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第二课 金融资产 课件 (共24张PPT)《企业财务会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5.2 第二课 金融资产 课件 (共24张PPT)《企业财务会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4张PPT)
第五章 金融资产
0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
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
(一)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确认条件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定是债券性质的投资。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确认条件和重分类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2)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3)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三)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
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的影响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
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通常比例为10%),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1.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计量
(1)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重点掌握)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答案】×
【解析】企业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例题】判断题
企业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
(2)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计算确认其实际利率,并在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分期付息债券:
  
年利息 × P/A( r, n)+面值 × P/F(r,n)
= 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到期一次付息:
(面值+各年利息总额)× P/F(r,n)
= 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1)实际利率——应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2)摊余成本及其确定
  摊余成本——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即实际的利息)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总账科目 二级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取得、期末、重分类、出售或到期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倒挤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三)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价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账面余额)
          ——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应计利息 (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收益 (差额)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界定与说明
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权投资等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核算特点
(1)核算范围介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股权投之间;
(2)债权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似持有至到期投资;
股权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似交易性金融资产;
(3)减值准备提取的特殊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1.科目设置
总账科目 二级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
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2.初始投资的计量
股权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债权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其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实际支付的金额
债券的面值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贷方的差额
借贷方的差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3.持有可供出售债券期间,利息的处理(此处仅指未减值的债券投资)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借:应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面值×票面利率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借贷方的差额(摊销折价)
借贷方的差额(摊销溢价)
面值×票面利率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借贷方的差额(摊销折价)
借贷方的差额(摊销溢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4.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价的处理
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处理
(1)减值判断的标准
公允价值持续下降
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较大
下降趋势非暂时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2)账务处理
计提 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价值得以恢复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应减记的金额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
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
借贷方的差额
金额不能超过原来计提的数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同时,将按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票面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出售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账面余额
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
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借贷方差额
也可能在借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