法、少数民族首领的封建化改革如北魏孝文帝改革以及挽救封建统治危机而进行的改革如王安石变法等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主要内容有废除井制、奖励耕织、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什伍连坐、拆分大家庭、建立县制等,这些措施打击了贵族特权,促进了秦的发展,为统一霸业奠定了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民族迁徙与战争,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快。439年新崛起的鲜卑族统一了北方,为学习汉族先进文明,孝文帝实施汉化政策,迁都洛阳、改汉姓说汉话穿汉服、通婚姻等,缓和了民族矛盾,加快了北方民族交融,缩小了南北差距,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北宋中期政治腐败、财政困难、农民起义、边境危机严重,1069年宋神宗起用王安石进行变法。以改变冗官、冗兵、冗费局面,实现富国强兵,但由于涉及面广、阻力大,措施欠妥而遭失败。
明朝张居正改革清丈土地裁减开支改革税制,暂时缓和了危机,后除一条鞭法外几乎全部被废除(一条鞭法: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实行赋役合并、一概征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这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
学习聚焦二:戊戌变法失败了,但它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清末新政和民国时期的改革,也大多没有成功。
甲午战争的失败极大地震撼了中国社会,以康、梁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志士,创学会、办报刊、兴学堂,宣传维新思想。他们提倡西学,议论时政,主张兴民权,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但由于变法触犯了守旧势力的利益,大部分变法措施被废除。
为应对严重统治危机,1901年初,清政府宣布实施新政:改革教育废除科举、派遣留学生、编练新军、奖励实业等客观上有利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学习聚焦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1956年底,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1956年,以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和中共八大为标志,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有了良好开端。后来由于缺乏经验急于求成,犯了左倾错误,出现严重曲折。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2012年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2017年十九大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并载入党章;之后不久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建党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2035年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国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特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体现)
第二单元: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单元导语:官员的选拔与管理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必要前提。由于各国国家制度与国情不同,官员的选拔与管理方式各异,但也呈现出相互学习借鉴的特点。近代西方考试选拔的文官制度,以规避政党更替造成的政府工作动荡;晚清以来的近代中国,改科举教育为学堂教育,改科举选官为学堂选官,并在民国时期尝试建立公务员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制度(党管干部),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与推行公务员制度。
第五课: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学习聚焦一:重法吏、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是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员选拔的主要制度和用人特点
西周至春秋实行世官制,战国为争霸图强出现按军功授爵制;秦统一后主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即向官吏学习律令而为官;汉武帝推行察举制,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乡举里选)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另外还有积功劳为官和生辟等补充途径;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这样把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秦汉考核官员的办法是上计制,即岁末各县、候国将一年来户口垦田、钱谷入出及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为防造假,由御史参与审核,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汉武帝还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每州设刺史一人。刺史级别不高但权力很大。
学习聚焦二:隋唐开始的科举制以考试取人,扩大了用人范围,对历代封建国家政权的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隋唐科举制背景(原因):南北朝以来,庶族地主势力上升要求参政,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与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其中明经与进士最受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资格;两宋科举“取士不问家世”
隋唐官员考核属尚书省吏部,考核标准为品德和才能;隋唐最高监察机构为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御史出都动摇山岳,对地方有巨大威慑作用;宋承唐制设御史台,地方划分路作为监察区。其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即御史拥有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御史的监察权。
学习聚焦三:元朝恢复科举制,明清时期科举制仍是选官的主要途径。这一时期考核与监察制度也更趋严密。
元朝官员选拔有承荫世袭、部门选聘等,曾废科举1314年恢复了科举制但取士不多,科举出身官员占比也不高。明清科举分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考中者分别叫举人、贡士和进士。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会试由礼部主持,殿试名义上由皇帝主持。明清官员考核制度严密,明有考满(任职期满的考核)和考察(包括外地官员的朝觐考察和京官6年一次的京察),清朝考察外省文官叫大计。
明清监察机构都察院和六科合称“科道”明朝都察院御史还代皇帝巡按各省;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和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监察御史和六部给事中品级低但权力大。
第五课:西方的文官制度
学习聚焦一: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高效的官员录用制度
中古时期西欧社会管理主要依靠教士和封建领主,后来的官员也只为国王和权贵服务,类似仆从。内阁制和政党政治(多党轮流执政)形成后,出现“政党分肥制”。不但容易腐败,还严重影响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了行政效率。工业革命后国家管理职能急剧扩展,急需职业官僚体系;教育程度的提高和启蒙运动的发展,人们要求平等参政的愿望日益强烈,势必要求开放公职、改革官员录用制度(这是西方文官制度建立的背景)
学习聚焦二:19世纪中后期,英国首先建立了文官制度。后来,西方各国纷纷效仿。
