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题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课时 2课时(90 min)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了解汇兑 了解委托收款 了解托收承付 了解国内信用证 掌握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 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 教学难点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教学方法 情景模拟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设计 第1节课:课前任务→考勤(3 min)→传授新知(15 min)→课堂互动(6 min)→传授新知(15 min)→课堂互动(6 min) 第2节课:传授新知(20 min)→课堂互动(5 min)→传授新知(15 min)→课堂小结(3 min)→课堂作业(2 min)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设计意图第一节课考勤 (3 min) 【教师】清点上课人数,记录好考勤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教师】开始新课题: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传授新知 (15 min) 【教师】讲解新知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可广泛用于企业向外地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支付各种款项。(详见教材) 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详见教材) 1.电汇 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详见教材) 2.信汇 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详见教材)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 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②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 确定的金额;④ 收款人名称;⑤ 汇款人名称;⑥ 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⑦ 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⑧ 委托日期;⑨ 汇款人签章。电汇凭证如图2-13所示。(详见教材) 图2-13 电汇凭证示例图 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欠缺账号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详见教材)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详见教材) 2.银行受理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详见教材) 3.汇入处理 (1)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入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详见教材) (2)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收款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详见教材)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汇出银行查明确未汇出款项的,收回原信、电汇回单,方可办理撤销。(详见教材)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汇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总结 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汇兑的概念和粉丝,理解办理汇兑的程序,掌握汇兑的撤销和退汇规定课堂互动 (6 min)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汇兑凭证的是( )。 A.欠缺收款人名称 B.欠缺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C.欠缺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D.欠缺汇款的理由 【解析】正确答案是ABC。汇兑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汇款理由不是绝对记载事项。 下列关于汇兑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B.汇款回单可以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C.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D.汇入银行对于1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解析】正确答案是BCD。汇款回单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尚未汇出”的可以“撤销”;“2个月”无法交付主动退汇。 通过课堂互动,带动学生思考、讨论,并主动回答问题,使学生根据汇兑的相关内容回答问题,巩固知识传授新知 (15 min) 【教师】讲解新知 二、委托收款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详见教材)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详见教材) (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 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包括:① 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② 确定的金额;③ 付款人名称;④ 收款人名称;⑤ 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⑥ 委托日期;⑦ 收款人签章。委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委托收款凭证如图2-14所示。(详见教材) 图2-14 委托收款凭证示例图 (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 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详见教材)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详见教材)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详见教材)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详见教材) 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有权提出拒绝付款。(详见教材) (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详见教材) 【例题2-35·判断题】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总结 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委托收款的概念和记载事项,掌握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课堂互动 (6 min) 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次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通过课堂互动,鼓励学生思考,使学生运用委托收款的基础知识回答问题第二节课传授新知 (20 min) 【教师】讲解新知 三、托收承付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详见教材) (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 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其他有关符合规定的证件办理托收。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① 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② 确定的金额;③ 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④ 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⑤ 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⑥ 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⑦ 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⑧ 合同名称、号码;⑨ 委托日期;⑩ 收款人签章。缺少上述任何一项,银行不予受理。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如图2-15所示。(详见教材) 图2-15 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示例图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详见教材)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详见教材)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由收款人选用。(详见教材) (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1.托收 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买卖)合同。凡不符合要求或违反购销(买卖)合同发货的,不能办理。(详见教材) 2.承付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详见教材) 验单承付期为3天,从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划给收款人。(详见教材) 付款人若在验单或验货时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可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的意见。(详见教材)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详见教材) 【例题2-36·单选题】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总结 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托收承付的概念和结算规定,掌握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课堂互动 (5 min) 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是哪一天? 通过课堂互动,带动学生思考问题,使学生对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理解透彻传授新知 (15 min) 【教师】讲解新知 四、国内信用证 (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详见教材)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详见教材) (二)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 国内信用证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详见教材) (三)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 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如图2-16所示。 图2-16 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 1.开证 (1)开证申请。(详见教材) (2)受理开证。(详见教材) 2.通知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应认真审核。审核无误的,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即出口商。(详见教材) 3.议付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详见教材) 议付行议付后,应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详见教材) 4.付款 开证行对议付行寄交的凭证、单据等审核无误后,对即期付款信用证,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应向议付行或受益人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议付行或受益人。(详见教材)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详见教材) 【例题2-37·单选题】详见教材 【学生】聆听、思考、总结 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银行卡申领、注销和挂失规定,拓宽知识面课堂小结 (3 min) 本节课学习了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的概念和规定。希望同学们通过本节课能够掌握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总结知识点,使学生对本节课所学知识进行回顾,加深认识课堂作业 (2 min) 民营企业甲发生以下业务: 1、8月10日,甲企业财务人员持现金60万元到开户银行A市工商银行办理汇兑业务,支付前欠B市乙公司的货款,电汇凭证上汇入行名称栏未填写内容,也未填写汇款用途,大写金额栏为“现金陆拾万元整”。工商银行业务员要求其重新填写电汇凭证。 2、8月12日,甲企业委托异地个体户代销一批货物,发货后,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承付手续,遭拒绝。 3、甲公司从丁公司购买一批钢材,为付钢材款,甲公司将一张尚未到期、金额相同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转让生效”。根据上述资料,分析以下问题: (1)针对资料1,开户银行要求甲重新填写电汇凭证的理由,有法律依据的是( )。 A.企业之间的资金汇兑应通过转账结算,汇兑凭证上不能写“现金” B.企业之间的资金汇兑不能采用电汇方式,应采用信汇方式 C.汇兑凭证上未填写汇入行名称 D.汇兑凭证上未填写汇款用途 (2)关于汇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汇款回单是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B.汇款人可以对汇款人尚未汇出的款项申请撤销 C.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D.对在汇人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 (3)下列事项中,不属于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 A.收款人名称 B.收款日期 C.汇款人签章 D.付款人名称 (4)针对资料2,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开户银行拒绝办理托收承付手续的理由是( )。 A.不具有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体资格 B.代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C.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万元 D.双方合同书中未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 (5)针对资料3,甲公司转让给丁公司的汇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转让生效”有效 B.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转让生效”无效 C.丁乙公司只有供货后,才享有票据权利 D.无论丁公司是否履行供货义务,丁公司均享有票据权利 【解析】(1)AC。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汇款人自由选择。“汇款用途”不是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事项。 (2)BCD。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代表收款人已经收款。 (3)BD。“出票或签发日期”、“委托日期”是必须记载事项。所有支付结算工具中,绝对记载事项均无“收款日期”或“付款日期”。“汇兑”和“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中无“付款人名称”。 (4)ABD。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体,必须是“国有企业” 等“特定”主体。“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起点每笔为1万元。必须订有合法的“合同”,且合同中订明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5)BD。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转让有效。 通过课堂作业,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运用,完善、巩固教学反思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学生掌握起来有相当的难度,教学过程中,我尽量将深奥的复杂的知识简单化,学生基本掌握,课后还要复习。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