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1张PPT)制作装运单据延迟付项目9知识目标 能熟悉合同条款 能掌握信用证内容和商品原始资料 能掌握制作各种装运单据的方法和要领 能掌握办理货物装运操作的方法和要领能力目标 能读懂外贸合同条款 能读懂信用证条款 能根据合同等信息正确制作海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 能根据合同等信息正确制作空运单9.1 回顾货物装运流程集装箱班轮运输的装船工作一般由班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负责,货代托运人应协助船公司装船,如缮制正确的进港区装箱单或者输送正确的进港区装箱单电子报文,将放关的装货单及时送到船东配载部门,以及因故未上船的善后工作。货代托运人在货物被装船后持凭大副收据联或电子托运单中有 “已放关,货物已装船,可放单” 字样记录单,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取提单或海运单,并及时将提单或海运单送交货主。航空运输是由航空公司确认舱位后,货代公司填制货物总运单交航空公司签发,最后将货物、 总运单和随机文件一起交航空公司验收,等待装运,货物装机后, 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 赎单、 办理收货。运输作业中涉及的装运单据很多,我们主要介绍出口收汇尤其是信用证项下通常要求提交的海运提单、 空运单、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等运输单据。9.2 制作海运提单9.2.1 海运提单的定义和作用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 L) 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运提单的作用有:0102030405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承运人已经按海运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海运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Documents of Title)。海运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Evidence of Contract ofCarrier),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处理双方在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海运提单可以作为收取运费的证明,以及在运输过程中起到办理货物的装卸、 发运和交付等方面的作用。海运提单是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索赔的重要依据。9.2.2 海运提单的种类123456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 (On Board B/ L) 和备运提单 (Received forShipment B/ L),银行只接受已装船提单。根据货物表明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 (Clean B/ L) 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B/ L), 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 (Straight B/ L)、 不记名提单 (Open B/ L) 和指示提单 (Order B/ L)。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 (Direct B/ L)、 转船提单 (Transhipment B/ L)、 联运提单 (Through B/ L) 和多式联运提单 (Combined Transport B/ L)。按海运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 (Long Term B/ L) 和简式提单 (Short Term B/ L)。按提单签发人不同分承运人提单 (Master B/ L)、 无船承运人提单 (NVOCC B/ L)和货代提单 (House B/ L)。6按提单签发时间不同分预借提单 (Advanced B/ L)、 倒签提单 (Ante Dated B/ L) 和顺签提单 (Post-date B/ L)。9.2.3 海运提单的使用提单的确认提单的背书提单上常见术语与海运单的区别①托运人在报关后开船前的确认②当货物装上船离境后的确认①记名背书②不记名背书③指示背书不可转让海运单 (Non Negotiable Sea Waybill) 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但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背书转让,除非特别说明,银行不接受海运单。9.2.4 海运提单的制作(1) 托运人 (Shipper/ Consignor)托运人是指委托运输的人, 在贸易中是合同的卖方。(2) 收货人 (Consignee)与托运单 “收货人” 栏目的填写完全一致。(3) 被通知人 (Notify party Notify Addressed to)该栏目填写货物到达目的港 (地) 船公司需要通知的人,一般情况下,该栏目填写的内容与托运单内容一致。(4) 前段运输 (Pre-carriage by)如果货物需转运 在这一栏目中填写第一程船的名称,如果货物不需转运, 空白这一栏目, 但驳船用 “Lighter” 字样填入此栏目。(5) 收货地点 (Place of Receipt)如果货物需转运,填写收货的港口名称或地点,如果货物不需转运,空白这一栏目。(6) 海运船只、 航次 (Ocean Vessel Voy No)如果货物需转运,填写第二程船的船名,如果货物不需转运,填写第一程船的船名。(7) 装运港 (Port of Loading)本栏填写装运港名称 如果货物需转运 填写装运港/ 中转港名称。(8) 卸货港 (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卸货港 (指目的港) 名称。(9) 交货地点 (Place of Delivery)本栏填写最终目的地名称 如果货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话, 空白该栏。(10) Container No.本栏填写集装箱箱号。(11) Seal No. Marks & Nos本栏填写唛头和封箱号。(12) 商品描述及数量(13) Gross Weight本栏填写承运货物的总毛重,该数据是船公司计算运费的根据之一。(14) Measurement本栏填写承运货物的总尺码,该数据是船公司计算运费的根据之一。(15) 特殊条款提单特殊条款主要根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16) 运费缴付方式①运费已付———FREIGHT PAID②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③运费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④运费待付———FREIGHT COLLECT(17) 签发地点和时间 (Place and Date of Issue)海运提单签发时间表示货物实际装运的时间或已经接受船方、 船代理的有关方面监管的时间。