西方文官指在政府行政部门任职的事务官,既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担负着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英国是西方最早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18世纪初,为防止国王通过任命政府官员干预议会活动,英国规定除政府大臣外其他官员不得当选为下院议员;19世纪初,为保证政府工作不受政党更替的影响,政府部门开始设立常务次官,官分两途即政务官和常务官(政府一般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不受党派影响,可以长期任职);1854年(19世纪中期)由于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人们对政府管理能力强烈不满,1855年英国政府接受《关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要求建立不受党派干涉的文官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试,报告奠定了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1870年,英国再颁布法令规定文官职位须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文官委员会有权独立决定录用条件,标志英国文官制度的最终确立。
1883年,在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上,美国通过《美国文官法》建立了文官制度。
西方文官制度的共同特点:公开考试择优录取、政治中立(文官在各党派之间严格保持中立,不得公开参与政治活动,忠实执行政策)、终身任职(没有严重过错便可任职到退休)
西方文官制度的影响:规范了政府部门事务官的选用和管理,实现政治和管理的分离,有利于政府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易滋生官僚习气和僵化现象,且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同时文官层次越来越多,易推诿扯皮,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工作效率。
第七课:近代以来中国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学习聚焦一:废除科举制度,设立学堂选官制度和留学毕业生选官制度,是清朝选官制度的变革。
1905年清政府设立学部,统一管理全国教育,设劝学所管理地方教育。学部的设立标志着中国选官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
晚清选官制度的变革: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开展冲击着科举制,1898年戊戌变法废八股取士,变法失败后又悉照旧制;20世纪初清政府实施新政,1905年决定废科举;新政期间清政府进行官制改革,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传统六部建制瓦解;部分更新选官制度,对学堂考试合格成绩优秀者进行殿试后授官。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统一全国学制,学堂选官制度由此正式确立;不久,归国留学生考试授官制度也随之确立。
学习聚焦二:以考试方式选拔官员,是民国时期官员选拔制度的主体。国民政府正式建立了公务员制度。
民国时期孙中山文官考试思想:在“五权宪法”框架之中,国家建立考试院主管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同时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建立文官的培养、任用、监察等方面的运行机制。这进一步奠定了近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北洋军阀时期,选拔官员的两种主要方式是考试和甄别。191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文官考试法草案》等,这是文官考试制度建立的标志。当时文官考试有年龄限制且女子不得参加,考试由专门机构政事堂铨叙局负责。甄别主要是指对已经在文官职位上工作的人,通过检验毕业文凭、调查经历、检查工作成绩、考查学识与工作经验等决定其能否留任。这是旧人事制度向现代文官制度转变的一个重要措施,意在保持行政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官吏称为逐渐被“公务员”代替,1933年颁布了《公务员任用法》标志公务员制度建立。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以北洋政府时期文官制度为基础,继承吸收了中国传统考试监察制度和西方文官制度的精华。公务员选任由最高考试机关考试院负责,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第一部《考试法》(允许女子参加考试,有更强开放性和平等性)孙中山文官考试思想主张几乎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全部确立
学习聚焦三: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1993年公务员制度开始推行,2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录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标志公务员制度正式形成。公务员考录范围扩大,政治文化素质提升,有助于推动中国法治建设。
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专题导语:法律是国家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两者相辅相成。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重要特点。西方法律也有自己的路径,在罗马法基础上,英法两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新中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习聚焦一:儒家的德治思想有积极意义,但法家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 政令统一的需要。
西周统治者提出“敬天保民”思想体现统治者自我约束,有一定的进步性。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
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邻国叔向反对是他认为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并不适应战争激烈形势,法家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故更符合当时政令统一的需要。
学习聚焦二:汉朝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意识形态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秦朝以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为“令”,律和令都具法律效力;魏晋时期最重要的变化是律令儒家化,主要因为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之故。
魏明帝设律博士进一步推动律令的儒家化。此后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重要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三纲五常;唐初律删繁就简,唐高宗时期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 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唐朝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律是定罪量刑的刑法典,令是行政制度与规则,式是关于实施律令的细则法规)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法律;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同时,唐朝提倡礼治,颁行体系庞大、体例严谨的《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强化基层教化。
学习聚焦三: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并以乡约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
