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增值税概述 课件(共17张PPT)《税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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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值税概述 课件(共17张PPT)《税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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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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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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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二)理论增值额与税款抵扣制
从理论上讲,增值额=V+M 从以下两个角度理解:
1、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角度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这种商品所消耗的外购原辅材料等的价款后的余额,其主要内容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项目。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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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一项进入最终消费领域的商品的角度看,增值额是指
该商品经历各个生产、流通环节时人们所新创造的价值之
和,也就是该项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
从各国实行增值税的实践看,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税是
法定增值额,而非上述理论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指的是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国情和政策要求,
在增值税制度中认为规定的增值额,即增值税纳税人的商品
销售收入额或劳务服务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
之后的余额。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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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特点
(一)增值税的一般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
2、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
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
4、税收负担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者转嫁,最后由该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
1、实行价外计税,从而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加明显
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3、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
4、设置两档税率,并设立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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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的类型
(一)生产型增值税
它是指按“扣除法”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
税基=工资+利息+利润+租金+折旧
(二)收入型增值税
它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
(三)消费型增值税
它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
税基=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固
定资产-折旧)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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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概念
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单位
(二)个人
(三)承租人和承包人
(四)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及认定
(一)小规模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及管理
1.定义: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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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义务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义务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义务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及管理
1.认定标准:
(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非企业性单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义务人条件的。
第二节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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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义务人。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义务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
(5)纳税义务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但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义务人的证明。
(6)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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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及管理
2.不予认定情况:
(1)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2)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
(3)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二节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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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及管理
3.其他管理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义务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
(2)企业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时,应提出申请报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银行账号证明;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具体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3)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义务人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义务人的证明(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
(5)加强对一般纳税义务人的管理与检查。
第二节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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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这里的“货物”是指除去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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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
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
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
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均征收增值税。
三、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义务人,将货
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
一县(市)的除外。?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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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
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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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电视机厂向某商场销售100台彩电,双方商定由该电视机厂用自己的卡车向商场运送这100台彩电,电视机厂除收取彩电货款外还收取运输费。这种销货加运输的业务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电视机厂属于货物生产企业,所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都视为销售货物,取得的货款和运输费一并作为货物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取得的运输收入不再单独征收营业税。
为便于征管,增值税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义务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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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征税规定
兼营是指纳税义务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义务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四、征税范围的其他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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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集邮商品(包括邮票、首日封、邮折、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集邮簿、邮票目标、护邮袋、贴片及其他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
(5)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6)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7)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在双方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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