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60张PPT)主要章节第1章 税务筹划理论概述第2章 企业筹资的税务筹划第3章 企业投资的税务筹划第4章 企业经营的税务筹划第5章 会计政策选择的税务筹划第6章 企业收益分配的税务筹划第7章 企业重组的税务筹划第8章企业转让定价的税务筹划第9章 国际税务筹划第8章 企业转让定价的税务筹划主要内容8.1转让定价与关联企业8.2转让定价的原因8.3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8.4各国对转让定价的限制与管理8.5预约定价安排与成本分摊协议第8章 企业转让定价的税务筹划学习目标1.掌握转让定价调整的各种筹划方法及其计算。2.理解转让定价的含义、特点及范围。3.了解预约定价安排的过程及作用。第8章 企业转让定价的税务筹划复习与思考题1.分别从政府与企业两个角度说明,为什么转让定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2.转让定价常用的方法有哪些 阐述其各自适用范围。3.税法是如何界定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的 4.预约定价安排为什么可用来进行转让定价风险管理 对于税务机关和企业各有何好处 8.1转让定价与关联企业跨国公司借助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通过一系列较为激进的安排将大部分利润转移至低税地、避税地,大幅降低其总体税负,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课征不到应课征的税收,造成双重或者多重不征税的客观结果,不仅损害各国税收主权,也损害了公平良好的商业环境。8.1.1 转让定价的概念8.1.2 关联企业的界定8.1.1 转让定价的概念转让定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转移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资产转让、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所制定的价格,无论其是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还是背离市场定价原则,都属于转让定价。2.狭义的转移定价仅指背离市场定价原则的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8.1.2 关联企业的界定1.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关联企业是指资本股权和财务、税收相互关联达到一定程度,需要在国际税收上加以规范的企业。1)《国际税收协定范本》2)各国实践中关联企业的认定方法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关联交易涉及业务范围1)《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者,便被视为关联企业:一是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投资;二是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投资。如:总公司与其分支公司之间、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之间、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总公司与其分支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等。2)各国实践中关联企业的认定方法(1)股权测定法,即测算企业之间相互控股的比例,达到规定控股比例便构成关联企业;(2)实际控制管理判定法,特点是更加注重实质,从企业之间相互控制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3)避税地特殊处理法,少数国家对境内企业与设在避税地的企业进行交易,即认定为关联企业。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的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性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第(1)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2.关联交易涉及业务范围(1)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主要包括货物购销和固定资产购置、租赁与投资的转让定价。货物购销的转让定价是转让定价最主要的形式。(2)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牌号、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3)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以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4)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8.2转让定价的原因转让定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税收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也有非税收因素。1.躲避高额税收。2.逃避外汇管制。3.控制市场,树立企业形象。4.规避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5.谋求过分的合资利益。8.3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关联交易:独立核算原则调整的一般标准有市场标准、比照市场标准、组成市场标准以及成本标准。8.3.1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comparable uncontrolled pricing method,简称CUP法)8.3.2 再销售价格法 (resale price method)8.3.3 成本加成法 (cost plus method)8.3.4 交易净利润法 (transactional net margin method)8.3.5 利润分割法 (profit split method)8.3.1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将在受控交易中针对财产转让或服务提供而确定的价格与在可比情形下进行的非受控交易中确定的价格加以比较。