宋朝基本沿用唐法,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明朝《大明律》以唐律为蓝本,采取了“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民。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教化乡里的范本;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和雍正帝的圣谕,宣讲时也常引用《大清律例》。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学习聚焦一: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撰的《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源泉。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在学英国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称为“拿破仑法典”。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学习聚焦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由不同部门执掌,彼此制约);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是指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被视为无罪)。为了保证程序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因陪审团从民众中产生)。
西方法律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财产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同时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完全的公民权作斗争。
学习聚焦三: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不仅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新建的日耳曼人国家为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接受了基督教。教士搜集和抄录经典、宣讲教义、开办学校等进行教化,不仅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宗教改革后产生的新教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诉求,他们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理解教义、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家致富,但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束缚人们行为并排斥其他教派。
第10课 当代中国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课前提示: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等重要文件,开始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学习聚焦一: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及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50年代初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始时期,这时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等,文革时期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后通过了1982年的新宪法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20世纪90年代,由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1997年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使各方面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20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共十九大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学习聚焦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如全国劳动模范范孟泰、时传祥、“铁人”王进喜、好干部焦裕禄、好战士雷锋、科学家李四光、华罗庚等;
改革开放后,“五讲四美三热爱”是80年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最响亮的口号;90年代开展三大系列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提出百城万店无假货;1994年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工程加以推进;200年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三个层面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杨善洲、黄大年等一大批全国道德模范。
第四单元: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专题导语: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迁徙汇聚,交流互补,冲突交融,推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主流。秦汉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大迁徙、大交融;隋唐大统一条件下各民族大交融大发展;元明清三代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和发展时期;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渐趋稳定。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华民族大团结局面日益巩固。在世界范围内,各民族的大迁徙、大交流推动了民族和国家的变化。近代以来,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规范国家与国家之间交往的国际法也逐渐形成并成熟。
第11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课前提示:中国古代各朝都有管理边疆民族和国外宾客的机构,商朝的宾、周朝的小行人、汉朝的大鸿胪、唐朝的鸿胪寺都有管理民族事务及对外交往的职能。
学习聚焦一:秦汉时期,中央政府通过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推进与周边民族的文化交往交流交融。
秦朝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对北方匈奴采取的措施有军事打击、修长城、筑直道;在南方越族地区(今两广地区)设立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等。汉朝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汉武帝时期派卫青霍去病三次出击匈奴,东汉初,匈奴分裂,89年窦宪大败被匈奴,刻铭燕然山,宣扬汉朝德威;西汉在河西走廊设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成为中原前往西域要道,设西域都护府管理。在东北设护乌桓校尉。还在边疆推行屯戍政策,共同开发边疆。
学习聚焦二:唐朝与周边民族保持良好经济文化交流关系
隋唐时期,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的礼部及鸿胪寺。隋朝时百越首领冼夫人被册封为谯国夫人,隋在边疆推行郡县制是,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还加强了与流求(台湾)的接触;
唐朝时西北边疆各族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文成公主入藏,唐蕃还数次会盟...唐朝边疆管理机构主要是大都护府(如安西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都督府都督、羁縻州刺史由各民族首领担任,由大都护府直接管辖,上统于中央政府。
宋朝时,辽金西夏等周边少数民族政权都吸收了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治理经验和文化。即使在割据争战状态下,各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也没中断过。
