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0张PPT)尺寸标注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应垂直于所要标注的轮廓线,其一端离开图样轮廓线的距离不小于2 mm,另一端应超出最外尺寸线2~3 mm。必要时,图样轮廓线也可以用作尺寸界线。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尺寸标注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应与所要标注的轮廓线平行,且不能超出尺寸界线。尺寸线与图样最外轮廓线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隔应为7~10 mm,尺寸线应从所要标注的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离轮廓线近,较大尺寸离轮廓线远。尺寸标注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尺寸起止符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为2~3 mm。半径、直径、角度和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应用箭头表示。尺寸标注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尺寸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字注写。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和总平面图以m为单位外,其他必须用mm为单位。尺寸数字一般应根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引出线端部用圆点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如右图所示。尺寸应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得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相交,如左图所示。尺寸标注标注半径时,应在半径数字前加注半径符号“R”,半径尺寸的标注方法如下图所示。2.半径、直径的尺寸标注尺寸标注圆及大于半圆的圆弧,应标注直径尺寸。标注圆的直径尺寸时,应在直径数字前加注直径符号“φ”。在圆内标注的直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箭头指向圆弧;较小圆的直径尺寸,可标注在圆外,如下图所示。标注坡度时,在坡度数字下应加注坡度符号“ ”,该符号为单面箭头,应指向下坡方向,如图1-21 (a)所示。坡度也可用直角三角形标注,如图1-21(b)所示。尺寸标注3.坡度、角度的尺寸标注尺寸标注角度的尺寸线应以圆弧表示,该圆弧的圆心应是该角的顶点,角的两边为尺寸界线。角度的起止符号应以箭头表示,如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可以用圆点代替,角度数字应按尺寸线方向标注,如下图所示。尺寸标注4.弧长、弦长的尺寸标注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以与该弧同心的圆弧线表示,尺寸界线应指向圆心,起止符号应以箭头表示,弧长数字的上方应加注圆弧符号“⌒” 。标注圆弧的弦长时,尺寸线应以平行于该弦的直线表示,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弦,起止符号应以中粗斜短线表示。(1)单线图尺寸尺寸标注(1)单线图尺寸5.尺寸的简化标注(2)连续排列等长尺寸(3)对称构(配)件尺寸(4)相同要素尺寸在单线图(如桁架简图、钢筋简图、管线简图等)中,可直接将构件或管线的尺寸数字沿杆件或管线的一侧注写。尺寸标注(1)单线图尺寸5.尺寸的简化标注(2)连续排列等长尺寸(3)对称构(配)件尺寸(4)相同要素尺寸连续排列等长尺寸可用“个数×等长=总长”的形式标注。尺寸标注(1)单线图尺寸5.尺寸的简化标注(2)连续排列等长尺寸(3)对称构(配)件尺寸(4)相同要素尺寸当对称构(配)件采用对称省略画法时,该对称构(配)件的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符号,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尺寸起止符号,尺寸数字应按整体全尺寸注写,其注写位置应与对称符号对齐。尺寸标注(1)单线图尺寸5.尺寸的简化标注(2)连续排列等长尺寸(3)对称构(配)件尺寸(4)相同要素尺寸如构(配)件内的构造要素(如孔、槽等)相同,可仅标注其中一个要素的尺寸,并注写个数。字体和比例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采用矢量字体时应为长仿宋体字型,矢量字体的宽高比宜为0.7。汉字的简化字书写应符合国家有关汉字简化方案的规定。长仿宋体书写要领:笔画粗细一致、排列整齐、起落分明、顿挫有力、笔锋外露、清晰好认。字的大小用字号表示,字号即为字的高度,汉字的高度应不小于3.5mm。1.汉字长仿宋字示例字体和比例图样中的数字和字母宜采用单线简体或Roman字体,可以写成直体字或斜体字。数字和字母的字高不应小于2.5 mm。2.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和希腊字母斜体字的斜度应是从字的底线逆时针向上倾斜75°。高度和宽度应与相应的直体字相等。字体应用字体和比例比例是建筑图纸中的图形尺寸与实物尺寸之比。比例的大小就是比例值的大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比值大于1的比例称放大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称缩小比例。3.比例图名 常用比例总平面图 1︰500、1︰1 000、1︰2000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50、1︰100、1︰200局部放大图 1︰10、1︰20、1︰50详图 1︰1、1︰2、1︰5、1︰10、1︰20、1︰50字体和比例比例应用无论采用放大或缩小的比例绘图,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一定是建筑物或构配件的实际尺寸,与比例无关。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