(18) 正本的签发份数 (No of Original B (s) / L)信用证规定要求出口方提供 “全套海运提单” (Full set or Complete set B/ L), 实务中一般提供三份或两份海运提单正本。(19) 有效的签章 (Stamp & Signature)海运提单必须经装载船只的船长签字才能生效,在没有规定非船长签字不可的情况下,船方代理可以代办。(20) 已装船批注信用证要求提交 “清洁已装船” 提单时,如果提单上没有事先印就的 “已装船” 字样,制单时, 应加注 “SHIPPED ON BOARD” 和实际装船日期。9.4 制作空运单9.4.1 认识空运单航空运单 (Airway Bill) 简称为 “AWB”, 是航空运输公司及其代理人签发给发货人表示已收妥货物并接受托运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正本一式三份, 分三种不同颜色,蓝色交托运人,绿色承运人留存, 粉红色随货同行,在目的地交收货人。0102空运单的作用①航空运单是航空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②航空运单是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③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核收运费的依据。④航空运单是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⑤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处理货物运输过程情况的依据。⑥航空运单是收货人核收货物的依据。03航空运单的使用①空运单不是一种物权凭证,不可转让,一般在货运单的正面,印有 “不可转让” (NotNegotiable) 字样。②空运单可用于单一种类货物的运输,也可以用于不同种类货物的集中运输,一般在总运单上显示集中货物字样, 但在分运单和舱单上显示每种货物详细名称。③空运单可用于单程货物运输,也可用于联程货物运输,空运单上有专门栏目可显示两程或两程以上的运输工具名称。④一张空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 同一地点托运的, 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 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⑤按 华沙公约 规定, 托运人有责任填开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航空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⑥当货物运至目的地, 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交付联上签字认可后, 空运单作为运输契约凭证的有效期即告结束,但作为运输契约, 其法律依据的有效期应延伸至运输停止后的两年内有效。⑦全套正本空运单必须提交注明 “正本 3 (Original for Shipper) ” 联,即使信用证要求全套正本空运单, 也只要提交该联即可。⑧货物发运后尚未提货前,如果托运人对承运人或代理人提出空运单更改,一般地,承运人应给予满足。9.4.2 航空运单的缮制(1) 航空公司数字代号 (Airline Code Number)本栏填写航空公司的代号 如中国民航的代号为 “999”,日本航空公司的代号为“131” 等。(2) 始发站机场 (Airport of Departure)本栏填写始发站机场的 IATA 三字代号。(3) 货运单序号及检验号 (Serial Number)本栏填写货运单号及检验号共八位数字。(4) 托运人名称和地址 (Shipper s Name and Address)本栏填写托运人名称、 地址、 国家 (或国家两字代号) 以及托运人的电话、 传真、 电传号码。(5) 托运人账号 (Shipper’s Account Number)除非承运人需要,此栏一般空白不填。(6) 收货人名称和地址 (Consignee s Name and Address)本栏填写收货人的名称、 地址、 国家 (或国家两字代号) 以及收货人的电话、 传真、 电传号码。(7) 收货人账号 (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除非承运人需要,此栏一般空白不填。(8) 签发航空运单的承运人的代理人名称和城市 (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如果航空运单由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时,填写收取佣金的代理人名称及城市名,如果航空运单直接由承运人本人签发,此栏空白不填。(9) 代理人国际航协代号 (Agent s IATA Code)(10) 账号 (Account Number)本栏填写代理人账号,供承运人结算时使用,实务中除非承运人需要, 一般不需填写。(11) 始发站机场和指定航线 (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本栏填写始发站机场名称和所要求的运输路线,实务中一般仅填写起航机场名称或所在城市的全称。(12) to (by first Carrier)本栏填写目的站机场或第一个转运点的 IATA 三字代号,当该城市有多个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 可填写该城市代号。(13) by first Carrier本栏填写第一承运人的名称或 IATA 两字代号(14) to (by second Carrier)本栏填写目的站机场或第二个转运点的 IATA 三字代号, 当该城市有多个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 可填写该城市代号。(15) by (second Carrier)本栏填写第二承运人的 IATA 两字代号。(16) to (by third Carrier)本栏填写目的站机场或第三个转运点的 IATA 三字代号,当该城市有多个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填写该城市代号。(17) by (third Carrier)本栏填写第三承运人的 IATA 两字代号。(18) 目的地机场 (Airport of Destination)本栏填写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机场全称,当该城市有多个机场, 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填写该城市代号。(19) 航班/ 日期 (仅供承运人使用) (Flight/ Date for Carrier‘s use only)飞机航班号及其实际起飞日期,本栏一般不需填写。(20) 财务说明 (Accounting Information)本栏填写运费缴付方式及其他财务说明事项。(21) 货币 (Currency)本栏填写始发国支付费用使用的 ISO (国际标准组织) 的货币代号,如 USD、 HKD 等(22) 费用代码 (CHGS Code)本栏一般不需填写,仅供电子传送货运单信息时使用。(23) 航空运费/ 声明的价值及其他费用 (WT/ VAL and Other)(24) 运输申报价值 (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本栏填写托运人声明的托运货物总价值, 一般按发票的总额填写,如果托运人没有声明价值,此栏必须填写 “NVD” (No Value Declared),即没有声明价值。