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适用范围及条件2.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筹划关键点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案例分析例8-1例8-2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适用范围及条件1)适用范围可以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2)条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第一,在进行比较的交易之间或进行这些交易的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如果存在),对公开市场上的价格没有实质性影响;第二,能够进行合理准确的调整,以消除此类差异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最关键的是所选参照物的可比性.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的调整公式: 调增收入=(非受控价格-受控价格)×受控销售数量2.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筹划关键点转让价格的制定要参考独立企业之间或企业与无关联的第三方之间发生类似交易时使用的价格。为企业的筹划留下了一定空间,企业应努力搜集并向税务机关提交一切能证明受控交易定价不同于非受控交易价格的原因,说服税务机关接受自己的定价。例8-1假设母公司按每吨80美元的价格将1000吨产品销售给其跨国公司集团内的一家关联企业,也是它的子公司。与此同时,按每吨100美元的价格将200吨同样的产品销售给一家独立企业。应如何确定母公司卖给销售子公司的独立交易价格 例8-2某市A公司为一家电子配件企业,是香港B公司在内地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手机、电脑的配件。A公司绝大部分产品用于出口,其中有一部分产品还通过其香港母公司B转售给设在其他地区的客户。企业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从香港母公司购进,假设美元记账汇率为6.15。A公司开业当年账面亏损83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中将其列为怀疑目标,并对企业开展了进一步的税务检查。检查中发现,A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这是造成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例8-2当年企业出口某型号手机配件15万件,其中销售给香港母公司10万件,平均单价3.5美元;而出口到非关联企业的同款配件5万件,平均单价10美元。显然,企业出口相同的产品,销售条件相似,产品规格相同,但销售给关联企业的产品平均单价偏低6.5美元。随后,税务机关要求A公司提供所购原材料的厂家发票和其产品由香港母公司再销售给非关联的第三方所使用的价格,并要求A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说明。但A公司与香港母公司联系后,母公司决定放弃举证,同意A公司接受转让定价的调整。当地税务机关决定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对A公司的转让定价进行调整。例8-2A公司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手机配件既出口到非关联方,也出口到关联企业,而且产品销售条件相似,出口销售结算均为FOB价,这样就可以用其向非关联方出口产品的价格来调整关联交易使用的价格。由于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与非关联方的公平交易价格,A公司又拿不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较低的转让价格是合理的,所以税务机关轻而易举地对其实施了转让定价调整。8.3.2 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是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转售价格或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利润后的余额为依据来确定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的方法。再销售价格法是一种倒算的方法,即以再销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价格为起点,通过对照可比非受控交易的毛利率来推算关联企业之间的正常成交价格。1.再销售价格法适用范围及条件2.再销售价格法筹划关键点3.再销售价格法案例分析例8-3例8-41.再销售价格法适用范围及条件1)范围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2)公式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2.再销售价格法筹划关键点再销售价格法要求再销售方没有大幅度提高产品的价值,如果再销售方采用了一些独有的无形资产或追加了一些实质性的东西(如商标、独有的许可权等),或者将购买的产品进一步加工或组装,使其原有功能彻底转变或丧失,再销售价格法就难以准确使用。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应限于再销售方未对商品(产品)进行实质性增值加工(如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更换商标等),仅是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例8-3日本A公司以170万美元的价格向中国境内子公司B公司销售一台设备,B公司以15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转售给无关联关系的C公司。此项交易明显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极易引起税务机关的调查。例8-4某食品加工企业F系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的中方出资比例占55%,外方为中国台湾一家公司(T公司),其出资比例为45%。