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政府预算-2 课件(共21张PPT)-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四章政府预算-2 课件(共21张PPT)-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第四章 政府预算
第三节 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一、政府预算的编制
*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一、政府预算的编制
(一)政府预算的编制原则
政府预算的 编制原则
原则三
坚持预算收 支平衡的原则
原则一
贯彻党和国家路 线方针政策的原则
原则四
加强政府预算 后备力量的原则
原则二
与国民经济计 划相适应的原则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一、政府预算的编制
(二)政府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
对本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预计和分析
1
2
3
拟订下年度预算收支控制指标
颁发编制国家预算的有关规定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一、政府预算的编制
(三)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审批
国家预算编制的程序,一般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首先,由各省(直辖市、自制区)和中央各部门提出收支建议数。财政部参照这些数字,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拟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的预算收支指标,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央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指标,参照本地区和单位的预算建议数,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拟定预算收支指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单位。 然后,各基层单位和乡(镇)预算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编制单位预算草案或乡(镇)总预算草案,自下而上地报送省(直辖市、自治区)预算,经审核汇编成省(直辖市、自治区)总预算草案,报送财政部。中央各部门的单位预算草案也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对中央各部门的单位预算草案和省总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后,汇编政府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查通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才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预算。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一)政府预算执行的机构和任务
我国宪法规定,负责执行政府预算的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此外,国家还指定专门管理机构参与组织预算执行工作。 政府预算执行的任务是:⑴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积极组织投入,并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监督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保证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纳入国库。⑵按照预算支出计划和生产建设事业进度,及时、合理地拨付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所需资金,并监督其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有效节约使用。⑶根据国家政治形式和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预算执行的综合平衡,保证政府预算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知识链接】
第七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对下级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对本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下级政府应当接受上级政府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虚报;严格执行上级政府作出的有关决定,并将执行结果及时上报。
  第七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接受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的监督检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预算资料;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
第七十七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对原定预算的收支指标所作的部分变更。
动用预备费
预算的追加追减
经费流用
预算的划转
1
2
4
3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知识链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也是建立、规范国库集中收付活动的各种法令、办法、制度的总称,是对财政资金从征收、入库、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提供者或用款单位。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政府采购制度是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应商,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框架,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明确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2.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3.明确采购模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4.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5.建立仲裁机构;6.成立政府采购中心。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政府决算
政府决算是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它反映着年度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也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政府决算
⒈决算的准备工作
编制决算的准备工作通常包括:⑴颁布编制决算的有关规定。⑵进行年终清理,即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清理本年预算应收应支款项;清理财产物资;进行决算收支数字的对帐工作。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三节
二、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政府决算
⒉国家决算的编制程序和审批
预算年度终了,凡是编制预算的单位都要编制决算。决算的编制程序是自下而上编制。 首先,各预算单位在搞好年终清理、结清会计账目的基础上编制基层单位决算,报送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对所属单位决算审批后,连同本单位决算汇总,逐级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连同本单位决算汇总编成一个部门的单位决算报财政部门。
然后,各级财政部门对同级主管部门报送的汇总单位决算进行审核后,连同本级总预算的有关数字汇总编制总决算,逐级上报财政局(厅、部)。
最后,财政部门根据中央各主管部门报送的单位决算等有关收支决算数汇编中央总决算;再根据各省总决算汇编成地方总决算;中央总决算和地方总决算汇编后,即成为政府决算。
决算审批程序与政府预算的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节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二、建立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三、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四、现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一、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权责的一项根本制度。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二、建立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
建立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责权利结合
与政治经济形式的发展相适应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三、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一)确定预算收支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
图表4-2 1953-2007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三、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二)地方预算的机动财力
地方预算的机动财力,是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由地方自行支配的一部分财政资金。
地方预算机动财力主要包括:⑴地方预算的预备费。它是地方预算的一种后备力量,是在年初安排预算时,不指定具体用途的一项备用资金。一般省(市)按支出预算的3%提取。⑵地方预算执行中的支出节余。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四、现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它于1994年开始实行。实行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于保证中央适度集中财力,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推进财政转变职能,鼓励地方财政自求平衡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算支出的划分 (二)预算收入的划分 (三)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规定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四、现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一)预算支出的划分
中央预算支出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国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中央本级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用。
地方预算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实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它支出。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四、现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二)预算收入的划分
全部财政收入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地方预算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1.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铁道系统、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关税;海关代征商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地方预算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包括铁道系统、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与赠予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地方企业所得税(包括上交利润)。
3.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它资源归地方);证券交易税印花税(中央、地方各50%;后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第四章>>第四节
四、现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三)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规定
税收返还,是以1993年地方上划中央的收入超过中央下划地方收入的差额作为返还基数,即地方净上划中央的收入。中央与地方之间上划、下划收入的计算,均以1993年财政决算数按新的预算体制换算求得。税收返还计算公式为:
以后年度税
上年税收
全国增值税和
收返还数

返还收入
×(1+
消费税增长率
×0.3)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