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保险单 课件(共18张PPT)-《国际贸易单证》同步教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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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保险单 课件(共18张PPT)-《国际贸易单证》同步教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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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第十章 保险单
第一节 出口货物保险
一、投保程序
在CIF、CIP贸易术语出口时,由卖方负责投保。以海运为例,出口商在定妥舱位后,通常由外贸公司通知工厂将货物运至集装箱堆场,装入配载通知中指定的集装箱。因为只有定妥舱位后知悉船名、航次、集装箱号等信息,才能向保险公司投保,所以在订妥舱位即可办理投保,但必须在装船前办理,申请投保时,我出口企业要先填制投保单,投保单是进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对运输的货物进行投保的申请书,也是保险公司据以出具保险单的凭据。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单后,出具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或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其中,保险金额和保险险别必须符合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保险单是向银行议付的重要单据之一。
二、我国出口保险的做法和有关惯例
(一)逐笔投保的原则。
(二)保险单的日期不迟于提单日期。
(三)保险单可以通过背书进行转让。
第二节 保险单据填制
一、投保单的填制说明
1.保险人——承保此批货物的保险公司的名称。一般各个保险公司会事先印就好自身名称。
2.被保险人——有权得到保险赔付的一方。
如以CIF术语成交,由卖方办理保险,应以卖方为被保险人。当卖方在保险单背面签章背书后,保险单即可转让。在信用证项下,应以受益人(卖方)为被保险人。如以FOB或CFR术语成交,由买方自行投保,直接以买方为被保险人,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3.标记——填写商品的运输标志,或写明按发票规定(as Invoice)。
4.包装及数量——写明商品的外包装方式以及包装数量。
如一次投保有数种不同包装时,可以件(Packages)为单位。散装货应填写散装重量。如采用集装箱运输,应予注明(in Container)。
5.保险货物项目——填写保险货物的货号,按发票或信用证填写,不必过于详细。
第二节 保险单据填制
6.保险货物金额——填写按照贸易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加成计算得出的保险金额数值。
一般按发票的金额加一成。保险金额采用的货币应与合同中的货币一致。注意:投保单上的保险金额应采用“进一取整”,如保险金额经计算为USD2354.18,则在投保单上应填USD2355。
7.保险货物金额——填写保险金额的大写。
8.运输工具——海运时应写明详细的船名及航次。
假如中途需转船,如已获悉第二程船应注明船名;如未知第二程船名,则需注明转船字样。集装箱运输应注明用集装箱。
第二节 保险单据填制
9.装运港——填写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货物的装运港口。
10.目的港——填写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货物的卸货港口。
11.投保险别——填写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投保险别和相应的保险条款。
12.货物起运日期——填写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装船日期。
13.投保日期——填写出口公司投保的日期。投保日期应在船舶开航日期或货物起运日期之前。
14.投保人签字——出口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盖章。
三、保险单的填制要点说明
1. Policy No.保险单号码
填列保险公司指定的号码。
2. Insured被保险人
在CIF或CIP价格条件下,被保险人即为卖方(出口商),信用证方式下指的是受益人(卖方),托收方式下为委托人(卖方)。
当发生货损时,实际索赔的权益是买方(进口商),所以保险单以卖方为被保险人时,卖方(出口商)要在保险单的背面进行背书,以示索赔权益转让给买方(进口商)。
如信用证规定被保险人为“To Order”,则本栏可照填“To Order”,受益人亦要背书(此时一般背书多为空白背书)。
如信用证规定“Endorsed to Order of …Co., Ltd.”,则在本栏填受益人为被保险人,背书时填上“To Order…Co., Ltd. ”或“Claim if any, Pay to the Order of …Co., Ltd.”。