F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该公司在开办第一年出现30万元亏损。F公司生产前三年的产品全部出口给台湾T公司。F公司近年对台湾T公司的销售量分别为20万千克、40万千克、55万千克,销售收入分别为80万元、160万元、220万元。8.3.3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是以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为依据,来调整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的方法。1.成本加成法适用范围及条件2.成本加成法筹划关键点3.成本加成法案例分析例8-5例8-61.成本加成法适用范围及条件1)适用范围成本加成法除了被各国广泛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外,亦广泛用于提供劳务、无形资产转让和研究开发费用分摊、资金融通的转让定价方面。2)计算公式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3)条件第一,在进行比较的交易之间或进行这些交易的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如果存在)对公开市场上的成本加成额没有实质性影响;第二,能够进行合理准确的调整,以消除此类差异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2.成本加成法筹划关键点在计算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时,卖方(生产商)的独立交易价格等于正常利润加上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合理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再加上其他正常成本,如运输费用、保险费及关税等,即该产品的全部成本。在不同的会计制度或准则中,对成本的认定不一定相同,对于跨国经营的企业而言,可能会与税务机关在成本的认定上产生分歧。例8-5某集团A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子公司B,产品作价5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A集团公司生产这批产品的成本为50万元,销售费用为5万元,正常情况下A集团公司的成本加成率为10%。例8-6我国A集团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境外分公司C,作价180万元。A集团公司生产这批产品的成本为170万元,销售这批产品的费用为10万元,正常情况下A集团公司的销售利润率应为10%。8.3.4 交易净利润法 交易净利润法是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进而确定转让价格的方法。1.交易净利润法适用范围及条件2.交易净利润法筹划关键点3.交易净利润法案例分析例8-7例8-81.交易净利润法适用范围及条件交易净利润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利润率指标计算公式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营运资产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完全成本加成率营业利润÷(营业成本+营运费用)贝里比率毛利润÷营运费用2.交易净利润法筹划关键点在使用交易利润法时,有以下几点要注意:1)进行功能分析,确定可比数据。首先要分析关联企业发挥的功能及承担的风险,并决定它是否拥有有价值的无形资产;然后找出可比的交易或可比的公司;最后是进行功能和风险评估,确保将所有影响利润率的差异都识别出来。2)分析的时间选择。3)选择分析的方法。例8-7M是我国境内的一家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在A国和B国各有一个子公司,这两个子公司都使用母公司M研发的专有技术进行生产,是世界上仅有的生产这种产品的两家公司。M公司使用资产利润率(ROA)来评价各个公司的业绩。A国的子公司资产原始成本为1000万美元,所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往母公司M,每年销售20万件产品,单位总成本(销售成本加上销售费用)为每件40美元。B国的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则销往第三国的非关联批发商,其资产利润率为10%。那么如何合理确定A国子公司销售给母公司A的产品单价呢 例8-8A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994年正式投产,成立初期的投资总额为15亿日元,注册资本为8亿日元,其中B株式会社出资2亿日元,占注册资本的25%;C株式会社出资6亿日元,占注册资本的75%。截至2010年年末,A变更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增至94.17亿日元。A公司主要生产液晶显示盘、传感器、热敏记录头以及用于包装的塑料托盘。公司于2000年进入获利年度并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以前,企业一直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2010年度,A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8%,20%,22%。调查期间为2002—2011年的关联交易。8.3.5 利润分割法 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双方之间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在转让定价实践中,利润分割法可根据不同的具体对象采用一般利润分割法或剩余利润分割法。1.利润分割法适用范围及条件2.利润分割法筹划关键点3.利润分割法案例分析例8-9例8-101.利润分割法适用范围及条件利润分割法的核心原则是根据关联交易中各企业对合并利润的贡献(包括剩余利润分割法中的剩余利润)来分配利润。因此,其应用的关键是如何定义及确定关联交易各方的贡献以使由此得出的分配方案能符合独立交易原则。1)一般利润分割法大多应用于金融行业,如分析关联金融机构在全球证券交易活动中的利润分配等问题,而在其他行业的利润分割实践中使用较少。它也适用于关联交易双方都拥有高价值无形资产的情况。2)剩余利润分割法是利润分割法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特别适用于汽车、机械等制造业,以及消费类电子产品企业。2.利润分割法筹划关键点在转让定价实践中,利润分割法可根据不同的具体对象采用利润分配法。