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14张PPT)--2024届高三统编版历史二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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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14张PPT)--2024届高三统编版历史二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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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张PPT)
卷别 题号 试题情境 正确选项
法律与教化 2023浙江卷 23 唐律疏议 礼法结合的典范;历代王朝法律的典范;等
2022山东 1 战国时期的法治思想 尚法存礼
2022天津卷 16 唐代法律、清代法律(特点、意义) 唐代法律体现等级制度;
礼法孝结合;等
2022海南卷 5 汉代到清代的乡约、礼法 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2021辽宁 18 宋代的社会教化:儿童培养 规范礼仪训练;
学习儒家经典;等等
2021北京卷 1 先秦时期的礼仪教化 体现礼教和伦理秩序
2020山东 1 “义”成为维护等级秩序的工具(教化) 维护等级秩序的工具
2020全国I卷 27 修撰宗谱、家训 体现儒家思想的观念
微专题4: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铸刑书
韩非法治


尊卑
亲疏
量刑

律疏议
援引
唐律
大明律
大清律例
叔向、
孔子
主张
德治
尊崇
儒术
以经
注律
《吕氏乡约》
乡约《六谕》
“圣谕十六条”和《圣谕广训》
春秋战国儒法之争
律令儒家化
乡约法律化
汉:礼法开始结合
九章律
宋刑统
天圣令
宗法核心礼乐制度
孟子德治
律令儒家化
夏朝
商朝
西周
秦朝
汉朝
魏晋南北朝
宋朝
元朝
清朝
春秋
唐朝
明朝
战国
微专题4: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知识整合
(1)如何认识先秦的儒法之争
材料一:
孟子: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荀子: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韩非子: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2、深化拓展
认识: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原有社会秩序遭到破坏,为重构社会秩序,儒法都提出自己治国主张。儒家孟子从人性本善出发,提出德治;荀子从性恶论出发,提出“隆礼重法”;韩非子从人性趋利避害本性出发,提出法治。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有其进步意义,但是相比于儒家的德治,法家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先秦至隋唐的礼法结合
董仲舒“春秋决狱”、“引经注律”
汉朝
(发端)
先秦
刑附于礼
荀子“隆礼重法”
魏晋时期
(完善)
律令儒家化,
“纳礼入律”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唐朝
(完成)
(2)律令儒家化
①汉代用儒家思想解释法律(引经注律)和审判(春秋决狱)
②魏晋时用儒家立法
③《唐律疏议》律令儒家化完成
材料:《唐律疏议》卷一中提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首篇即列出“十恶”之罪: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
八议入律: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种人不由法律直接审判治罪,而是由司法机构上呈皇帝,由皇帝决定。
(3)宋朝至明清的基层教化
约束力增强,
乡约与法律合流,
维护地方秩序,巩固统治。
(2022·山东卷·1)战国时期,法家三大派之一的田齐法家主张“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群臣不用礼仪教训则不祥”。这反映出其思想特点是
A.尚法存礼 B.尊法敬天
C.外儒内法 D.崇德重法
A
(2022海南卷)《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 “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殉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A
(2020·天津卷·3)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社会,官府对县以下的乡村管辖,基本限于征徭课税和维护治安,对乡村的其他事务并不过多干涉,乡村基本实行自治,这种自治社会也是一种自律社会。可以作为这一观点依据的是
A.国家政权的长期稳定
B.宗法教化形成的文化认同
C.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备
D.乡村社会脱离政府的管控
B
(2017·全国3卷,4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15分)
材料 北周武帝时期制定的《大律》“凡二十五篇”,制罪“二十五等”,定罪1537条,“条流苛密,比于齐(北齐)法,烦而不要”。宣帝“更峻其法”,导致“上下愁怨”、“内外离心”。隋文帝取代北周建立隋朝,开皇初年两次“更定新律”,史谓《开皇律》。
隋朝统治者鉴于《北齐律》“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将其作为制定《开皇律》的主要参考,并“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成文“十二卷”。新律制罪二十等,废除“前代鞭刑及枭首”等“苛惨之法”,“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定罪500条,删繁就简,比旧律减少死刑81条、流放刑154条、劳役刑等一千余条。唐朝官修史书评价《开皇律》“刑网简要,疏而不失”。——据《隋书》
(1)根据材料,概括隋代法律制度改革的特点。(7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隋代《开皇律》制定的意义。(8分)
(1)特点:改变了北周的严刑竣法,减轻刑罚;对之前的法律兼收并蓄、择善而从;法律条文简要而不繁琐。
(2)意义:总结和发展了前代立法的经验;提高了法律的文明程度;为隋朝发展与强盛提供保障;为后世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历史悠久。改革开放以后,村民自治成为中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材料一: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12分)
(1)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3分)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3分)
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2分)有利于发展生产;(2分)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2分)
历史事件或事物之间存在下列三种联系:因果关系、并列关系、包含关系,如图所示: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上礼刑关系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商周时期的礼刑并存、东周到秦的礼刑对立、两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律礼制化和礼制刑律化,以及隋唐以后至明清的德主刑辅、礼刑高度结合的时期。 ——摘编自李玉福《论中国古代礼刑互动关系》
请围绕中国古代“儒”与“法”的关系,选择三种联系中的一种,将其画出,并自拟题目,论述两者的关系。(要求:史实准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题目: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现出外儒内法的特征。
论述:中国古代帝王宣扬需家以德治国和仁政爱民的理念,治国之时经常运用法家手段。汉武帝“尊崇儒术”,确立儒学的正统地位,以廉为标准选官,但帝也善用“法术势”驾驭臣下,汉宣帝多用文法吏,以法家刑名之术驾驭属,并目严厉批评柔好儒的大子,以上都是外儒内法的表现。明清时期,理学是官方意识形态,科举考试以四书五经、儒家经义为内容,但是明清两代多有严刑峻法,例如诛族凌迟,又以特务机构监视臣下,运用各种手段打击臣属,强化专制权力,这也都是外儒内法的体现。纵观中国古代历史,维护统治是历代帝王的根本目的,各派思想皆是手段,外儒内法适应了帝制社会的统治需求。
(2014·全国2卷·25)秦朝法律规定,私拿养子财物以偷盗罪论处,私拿亲子财物无罪;西晋时规定,私拿养子财物同样无罪。这一变化表明,西晋时
A.养子亲子权利相同 B.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C.宗族利益受到保护 D.儒家伦理得到强化
D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进话要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都服从于经济基础,并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力。
要以法治建设,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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