如信用证规定“ Endorsed in favor of …Co., Ltd.”,则在本栏填受益人为被保险人,背书时填列“In favor of …Co., Ltd.”或“Please pay in favor of …Co., Ltd.”。
如信用证特别规定以某公司或某银行为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在本栏填上所规定的名称,无需背书。
三、保险单的填制要点说明
3. Marks & Nos. 标记
保险单的标记应与发票、提单等单据的标记一致。也可以只填“As Per Invoice No.×××”。
4. Quantity包装及数量
如以包装件数计价者,则将最大包装的包装单位及件数填入;如以毛重或净重计价,可填件数及毛重或净重;如果是裸装货物,则表示其件数即可;散装货物则表示其重量,并在其后注明“散装”(In Bulk)字样。
5. Description of Goods保险货物项目
填货物名称,应与发票、提单等单据一致。此栏也允许填列货物统称,因为发生索赔时一定要出具商业发票,这样简单地填写可使两种单据互相参照,也可以避免因疏忽导致单单不符的严重错误。如果信用证要求一切单据均表明信用证号码(All Documents Must Indicated This Credit No.),则保险单上的信用证号码可在本栏表示为“Credit No. ×××”。
三、保险单的填制要点说明
6. Amount Insured保险金额
一般按发票总金额的110%投保。信用证项下的保险单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办理。如果信用证未明确保险金额的加成,则保险单的保险金额最低不得低于货物总值的110%,最高不得高于130%。
《UCP600》第二十八条f条款:“信用证对于投保金额为货物价值、发票金额或类似金额的某一比例的要求,将被视为对最低保额的要求。如果信用证对投保金额未做规定,投保金额须至少为货物的CIF或CIP价格的110%。如果从单据中不能确定CIF或CIP价格,投保金额必须基于要求承付或议付的金额,或者基于发票上显示的货物总值来计算,两者之中取金额较高者。”
信用证中关于保险金额加成的表示,常见的有“…Insurance Policy For Full Invoice Value Plus 10%…”,则保险金额为CIF发票价值×(1+10%)。
当发票金额有佣金(Commission)扣除,保险金额应以未扣除佣金前的毛额计算基础;如果发票金额有折扣(Discount)的扣除,则以折扣扣除后的净额为计算保险金额的基础。
注意:保险金额小数点以后的金额采用进位制,无论有多少数字都上进一个货币单位。
7. Total Amount Insured总保险金额:
即保险金额的大写数字,以英语文字表示,如是以美元交易,开头应加“US DOLLARS”,末尾应加“Only”,以防涂改。
三、保险单的填制要点说明
8. Premium保费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每笔保费及费率可以不具体表示。
9. Date of Commencement启运日期
开航日期应根据提单签发日填,但也允许填写提单签发日前5天之内的任何一天的日期,或填“As per B/L”。
10. Per Conveyance装载运输工具
应与运输单据上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名称一致。如海运,则表示为“S.S.…Voy.No. …”若中途转船,且二程船名已明确,则表示为“S.S.…/.…”。 如空运,则填“By air”或“By Airplane”;若陆运,则填“By Train, Wagon No.×.…”;以邮包寄送,则以“By Parcel Post”表示;若TAT联运方式(即陆空联运),则表示为“By Train/Air/Truck”;若采用海运联运方式,则填“By S.S.…and Thence by Overland Transportation to…”。
三、保险单的填制要点说明
11. From …VIA…To…W/T自…经…至
起讫地点也应与提单保持一致,并符合信用证要求。
当货物经转船到达目的港时,可填“From 装运港To目的港W/T转运港(或VIA转运港)”。如果目的港与投保最终目的地不一致时,应填作“From装运港To目的港 And Thence to 投保最终目的地”。
12.Conditions承保险别
应根据信用证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填制。并注明保险条款名称。
13. Number of Original Policy正本份数
一套保险单可以有两份或三份正本,都印有“ORIGINAL”字样,但在每份正本上还分别印有“第一正本”(The First Original)、“第二正本”(The Second Original)及“第三正本”(The Third Original ) 以示区别。实务中,可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使用一份、两份或三份。
根据《UCP600》第二十八条b款规定:“如果保险单据标明其以多份正本出具,所有正本均需提交。”
当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保险单的份数时,一般提交一套完整的保险单,即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三、保险单的填制要点说明