学习聚焦三:元朝结束了长期多个地方政权并存的局面,完成了全国的统一。统一多民族国家在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元朝统治者一方面“行汉法”,另一方面对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元朝对西藏地方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事(宣政院设在中央),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明朝管理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除礼部、鸿胪寺外,还有负责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的提督四夷馆。为防范蒙古骑兵袭扰,沿长城布置“九边”军镇。明朝在辽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开展贸易。在东北设都司卫所,管理女真等;在西北设哈密等卫;西南设土司。卫所和土司官员由各族酋长世袭任职,敕封西藏僧俗领袖为“王”“法王”,建立羁縻性质的都司等机构,对西藏地方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清朝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通过满蒙联姻,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通过军事斗争平定漠西蒙古准噶尔部叛乱,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巩固了西北边疆;分别册封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在西南,沿袭土司制度,后来逐渐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学习聚焦四:秦汉以来,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交往规模不断扩大,对外关系在明清时期发生重大转变
汉朝对外已打通了陆海两个通道。陆路经河西走廊向中西亚延伸。97年甘英使大秦,抵达波斯湾一带。海路最远可以到印度南部。东汉时期,光武帝刘秀赐“汉倭奴国王”(日本)金印一枚。
隋唐时期与西域商路畅通。隋炀帝命裴矩驻张掖,掌通商。唐朝与大食国(阿拉伯)接触,传去了造纸术等。隋唐与外国之间海路交流活跃。隋朝常骏从南海郡出航到达赤土国(今马来半岛南部)日本遣唐使多次来华,每次都有留学生、学问僧随船而来。
宋朝因北方陆路交通阻隔,海路转趋发达,主要港口有广州、明州,泉州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元朝通往欧洲的海陆通道都很通畅。13 世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经西亚、中亚陆路抵达中国, 17年后由泉州经海路回到威尼斯,
明清政府在对外关系上致力于维护朝贡贸易体系,但民间贸易和走私贸易也屡禁不绝。随着对外交往增多,清朝对外关系开始缓慢转型。1689年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这是清朝政府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18世纪,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到中国,大清皇帝拒绝了英国使团的贸易请求。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前提示:1337—1453 年,英法之间爆发了百年战争。法国获胜,基本实现国家统一。在战争中涌现出了民族女英雄贞德。这场战争促进了英、法两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学习聚焦一: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此后的宗教改革运动,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各国的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1534年,英国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英法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不仅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还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出现了国旗、国歌等,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
学习聚焦二:17—19世纪,近代国际法形成并得到发展,外交制度也逐渐建立起来。
随着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荷兰人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1618年,德意志的新教同盟和天主教同盟之间爆发战争,1648年,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17世纪时,在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的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一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战后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但是,国际联盟被英国和法国控制,美国始终不是国联成员,苏联加入很晚,国联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它规定了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使之难以履行制止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责任
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了《非战公约》,宣布缔约各国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公约并未真正得到实行
二战使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1945年多国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权力,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民族国家纷纷独立,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如防止核武扩散等,但仍有局限如有些国家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进行制裁或发动战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
第13课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学习聚集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大杂居、小聚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
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5 年,中共中央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1947年5月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在刚刚解放的内蒙古地区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它成为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自治区。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学习聚集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建立和健全与此相配
套的法规体系
1990年,中共中央提出“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在于维护国家的集中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学习聚集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事关民族工作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
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民族工作新的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
第14课 当代中国的外交
学习聚集一:新中国成立后,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广泛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建国初“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三条方针,为新中国建立后开创新型外交指明了方向“另起炉灶”的核心就是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外交关系,要在新的基础上经过谈判同外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就是有步骤地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它首先是由国家管制对外贸易,收回对中国主权影响最大的海关管理权、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一边倒”,就是中国坚定地站在社会主义和世界和平 思考点民主阵营一边,