(25) 海关申报价值 (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本栏填写报关货物的商业价值金额,此栏所填价值是提供给海关的征税依据。(26) 保险金额 (Amount of Insurance)(27) 运输处理注意事项 (Handling Information)本栏填写出票航空公司的注意事项(28) 件数 (No of Pieces RCP)本栏填写托运货物的总包装件数(29) 毛重/ (Gross Weight)本栏填写托运货物的实际毛重(30) 千克/ 磅 (kg/ Lb)本栏填写重量的计量单位(31) 运价等级 (Rate Class)根据航空公司的有关资料,按实际填写运价等级的代号(32) 商品编号 (Commodity Item No )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按运价等级填写托运货物的商品编号(33) 计费重量 (Chargeable Weight)本栏填写托运货物的实际毛重(34) 运价/ 运费 (Rate/ Charges)本栏填写实际计费的运价 (35) 运费总额 (Total)本栏填写计收运费的总额 即计费重量与适用运价的乘积 (36) 货物品名和数量 (包括体积或容积) (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incl Dimensionsor Volume)本栏填写合同或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名称、 数量及尺码等内容 (37) 计重运费 (Weight Charges) (Prepaid / Collect)在对应的 “预付” 或 “到付” 栏内填入按重量计算的运费额 (38) 声明价值附加费 (Valuation Charges)如果托运人对托运货物声明价值 则在对应的 “预付” 或 “到付” 栏内填入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39) 税款 (Tax)(40) 由代理人收取的其他费用 (Total other Charges due Agent)(41) 由承运人收取的其他费用 (Total other Charges due Carrier)(42) 预付费用总额 (Total Prepaid)(43) 到付费用总额 (Total Collect)(44) 货币兑换比价 (Currency Conversion Rate)(45) 用目的站国家货币付费 (CC Charges in Destination Currency)(46) 仅供承运人在目的站使用 (For Carrier’s Use only at Destination)(47) 在目的站的费用 (Charges at Destination)(48) 到付费用总额 (Total Collect Charges)(49) 其他费用 (Other Charges)(50)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Signature of Shipper or his Agent)签名后以示保证所托运的货物并非危险品 (51) 运单日期 (Executed on Date)(52) 签发运单地点 (Executed at Place)(53)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Signature of Issuing Carrier or it’s Agent)9.5制作国际多式联运单9.5.1认识多式联运单多式联运单据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已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并承运,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据以按合同条款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作用性质多式联运单据的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既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在单据作成指示抬头或不记名抬头时,可作为物权凭证,经有效背书后可以转让。①多式联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②多式联运提单是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初步证据③多式联运提单是目的地货物交接的凭证④多式联运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特点①简化了托运、 结算、 理赔等手续②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的密切配合种类按可否转让分为可转让多式联运提单和不可转让多式联运提单按收货人分为记名多式联运提单、 不记名多式联运提单和指示多式联运提单异同9.5.2 多式联运提单制作要点(1) 单据名称 (Title)UCP600 规定,涵盖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都是多式联运单据。(2) 收货地和目的地 (Place of Receipt and Place of Delivery)UCP600 规定,通过事先印就的文字 或者表明货物已经被发送、 接管或装运日期的印戳或批注, 都表明货物已经在信用证规定的地点发送、 接管或已装运。(3) 预期船只和预期港口 (Intended Vessel and Intended Port)在多式联运单据中允许载有 “预期船只” “预期装货港” 或 “预期卸货港”,或类似于关于船只、 装货港或卸货港的限定语,只要表明信用证规定的发送、 接管或发运地点,以及最终目的地, 则可接受,无须像海运提单那样再加上已装船批注和船名或港口名。(4) 转运条款 (Transshipment Terms)多式联运的转运是指从信用证规定的发送、 接管或者发运地点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某一运输工具上卸下并装上另一运输工具的行为 (无论其是否为不同的运输方式)。(5) 承运条款 (Shipment Terms)UCP600 规定,载有承运条款和条件,或提示承运条款和条件参见别处 (简式/ 背面空白的运输单据),银行将不审核承运条款和条件的内容。(6) 出具日期和发运日期 (Issuing Date and Shipment Date)UCP600 规定,多式联运单据的出具日期将被视为发送、 接管或装运的日期,也即发运的日期,然而如单据以印戳或批注的方式表明了发送、 接管或装运日期,该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日期。(7) 签发或证实 (Sign or Authenticate)根据 UCP600,多式联运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以下人员签署或证实: 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人,或船长或其具名代理人,承运人、 船长或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必须表明其承运人、 船长或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人签字必须表明其系承运人还是船长的签字。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