14. Claim Payable at赔付地点
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填列。如果信用证中并未明确,一般将目的港作为赔付地点。如果信用证规定在赔付地点后注明赔付的货币名称,应照办,譬如:Claim Payable at…in…(the currency of invoice/draft)。
15. Issuing Date签发日期
保险单上的出单日应在提单日期或其他货运单据日期之前最晚可与提单日期或其他货运单据日期同一天,以表示货物在装运前已办理保险手续。《UCP600》第二十八条e款规定:“保险单据日期不得晚于发运日期,除非保险单据表明保险责任不迟于发运日生效。”
16. Authorized Signature签章
由签发保险单的保险公司签章以示保险单正式生效。
【项目一】出口男士牛仔衣(L/C结算)
华慧公司安排好装货事宜,制作好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投保。
【本章案例】
【案例1】倒签提单造成货款拒付案
我某外贸公司向德国某客户出口一个集装箱的包袋,由于工厂交货拖延。我公司无法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船期装船,公司业务员与船公司商量,将提单签发日倒签为信用证规定的装期内,船公司见是老客户就答应了我方要求。单据通过银行寄到开证行后,迟迟得不到付款。经我方银行查询,开证行以单证不符拒付,原来是业务员的疏忽,提单倒签,保险单却没有倒签,导致保险单的日期迟于提单的日期,开证行以此为由拒付。后来,我外贸公司与保险公司周旋,取得与提单日期相一致的保单,辗转数月后,德行才同意付款。
【案例分析】
倒签提单的方式,往往是外贸公司来不及交货,而采取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冒险方法。在以二程船中转的远洋运输,卖方往往不易发觉。这成为有的外贸公司采用对付迟延交货的手段。但是,倒签提单从法律上来说,仍是涉嫌欺诈,长此以往,对我公司的信誉必定造成很大影响。另外,倒签提单做法亦会发生如本案所述百密一疏的情况,使我方的信誉和客户的关系都受到损失。我方应加强签订合同后的各项管理,坚持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在今后的外贸业务中杜绝此做法。
【本章小结】
在CIF贸易术语出口业务中,出口商在议付时要提供保险单。而出具保险单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但保险公司却是依据外贸公司提供的投保单打制的。所以实际上作为外贸公司的业务员,学会打制保险单也是一项基本要求。本章详细阐述了保险单的内容和打制要求,并且也详细阐述了跟这些内容有关的国际惯例和要求,比如被保险人,按照惯例的要求,必须打制成信用证的受益人为抬头。要做好各项单据,我们对有关的惯例都要有深切的了解和掌握。
【本章练习】
一.判断题
1.( )保险单的抬头(被保险人)应为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
2.( )保险单的签发日可以早于或晚于提单日期。
3.( )保险单可以做成空白背书,卖方在交单时把保险单的求偿权转让给买方。
二.根据以下信息填制保险单
Issuing bank : DBS BANK (HONG KONG )LIMITED ,HONG KONG
Issuing date : 2012年07月15日
Expire date :2012年10月15日
L/C NO.: 020010425056
Invoice NO.:FJZY120814
Beneficiary: FUJIAN ZHONGYI IMP/EXP CORPORATION
801-806 ROOM,8F INTERNATIONAL BULDING WUSI ROAD FUZHOU FUJIAN
TEL:86-591-87581888 FAX:86-591-87581899
Contract NO.:WXSC-2009F028
Commodity: TOTAL 1200 CARTONS FOR 24,000 PAIRS SPORT SHOES
Amount:USD54,320.00
Drawee:DBS BANK (HONG KONG )LTD, HONG KONG
Loading port : Xiamen Port , Fujian
Destination port : Hamburg Port , Germany
Vessel name : COSCO DALIAN V.: 049N
【本章答案】
一.判断题
1.【答案】×
【解析】保险单的抬头,也就是被保险人。因为可保利益的原则,只有具有货物所有权的人才能投保。所以在卖方装船以前投保时,货物所有权仍在卖方手中,只能做成卖方为被保险人。
2.【答案】×
【解析】因为保险的期限是仓至仓条款,所以卖方必须在装船前投保,也就是保险单的日期不迟于提单日期。
3.【答案】√
【解析】保险单做成空白背书的意义在于:卖方在装船前投保,只有卖方具有可保利益,所以保险单的抬头必须做成卖方,卖方在装船后,向买方交单,通过空白背书,就把保险单的权益转让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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