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1张PPT)第十一章 原产地证书的缮制第一节 原产地证书概述一、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C/O),简称:产地证书,是由出口国政府有关机构签发的一种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或制造地的法律文件。它主要用于进口国海关实行差别关税,实施进口限制、不同进口税率和不同进口配额等不同国别政策的书面依据。在我国,原产地证书可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签发二、原产地证书种类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简称“C/O原产地证书”,又称为“普通产地证书”,简称“原产地证”。第二节 原产地证的缮制一.一般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1、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外公司名称时可填写。但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 (O/B)或CARE OF(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一.一般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2、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一.一般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4、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6、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一.一般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8、H.S Code商品编码应与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一致。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9、Quantity数量按照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中数量、毛重、净重或海关计量单位来填写。如计量单位为重量,则应标明毛重和净重。例:“G.W.350kg”或“N.W.340 kg”。一.一般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10、Number发票号与日期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11、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手签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同时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12、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手签、盖章。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如有信用证要求填写签证机关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签证人员姓名的,需仔细核对,要求准确无误。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的缮制1. Goods Consigned from (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 发货人(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别):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若属信用证项下,应与规定的受益人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致。2. Goods Consigned to (Con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 收货人(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别):填写实际给惠国的最终目的地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别,不得填中间商的名址。而且填写时必须注意:①信用证无其他规定时,收货人一般即是开证申请人。②若信用证申请人不是实际收货人,而又无法明确实际收货人时,可以提单的被通知人作为收货人。③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本栏允许不填。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的缮制3.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s far as known)运输方式和路线(就所知而言):要求填列运输工具、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4. For Official Use供官方使用即由进出口商检局填注。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商检局主要有两种情况下填注:一是后补证书,则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后发)的红色印章;二是原证丢失,该证系补签,则此栏要加盖“Duplicate”并声明原证作废。但需注意的是,日本一般不接受后发证书。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的缮制5. Item Number项目号填列商品项目,有几项则填几项。如果只有单项商品,仍要列明项目“1”;如果商品品名有多项,则必须按“1、2、3……”分行列出。6. 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唛头及包装号码应注意与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单据保持一致。即使没有唛头,也应注明“N/M”,不得留空。7.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包装数量、种类和商品名称应填写三项内容:①最大包装件数,包括大、小写两种方式;②商品名称。最大包装件数与商品名称用“OF”连接,如“Forty Seven (47) Cartons of Frozen Prawn”;③使用“***”将上述内容的下一行填满,以防伪加其他内容。填写此栏时应注意与发票保持一致。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的缮制8. 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 原产地标准填写货物原料成分代号,即“P”“W”“F”等。一般而言,货物完全是本国产品,无进口成分的,填“P”;含有进口成分的,填“W”;对加拿大出口时,含进口成分占产品出厂价40%以内者,填“F”;出口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货物,此栏可留空不填。(具体情况在填列时应仔细参照证书背面注释)9.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他数量填列实际毛重与提单上毛重保持一致。其他数量是指本栏可加填货物的数量。一般以毛重计量的货物填毛重即可;如果只有净重的,也可以填净重,但必须注明“N.W.”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的缮制10.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发票号码及日期按发票上的实际号码及日期填列保持完全一致。日期中月份要求用缩写,不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月份,以免混淆。11. Certification签证当局证明此栏由签发此证的商检局盖章、授权人手签,并填列出证日期和地点。注意日期不得早于第10栏的发票日期和第12栏的申请日期,也不得晚于提单的装运日期。盖章与手签两者不得重叠。本证书只在正本上签章。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的缮制12.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需填列三个项目①生产国别;②进口国别;③出口商申请日期、地点及签章。对欧共体国家出口,信用证明确最终进口国别时,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EU)。此外,所有正副本证书,出口商都要在此栏盖章、签字(不得重叠),并填上地点和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项目一】出口男士牛仔衣(L/C结算)华慧公司安排好装货事宜,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本章案例】【案例1】我外贸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农产品转售美国一公司,我外贸公司向美商发盘,美商第二天来电完全接受我方的发盘。并在来电中附加要求我方提供原产地证书。两周后,美国商人向我方开来的信用证。我方正准备按信用证发货,获商检机构通知,因该货非本国产品,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美商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引起争议。我方提出,其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从未表示同意,依法无此义务,而美商坚持我方有此义务。试根据《公约》(双方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规定,对此案作出裁决。案例分析我方违约,应当负责赔偿。(1)我方与美方均为《公约》缔约国,由于双方对《公约》的适用未作排除和保留,本案应按《公约》规定办理;(2)我商在收到美商对我发盘作出附加条件的接受时,未提任何异议,即接受有效,我商应负有提供产地证的义务。(3)美商已根据其接受条件开立信用证,我商接受信用证后,又未提出异议,并准备履行信用证的规定交货,后因商检机构不能出证,这与美商无关,构成我商违约。【本章小结】原产地证关系到买卖双方能否享受到关税优惠,特别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以为买卖双方节省不小的一笔费用。如何正确填制原产地证是本章的主要要点。原产地证书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两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出口到发达国家时须提供普惠制原产地证,方可享受关税的减免。【本章练习】一.判断题1、普惠制的原则有非普遍原则、非互惠原则和非歧视原则。2、商检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3、非歧视原则是指应对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给予优惠待遇,不应区别对待,不应有例外。4、非互惠原则是指非对等的原则,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待遇。二.选择题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C A、货物确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的证明文件B、进口国海关对该进出口商品适用何种税率的依据 C、出口报关的必 备证件 D、各地商检局和贸促会均可签发此证2、普惠制产地证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中, 使用范围较广( )。A A、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B、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59A C、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PR D、普惠制产地证明二.选择题3、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 )签发。A A、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B、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海关 D、出口商 4、当前,全球有30个给惠国,其中27个国家或地区给予中国产品以普惠制待遇。不在这27个国家中的是( )。 B A、德国、比利时、荷兰 B、波兰、韩国、香港 C、卢森堡、法国、丹麦 D、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本章练习答案】一.判断题1. × 2.√ 3.√ 4.√二.选择题1.C 2. A 3.A 4.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