1954年6月,中国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准则。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中国提出“求同存异”方针,为进一步开展同亚非各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创造了条件,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取得新的进展。
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中国对外关系史上出现了以与亚非民族独立国家建交为基本特点的建交高潮。同时,中国逐步冲破西方国家的封锁。1964年中法建交,实现了中国同西方大国关系的突破。
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打开新的局面三大成就: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1972年,中美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中美正式建交在1979年),中日正式建交。
学习聚集二:改革开放后,中国遵循和平发展理念,开展全方位外交,取得巨大成就
1979年,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1989年,中苏两国实现国家关系正常化。世纪之交,中国把巩固与发展周边关系作为外交工作的首要任务;进入21世纪,中国积极致力于与世界各大国建立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积极推动区域和国际合作,发起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与俄罗斯、印度、巴西一起创立“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国还积极参与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外交活动。
学习聚焦三: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推进外交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路。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了习近平外交思想。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外交方针,深化同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关系;提出“真实亲诚”理念,加强与非洲国家之间的团结合作。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
中共十九大针对来自外部环境的严峻挑战,提出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积极推进构建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
第五单元 货币与赋税制度
单元导语: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程度,货币产生了。货币经历了从海贝、金属到纸币的演进过程,在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出现,世界货币体系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古代实行赋役制度,关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则是近现代中国最具代表性的税收制度。
第 15 课 货币的使用与世界货币体系的形成
学习聚集一:中国古代货币以铜钱为主,后来出现了纸币,白银也成为法定货币。民国时期,货币发行较为紊乱。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中国古代最初被用作货币的可能是海贝。大约在商朝后期,开始出现铜铸币。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分别使用布币、刀币、圜钱、蚁鼻钱等多种样式的铜铸币。秦朝在圜钱基础上将货币统一为圆形方孔钱,这种样式在此后被长期沿用
由于铜钱本身价值低下,民间又有许多铜钱被囤积或销毁重铸器皿,所以铜钱流通量仍然不足,无法满足商业贸易发展的需要,出现“钱荒”。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宋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称为“交子”。交子与宋朝后来发行的其他纸币,都是作为辅币,与铜钱兼行。元朝则将纸币作为单一流通货币来发行,称为“钞”。元末滥印纸钞,导致恶性通货膨胀,财政崩溃,明朝又恢复铜钱、纸币并行的货币体制
从战国到元朝,贵金属金、银也时常承担货币职能,但并未成为主要货币。自明朝中期起,白银逐渐成为国家财政和民间交易的基本支付手段,物价也多以银两计算。清朝完全承认白银的法定货币地位,与铜钱兼用。白银货币化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推动了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
晚清时,政府开始铸造银元。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以银元为法定货币。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将白银收为国有。由于战争最终崩溃,国民政府被迫于1948年再行币制改革,开始发行金圆券。仍以失败告终。
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各解放区迅速连成一片。形势发展急需统一的货币。为此,华北人民政府于1948年12月在河北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统一发行人民币。
学习聚集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确立的世界货币体系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强化了美国的经济霸权
1816年,当时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制定法案,实行金本位制。形成了以英镑为中心、以金币或黄金在国际间流通为主的国际金本位货币制度。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和世界经济的发展;1929-33年的年经济大危机。导致金本位制崩溃;1944年7月,美、英等44个国家召开布雷顿森林会议,会议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取得了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中的霸权地位。世界货币体系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稳定了国际金融,同时也为美国推行世界霸权提供了有利条件;20 世纪 70 年代初,美国政府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走向瓦解。后来,固定汇率制被浮动汇率制取代。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学习聚集一:古代的赋役除田赋外,还有人头税、徭役等。从唐朝租庸调到清朝摊丁入亩,赋役征发逐渐转到向土地和财产征税,人头税逐渐被废除。
秦汉时的赋役,大致包括三部分:田赋、人头税和徭役。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也就是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汉朝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此外还征收财产税,如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等;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更卒服役地点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
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唐朝增加了“庸”,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租庸调
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780年,唐朝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宋朝因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由官府募人代役。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但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明朝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明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学习聚集二:关税制度古已有之,中国一直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但在近代经历了丧失和收回的曲折历程。新中国实
