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入境货物报检 课件(共17张PPT)-《国际商务单证实务》同步教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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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入境货物报检 课件(共17张PPT)-《国际商务单证实务》同步教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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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张PPT)
项目7 检验证书
任务一 商品检验检疫概述
任务二 出口商品报检
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一、入境货物报检资格
(1)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编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2)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3)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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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二、入境货物报检方式
1. 进境—般报检
进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货物进行报检.对进境一般报检业务而言,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对货物的检验检疫都是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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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2.进境流向报检
进境流向报检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在卸货口岸检验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申请进境流向报检货物的通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3. 异地施检报检
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货物的货主或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异地施检报检时应提供口岸签发的“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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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三、报检时限与地点
1. 对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2.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4.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
5.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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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四、入境货物报检时应提供的文件与单证
1. 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贸易和运输单证。
2.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检疫审批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3. 报检品质检验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保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科;凭样成交的,须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4. 报检入境废物,还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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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5. 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6. 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7. 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以及重量明细单。
8.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还应提供输出国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进境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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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9. 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提单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出境时,还应提交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动物过境许可证》。
10. 报检入境运输工具的,还应提供相关检疫证书。
11. 入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的伴侣动物,还应提供入境动物检疫证书及预防接种证明。
12.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供特许审批证明。
13. 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必要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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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五、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内容和填制
报检人要认真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内容应按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运单上的内容填写,报检单应填写完整、无漏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且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编号
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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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2.报检单位登记号
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
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
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应中英文对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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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6.发货人
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
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编码
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9.产国(地区)
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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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10.数/重量
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量为准,并应注明数重量单位。
11.货物总值
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12.包装种类及数量
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如是木质包装还应注明材质及尺寸。
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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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14.合同号
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5.贸易方式
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16.贸易国别(地区)
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
17.提单/运单号
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由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18.到货日期
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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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19.启运国家(地区)
货物的启运国家或地区。
20.许可证/审批号
需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1.卸毕日期
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22.启运口岸
货物的启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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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23.入境口岸
货物的入境口岸。
24.索赔有效期至
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25.经停口岸
货物在运输中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26.目的地
货物的境内目的地。
27.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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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28.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
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29.货物存放地点
货物存放的地点。
30.用途
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Ⅰ.种用或繁殖、Ⅱ.食用、Ⅲ.奶用、Ⅳ.观赏或演艺、Ⅴ.伴侣动物、Ⅵ.试验、Ⅶ.药用、Ⅷ.饲用、Ⅸ.其他。
31.随附单据
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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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入境货物报检
32.标记及号码
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33.外商投资财产
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34.签名
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35.检验检疫费
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36.领取证单
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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