对于如何合理分配外商投资企业与其海外关联方所共同创造的利润,利润分割法无疑是唯一的选择。采用利润分割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合并利润必须来自受控交易。第二,合并利润的确定应在统一核算口径、同一货币币种下进行。第三,以营业利润为合并利润,比以毛利润为合并利润更能减轻差异调整的工作量。例8-9甲国A公司与乙国的B公司是关联企业,A公司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给B公司。A公司的经营资产为5 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1 000万美元,取得的经营利润为200万美元;B公司的经营资产为15 000万美元,当期取得的经营利润为300万美元。用经营资产规模作为衡量对利润贡献大小的唯一参数,根据利润分割法确定A公司向B公司的合理销售价格,应如何确定 例8-101988年美国埃利莱利公司诉美国国内收入署一案中,该公司在其根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351节规定为免税的一项交易中,向其在美国境外波多黎各新组建的子公司转让高盈利的无形资产,包括有关药品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国内收入署发现找不到该公司向非关联方转让专利的相关可比交易,法院只好采用利润分割法来判定。在确定了生产利润、销售利润、运输费用和母公司的研发支出之后,法院将未做股息分配的利润按45%∶55%的分配比率,分别作为原告母公司的销售性无形资产和子公司的生产性无形资产的回报。例8-10在1983年美国医院公司(以下简称HCA公司)诉美国国内收入署一案中,这家从事医院管理的HCA公司,受托为沙特阿拉伯一家医院招募和培训管理人员。HCA公司在开曼群岛设立了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LTD公司)来履行合同。HCA公司为LTD公司提供服务和专有技术。在HCA公司与LTD公司划分所得时,并没有可比的类似情况可以参考。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注意力集中在HCA公司提供给LTD公司的大量服务和无形资产上,包括合同谈判、为医院配备人员、提供实际经验和专有技术以及一整套管理系统等。法院在衡量了这些特征后,将75%的利润划给了HCA公司,余下的25%划给了LTD公司。8.4各国对转让定价的限制与管理2007年12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全球转让定价调查报告(2007—2008)》称,2007年约有40%的被调查者认为转让定价是集团所面临的最重要的税务问题。因此,各国政府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也纷纷出台相应法规予以限制。8.4.1 国际范围内对转让定价的税收征管 8.4.2 我国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税收征管8.4.1 国际范围内对转让定价的税收征管 1.2006年以来部分国家公布的转让定价法规2. 2013年G20和OECD倡议启动了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的行动计划3.案例例8-11Facebook一年利润245亿,却因涉嫌逃税被罚300亿2006年以来部分国家公布的转让定价法规国家时间相关法规亚太地区澳大利亚2006.1无形资产市场补偿标准指南2006.4内部服务费用税前扣除指南2006.4关联方服务协议规定印度2007.4增加转让定价审计时间限制2007.5关税和转让定价的联合工作小组通知2007.8增加转让定价审计的工作人员日本2006.3无形资产分配、成本分摊协议的指南修订2007.6无形资产和APA程序指南修正菲律宾2006.1采用行业标准和方法标准的收入备忘录韩国2006.5实质重于形式、APA及成本分摊规定的修正2006.8服务、无形资产、成本分摊规定的修订新加坡2006.2税务当局公布转让定价指南越南2006.1关于转让定价方法和文档有效性的通知2006年以来部分国家公布的转让定价法规(续)美洲加拿大2006.2关于常设机构认定的备忘录2006.10转让定价信息和关税评估2007.9限制APA对以往税务年度的追溯墨西哥2006.1转让定价最佳调整方法条例生效美国2006.10相关税务当局消除双重征税的程序2006.12服务成本法条例2007.4离案无形资产转让规则2007.9企业内部贷款条例草案2007.9成本分摊协议买入调整的协调欧洲法国2006.10中小企业申请APA规程2007.1资本弱化条款修订德国2006.7相互协商和欧盟仲裁程序2006.10APA规程2007.8严格跨境交易与收入匹配标准和转让定价问题意大利2006.5确认集团内部利息条例不适用常设机构2006.7确认避税地交易成本扣除问题荷兰2007.1关联方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实行低税率波兰2007.1APA和文档准备要求扩展到常设机构俄罗斯2007.3明确转让定价法规不允许核定无息贷款西班牙2007.1新的转让定价文档要求和罚款生效英国2007.5单边资本弱化APA草案例8-11扎克伯格的心情应该会比库克美丽很多,因为对比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下滑的苹果来说,Facebook的财报显然要亮眼很多。Facebook 2015财年净利润为36.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5亿元)。而Facebook在28日公布的财报数据显示,其第二季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9%,净利润则达到20.5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3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7.19亿美元增幅高达186%。靓丽的财报也直接推升了公司的股价,Facebook股价在周四最高上涨4%,涨至128.33美元,市值达到3670亿美元,超过了伯克希尔 哈撒韦B类股3557亿美元的市值规模。例8-11小扎还没来得及高兴,闹心的事就来了,而且这次Facebook可是搞了个大新闻——就在业绩公布的同一天,Facebook因涉嫌逃税,被美国国税局要求补缴30亿~5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99亿~332亿元)的税款。7月28日Facebook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显示,美国国税局7月27日向Facebook发出了补税公告,要求其补缴30亿~50亿美元税收,外加利息和罚金。