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教案(含习题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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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教案(含习题解析)-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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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标要求: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学习目标】
1、理解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承担方式;
2、结合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理解诉讼时效为民事权益保护带来的影响,
3、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要件;
4、理解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分析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5、理解法律确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教学重难点:民事责任。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与公平补偿;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认定;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那么,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类型有哪些?权利人追究他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如何区分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出示课题: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议题一: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①民事法律首先要明确民事权利,并由此确定民事义务,然后再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从而在民事权利被损害的情况下,为权利人提供法律救济,保护民事权利。“
②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①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以民事义务为基础的。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后果,而不是民事义务本身。
②民事责任是一方民事主体向另一方民事主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是民事责任不同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地方,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向国家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③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但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强制性是法律责任的重要特征,因此,民事责任也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表现在可以以国家强制力迫使违反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的强制性不同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强制性,它可以由当事人自愿承担。
④民事责任是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的,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是针对某些故意、恶意和欺诈等损害他人权益的严重不法行为所作出的例外规定。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要求行为人不实施某种侵害。这种责任方式能够及时制止侵害,防止侵害后果的扩大。
例如:某人正在散布谣言诽谤他人,受害人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审理案件之前发布停止侵害令,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发布停止侵害令,也可以在判决中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他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如果行为人不排除妨碍,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其排除妨碍。
例如:某人在他人家门口堆放垃圾,妨碍他人通行,同时污染了他人的居住环境,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将垃圾清除。受害人也可以自己排除妨碍,但排除妨碍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现实威胁,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现实威胁。
例如:某人的房屋由于受到大雨冲刷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危及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但房屋的所有人不采取措施。此时,邻居可以请求该房屋的所有人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危险。适用这种责任方式可以有效防止现实损害的发生,充分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适用这种责任方式的前提必须是危险确实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但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责任因行为人无权占有他人财产而产生。没有法律或者合同根据占有他人财产,就构成无权占有,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行为人应当返还该财产。
民法典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主体一般是该财产的所有人,但该财产被他人合法占有期间,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的,该合法占有人也可以请求返还财产。适用返还财产责任方式的前提是该财产还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就不可能适用该责任方式,受害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该财产虽然存在,但已经损坏的,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方式。”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损坏发生前的状况的一种责任方式。
采取恢复原状责任方式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受到损坏的财产仍然存在且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受到损坏的财产不存在了或者不可能恢复原状的,受害人可以请求选择其他责任方式,如赔偿损失;
二是恢复原状有必要,即受害人认为恢复原状是必要的且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恢复原状若没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就不宜适用该责任方式。如果修理后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达到受损前状况的,行为人还应当对该财产价值贬损的部分予以赔偿。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其损失的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以补偿损害为原则,不具有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救济,使受害人能够恢复到其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的状态。
(7)赔礼道歉
①赔礼道歉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
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
②赔礼道歉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私下进行;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具体采用什么方式由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口头道歉是由行为人直接向受害人表示,基本不公开进行;
书面道歉以文字形式进行,可以登载在报刊上,或者张贴于有关场所。行为人不赔礼道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按照确定的方式进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方式。具体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要根据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受害人名誉受损的后果决定。处理的原则是,行为人应当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小,采取程度不同的措施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影响。
例如: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等情形,一般不适用于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因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般是公开进行的,如果适用于隐私权的保护,有可能进一步披露受害人的隐私,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相关链接: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因此,权利人可以依照具体的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②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③损害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4、注意诉讼时效,及时行使权利
(1)诉讼时效的内涵与意义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如在诉讼中提出抗辩则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的法律制度。
②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主要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生活秩序,维护法律秩序和交易安全。
(2)诉讼时效的规定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原因
①为了督促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提出维护权利的请求,而不能“躺在权利上睡大觉”;
②如果权利人在很长时期之后才提出权利保护请求,可能发生举证困难,导致法院难以查明事实、确定损害等。
民法典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探究活动一: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提示:不是。
①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但是,驴扬蹄是被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②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第二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议题二:如何区分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均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
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②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判断的标准,由主观上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反之,行为人如果没有过错,即使存在损害的事实,也不用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3、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探究与分享二: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申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教师总结:提示:①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4、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对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规定: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管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③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⑤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⑥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规定:“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对无过错侵权责任规定:
①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⑧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⑨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6、法律规定侵权责任规则的作用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③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例1:王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李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王某出电梯后猝死,王某之妻赵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3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王某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的理由是( )
①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生命权被剥夺
②李某劝阻行为与王某猝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③王某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④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推定劝阻行为无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是这与李某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构成二审判决的理由,①不选。尽管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致王某死亡即生命权丧失,但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无过错,属于正当劝阻行为,②③符合题意。本案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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