行了有利于国家发展的关税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国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项规定开了协定关税的恶例。加上片面最惠国待遇规定,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国民革命时期,国共两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运动,关税自主成为其主要内容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但并没有实施。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随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198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六单元 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单元导语: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以户籍管理与基层组织构建为基础,户籍的编制与管理一般以基层组织为单位进行,既保证赋役征发,也维护社会稳定。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主要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封建社会后期,宗族及社会公益性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西欧中古时期的基层治理以庄园和城市为中心,近代以来也一直强调基层自治。现代发达国家基本构建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学习聚集一:古代政府管理户籍的根本目的是掌握人口变动情况,以便征发赋役(赋役是国家财政的根本,而户籍是赋役征发的依据)
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始于战国时期。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即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商君书》说:“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这是指无论男女,都在政府的簿籍上有登记。秦朝的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百姓编户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东汉末年战事频繁,户籍散乱。隋建立后,命州县官“大索貌阅”,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宋朝户籍分主户与客户。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元朝的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明朝继承了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明朝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清朝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但由于政府赋役越来越倾向于向土地摊派,户籍管理相对松弛。到清前期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后,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此后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
学习聚集二:封建时代基层组织的任务是征发赋役和维护稳定。
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秦汉时期,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负责传递政令和维护治安。后代沿袭这种乡里制度,稍有变化。
历代政府注重建立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机制。如秦汉时期的什伍组织、唐朝的邻保制度等,使邻里彼此之间相互监督。还有北宋王安石的保甲制、明朝王守仁推行的十家牌法、清初实行里甲制等也是基层自我管理机制,至此,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
学习聚集三:历代社会救济主要由政府实施。宋朝以后,宗族、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渐增大。
孟子尖锐批评了统治者“途有饿莩而不知发”的行为。《墨子·七患》说:“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社会救济为民众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以保证人口繁衍和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有利于维护统治。
历代社会救济的主体是掌握大量资源的政府,民间组织处于辅助地位。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隋唐时期,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隋文帝置仓积谷,预防荒年,还鼓励民间自置义仓
中国古代一直有优抚老弱贫苦等弱势群体的传统。秦汉时期,皇帝有时会赐给高龄老人手杖——鸠杖,以示尊重。明初朝廷优抚高年平民,从唐朝开始,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等的专门机构。宋朝以后,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逐渐兴起。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开始兴起,
在古代社会,政府救济的重点在救灾,核心在于保证粮食供应,或直接实施赈济,或鼓励各地余粮向灾区流通,同时还会疏导和安置流民,鼓励民间富户救济灾民。社会力量的救济活动侧重于日常生活中的赈济,如收养弃婴和孤儿等。
第18课 世界主要国家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学习聚集一:基层自治是西方国家基层治理的主要特点。
在古希腊时期,基层治理依靠村社进行。村社实行自治,全体成年男性出席的村社大会是村社最高权力机关,处理与村社有关的事务,
西欧封建社会中,庄园是主要的基层单位,庄园主或管家管理庄园事务。他们组织生产,征收地租,并主持庄园法庭的审判,裁决纠纷。10—11世纪,西欧城市兴起。城市从国王或领主那里获得特许状,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城市里的手工业者和商人组成行会或商会,行会或商会上层分子把持城市政权,行使城市治理的职责。同时,基督教会在基层治理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1835年,英国颁布法律,确立了英国近代自治市制度;美国建国后,基本保持地方自治传统,乡镇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单位,承担着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务功能;法国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镇为基层单位的制度,每个市镇的市长和市议会都由普选产生,市长同时对中央政府和本地选民负责。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城市人口激增,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使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遭遇瓶颈,各国不得不探索社会救济的新方法,社区组织开始形成;二战后,西方各国的基层自治进一步发展,社区很快发展为基层自治的主要方式;社区在政府不同程度的管理和组织下,实行居民自我管理,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的基层治理更加强调政府、社区和非政府组织的共同作用,社区承担了更多的政府功能。
学习聚集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7世纪初,英国颁布了济贫法。19世纪80年代,德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1935年美国颁布《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美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确立。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过度的社会保障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容易助长懒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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