50亿美元是什么概念,这一数额将超过2014年和2015年整个税务成本的总和。美国国税局根据备案调查Facebook在2008—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发现数十亿美元资产被低估,并于2010年转移到爱尔兰的子公司。目前,美国司法部已经要求联邦法院强制Facebook遵守美国国税局的命令,提交有关资产转移至爱尔兰国际总部的详细内部信息。例8-11Facebook方面则表示,它不同意美国国税局的立场和计划,准备向联邦税务法庭提起上诉,“公司不能让此次事情对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实Facebook并非第一次遭到逃税的指控,早在2014年,其英国分公司就曾被指涉嫌逃税。据英国媒体在2015年初的披露,Facebook 2014年在英国的纳税额仅为4327英镑(约合6628.9美元),遭到了英国公众的批评。这甚至比一名普通英国人纳税还少,因为一名年薪2.65万英镑的英国人,全年纳税也达到5393英镑。而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Facebook公司英国分公司共有362名员工,2014年人均薪酬高达21万英镑,销售额为1.05亿英镑。公司销售额和员工薪酬如此之高,为何纳税额却如此低 8.4.2 我国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税收征管1.我国转让定价法规2.特别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3. 2016年6月《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4.案例例8-12企业长亏不倒为避税 涉案金额5200万元1.我国转让定价法规发布时间相关法规200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2006.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3新企业所得税法转让定价条款200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规程》的通知2007.3企业所得税法专设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2009.1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14.9关于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的通知 2014.1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的通知2016.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例8-12福建省漳州市国税局近日完成对A汽车配件产品生产企业的转让定价特别纳税调整,追回税款近5200万元。这是该局自2011年以来查实的第三起反避税调查补税超千万元案件。8.5预约定价安排与成本分摊协议预约定价安排与成本分摊协议是化解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预约定价安排与成本分摊协议注重事前对风险的预防,通过这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争取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价格水平的认可,以避免出现事后再进行调整的麻烦。因此,这两种方式也应成为关联企业税务筹划中不容忽视的手段。8.5.1 预约定价安排8.5.2 成本分摊协议 8.5.1 预约定价安排1.预约定价安排的概念2.预约定价安排的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通常经过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3.预约定价安排的优点4.预约定价安排的不足1.预约定价安排的概念预约定价安排(advance pricingarrangements,APA)是指受控交易发生之前确定一套适当的标准(比如方法、可比对象及其适当调整、未来事件的临界假设),以此决定一段期间内这些交易的转让定价问题的协议。一般由纳税人正式启动APA,需要由纳税人、一个或多个关联企业、一个或多个税务机关进行谈判。3.预约定价安排的优点在APA过程结束时,税务机关应当向其管辖权域内的关联企业确认,只要纳税人遵守协议条款,就不会对其进行转让定价调整。税务机关会采用一定方式监控其管辖权域内的纳税人对APA的遵从情况:第一种方式,要求实施APA的纳税人填报年度报告,说明其对APA条款和条件的遵从程度,并确认相关的临界假设依然成立。第二种方式,税务机关可在日常审计周期中继续检查该纳税人,但不对其方法进行再次评估;相反,税务机关可能会把对纳税人转让定价的检查,局限在核实与APA申请有关的初始资料,并确定纳税人是否遵从了APA的条款和条件。8.5.2 成本分摊协议 1.成本分摊协议的概念2.成本分摊协议的主要内容3.成本分摊协议的税务处理1.成本分摊协议的概念成本分摊协议(cost contributionarrangements,CCA)是指参与方共同签署的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的协议。OECD《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税务指南》的规定,CCA的签订应遵循公平交易原则。最常见的CCA是无形资产共同开发协议,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获得所开发无形资产的一份权利。3.成本分摊协议的税务处理(1)对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有关税务处理如下:1)企业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应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2)涉及补偿调整的,应在补偿调整的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涉及无形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加入支付、退出补偿或终止协议时对协议成果分配的,应按资产购置或处置的有关规定处理。(2)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4)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谢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